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繁體版 第6章 不止損3

第6章 不止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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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不止損3

我當時的感受遠甚於我個人的任何損失。

這是我最後一次建議朋友買進某隻股票,但不幸地卻不是最後一次誤信別人“應該知道自己在作什麼”而建立頭寸。

然而,我確實學到了一個教訓:不可基於幫助朋友的立場,免費提供任何有關市場的建議。在職業的立場上管理他人的資金,這種情況可以接受的,即使這個人是你的朋友也是如此;如果發生虧損,這只不過是職業上的協定。然而,當你認為是在幫助朋友而提供建議時,又完全是另外一回事——實際的結果通常是傷害而不是幫助。

偉大的投資者都懂得止損

股海沉浮,世事無常,因此無論我們多麼勤奮、多麼專業,犯錯是必然的,虧損是炒股人士的共性。如果我們發現事實與先前瞭解的不相符合,就要迅速接受損失,乾淨利落地處理損失。

威廉·歐奈爾願意向傑拉爾德·勒布稱師,在接受採訪時,歐奈爾喜歡推薦勒布的《投資生存之戰》。威廉·歐奈爾曾說,當勒布在撰寫《股市利潤之戰》一書時,他有幸與勒布見面。勒佈告訴歐奈爾,在他的股票跌價超過購買價的10%之前,他就想要賣出股票。

傑拉爾德·勒布是一位安全度過1929年股災的投資家,他發現1929年股市實際上在9月3日就達到了最高點,這比大崩盤開始幾乎要早了整整2個月。

勒佈於1921年開始證券投資,他從父親那裡繼承了13000美元的遺產,這筆錢便是他炒股的起始資本。隨著對股票交易興趣的增長,他發現自己也很喜歡寫作,便有了投資經典之作《投資生存之戰》的問世。

《投資生存之戰》出版一年內即賣出20萬冊,回想到出版年份是1935年,我們能推測知道,在這本書要上架的時候,另一本關於投資的經典之作也將出版,它就是格雷厄姆的《證券分析》。

儘管格雷厄姆被視為價值投資之父,並被視為長期投資者。其實,本傑明·格雷格也非常嚴格地要求自己冷靜地分析損失,就像許多交易者一樣,他設定了自動檢測體系,他也把止損線設在10%的水平。

其實,羅伊·紐伯格、伯納德·巴魯克等投資大師都是這麼做的。

美國第一位透過炒股成就百萬身家的巴魯克透過敘述親身經歷的挫敗,希望其他人可以從他的錯誤中獲得有益的啟發。但他說:“我必須坦白,對於我可以給出的任何建議會有多大效果,還是有些懷疑。不管怎樣,只有當我們自己也犯下同樣錯誤,那些錯誤的教育意義才會充分顯現出來。”

既然沒有權威的投資理論讓我們炒股戰無不勝,掌握止損原則就成了投資法則的重要一環。

巴魯克提醒說,一個人可能犯的最嚴重的錯誤就是盲目地持有,拒絕承認自己錯了。有時一個人研究一隻股研究得太多了,自認為對它已經非常瞭解、可以戰勝市場上的對手。他會覺得自己是專家,不妨去碰那些普通人不敢碰的股票,而此類盲目自信最終成為了執行止損原則最大的障礙。

在自傳中,巴魯克講述了自己如何艱難地學會平倉止損的。

巴魯克認為投資者應有兩手準備,以便隨時轉身離場,只要樹立正確止損的意識,即使每十次只做對三四次也會成為富翁,“你選擇的股下跌了,說明選擇是錯誤的,這時不能懷有僥倖心理,應該果斷跳出去。”巴魯克就是在最後關頭(1929年股市大崩盤)進行“驚險一跳”,從而得以全身而退,可以說,這是止損原則指導下的成績。

止損違揹人性

止損原則說時容易,做時難,相信大多投資者都有過在設立止損線卻沒有及時止損而損失較大的經歷。這裡,有必要引出投資界知名的漲跌“二倍心理反應”論。要知道,止損,其實是要違背心理規律,違揹人性的。所以說,能成功執行止損原則,是炒股高手才能還有的作為。

兩位以色列裔心理學家,普林斯頓大學的丹尼爾·卡恩曼和已故斯坦福大學的阿摩斯·特沃斯基證實了一個有趣的心理現象:人在遭受損失時,心理上受到的影響是掙到同樣多錢所帶來心理影響的兩倍。這便是“二倍心理反應”論,簡單的理解就是:失去100元造成的傷害需要獲得200元才能彌補。

行為金融學專家們用了一個專門的術語——“損失厭惡”,來描述投資者而對收益和損失時的不同心理**度。

“損失厭惡”不僅妨礙人們買進好的股票,還會影響到投資者出售股票。假如我們的投資組合中有幾隻股票,有些已經賺錢,而有的卻在賠錢。我們發現,大多數投資者似乎都捨不得賣掉賠錢的股票,相比之下,他們寧可賣掉那些已經上漲的個股。

這是什麼原因呢?“如果你持有的一隻股票已經下跌,”芝加哥大學商學研究院經濟與行為科學系理查德·泰勒說,“但不到真正賣的時候,你是不會把它算在你心裡的賬目內的。”這種自欺欺人的現象印證了行為金融學中“心理賬戶”的概念,投資者常常用這種方式來為自己的決策失誤尋找某種心理平衡。

行為金融學家們一直提示:投資者要止損其實是一件心理上很艱難的事情。在對許多成功投資者進行研究後發現,是否具備接受虧損的能力是阻礙投資者成功的最大障礙。止損是對人性的挑戰,這種做法和人的本性不符,需要不斷的實踐才行。

三大止損建議

我們重新回到華爾街大熊利弗莫爾的案例中來。利弗莫爾的人生經歷了四次破產。1940年11月,他的人生走到了悲慘的終章:在曼哈頓的一家飯店大醉後,利弗莫爾給他的第三任妻子寫了一封8頁紙的信,中稱“我的生活是失敗的”,然後在飯店衣帽間自殺身亡,身後留下的財產不足10000美元。

另一位投資大師江恩剖析了利弗莫爾的災難性結局。江恩認為利弗莫爾是個有信用的人,他雖然屢屢破產,但只要恢復元氣,一定還債(包括欠江恩的錢)。但江恩認為這位大炒家的弱點之一是他除了學習如何賺錢之外,什麼都不學。他從不學習儲存資金的方法,所以當他賺了一大筆錢以後,就不再穩妥地進行交易。

也就是說,利弗莫爾最重要的個性是貪婪,而不是止損。

雖然,過於貪婪讓利弗莫爾遭受了滅頂之災,但正因為慘重的炒股虧損經歷,讓利弗莫爾有關截斷虧損的建議更加可貴,以下是利弗莫爾臨終忠告:

???第一,確定自己的止損點。如果損失超過10%的界限,就應該主動將股票丟擲。

??第二,絕不要平攤損失。當你在30元買進一隻股票,而它後來跌到25元時,就不要為了平攤你的價格再買進這隻股票了。它沒有按你的預期而表現,這足以證明你的判斷是錯誤的。趕快接受你的損失,退出來。

第三,時間止損。如果一隻股票的走勢對我們不利,在它達到某個點時,就停止這筆交易。同樣,如果一隻股票在確定的天數內沒有按自己的願望去表現,也應該停止這筆交易。

一致性獲利能力假想

維克托的經驗是從來不執著於大撈一票的機會,他的首要任務是保障資本,其次再追求一致性的回報,然後以一部分獲利進行較為風險的交易。我們除了能從維克托·斯波朗迪的鱷魚原則中有所啟發,他介紹的“一致性獲利能力”也提供了實際操作參考。

維克托認為,如果資本要穩定增加,必須要有一致性的獲利能力。因此,我們必須衡量每一項決策的風險與回報的關係,根據已經積累的獲利或虧損評估風險,這樣才能增加一致性的勝算。以下是他詳細的建議:

如果我是一位年輕的股民,擁有5萬美元的資金交易商品期貨,我最初的頭寸不會超過總資本的10%,也就是5000美元,並設定停損而將潛在的損失限制在10%—20%之間,即500-1000美元之間的損失。換言之,根據這項設計,我的虧損絕對不會超過總風險資本的1%-2%。如果第一筆交易發生1000美元的損失,則此筆交易的頭寸將減至4000美元,並將潛在損失設定在400-800美元之間。依此類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