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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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傻記
犯傻記(1/3)
北京人的口頭語,挺有耐人尋味之處。
譬如說一個人傻,後面要加一個語綴,叫“帽”,而且還得是兒化韻,是一種無敵意的調侃,一種輕度的嘲謔。寫在書面上,就是“傻帽兒”。我看好多文章裡,也是這樣的寫法。但我對此進行過頗為“傻帽”似的考證,認為這個“帽”,其實應該是“冒”才對。“冒”是動詞,就是冒傻氣的意思。把它顛倒過來,就成了動名詞的“傻冒”了。
我不是北京土著,此說是否正確,尚祈有識之士指教。
傻冒,是人人都免不了的。“大智若愚”,極聰明的人也難例外,何況我們平頭百姓呢?最近上演的美國影片《阿甘正傳》,就是美國傻冒。因此,北京人說誰傻冒,並不意味著這個被說的人,是個白痴,是個呆子,是個地道的傻子,智商真的成了問題。不過是某個正常人,在辦某一件事時,犯了某種程度的糊塗。這個糊塗,其實是帶引號的。也就是該說的而在某種情況下不該說,偏偏從他嘴裡說出來了;該做的而在某種狀態下不該做,偏偏在他手下做出來了,這就叫冒傻氣。一言而蔽之,是那種不識時務,不知深淺,不懂好歹,不夠聰明的產物。儘管成了聰明人的話柄,但不等於是什麼了不得的錯誤。
有一次,一位作家向我談起她的一次傻冒經歷,讓我好笑了一頓。她是個急公好義的人,也是個性格直率的人,而且還是兩句好話一架,便找不到東南西北的人。我有時管她叫女唐·吉訶德,因為,凡具有這種西班牙騎士風格的人,最容易辦出傻冒的事情來。
她的兩個朋友,都是編輯,而且是挺不錯的編輯。我們姑且稱之謂甲和乙吧,甲女來向這位作家訴苦,說乙女也太不像話了,具體的緣由,我也記不得了。可能是乙女處境艱難時,甲女給過從精神到物質的無私和大力的支援。後來,乙女的日子好過了,反過來說甲女當時那樣做,純系居心不良,是寒磣她,是出她的洋相,是用大度和慷慨來表示自己的優越、幸福、美滿等等。甲女氣壞了,我認識的這位作家,聽說以後也氣壞了。這簡直豈有此理,她那唐·吉訶德的性子上來了,放下筆,跑去編輯部,找到這位乙女,拍案痛斥了一番。
故事還沒有完,我的這位作家朋友接著告訴我,過了不久,在一次文學集會上,她看到甲女和乙女又
親暱地坐在了一起,咬著耳朵講話,顯得親密無間,情同姐妹。可她走過去的時候,那位乙女,不但不理會她,還丟給她一張剛從冰箱裡拿出來,沒有解凍的臉。
“這就是仗義直言的結果了!誰讓我幹這傻冒事情呢?”她搖頭嘆息再三。
聽她講這故事的,還有一位文學同行,也是個蠻可愛,蠻老實,蠻不會掉槍花的人,一個有一說一,有二說二的人。這種比較不靈活,認死理的老學究,也是容易做出傻冒事,說出傻冒話來的人。他說有一次參加某人的作品討論會,就有過剛才那位女作家的類似經歷。
他說:凡恭逢這樣的盛事,大家心裡有數,與會者吃了,喝了,還拿了,就應本著灶王爺上天的精神,儘量錦上添花,製造一些已經轟動不起來的轟動效應。明白人都知道,這時候該說什麼,和不該說什麼,而且還懂得,無論你說什麼和不說什麼,都不會改變已成的事實和既定的局面。舊時,過年寫門上貼的對聯,有一副很有名的對子,曰:“世事洞明皆學問,人情練達即文章。”所謂“洞明”,所謂“練達”,其實就是不冒傻氣,不說傻話,不辦傻事。
這位先生講得頭頭是道,照理,他不該冒傻氣才對。可是主人和主持人,也就是開作品討論會的那位作家,和一位主持會議的文學界前輩,甚是擔心,若全是清一色的溢美之詞,一邊倒的連篇好話,顯得有點假。主人就把他拉到一旁,對他說,“老兄,有褒有貶,才叫討論,你無論如何要講一些不足之處才是,拜託了!”
他見那張臉上,是充滿了誠心誠意的,便在說了九個指頭的成績以後,不客氣地講出了一個指頭的不足。說到這裡,他總結了:“我也不是謙虛,我講的這些,雖說不上真知灼見,但對於那位作家的今後創作,總是不無裨益的吧?”
“結果怎麼樣呢?”我們很關切地問。
這位同行一臉苦笑:“從此,那位作家,見我如同路人,像從來不曾認識過一樣。而且,再也沒人約我參加作品討論會了。”好像此言不謬,京城如今開這類會,都不大邀請作家,而是評論家和記者和副刊編輯們的場面了。
接下來,這兩位轉過頭來問我:“你年紀一把,想必會有城府一些,要老道一些的了?”
我連忙說:“二位過獎了!”其實,年齡不是決定的因素,可能會
因為釘子碰多了,要聰明些,少犯傻。但絕不犯傻,是難保證的。說來慚愧,儘管時常給自己敲警鐘,但人是感情動物,對任何事,任何人,都做到心如古井,而永遠無動於衷,是很難的。
幾年前,也是一位編輯,因為和出版社的矛盾,受到排擠,連刊物都岌岌乎危哉,於是我們大家為之吶喊,為之呼籲,總算境遇得到改善。後來,從差點無立錐之地的窘狀,發展到小有規模的格局,我們當然也為之高興。這樣,來往也就多了些,交情也就深了些。
有一次,我碰到一位作家,向我表示了對這位編輯的憤怒,說他改動了他的一篇小說,達七十幾處,並且說,如不同意他的改動,就不給選登,把他給氣壞了。於是,我也覺得這位編輯太過分了。第一,這小說既然在別的刊物發表過了,已成定論,何必大改;第二,如果真有不足之處,求其更加完善,也應由作家自己改動為佳,不能如此越俎代庖;第三,這種改法,是老師改學生作文似的居高臨下的霸道,是誰都難以接受的。可能,我在電話裡要討還一點公正的語氣,說得重了些,此後,這家刊物,這位編輯,便和我徹底“拜拜”了。
我說:“這就是我的一次不必要犯傻的後果,我也不怪人,誰讓我多管閒事呢?”
“以後,他們之間呢?”
“應該還有來往吧!我想——”
魯迅先生有篇《聰明人,奴才和傻子》的名作,就把那個忍不住要打抱不平的人,叫做傻子,只有傻子,才辦傻事。一個路過的聰明人,聽了住在潮溼陰暗屋裡的人,陳述他的痛苦處境之後,表示了慰問,並一灑同情之淚走了。但這位傻乎乎的先生,一定要用實際行動,為訴苦的這個人改善境遇。從牆上給他捅一個窟窿,好使他有陽光,有新鮮空氣。結果,為人解除厄難的傻冒,反而倒了黴,生活就是這樣懲罰亂冒傻氣的人。
這個寓言,我從小讀過,雖然我不贊成那個聰明人的滑頭,世故,假惺惺的,口惠而實不至的嘴上功夫,可也不想做那種唐·吉訶德式的人物。活了大半輩子以來,也不少冒傻,談不上悟,但覺得人類要是全都聰明得只顧自己的話,這世界也夠可怕的。
因為,有時候,真正的聲音,倒可能從那些不考慮自己利害得失的傻人嘴裡聽到。所以,冒一點傻,吃一點虧,也許是值得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