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繁體版 第2章 動機問題

第2章 動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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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動機問題

第2章 動機問題

“對於警方和群眾來說,這樁總督公園謀殺案,乍看之下似乎只是個犯案手法愚蠢、笨拙的罪案,凶嫌顯然是新手,而且絕對漫無目標,因此要把凶手繩之以法,一定是毫無困難。你知道,動機問題已經解決了。‘找出誰因此得利’是我們法國朋友的名言。可是,事實還不只這些,還有其他的。”

“詹姆士·法諾爾警官那時正在巡邏,從坡特藍街彎進新月公園的幾分鐘前,聽到聖三主教堂傳來二點半的鐘聲。那時的霧可能還沒有稍後的清晨那麼大,這位警官看到兩位身穿大衣的頭戴禮帽的男人,臂挽著臂倚在靠近廣場大門的欄杆上。因為霧很濃,他當然無法看清他們的臉,可是他聽到其中一個對另一個說:‘這只是時間問題,柯恩先生。我知道我父親會幫我付錢,你等一陣子不會有任何損失的。’另一個人顯然沒有回答。警官經過他們身邊,繼續往前走。等他巡邏完畢,回到同樣地點,那兩個人已經走了,可是稍後不久,在偵訊庭上提出的那兩把鑰匙就在這個大門附近被發現。”

“另一個有趣的事實,”繼續說,微笑裡帶著寶莉也不太懂得的諷刺:“是在命案現場發現的左輪槍。那把槍被拿去給愛許立先生的僕人看,他發誓是他主人的槍。所有這些事實,當然構成了對約翰·愛許立先生非常明顯,而且尚無破綻的不利證據。也難怪警方對費雪先生和他們自己的努力成果非常滿意,因而在命案發生整整一個禮拜之後,申請了一張拘捕令,在這個年輕人克拉莒斯街的住所裡將他逮捕。”

“事實上,你知道,我從經驗裡得到一個屢試不爽的教訓:如果一件案子看來特別愚蠢笨拙,而且罪證特別確鑿,就是警察最該小心,以免落人陷阱的時候。好,在這個案子裡,如果約翰·愛許立真的像警方所說用那種方式殺了人,他犯的罪就不只一樣了,因為對我來說,這種白痴行為比犯了許多罪還不如。檢方得意洋洋地找來一長串的證人,裡面有野兔林俱樂部的會員,他們都看到嫌犯輸給艾隆·柯恩先生一大筆賭債後的激動情形;有華特·哈瑟瑞爾先生,即使他和愛許立的交情甚篤,也一定得承認他在一點四十分的時候和嫌犯在龐德街分手,然後在凌晨五點回家之前就再沒有見過他。”

“接下來是約翰·愛許立的男僕,亞瑟·區普先生作證,事後證明他的證詞扮演了非常關鍵的角色。他宣誓說命案那天晚上,他的主人大概一點五十分回到家。區普那時候還沒有上床,五分鐘之後,愛許立又出去了,還告訴他不必等門。這一段短短回家的時間被認為是非常重要——大家都認為他是回家拿手槍的。約翰·愛許立的朋友們都覺得這案子已經毫無希望了。”

“男僕和聽到公園欄杆旁談話的詹姆士·法諾爾警官的證詞當然對被告最為不利。我可以向你保證,那天我像是重溫了難得的舊日好時光。觀察法庭上某兩個人的臉,是我好些日子以來最大的快樂。其中一張就是約翰·愛許立的臉。這是他的照片——矮矮黑黑,蠻瀟灑的,看來活力十足,否則看起來就只像個有錢的農家子弟。他在法庭上很安靜,很鎮定,不時和律師說上一兩句話。在警察把犯罪經過整理出來,當著又驚又怕的觀眾面前敘述的時候,他很嚴肅地聽,偶而還聳聳肩膀。”

“約翰·愛許立先生被重大的財務困難逼瘋了,先回家拿出武器,然後在艾隆·柯恩先生回家的路上等候。這個年輕人要求允許晚點付錢,柯恩先生可能堅持不肯,可是愛許立一路懇求,幾乎跟到了柯恩先生的家門口。最後,他看到債主決定不再跟他耗下去,於是趁這可憐人猝不及防的剎那從後面抓住他,把他勒死;事後又怕他的殺人行徑功虧一簣,於是對著屍體打了兩槍,卻由於激動緊張,兩槍都沒打中。凶手一定把被害人的口袋掏空,找到花園大門的鑰匙,心想經由地下隧道穿過廣場比較安全,就這樣,他由面對坡特藍街的大門逃脫了。然而他意外掉了左輪手槍,這是天意對這些惡棍的報應,要他因為自己的愚蠢行為而落入人類正義的手掌心。”

“可是,這段犯罪經過的敘述似乎一點兒也沒讓約翰·愛許立受到影響。他也沒積極去找一位擅長以反覆詢問技巧來找出證人矛盾處的傑出律師為他辯護,噢,我的天,根本沒有!他竟然找了一個呆板乏味,非常二流的律師就滿意了,當這位律師傳喚證人時,壓根兒就沒想要引起**。”

“他從椅子上站起來,在一片鴉雀無聲中,代表他的當事人傳喚了三位證人中的第一位。他傳喚的三位男士——他本來可以傳十二個的——都是坡特藍大街上艾許頓俱樂部的會員,也都發誓在二月六日凌晨三點鐘,也就是‘殺人啦’的喊叫聲把西公園廣場的居民都吵醒,且命案正進行的時候,約翰·愛許立先生正安靜地坐在艾許頓俱樂部裡和他們三個證人打橋牌。俱樂部的門房作證說,他是在三點整前的幾分鐘的時候進來的,待了大概有一個半鐘頭。”

“我不必告訴你,這個絕無虛假,完全被證實的不在場證明,等於在起訴的大本營上結結實實投下了一枚炸彈。最詭計多端的罪犯也不可能同時出現在兩個地方,而且,即使艾許頓俱樂部在許多方面違反了我們這個非常注重道德的國家賭博方面的律法,它的會員卻都是來自社會上最上流、最清白的階層。換句話說,有十二位紳士在命案發生的當時見到愛許立,還跟他說過話,這些證詞絕對沒有懷疑的餘地。”

“在這一段令人驚愕的訊問過程中,約翰·愛許立從頭到尾都極為冷靜沉著。毫無疑問,這是因為他早知道能夠以這樣絕對優勢的證詞證明自己的無辜,所以整個偵訊中都冷靜異常。他對法官的問話也回答得簡單清楚,即使是關於左輪槍**問題。”

“‘法官大人,我離開俱樂部的時候,’他這樣解釋,‘決定要和何恩先生單獨好好談談,請他允許我晚一點還清欠他的錢。您可以瞭解,我不喜歡當著其他人的面求他。我回家去,只待了一兩分鐘——不是像警方所說的回去拿槍,因為在濃霧天氣裡我的槍一直帶在身邊,而是回去看了一封重要的商業信函是不是在我不在家的時候寄到了。之後我又出門了,在離野兔林俱樂部不遠的地方遇到了艾隆·柯恩先生。我陪他走了一大段路,我們談得很好,很愉快。我們在坡特藍街頭,靠近廣場大門的地方準備分手,也就是那位警官看到我們的地方。柯恩先生想穿過廣場,因為這樣走到他家比較近。我覺得廣場在濃霧裡看來又黑又危險,尤其柯恩先生身上還帶著一大筆錢。’”

“‘我們為這件事情談了一會兒,最後我勸他把我的左輪槍帶著,因為我回家只會經過常走的街道,而且我身上什麼值得偷的東西也沒有。柯恩先生猶豫了一下,終於接受了我的建議,把我的槍借走,這就是為什麼它會出現在命案現場的原因。我最後和柯恩先生分手的前幾分鐘,曾經聽到教堂兩點四十五分的鐘聲。兩點五十五分的時候,我正在坡特藍大道尾的牛津街上,從那裡走到艾許頓俱樂部至少要十分鐘。’”

“注意,他的這番解釋比檢方的推論更為可信,因為檢方對於左輪槍一直沒有滿意的解釋。一個事實上已經把被害人勒死的人,不會用自己的槍射出兩發子彈,因為這樣做只會引起附近過路人的注意,顯然沒有道理。如果是柯恩先生自己射出子彈,可能性則大得多——有人突然從背後突襲他,他可能在慌亂中把子彈射到空中了。因此,愛許立先生的解釋不但合情合理,也是惟一可能的解釋。”

“所以,你就會明白當時那種情形,經過一個半小時的審訊後,法官、警方和群眾都很高興地宣佈,讓被告清白無瑕地離開了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