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增補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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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增補一
《資本論》第三卷自從交給公眾評判以來,已經遇到許多不同的解釋。這並沒有出乎意料。在編輯出版時,我最關心的是要編成一個儘可能真實的版本,即儘可能用馬克思自己的話來表述馬克思得出的各種新成果。只是在絕對不可避免的地方,並且在讀者一點也不會懷疑是誰在向他說話的地方,我才加進自己的話。這樣做曾經遭到指責。人們認為,我應該把擺在我面前的材料變成一本系統地整理好的書,象法國人所說的,en_faire_un_livre,換句話說就是:為了讀者的方便而犧牲原的真實性。但是,我不是這樣來理解我的任務的。我沒有任何權利作這樣的改寫。象馬克思這樣的人有權要求人們聽到他的原話,讓他的科學發現完完全全按照他自己的敘述傳給後世。其次,我也絲毫不願意擅自侵犯這樣一位卓越的人的遺著;那樣做對我來說就是失信。第三,那樣做也根本沒有用處。對於那些不能讀或不願意讀的人來說,對於那些在讀第一卷時就已經不是花費必要的力氣去正確理解它,而是花費更多的力氣去曲解它的人來說,無論你下多少功夫都是徒勞無益的。而對於那些希望真正理解它的人來說,最重要的卻正好是原著本身;對於這些人來說,我的改寫頂多只有解說的價值,而且是對一部沒有出版和沒有機會得到的著作進行的解說。但是,在第一次爭論時,就必然要查對原著;在第二次和第三次爭論時,全部出版原著就是不可避免的了。
這樣的爭論,對於一部包含著這樣多新東西,但卻只有一個匆1005忙寫成的、有的地方還不完全的初稿的著作來說,是很自然的。在這裡,為了排除理解上的困難,為了把一些重要的、其意義在原中沒有充分強調的觀點提到更重要的地位,並且為了根據1895年的事態對1865年寫成的原作個別較為重要的補充,我加進一些話當然會有用處。事實上已經有兩點,在我看來需要作一個簡短的說明。
i.價值規律和利潤率
這兩個因素之間的表面矛盾的解決,在馬克思的原發表之後會和發表之前一樣引起爭論,本來是預料中的事。有些人曾經期待出現真正的奇蹟,因此,當他們看到面前出現的不是所期待的戲法,而是一種簡單合理的、平鋪直敘的解決矛盾的方法時;就感到失望了。當然,最樂於感到失望的,是那位大名鼎鼎的洛里亞。他終於發現了一個阿基米得的支點,憑藉這個支點,象他這樣一個小妖居然能把馬克思建立的堅固大廈舉到空中,弄得粉碎。他憤怒地叫道,什麼,這就是解決辦法嗎?簡直是故弄玄虛!經濟學家們說到價值的時候,指的是那種實際上在交換中確定的價值。
“但是,任何一個稍有點理智的經濟學家都不會,而且將來也不會去研究這樣一種價值,商品既不按照它來出售,也不能按照它來出售……當馬克思主張,從未作為商品出售依據的價值,是比例於商品中包含的勞動來決定的時候,難道他不是以相反的形式重複正統派經濟學家的下述論點:作為商品出售依據的價值,不是比例於商品中耗費1006的勞動?……馬克思說,雖然個別價格會偏離個別價值,但全部商品的總價格始終和它們的總價值一致,或者說始終和商品總量中包含的勞動量一致,這樣說也無濟於事。因為價值既然不外是一個商品和另一個商品相交換的比例,所以單是總價值這個觀念,就已經是荒謬的,是胡說……是形容語的矛盾。”
“什麼時候見過這樣十足的謬論,這樣重大的理論上的破產?什麼時候見過這樣大吹大擂地、這樣莊嚴地犯下的科學上的自殺行為?”
請看,我們的洛里亞簡直得意忘形了。他不是有理由把馬克思當作和他一樣的人,當作普通的騙子嗎?請看,馬克思完全象洛里亞一樣在愚弄他的讀者,完全象這位渺小到極點的義大利經濟學教授一樣靠故弄玄虛來過活。不過,這位杜爾卡馬臘盡可以這樣做,因為他精通他的職業。而笨拙的北方人馬克思卻完全陷入了窘境,說了一些胡言亂語和荒謬的話,最後只落得一個莊嚴的自殺。
我們暫且把商品從未按照也不能按照由勞動決定的價值來出售這個武斷的說法留到以後再談。在這裡,我們只看一看洛里亞先生的這個論斷:
“價值不外是一個商品和另一個商品相交換的比例,所以單是商品的總價值這個觀念,就已經是荒謬的,是胡說……”
要是這樣,兩個商品互相交換的比例,它們的價值,就純粹是一種偶然的,從外部飛到商品上面來的東西,可能今天是這樣,明天又是那樣。一公擔小麥是和一克金交換還是和一公斤金交換,絲毫不取決於小麥或金所固有的條件,而是取決於一些和它們二者全然無關的情況。因為不然的話,這些條件也會在交換中發生作用,大體上支配著交換,並且還離開交換而獨立存在,因此才能談到商品的總價值。但是,大名鼎鼎的洛里亞卻認為這是胡說。不管兩個商品按什麼比例互相交換,這個比例就是它們的價值;這就是一切。因此,價值和價格是等同的。每一個商品有多少種價格,就有多少種價值。而價格是由需求和供給決定的。如果有人還要進一步提出問題,並期望得到答案,那他就是一個傻瓜。
不過事情終究還有一點小小的麻煩。在正常情況下,需求和供給是互相平衡的。因此我們把世界上現有的全部商品分成兩半,一類代表需求,同樣大的另一類代表供給。假定每一類商品所代表的價格都是10000億馬克(法郎,鎊或任何其他貨幣單位)。按照亞當·里斯的演算法把它們加起來,就是20000億的價格或價值。但是洛里亞先生卻說:胡說,荒謬。這兩類商品加在一起,可以代表20000億的價格。但是,說到價值,情況就不同了。如果我們說的是價格,那就是10000+10000=20000。但是,如果我們說的是價值,那就是10000+10000=0。至少在這裡談到商品總體時情形是這樣。因為在這裡,雙方中每一方的商品之所以值10000億,是由於雙方中每一方都願意並且能夠對另一方的商品給予這個數額。但是,如果我們把雙方的商品全部集中在第三者手裡,那末第一個人手裡就不再有價值了,第二個人也不再有價值了,第三個人更沒有了——結果是誰也沒有。在這裡,1010我們看到我們的南方人卡利奧斯特羅這樣把價值概念化為烏有的拿手好戲,不禁要再一次驚歎起來。這就是庸俗經濟學的完成!(這位“因為有名聲所以被人知道”的先生(用海涅的話來說)後來也覺得,對於我為第三卷所作的序言,——在這篇序言已經在1895年《評論》第一期上用義大利發表之後,——非作出答覆不可。答覆登載在1895年2月25日的《社會改革》上。他先對我奉承了一番,這在他來說是必不可少的,但正因為如此,也就加倍令人討厭。然後他宣告說,他從來沒有想要把馬克思在唯物史觀方面的功勞據為已有。他說他早在1885年就承認了這些功勞,那是在一篇雜誌論中附帶地提了一下。但是,正是在應當承認的地方,即在他的那本涉及這個問題的著作中,他卻更加頑固地閉口不談些功勞。在這本書中,直到第129頁才提到馬克思的名字,而且只是在說到法國的小土地所有制時才提到。而現在他卻大膽宣佈,馬克思根本不是這個理論的創始人;如果說這個理論不是由亞里士多德早就大體上提了出來,那末至少哈林頓在1656年已經明確無誤地宣佈了它,並且在馬克思之前很久,已經有一連串歷史學家、政治家、法學家和經濟學家對這個理論作了闡述。這就是在洛里亞著作的法版中可以讀到的一切。總之,馬克思是一個十足的剽竊者。在我使他不可能再從馬克思那裡剽竊什麼來大吹大擂之後,他就鼓起勇氣說,馬克思完全和他一樣,也是用別人的羽毛來裝飾自已。——關於我在其他方面對他的抨擊,洛里亞只是對這樣一點即他認為馬克思根本沒有打算寫《資本論》第二卷,更談不上第三卷,作了回答。“現在恩格斯得意洋洋地把第二卷和第三卷扔在我面前作為答覆……妙極了!這兩卷書使我感到這麼大的愉快,我由此得到了這麼多精神上的享受,以致從來沒有一個勝利象今天的失敗——如果這真是失敗的話——這樣使我覺得如此可喜。但是,這真是失敗嗎?馬克思真的為了發表而寫下這麼一大堆不連貫的筆記,好讓恩格斯懷著虔敬的友誼把它們編在一起嗎?真的可以設想,馬克思……本來希望這些稿成為他的著作和他的體系的王冠嗎?真的可以相信,馬克思會發表關於平均利潤率的那一章嗎,在這一章裡,好多年前就答應要提出的解決,被歸結為最無聊的故弄玄虛和最庸俗的字遊戲?這至少是可以懷疑的……在我看來,這證明馬克思在發表他的光輝(splendido)著作以後就沒有打算寫什麼續卷。說不定,他原來就是想把他的鉅著交給他的繼承人去完成,而自己不擔負什麼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