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泡沫之夏(1) ①號院:魅惑王子vs華麗公主 妖孽王爺小刁妃 掠愛:錯上王爺榻 六脈劍蓮 妒後養成史 麻辣女神醫 不死之穿越 這個歷史挺靠譜 公主的淚漫過漂流瓶
第六章
第六章
這天的審判讓所有人都心情不佳。上午十點三十分,庭審結束。這天是週五,週六、週日休息,週一再次開庭。達勞:審判長,在陪審員入席之前,我有一個提議。陪審員席左前方十英尺左右的地方有一塊十英尺長的告示牌。上面寫著“多看《聖經》”,旁邊還有個手指的圖案。尤其“聖經”這兩個字,特別大,大概有一尺半吧,而且是用紅漆寫的……審判長:那個嗎?那個字沒這麼大啊,達勞上校。
達勞:是嗎?那就算它是一尺好了,我總覺得它不止一尺。算了,問題不在字的大小上。我希望法庭能拆除那塊告示牌。
因為來旁聽的人實在太多,而法院裡面又小又熱,下午的審理被移至戶外的大草坪上進行。審判長拉爾斯頓警司坐在法院外牆下的陽臺上,而警司與辯護人則坐在庭院裡的楓樹蔭下,有的站著,有的直接盤腿坐在地上。那塊“多看《聖經》”的告示牌,就立在法院庭院的兩棵樹之間。
達勞提出要拆除這塊告示牌,不用說,這又激起了控方的憤怒,麥肯錫“將軍”立刻吼道:“你對這句話有意見?那你乾脆把整本《聖經》撕碎丟進火裡,讓全國人都下地獄吧!”不過,在討論《聖經》與進化論的問題時,放這樣一塊告示牌在陪審團面前,的確有失公平—最終,控方終於讓步了。這塊寫著“多看《聖經》”的告示牌,被暫時撤走了。在下午的審理中,出現了本案最耐看的一場白熱化對決。被告方要求控方的威廉·傑寧格·布萊恩出庭作證,與達勞正面對質。這場對質實在太震撼了,所以筆者將一五一十地進行敘述。
以下就是布萊恩與克萊昂斯·達勞“單挑”的全過程。達勞:布萊恩先生,你認為《聖經》上寫的,都應該按照其字面意思來解釋,是嗎?
達勞:可是,《約拿書》上寫著,約拿把一條鯨魚吞進肚子裡了—不,不,是一條鯨魚把約拿給吞了,那到底是怎麼回事?
布萊恩:我認為《聖經》上的一切都是真理。
布萊恩:就是一條大魚吞了約拿,並沒有說是鯨魚。
布萊恩:我記得就寫了“大魚”。大魚,沒錯,我記得就是大魚。很大的魚。我堅信是這樣的。而且我也相信造人、造鯨魚,全智全能的上帝。
(旁聽的觀眾們送上掌聲與歡呼。)達勞:總之,就是條大魚吧,很好。那麼,這條大魚吞了約拿之後,約拿在魚肚子裡待了幾天來著?三天嗎?三天後,這條魚游到岸上,把約拿吐了出來是吧?你相信這條魚是為了吞食約拿才被創造出來的是嗎?
達勞:你覺得那是條普通的大魚嗎?還是為了吞食約拿特別創造出來的呢?
布萊恩:我沒想過這麼多,只是《聖經》上是這麼寫的而已。
布萊恩:我當然相信!我全身心地相信!我不僅相信這個奇蹟,也相信所有的奇蹟!
(觀眾再次鼓掌喝彩。)
達勞:《約書亞記》中說,約書亞曾經停止過太陽的執行,那是什麼意思?你也相信那是真的嗎?
達勞:不,為了讓一天的時間變長,約書亞根據天命,停止了中天的執行。你相信嗎?
布萊恩:《聖經》是天啟之書,是受到天啟的人在信仰和歡喜之中寫成的,說不定是在睡夢中寫成的呢!說不定寫書的人本身,都不能理解他寫的東西。這並不影響《聖經》的價值!
布萊恩:我相信!
達勞:我不知道是誰寫的《約書亞記》,布萊恩先生,那個人是不是覺得太陽圍著地球轉啊?
(喝彩。)
布萊恩:你在胡說什麼!給出天啟的是全智全能的神!神給出的天啟,是用那個時代的人能理解的語句寫成的。達勞你出生之後才出現的詞語,是不會出現在《聖經》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