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增補三
大叔小妻萌萌噠 奪心遊戲:女人,休想逃 官場驕子 刀魂 異界之流氓邪神 永鎮仙魔 無敵快刀 網遊之工兵無敵 趕屍客棧3 全國愛國主義教育基地雲貴川藏卷
第三卷 增補三
以上所說,也適用於農民的產品和城市手工業者的產品之間的交換。起初,這種交換是在沒有商人作媒介的情況下,在城市的集日裡直接進行的。農民就在集市上賣出買進。在那裡,不僅農民知道手工業者的勞動條件,而且手工業者也知道農民的勞動條件。因為手工業者自己在某種程度上也還是一個農民,他不僅有菜園和果園,而且往往還有一小塊土地,一兩頭母牛、豬、家禽等等。因此,中世紀的人能夠按照原料、輔助材料、勞動時間而相當精確地互相計算出生產費用——至少就日常用品來說是這樣。
但是,在這種以勞動量為尺度的交換中,對於那些需要較長勞動時間、勞動又為不規則的間歇所中斷、勞動所得的產量也不確定的產品來說,例如對於穀物或牲畜來說,這個勞動量又怎樣——即使只是間接地、相對地——計算呢?而且不會算的人怎樣計算呢?顯然,只有透過一個漫長的、往往是在暗中不斷摸索、經過曲折才逐漸接近的過程,而且在這個過程中也象在別處一樣,人們只有吃一塹才能夠長一智。但是,每個人必須大體上收回成本這一點又總是會幫助找出正確的方向,而且,進入交易的物品的種類不多,這些物品的生產方法往往幾百年都沒有什麼變化,這一切又使得上述目的比較容易達到。其實要使這些產品的相對價值量相當近似地確定下來,決不需要很長的時間,這一點,單是由下面這樣一個事實就可以得到證明:象牲畜這樣的商品,由於每頭牲畜的生產時間很長,它的相對價值似乎是最難確定的,但它卻成了最早的、幾乎得到普遍承認的貨幣商品。要使牲畜成為貨幣商品,牲畜的價值,它對一系列其他商品的交換比率,必須已經具有比較不尋常的、並且在許多氏族的範圍內已經得到一致承認的確定性。當時的人——不管是牲畜飼養者還是他們的顧客——肯定都已相當精1017明,在交換中得不到等價物,就不會把他們所耗費的勞動時間白白送給別人。相反,人們越是接近商品生產的原始狀態,——例如俄國人和東方人,——甚至在今天,他們也越是把更多的時間浪費在持久的、互不相讓的討價還價上,以便為他們花費在產品上的勞動時間爭得充分的代價。
從價值由勞動時間決定這一點出發,全部商品生產,以及價值規律的各個方面藉以發生作用的多種多樣的關係,就象《資本論》第一卷第一篇所敘述的那樣發展起來了;因此,特別是使勞動成為形成價值的唯一因素的那些條件發展起來了。而且,這些條件是在當事人並未意識到的情況下起作用的,只有透過辛勤的理論研究才能從日常實踐中把它們抽象出來,因此,它們是按自然規律的方式起作用,馬克思也已證明,這一切都是從商品生產的性質中必然發生的。最重要和最關鍵的進步,是向金屬貨幣的過渡。但是這種過渡也造成了如下的後果:價值由勞動時間決定這一事實,從此在商品交換的表面上再也看不出來了。從實踐的觀點來看,貨幣已經成了決定性的價值尺度;而且,進入交易的商品種類越是繁多,越是來自遙遠的地方,因而生產這些商品所必需的勞動時間越是難以核對,情況就越是這樣。此外,貨幣本身最初多半來自外地;即使本地出產貴金屬,農民和手工業者一方面仍然無法近似地估計出花費在貴金屬上的勞動,另一方面,對他們來說,由於習慣於用貨幣進行計算,關於勞動是價值尺度這種屬性的意識已經變得十分模糊;貨幣在人民大眾的觀念中開始代表絕對價值了。
總之,只要經濟規律起作用,馬克思的價值規律對於整個簡單商品生產時期是普遍適用的,也就是說,直到簡單商品生產由於資本主義生產形式的出現而發生變化之前是普遍適用的。在此之1018前,價格都以馬克思的規律所決定的價值為重心,並且圍繞著這種價值來變動,以致簡單商品生產發展得越是充分,一個不為外部的暴力干擾所中斷的較長時期內的平均價格就越是與價值趨於一致,直至量的差額小到可以忽略不計的程度。因此,馬克思的價值規律,從開始出現把產品轉化為商品的那種交換時起,直到公元十五世紀止這個時期內,在經濟上是普遍適用的。但是,商品交換在有字記載的歷史之前就開始了。在埃及,至少可以追溯到公元前三千五百年,也許是五千年;在巴比倫,可以追溯到公元前四千年,也許是六千年;因此,價值規律已經在長達五千年至七千年的時期內起支配作用。現在,我們可以來欣賞一下洛里亞先生的高深見解了。洛里亞先生竟然把這個時期內普遍和直接適用的價值叫作這樣一種價值,商品從未按照它來出售,也不能按照它來出售,並且說任何一個稍有點健全理智的經濟學家都不會去研究它!
到目前為止,我們一直沒有談商人。直到現在,在我們進而考察簡單商品生產向資本主義商品生產轉化之前,我們可以不考慮商人的介入。商人對於以前一切都停滯不變、可以說由於世襲而停滯不變的社會來說,是一個革命的要素。在這樣的社會中,農民不僅把他的份地,而且也把他作為自由的私有者、自由的或依附的佃農或農奴的地位,世襲地和幾乎不可轉讓地繼承下來,城市手工業者則把他的手工業和他的行會特權,世襲地和幾乎不可轉讓地繼承下來,而且他們每一個人還會把他的顧客、他的銷售市場以及他自幼在祖傳職業方面學到的技術繼承下來。現在商人來到了這個世界,他應當是這個世界發生變革的起點。但是,他並不是自覺的革命者;相反,他與這個世界骨肉相連。中世紀的商人決不是個人主義者;他象他的所有同時代人一樣,本質上是共同體的成員。1019在農村,佔統治地位的是在原始**基礎上成長起來的馬爾克公社。起初,每個農民都有同樣大小的份地,其中包括面積相等的各種質量的土地,並且每個人在公共馬爾克中也相應地享有同樣大小的權利。自從馬爾克公社變為閉關自守的組織,沒有新的土地可以分配以來,份地由於繼承遺產等等原因而發生了再分割,與此相適應,馬爾克的權利也發生了再分割;但是,由於仍舊以每份份地作為一個單位,結果產生了二分之一、四分之一、八分之一的份地,以及相應地在公共馬爾克中分享二分之一、四分之一、八分之一的權利。以後的一切同業公會,都是按照馬爾克公社的樣子建立起來的,首先就是城市的行會,它的規章制度不過是馬爾克的規章制度在享有特權的手工業上而不是在一定的土地面積上的應用。整個組織的中心點,是每個成員都同等地分享那些對全體來說都有保證的特權和利益。這一點還非常清楚地表現在1527年的愛北斐特和巴門的“紡紗業”特權上。(圖恩《下萊茵的工業》第2卷第164頁及以下各頁)以上所說也適用於礦業勞動組合。在那裡,每個股份都享有同等的一份利益,並且象馬爾克成員的份地一樣,每個股份的權利和義務也可以分割。以上所說也完全適用於經營海外貿易的商人公會。亞歷山大里亞港或君士坦丁堡港的威尼斯人和熱那亞人,他們每一個“民族”都在各自的商場(fondaco,除中心辦事處之外,還包括宿舍、餐館、倉庫、陳列處和售貨處)建立了完整的商業公會;它們的成立是為了對付競爭者和顧客;它們按照互相商定的價格來出售商品;它們的商品都有一定的質量,要經過公開的檢驗並且往往蓋上印記作為保證;它們還共同規定了向當地居民購買產品時許可支付的價格等等。漢撒同盟的人在挪威卑爾根的德意志橋上就是這樣做的,他們的荷蘭和英國的競爭1020者也是這樣做的。凡是低於價格出售或高於價格購買的人都要倒黴!這種人受到的聯合抵制在當時意味著必然的毀滅,更不用說商會對違反規章的人所直接給予的懲罰了。此外,還有為一定目的而建立起來的更狹窄的商業團體,例如,在十四世紀和十五世紀,多年控制著小亞細亞佛克亞明礬礦和希沃斯島明礬礦的熱那亞的“摩阿那”。又如,從十四世紀末就同意大利和西班牙做生意並在那裡設立了分支機構的巨大的拉斯堡貿易公司;又如奧格斯堡商人富格爾、威爾塞、弗林、赫希斯特泰爾等人和紐倫堡商人希爾什福格爾等人創立的德國公司,它擁有66000杜卡特的資本和三艘船,曾參加1505年至1506年葡萄牙對印度的遠征,獲得了150%(根據另一種材料,是175%)的純利潤。(海德《列萬特貿易史》第2卷第524頁)此外,還有一系列別的“壟斷”公司,對於它們,路德曾經表示了極大的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