簡體版 繁體版 宋朝時的“黃金週”

宋朝時的“黃金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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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時的“黃金週”

宋朝時的“黃金週”(1/3)

微-宋朝時實行“旬假”制度,一年三十六旬,可休36天。除這些常規假日外,法定的節假日更加豐富,據宋史筆記《文昌雜錄》記載,元日(春節)、寒食、冬至各放假7日,這就是今天我們所說的“黃金週”。

不入圓社會,到老不風流

微-北宋的足球比賽也叫“蹴鞠”,是一項很熱門的體育運動。當時的足球在外形上與今天的足球非常接近。據《宋朝事實類苑》記載,球是由動物胞衣充氣,外加6片或8片尖片狀皮縫成的氣球,想來外形上應該和近代的籃球很接近。那時上至皇帝,下至平民,沒有不對這項比賽不著迷的。當時為了很好地管理蹴鞠隊伍,規範比賽,形成有規模、上檔次的比賽內容,人們還組織成立了專門踢足球的群眾社團“圓社”,社團的個人會員稱作“圓友”。該社團陣容強大,人員眾多,影響力不遜於今天的足球協會。當時的順口溜是:不入圓社會,到老不風流。在比賽機制和人數上,宋朝的蹴鞠也比較靈活,既有數百人一起參加的大型比賽,也有家庭式的幾個人的小比賽。

歷史上第一份足球首發名單

微-南宋《武林舊事》曾列出了部分球星—“築球三十二人”的名字,當時參賽人員較漢時的每隊十二人增加了四人,變成了十六人。競賽時兩隊的名單與位置:“左軍一十六人:球頭張俊、蹺球王憐、正挾朱選、頭挾施澤、左竿網丁詮、右竿網張林、散立胡椿等;右軍一十六人:球頭李正、蹺球朱珍、正挾朱選、副挾張寧、竿網徐賓、右竿網王用、散立陳俊等”。估計這應該是歷史上的第一份足球“首發名單”了。

“老皇曆”典出宋太宗

微-“老皇曆”這個詞語始於宋朝,本為褒義詞。宋太祖趙匡胤將王位傳給弟弟趙匡義,稱為宋太宗。他在位期間,注意農田水利,鼓勵開荒。傳說他到了每年的年終,就要宴請群臣,論功行賞,並送給每人一本曆書。這本曆書裡記載著農曆時令及耕作上的有關知識,其中有一欄叫作《四時作物觀覽》,是希望大臣們在政治事務中不要誤了農時。由於曆書是皇上贈送的,所以稱它為《皇曆》。

《皇曆》中所記載的,主要是當年的歷法,過了這一年就要更換新曆法,但由於曆法都是由皇上贈的,對舊曆法仍然要認真儲存,並給舊曆法冠一個“老”字,故稱為“老皇曆”。

“老皇曆”對新一年來說,是不適應的,根據這個意思,“老皇曆”逐漸演變為貶義詞,指因循守舊的思想行為。

素富貴,行乎富貴

微-鄉宦就是居住在鄉中的離職的官僚。江南地區自明中期以後經濟十分繁榮,並且出了不少人才,在全國可算是首屈一指,不僅做高官的人特別多,而且他們的生活水平也是其他地區不能相比的。所以,仗著自己有錢並且做過大官,

鄉宦們魚肉鄉里,恣意欺壓百姓,在當時是屢見不鮮的事情。松江府有一個姓顧的參議,有一年冬天臘月的時候,天氣十分寒冷,他的兒子竟然命令家僕蹲在自己的面前,然後把雙腳放在家僕的懷裡取暖。他不僅不為自己這樣的行為感到羞恥,而且十分心安理得,一點都不避諱。客人撞見了他這種行為,十分驚訝,可是他竟然振振有詞地說:“素富貴,行乎富貴。”這是《中庸》裡的話,意思就是說,既然我富貴了,就要讓富貴顯示出來。這位公子竟然還能從典籍中找到自己丑惡行為的理論依據,可見當時人們已經把這種生活方式當成一種習慣並且泰然處之了。

秀才造反,明目張膽

微-明萬曆十二年(1584年),江南地區的一些生員策劃了一起反叛,反叛的原因可能是對當時的政治不滿。可是,這些生員大都是些貴公子,是書呆子,想要叛亂,可是都不知道該做些什麼準備,也不知道要保密,還炫耀似的經常跟周圍的人說起,一點都不避諱。那些富戶、官家一聽要有造反的事情了,都紛紛舉家避難,這樣一來,就引起了朝廷的注意,於是,在他們起義的前一天晚上,蘇松兵備副使一舉把他們全部緝拿。本來抓到這些人之後應該以大逆不道的罪名處死,可是裡面很多人都系出名門,四處託人找關係,所以事情還挺不好辦。朝廷剛聽到這個事情,還準備出兵江南。後來兵部的官員們仔細商量了一下,覺得要是貿然用兵的話,江南地區肯定會陷入混亂,所以就上報朝廷說這只不過是江南的貴公子一時腦熱的兒戲,只是有人在裡面挑撥而已。後來這一起造反事件也不了了之。俗話說:“秀才造反,十年不成。”說的大概就是這樣的情況吧,到最後只是徒留笑柄。

江湖騙子

微-明熹宗的時候,浙江有一個姓張的人,早年的時候是個儒生,但是一直都沒有什麼成就。後來,他的興趣竟轉移到了談兵說劍、跑馬打獵上,成了一個俠客。由於他為人豪爽,經常慷慨地幫助別人,所以當時他的名聲很響亮。有一天晚上,有一個客人來到他的家裡,這個人穿得很華麗,腰上佩戴著寶劍,手上還提著一個袋子。這個袋子裡還在不停地滴著血。他一進門就說:“這是張俠士的家嗎?”姓張的趕緊把他讓到屋子裡,等坐定之後,這個客人說:“我多年的恥辱現在終於得以昭雪了,這裡面裝的是我仇家的人頭。離這裡不遠的地方有一位義士,我一直想報答他,聽說您為人豪爽,經常救人之急,所以我今天來是想找您借點兒錢,再想辦法去報答那位義士。”姓張的想都沒想就答應了,於是客人把裝人頭的袋子留下來,帶著錢走了。等到約定好的日期到了以後,並不見客人來,再看那個頭,才發現那根本不是一顆人頭,而是一

顆豬頭。

“有負伯仁”

微-明朝的時候,在梅溪有一個叫江天祥的人他和一個姓張的人有仇,並且還冒犯了姓張的人。官府派人去逮捕他,江天祥竟然聚眾拒捕。捕頭十分恐慌,當時有個叫唐一庵的人就對政府說,如果他能勸江天祥投案自首,就不抓他家裡的人,不給他的家裡人治罪,並且和執法的人約定好了。於是,唐一庵先生前後三次去勸說江天祥讓他自首。江天祥終於被唐一庵先生的誠心誠意感動了,同意出來投案接受法律制裁。可是沒有想到的是,官尉竟然背信棄義違反了當初的約定,不僅殺了江天祥,還把他滿門抄斬。唐一庵先生聽說了這件事以後,痛苦不止,覺得是自己害死了江天祥,並且還寫了一篇文章來表示自己的悔痛心情,並且說:“我有負於伯仁啊。”伯仁就是江天祥的字。江天祥雖然死了,不過他的名字卻因為唐一庵先生流傳了下來,也算是死得其所了。

生多胞胎給補貼

微-多胞胎這種事情,在歷史上並不少見,在明朝一代,出了很多一下子生下好幾胎的人家。對於多胞胎的人家,明朝政府都會給予一定的補貼。

明景泰三年(1452年),宛平縣一個百姓福祥的妻子一胎生了3個男孩,於是皇帝就下詔令每人給予3年時間的米糧供應。明英宗天順年間的時候,揚州有一個婦女竟然一胎生了5個孩子,這幾個孩子身體和相貌都像極了,而且都活了下來,沒有一個夭折的。明憲宗成化年間,曲阜人孟麟、孟鳳就是一對雙胞胎,孟麟後來做了陝西布政使,而孟鳳則官至刑部尚書。德州人王楠、王楊也是雙胞胎,王楠做官做到南京鴻臚寺卿,王揚官至右布政使。明世宗嘉靖六年(1527年),河間

一個叫李公實的,他的妻子陳氏竟然一胎生了7個女兒,這在當時是轟動一時的事情。

窮寡婦多改嫁

微-在清代,寡婦再婚的現象具有一定普遍性。據《上海縣誌記載》,同治年間因貧窮而改嫁的寡婦佔到了百分之八九十。儘管再婚婦女是“失節”之人,為統治者所蔑視,但下層民眾與統治者對寡婦再婚問題看法不盡相同,下層民眾認為寡婦再婚是可以理解的,是合乎情理的,應當被允許。他們對那些節烈之婦,同情之中,也有所貶責。嘉慶時,浙江烏程有一個沈氏嫠婦,家貧而不改嫁,活活餓死,她的母親和姐姐都是再婚的婦女,沈氏生前勸母親不要改嫁,姐姐改嫁了就和她斷絕往來。沈氏死後,她母親說她“愚”,想不開,落得年紀輕輕就死亡的結果。經她母親說,村裡的人都開始叫她“愚寡婦”(張士元《嘉樹山房集》卷十、張海珊《小安樂窩文集》卷四)。這表明社會下層民眾認為貧苦守節乃至死亡是不值得的,對沈氏持否定態度。這與統治者的觀點形成了鮮明的對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