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節:第一章 中國的起源文化(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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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節:第一章 中國的起源文化(16)
董仲舒認為,思想領域百家並存,“師異道,人異論”,主張不同,政見分歧,弄得在位的人難以統一法令,普通百姓不知所從,違背了大一統的時代要求。因此,凡“不在六藝之科,孔子之術者,皆絕其道,勿使並進”。董仲舒“獨尊儒術”的主張,側面反映了治理國家中,政治和文化合一思想的產生背景。
中國思維中政治文化合一的觀念大概是在此得來的,從此,中國出現政治不斷強有力地干預文化的現象,這大概也是中國產生人類歷史上唯一的連續文化的因素之一吧,也大致講出了文化需要政治干預,而政治需要文化來維護和監督的道理。
孔子之術在前時代,就處處為王公貴族考慮,是方便統治的法術。盧梭講:“人們最好還是首先著手教給他們以服從的藝術吧!歷史上那些出名的最偉大的國王們所受的教養,決不是為了進行統治”。漢武帝劉徹抬頭便發現孔子之術是一門讓百姓溫順服從的藝術,於是委託董仲舒做件新妝,打扮好後,隆而重之地抬出來,並且命令“罷黜百家,獨尊儒術”。
董仲舒的儒術,把“天”放到顯要位置,說大一統政權是“天地之常經,古今之通誼”。要維護大一統,必須把皇帝奉為國之本。如果不以國君為本,便違反了天意。天是自然界與人類社會的最高主宰,有意志能感應人事,自然和社會的一切變化,國家的興亡,人間的禍福,都是天意的安排,違反天意就必然遭受到譴責和懲罰。
其次,董仲舒把孔子的“正名分”轉化為道德規範,提出“三綱”“五常”的倫理關係,說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君臣,父子,夫妻之間有絕對的支配與被支配的權力。人之間的關係,要以仁、義、禮、智、信為準繩。這等於更具體把儒家的權力分派到了千家萬戶。
“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之後,漢武帝確立以禮為主,文武並用,皇族內法外儒的策略,這種策略一直受到封建王朝的推崇。董仲舒的儒術,為皇族服務的特點明顯,在家族政治中,把皇族擺在天的位置,其餘的家族按政治地位分等級,比孔子的社會角色論要遜色些,但是卻更利於形成金字塔狀的社會角色結構,為儒學的生命力施加了萬世之肥,
由此可見,社會或國家的發展,是人力可為的東西,並非沿著未知的規律波浪式地前進。如果統治者深深懂得權謀術,懂得如何不戰而勝,那麼一個國家是可控制的。一種學說,一種思想並非是空穴來風,必然與政治的干預相關聯。政府確立一種指導思想和教育人民的學說,這些思想便反過來報答它的政府和國家,進步的引起進步,落後的引起落後,缺點在現實中得到充分的反映。只有積極主動者才有希望,消極被動者終被消滅。
從道德家系統、儒家系統和法家系統的總結來看,中國古思維較之於西方的古思維有根本區別。
在古希臘,聖人們產生了許多神祗,以為人類社會是由上帝主宰著、統治著,人是被動的屈服的,中國古代的三大文化系統都沒有這種觀念。道德家沒有創造出偉大的神祗,他只認人,人類由“道”這種客觀存在的東西支配著,而且人們可以透過修煉而得“道”。儒家系聖人也不創造神仙,他只主張社會應該秩序化、組織化,才會堅強有力,國家才象一個國家。而且儒家系也認為,人是可以修養的,而且必須透過修養,才能對社會有益。法家人物也不要神仙和基督,更不要玉皇大帝,主張人們可以在法的標準下平等,但法治不排斥進行教育國民的工作。這表明,中國社會形成初期,便對如何修煉個人方面狠下功夫。使個人適應社會,主張不論國家也好,社會也好,由並不超出人之外的力量統治,而是由人自己來統治。人要好好地統治自己,必須修身養性。希臘人透過神祗的崇拜產生國家向心力,中國人透過對君主和國家的忠誠產生社會向心力。
近代西方社會,隨著科學和技術的發展,西方人的神祗破滅了,神祗由共通的法律來代替,人們所受的教育主要是對飛速發展的物質世界的適應。但在近代中國,人們並不相信法,而相信人,人是政治,人是社會,人也是法,法由人主宰著,這是首要的。只有與人性修養和宗法關係聯絡緊密的東西最受歡迎,其次才是來自科學技術的教育和物質世界不斷變化的教育。因此在近代中國,一方面科學技術保持著落後的面貌,另一方面也較少地感到精神的空虛和人生的寒冷。
中國的起源文化為什麼催生了家庭為社會結構基本單元,而不是個人為社會結構基本單元,文化之外的因素應該是生產力因素。即當時黃河中下游平原的自然條件以及中國當時擁有的發達的農業耕作技術,推進了家庭為單元的社會生產方式。因此,商鞅改革時充分發揮一夫一妻制的家庭奪取土地的動力,統一了國家。但中國統一後,佔統治地位的學術,卻並不是法學,而是儒學。原因在於法學側重發展生產力,儒學側重家庭的道德教育,決定社會穩定的最終因素是社會結構基本單元而不是生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