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妓院也有“導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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逛妓院也有“導遊”
逛妓院也有“導遊”(1/3)
微-有個叫戴伯簡的年輕人,因父親猝亡,家承巨產,便有一幫光棍貼緊來,專引導他去妓院裡作狎邪蕩遊。戴家老僕楊忠在屢勸小公子無效的情況下,只好一手拿刀,一手拿錢,同這班流氓談判,逼他們答應今後不再來當“導遊”。條件是一次性付一筆錢給對方,用作他們從此少一個“顧客”的補償。當時的社會風氣之一,就是無論官私宴會、富戶宴樂,都要弄一些粉頭歌伎來陪伴。要想隨時請到“走紅”的角色,最簡捷的方式,莫過於和這種與色情業有廣泛聯絡的人搭上。周密《癸辛雜識》記載,北宋時有個專門幫國子監學生招妓赴宴拉皮條的團伙,共十多個人,常駐堂堂學府內以“專充告報”,為首者叫卜慶,綽號“野貓兒”。觀其“業務”,倒是名副其實。
訛詐嫖客的勾當
微-專在出賣色相場所尋機會向嫖客打秋風行訛詐,也是一種勾當。吳曾《能改齋漫錄》裡就有一則:石曼卿任集賢校理時,偷偷溜到娼館去買春,違犯了國家對官吏治遊有級別和範圍限制的規定,結果被這類混跡妓院的流氓抓住把柄敲竹槓,引起爭吵,“為街司所錄”,還吃了杖責。因此,不少既想偷歡又不想落到狼狽結局的嫖客,每每在揮霍纏頭之外,還要向這些人“孝敬”一些。
越刮越猛的“男娼”之風
微-兩宋時男娼現象空前嚴重。印證史料,可知這種男娼已非漢晉時專供豪富取用的“嬖人”“孌童”一類,而是大多由“無賴”充任,直接遊蕩於社會併成為民間賣**業的一大品種。如陶谷《清異錄》稱,目下京師出賣色相的戶頭將近一萬家,乃至男娼自賣肉體,進退怡然。此類特殊的風月作坊,俗稱“蜂窠”。《萍洲可談》則披露,這類場所的開設還不止京師一處,“至今京師與郡邑間,無賴男子用以圖衣食,舊未嘗正名禁止。政和間始立法告捕,男為娼,杖一百,告者賞錢五十貫”。但女娼既不能禁,又何能禁男娼?據《癸辛雜識》稱,這股穢風到南宋時更盛,臨安新門外一帶是著名的男娼區。這種“吃軟飯”的無賴,也結成一個個團伙,“為首者號‘師巫’‘行頭’”。尤其讓人噁心的是,這些男娼也個個塗脂抹粉,插戴首飾,各取女性化的名字為代號,舉止體態,般般比擬婦人。周密為之驚呼,“敗壞風俗,莫此為甚!”尤抱怨政府立法不嚴,未能像政和時明擬法令禁止。
隨處可買方便
快餐
微-到宋代時,在東京、杭城等地,市場上隨處可見一種叫“逐時施行索喚”和“咄嗟可辦”的餐飲,也如現今一樣,若繁忙無暇做飯,可叫快餐解決肚皮溫飽問題。《都城紀勝》記載當時宋朝市場上已有供應眾人四時點心的“葷素從食店”,它的宗旨亦是“任便索喚,不誤主顧”。而且飲食花樣繁多,各式饅頭、餅、小食品、糕、裹蒸米食、炙鴨熟食應有盡有,多達百餘種。宋話本《宋四公大鬧禁魂張》對其“熬肉”的吃法曾有描寫:“解開熬肉裹兒,擘開一個蒸餅,把四五塊肥底熬肉多蘸些椒鹽,卷做一卷,嚼得兩口。”這種“熬肉”是一種無鹽熟肉,可合蒸餅吃,隨處可買得,也是專為旅行、有急事之人制作的方便快食,《夢粱錄》說其“可以應倉促之需”。
吃軟飯的宋朝男人
微-關於宋朝男人吃軟飯的事情記載在南宋時期的《雞肋編》裡,這本書的作者是莊綽。在江南生活的期間,莊綽有幸發現了江浙一帶的這一大風俗。當地的女人有種很變態的思想,認為靠正當地做生意、跑買賣賺錢是種很丟人的事,比當妓女還下作,反倒把賺來大筆“黑色收入”當成光宗耀祖的事,就差放兩串鞭炮了。這些女人平日裡聚在一起,不是討論時下什麼衣服最流行,就是探討哪家酒樓出了什麼新菜餚。想要吃得好,又不想去做正當營生,那錢從哪裡來呢?反正她們老公是沒錢,而且有什麼樣的老婆,就有什麼樣的老公,兩口子一起偷懶,日子自然是沒法富裕的。於是,他們就把目光轉向了一些相當有錢的人—和尚。在老公們的慫恿下,很多女人與有錢的僧人私通,這種事在當地叫作“貼夫”。大概是當地這類事情太多了,女人們貼夫時不是偷偷摸摸的,都是光明正大地在做,當地人沒有感到這是見不得人的。因為當時寺廟裡的僧人都很富有,所以,住在寺廟周圍的婦人大都以這些僧人為“貼夫”。有的僧人中的大款,多的可以找四五個婦人,少的也可以找一兩個。這種被北方人視為下流的行為,在兩浙卻是一種時尚,很是讓莊綽過足了眼癮。
寧要老婆不要媽
微-有個盜賊殺了一頭耕牛後逃跑了,縣令貼告示讓他前來自首,並拘留了他的母親作為人質,過了十天那人沒來自首,縣令就放了他母親;又拘留了他的妻子,只過了一晚那人就來自首了。縣令判決說:“拘留他母親,他十天都
沒來;拘留他妻子,他一晚上就來了。此人對母子之情如此淡薄,而對夫妻之情太重視!”立即押出去斬了。
元宵節可以隨便偷
微-在古代,元宵節的到來,便意味著“放偷節”的到來,偷盜在元宵節前後幾天可成為名正言順之事。南北朝的契丹族是於正月十三日、十四日、十五日夜連續三天“放偷”,女真族則於十六日夜進行相偷戲,“相偷”即為互相隨便偷竊。宋代洪皓《松漠紀聞》載,北宋時人們從契丹人那兒承襲放偷習俗後,有婦女明目張膽地率領婢妾到他人家,趁主人迎客之際偷竊物件。主人發現後,提家用茶食糕點上門贖取。《歲時廣記》引《本草》稱,宋時人認為正月十五日的燈盞可以使人生子,若夫婦共同去別人家偷來,放置床下,當月可懷孕。
中國第一位宮廷女廚師
微-據《春渚紀聞》載:宋高宗宮中,有位女廚師劉娘子,高宗繼位之前,她就在趙構的藩府做菜了,宋高宗想吃什麼菜,她就在案板上切配好,烹製成熟後獻食,高宗總是十分滿意的。按照宮廷規定:主管皇帝御食的負責官員叫尚食,只能由男人擔任,而且是個五品官。劉娘子身為女流,不能擔當此官,然而皇宮裡的人多稱她是“尚食劉娘子”。劉娘子是我國第一位著名的宮廷女廚師。
宋朝流行“榜下捉婿”
微-“榜下捉婿”,即在發榜之日各地富紳們全家出動,爭相挑選登第士子做女婿,那情景簡直就是搶,坊間便稱其“捉婿”,宋人筆記對“榜下捉婿”多有涉及。一些富人為攀新科進士為婿,每每不惜重金,堪稱人文史上奇觀了。朱彧《萍洲可談》卷一載:“近歲富商庸俗與厚藏者,嫁女亦於‘榜下捉婿’,厚捉錢以鉺士人,使之俯就,一婿至千餘緡。”這種近似金錢交易的“捉婿”蘊含了特定的社會文化內涵,它說明宋時經濟崛起,富裕起來的平民階層渴望跨入上層社會,指望金榜題名封官晉爵,還能當富紳的乘龍快婿,何樂而不為乎!
百姓愛洗熱水澡
微-宋朝時期,洗澡已遍及百姓。莊綽《雞肋編》雲:“東京數百萬家,無一家燃柴而盡用煤炭。”看來,市民享用熱水澡的機會是很普遍的。范成大《梅譜》還說:臨安的賣花者為了爭先為奇,將初折未開的梅枝放在浴室中,利用浴室的溼熱蒸氣燻蒸處理以便使處於休眠狀態的花芽兒提前開放。這顯然是洗澡對人民美化生活的影響。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