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繁體版 第九章 『鄧小平專案組』成立記2

第九章 『鄧小平專案組』成立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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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鄧小平專案組』成立記2

“鄧專案組”將這份來之不易的“成果”立即上報“二辦”。不到二十四小時,此報告已從康生、黃永勝、葉群、李作鵬、邱會作、張秀川等處傳閱一圈。康生批示:“爭取儘快送呈主席、林副主席和中央、中央革各同志審閱。列印五十二份。”兩天後,康生辦公室多次傳話給“鄧專案組”,說康老對綜合報告很滿意。

雖說康生對報告表示了“滿意”,但“鄧專案組”仍覺得“歷史問題”分量不足。他們加班加點,尋找“疑點”和“漏洞”,一而再、再而三地認真“研究”後,認為在鄧小平長達四十多年的革命歷史中,唯一可能進行“突破”的,只有紅七軍時期所謂“逃兵”問題,有必要就此問題繼續深挖,以求把歷史問題砸死定罪。

1968年9月11日,“鄧專案組”寫報告給黃永勝、吳法憲、葉群和李作鵬,為查清歷史問題,要求鄧“補充交待”一下1930年和1931年兩次從紅七軍“開小差”回上海的活動。黃永勝批示請汪東興幫助,汪則批示讓中辦副主任王良恩用政治部之名要鄧再寫。在接到中辦通知後,鄧再一次就紅七軍的有關情況,以及他兩次從紅七軍回上海向中央彙報工作的情況,寫出詳盡並且實事求是的說明。這個說明,又一次使“專案組”希望落空,沒有撈到任何稻草。

在寫上述報告的同日,“鄧專案組”還寫了第二個報告,向周恩來提出無理要求,讓周總理給他們一些“幫助指導”,以查證有關鄧小平歷史上的幾個問題。“報告”中說,鄧入黨問題交代得有矛盾,一是入黨時間不一致,二是對入黨介紹人的填寫含糊,因此,懷疑鄧可能是混進黨內的假黨員。“鄧專案組”還進一步要求周恩來對一些所謂的“疑點”提供線索。諸如他們認為,鄧1930年和1931年兩次從紅七軍“臨陣逃跑”回上海,根本沒有向中央提出彙報工作的要求,而是另有目的;還無中生有地推測:“鄧自述中說,1931年在上海,中央派他去安徽蕪湖巡視省委工作,去蕪後省委被破壞即返滬。我們覺得如安徽省委早被破壞,就有可能是鄧小平出賣的嫌疑。”此件先報黃永勝、葉群、吳法憲、李作鵬、康生等人,經以上各大員逐一批示後送周恩來,以迫週迴答。對此無理要求,周恩來根本不予置理。此“報告”送到周處後,便石沉大海,杳無音信了。

在周恩來處碰了釘子,“鄧專案組”還不甘心,找來找去,最後總算是東拼西湊地從原紅七軍老同志那裡挖了一些“揭發材料”,編了一份“專題罪行”上報邀功。

在“鄧小平專案組”緊鑼密鼓地加緊對鄧“罪行”進行調查時,中央專案“一辦”、“二辦”也加快了工作進度,對所管“黑幫”、“走資派”及有各類“罪行”的人,加緊取證定性。加速專案定性工作的原因,是中央已決定,要召開黨的八屆十二中全會和黨的第九次全國代表大會。

**死黨黃永勝等召集由其管轄的中央專案第二辦公室開會,逐個研究所管十五個物件的定案問題。“鄧專案組”送上的鄧小平“專題罪行”受到黃永勝的表揚。但吳法憲卻不滿足,說:“鄧小平招降納叛、包庇壞人的問題也很重要,也要儘快地搞。”

9月22日和24日,中央專案“一辦”、“二辦”連續在人大會堂東大廳開會,對“一辦”所管十四個、“二辦”所管八個重要專案物件,逐個研究定性。其中,將**定為黨內最大的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並誣衊為“叛徒、內奸、工賊”。鄧小平的“問題”被認定是“隱藏比較深”,將性質定為黨內另一個最大的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

弄了半天,費盡九牛二虎之力,鄧小平的“問題”還是“現行”的。他的“歷史問題”,實在是“隱藏”得太深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