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繁體版 第84節:第一節 改革開放前關於企業體制與管理的研討(1)

第84節:第一節 改革開放前關於企業體制與管理的研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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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節:第一節 改革開放前關於企業體制與管理的研討(1)

第一節 改革開放前關於企業體制與管理的研討

改革開放前這方面的研討還是比較多的,現擇其要者進行評述。

一、關於擴大企業的自主權問題

在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下,企業是沒有多少經營管理權的。這種情況引起一些經濟學家的懷疑。高尚全發表文章提出,經過他實地調查,認為企業自主權過小,主管機關集權過多、過細存在許多弊端:一是給國家造成很大的人力、財力浪費。不僅造成企業來京辦事人員多、中央對企業的統計報表多,還層層擴大組織機構,增加人員編制。二是限制了企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使潛力不能充分發揮。三是助長中央機關的官僚主義、文牘主義和事務主義。

參見高尚全《企業要有一定的自主權》,《人民日報》1956年12月6日。

提出更有創新見解的是孫冶方。1961年,他在一篇研究報告中鮮明地提出,在資金價值量簡單再生產範圍內的事,是屬於企業的小權,國家不要去管。他說,"財經體制的核心問題是企業的經營管理權問題;大權小權的界限,管而不死、活而不亂的界限,首先是擴大再生產和簡單再生產的界限"。"我認為財經體制中的'大權'和'小權'、'死'和'活'的界限就是擴大再生產的界限。屬於擴大再生產範圍以內的事是國家'大權',國家必須嚴格管理,不管或管而不嚴就會亂;屬於簡單再生產範圍以內的事是企業應該自己管的'小權',

國家多加干涉就會管死。"現行體制存在以下缺點:"第一,國家代替企業管理了企業自己應該負責通盤籌劃的,簡單再生產範圍以內的事情。""第二,由於企業對固定資產(特別是對裝置)的更新沒有責任,沒有通盤打算,把屬於固定資產更新範圍的(即簡單再生產範圍以內的)基本建設和大修理機械地分開,妨礙了技術進步。""第三,由於國家多管了原來應該由千萬個獨立核算企業自己操心的簡單再生產範圍以內的事情,結果是使自己陷於日常事務圈子裡,反而放鬆了屬於國家長遠建設方面的重大規劃,即擴大再生產範圍以內的事情和國民經濟的平衡工作"。

參見孫冶方《關於全民所有制經濟內部的財經體制問題》,《社會主義經濟的若干理論問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40-144頁。

可惜的是,孫冶方的上述頗有新意的觀點,還沒有很好研討,不久就被當做修正主義觀點大加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