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回憶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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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回憶錄(3)
第69章 回憶錄(3)
馬車的視角極佳,六匹馬跑在一起的情景真是壯觀。它們緊緊地挨在一起,甚至一條毛毯就可將它們全部蓋住。賽程中間的時候,德斯巴勒和紅衣騎師跑得最快,但當經過我們面前不久便已筋疲力竭。最後,還是上校的馬一馬當先,最終領先德斯巴勒六個馬身長,巴哈莫蘭的艾麗斯位居第三。
“看來,它確實是我最愛的銀色白額馬,可這究竟是怎麼回事?福爾摩斯先生,您不覺得你們的祕密守得太久了嗎?”上校上氣不接下氣地說道。
“也許是,但是隻要您有耐心,很快會知道一切的。它還在那裡,一起去看看吧!”我們走入跑場的圍欄,那裡只有馬主和他的朋友才能進來。福爾摩斯繼續說:“它正是您丟失的白額馬,只要用酒精把它的前額擦一下,就能清楚看到大家熟悉的白額了。”
“真令人震驚!”
“我從盜馬賊那裡找到了它,然後就讓它參賽了。”
“您真是個天才,福爾摩斯先生,您總是那麼神祕。這馬依舊健壯,而且今天跑得特別好。真是對不起,我不該胡亂猜測您的能力,您做了一件大好事,幫我找到了馬,但是如果能再抓到凶手,那就更完美了。”
福爾摩斯慢慢地說:“我已經找到了。”
這真令人吃驚。上校有些疑惑地問:“找到了?他是誰?在哪兒?他叫什麼名字?”
“他就在我們中間。”
“我們中間,在哪兒呀?”
“就在這裡。”
上校完全生氣了,他滿臉通紅地說:“福爾摩斯先生,我承認您給了我很大幫助,但是我認為您剛才所說的完全是惡作劇,是在侮辱人!”
福爾摩斯大聲笑了。
我的朋友說道:“上校,您誤解我了,我向你保證,我沒說您和凶手有聯絡。”
他走到馬前,用手拍了拍它那光滑的脖頸,繼續說:“這就是凶手。”
我和上校同時叫道:“銀色白額馬?”
“是的,是它。它是為了自衛而殺人的,所以它的罪名可以減輕。上校,我認為忠實的馴馬師約翰·斯特雷克根本不值得可憐。請原諒,我對死去的他不夠尊重。下半場比賽馬上就開始了,我想這次還會小勝。至於案情,我們以後再說。”
當晚,我們返回了倫敦。一路上,我們著迷地聽著福爾摩斯關於發生在週一夜裡的奇案以及其偵破方法的敘述,甚至完全忘了時間的存在,只恨旅途太短。
他說:“雖然我也曾嘗試根據報紙、新聞作了些推斷,但和其他人一樣,最終證明都是錯的。不過,我仍然從報紙上找到了一些線索,這些細節早應該被注意,可惜被一些枝節的表象干擾了,直到現在才發現。在我沒來之前雖然證據不足,但我也認為凶手就是辛普森。不過就在我們去馴馬師家房子的路上,我發現了一條重要線索,那就是咖哩羊肉。你們記得吧,當時我坐在車裡正出神,還是華生叫我下車的。是因為我十分驚奇,我竟然忽略了一條如此重要的線索。”
上校奇怪地說:“但是我仍沒發現咖哩羊肉有什麼特殊的地方。”
“在我的推理過程中,咖哩羊肉只是第一個環節。麻醉劑的味道雖然並不難聞,但一般的菜是掩蓋不了的,吃的人肯定會發現。掩蓋這種味道的最好東西就是咖哩。辛普森不可能有機會帶著咖哩去馴馬師家做手腳,也不可能那麼巧,正想下麻醉劑時,剛好有咖哩羊肉來幫助掩飾氣味。因此,可以排除辛普森了。那麼就只有馴馬師夫婦是可疑的了。因為晚餐是他們選擇的,而小馬倌吃的咖哩羊肉是專門加了麻醉劑的,這也是其他人吃同樣菜餚而沒事的原因。因此,那個能不被女僕發現,併成功放了麻醉劑的人就是凶手。
“在還沒明白這個問題以前,更令人奇怪的是整個夜晚狗都沒叫。辛普森的事情讓我知道馬廄裡有一條狗。但令人難以理解的是,有人進入馬廄牽走了名駒,那狗卻沒叫,因此睡在草料棚中的小馬倌們什麼也不知道。很明顯,偷馬的人對狗非常熟悉。
“根據這些線索,我確信,偷馬賊就是約翰·斯特雷克本人。那天晚上,他麻醉了小馬倌,然後來到馬廄裡牽走了馬。他為什麼這樣做呢?顯然是不懷好意,這是肯定的。我查了一些以前的案例,發現曾經有不少馴馬師,他們會假別人之手,賭自己的馬輸,並押上鉅額賭注,然後再採取各種卑劣措施,在比賽中故意放慢馬的速度,甚至還有更隱蔽的手段,目的都是為了讓自己的馬輸掉。這同時也是我在死者的口袋中找到的答案。
“大家一定還記得那把精巧的小刀,像華生醫生所說的,它是外科手術室用來做精密手術用的,誰也不會把它當作武器。那天晚上,馴馬師帶著它也是為了做手術。上校,您既然熟悉賽馬,就應該知道,用小刀在馬的後腿踝骨上輕輕劃一小口,絕對不會被看出來,而被傷害的馬也只是會有一點跛足,給人訓練過度而疲勞的假象,或者是被認為得了風溼病,肯定想不到這是一個醜惡的陰謀。”
上校聽後非常激動,大聲喊道:“真是個混蛋,我怎麼沒有看出他這個惡棍!”
“馴馬師把馬拉到野外的目的大家也該知道了吧?為了不驚動睡在草料棚的小馬倌,他將馬牽到了野外。因為馬在受傷時一定會大聲嘶叫,小馬倌難免被驚醒。”
上校忽然明白了許多:“我真是瞎眼了!他用蠟燭與火柴也是為了幹這個勾當。”
“是的,上校。警長拿出死者的遺物後,我就大概猜到了他犯罪的方法及動機。上校,您有著豐富的人生經歷,應該相信一般人都只會關心自己的債務,而不會去過問別人的賬單。據我估計,馴馬師還另有一處居所,過著重婚生活。我從賬單上了解到,有個女人揮金如土,即便一個很慷慨的人也不會為買一件衣服花那麼多錢。我曾經就此事問過斯特雷克夫人,但她一無所知,這說明她和這事無關。我記下了賬單上的地址,並去調查了服裝商。我帶了斯特雷克的照片,從而確認了希爾先生的神祕身份。
“一切都清楚了。羅爾斯上校,斯特雷克把馬牽到坑穴旁,為了不被人發現,他準備在坑穴中點燃蠟燭。為了方便做手術,他把大衣放在了金雀花叢上,至於領帶,是馴馬師撿來的,準備用它來捆住馬腿。不料點燃蠟燭時,馬受驚了——或許是受到了光的刺激,或是出於動物本能,它猛地用力尥起蹶子來,不偏不倚正好踢到了馴馬師的頭部,馴馬師應聲倒下時,不幸傷到了自己。我想我說明白了。”
上校驚歎:“真是高明呀!一切像您親眼所見!”
福爾摩斯答道:“很幸運,我做了個正確的推測。詭計多端的斯特雷克不會在馬身上做試驗,所以當我看到綿羊之後,便想到了這裡,所幸又一次猜中了。
“我返回倫敦,找到了服裝商,把照片遞給她辨認。她一眼認出照片上的人就是闊綽的希爾,並告訴我他有個漂亮的妻子,且喜歡昂貴華麗的衣服。我敢斷定,正是因為這個女人才使斯特雷克背上了沉重的債務並最終鋌而走險。”
上校疑惑地問:“都很清楚了,只是一點,馬到底被藏在了什麼地方?”
“馬呀!它逃跑了,恰巧被您的鄰居發現了。對了,這裡好像是維多利亞前一站,如果您同意,十分鐘後歡迎到寒舍,我把一切您感興趣的細節都告訴您。”戴面具的女孩
在許多奇特的案子中,福爾摩斯都以他傑出的才能使我們獲得了深刻的戲劇性體驗,令人情不自禁投入其中,流連忘返。這也是我將它們寫成小說後顯得比別人更成功的原因。當然,這麼說並非是為了顧全我朋友的好名聲——事實上,他非凡的才智和充沛的精力每每更容易在瀕臨絕境時發揮得淋漓盡致——他破不了的案子,別人也絕對破不了,而這個故事就不會再有結尾。他也會犯錯,也會有失誤,但最終總能回到事實真相的軌道上來。這樣的案子有過五六個,最為突出的當屬馬斯格雷夫典禮案和以下我即將敘述的這起。
福爾摩斯是一個很少為了運動而運動的人,他總認為毫無無目的的體育鍛煉純屬浪費精力,因此反對盲目鍛鍊。他很善於運用自己的體力,除了與職業相關的活動,其他則很少熱衷。但他身體很矯健,堪稱同一重量級的拳擊手中的佼佼者。他整日精神飽滿,不知疲倦,飲食起居相當簡單,生活方式與常人大不相同。節衣縮食是他的真實寫照。沒有案子時,他的生活枯燥無味,報紙上又多是無稽之談,因此注射麻醉劑——可卡因成了他唯一的嗜好。
春天的一個早上,由於他無所事事,竟同意陪我一起去公園散步。作為生死之交,此時除了放鬆地享受身邊的好景緻,相互間幾乎不再需要言語。公園中樹木已吐嫩芽,五瓣形的新葉擁擠著出現在了慄樹上。走走停停,直到下午五點,我們才返回到貝克街。
僕人一邊為我們開門一邊說:“先生,來了位紳士找您。”
福爾摩斯望著我抱怨地說:“不出去散步就好了,紳士離開了嗎?”
“離開了,先生。”
“你沒有請他等一會兒?”
“先生,他進來坐了一會兒。”
“坐了多長時間?”
“半個小時左右吧!他在屋裡來回走動,偶爾還跺腳,好像很焦急。當時我站在門口,所以屋裡的動靜聽得一清二楚。終於,他忍無可忍了,來到過道上高聲說:‘他不準備回來了!’我對他說:‘主人很快就回來,請再等一會兒。’他又說:‘呆在這兒我會煩死的,我去門外等他,一會兒就回來。’說完便走了,我沒能留住他。”
“你做得很好,可以下去了。華生,真遺憾,那人焦急不安,一定有重大案件,這也正是我所需要的。朋友,這菸斗不是你的吧,一定是那人落下的。非常不錯,歐石南根菸鬥。長斗柄是由菸草商所謂的琥珀做的。真不知道倫敦到底有多少貨真價實的琥珀菸嘴,聽說弄個蒼蠅放裡邊就是真的。他一定急不可待,竟把珍愛的東西都落在這裡了。”
我問:“這菸斗是他珍愛的?你怎麼知道?”
“華生,這十分容易。一個菸斗最多七先令六便士,但卻被修過兩次,斗柄上一次,琥珀嘴上一次,是用銀箍修的,修補費已超過菸斗的價錢。一個人只有對他十分喜愛的東西才寧願花很多錢去修補,而不是去買新的。”
我問:“還能看出其他跡象嗎?”福爾摩斯正在研究菸斗。
他像生物教授研究骨骼一樣,舉著菸斗,用細長的手指彈了又彈。
“能形象地表現一個人性格的物件,除了表和鞋帶外,就是菸斗了。這隻菸斗很特殊,我只能瞭解到它的主人強健有力,習慣使用左手,牙齒好,比較粗心,生活比較寬裕。”
我好奇地問:“一個有錢人會用七先令的菸斗抽菸?”
他把菸斗中的菸絲磕在手上說道:“這是八便士一盎司的格洛斯維諾煙,而一般的上等好煙也只需四便士,可見他很有錢。”
“那其他怎麼解釋?”
“菸斗的一邊被燒焦了,可見他經常在油燈或者煤氣燈上點菸,因為用火柴點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另外,右側被燒焦了,證明他習慣用左手。因為一個習慣用右手的人,菸斗的左側才向著火焰。他有好的牙齒,健壯的身體,是因為菸斗上的琥珀嘴被咬穿了。如果我沒有估計錯,他已經上樓了,我們可以研究更有趣的事情了。”
過了一會兒,門被打開了,一個身材魁梧的人走了進來。他比實際年齡應該顯得年輕,看起來不過三十歲左右,實際上他要大幾歲。他穿著一套深灰色的衣服,考究整潔,手中拿著一頂寬簷的呢帽。
那人心煩意亂地說:“非常抱歉,先生們,我本該先敲門,可由於心裡六神無主,竟不知道該幹些什麼了。”說完他把手放到額頭上,轉身跌在了椅子裡,做出頭昏之狀。
福爾摩斯平靜地說:“我能感覺到,您至少一夜沒睡覺了,有時,這確實比工作、比玩樂更傷神,我可以幫助您嗎?”
“先生,我的生活現在亂極了,不知道該做什麼好,沒有您的幫助我恐怕要垮了。”
“您想請我當諮詢偵探?”
“不僅如此,您見多識廣,閱歷豐富,只有您能使我脫離困境,希望得到您的賜教。”
他語調顫抖,思路零亂,呼吸急促,說起話來好像很痛苦,並一直在抑制著情緒。
他說:“這是件麻煩的事,沒人願意家醜外揚,但我實在沒轍,必須求助於你們。雖然我不該向陌生人講述自己妻子的行為,但這是我唯一可取的選擇!”
福爾摩斯答道:“哦,格蘭·孟羅先生……”
那個人驚訝地從椅子上跳起來,高聲問道:“您知道我的姓名?這是怎麼回事?”
我的朋友笑著說:“假如您想隱姓埋名,最好不要再戴寫著姓名的帽子,並且不要讓寫有名字的一面對著別人。事實上,我和我的朋友在這間屋子裡聽到過許多離奇事,也幫助過許多不幸的人過上了平靜生活,希望也能幫您得到安寧。先生,抓緊時間講一講您的故事吧。”
那人再次雙手撫額,充滿痛苦。從舉止神情可以看出,此人天生傲慢,對某些事寧願痛苦也不會輕易講出。終於,他緊握拳頭狠狠一甩,決定不再保密了。
“親愛的福爾摩斯先生,事情是這樣的:我和我的妻子三年前結婚,婚後一直很恩愛美滿,方方面面都非常和諧。但是,就在上星期一,我突然發現妻子變得陌生了,她一反常態,令我完全無法理解,簡直就像個陌生人。總之,莫名其妙的就疏遠了。
“在我繼續我的話題之前,有件事我要說明一下,福爾摩斯先生,我肯定艾菲十分專一地愛著我,並且現在更愛我,這是一定的,作為男人,我能感覺得到。但是我們之間現在有問題,只有弄清這些問題,我們才能正常生活。”
福爾摩斯不耐煩地說:“孟羅先生,您最好抓緊時間談主要的。”
“我先說說艾菲的過去。她二十五歲時,我們第一次相識,雖然年輕,可已是未亡人,人們稱她希布隆夫人。她從小生活在美國的亞特蘭大,在那裡嫁給了事業有成的希布隆律師。可是很不幸,後來她的丈夫和孩子都被流行黃疸病奪去了性命,我也看過希布隆的死亡證明。她因此痛恨美國,不久就回來與未婚姑母一起住在中薩克斯的潘納。她從丈夫那裡得到了四千五百鎊的遺產。希布隆精通於投資,這筆錢平均拿到的利息就有七釐。我們就是在平納爾一見鍾情的,相識幾十天后就結婚了。
“我是做蛇麻生意的,年收入約七八百鎊,生活舒適寬裕。在北堡,我有一所小別墅,年租金八十鎊。那地方雖離城不遠,但農村味兒濃厚。一家旅館和兩間房屋位於離我家不遠的地方,另一座小別墅位於我們門前田地的另一邊。除此之外沒有其他房屋。附近有一條路可以通往火車站,路上可以看到幾間零散的房屋。每年的一定季節,我都要去城裡做生意,但是夏季都會和妻子一起在鄉下的住所裡盡情享受幸福生活。這件事發生以前,我們之間從未發生過不愉快。
“先生,還有一件事我必須告訴您。結婚時,艾菲將她的全部財產轉到了我名下,我本來不同意這麼做,因為擔心萬一生意有閃失,會保不住這筆錢。但在她的堅持下,我還是同意了。大約一個半月前,她突然找我說要錢。
“她對我說:‘親愛的,在你接受我的財產時,曾說過,只要我用它,你就會給我。’
“我回答道:‘當然,那錢原本屬於你。’
“她又說道:‘很好,那麼請給我一百鎊。’
“聽了她的話我感到很奇怪,我以為她想買衣服或首飾。
“我問她:‘你要幹什麼?要這麼多錢。’
“她開玩笑似的說:‘你說過你只是個銀行保管員,保管員是無權過問的,只需付錢。’
“我接著說:‘如果你真的需要,我一定會給你。’
“‘親愛的,我十分需要它。我會告訴你幹什麼用,不過現在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