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奪舍傳奇_第二十四章 人間已是兩重天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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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奪舍傳奇_第二十四章 人間已是兩重天 上
離開神仙府,又回到人間。
人間已是兩重天。
燕妮留在了乾坤道府,留在了那個仙境一樣的地方。她說在那裡她能過像神仙一樣的生活,沒有憂傷,沒有悲愁,也沒有人受欺凌。
回到人間,她只是一個卑賤的酒女,每日受著凌辱還要裝出很開心的樣子。
仙境雖然寂寞,她卻可以忍受。
神仙豈不是都很寂寞。
嫦娥後悔偷靈藥,碧海青天夜夜心。
神仙的寂寞燕妮真的可以忍受嗎?
曉月為什麼隨我回到人間。她是不是因為忍受不了仙境的寂寞,才會來到人間。
穿上衣服,我幾乎認不出她來,清秀,天真,單純,像一個靦腆的女大學生,看不出任何已經熟悉人事的味道,讓每一個見到她的男人都忍不住充滿**和幻想。
男人都是喜歡這種女人。
——十八歲的男人喜歡這種女人,八十歲的男人也喜歡這種女人。
——所以,有人說男人很專一。
童烈的別墅裝飾一新。
金絲眼鏡很會辦事,房子裡所有和童烈有關的東西都已經消失,換成屬於我的東西。
我現在是這幢房子的主人。
他的房子,他的財產,他的勢力現在都已經屬於我。如果我願意,他的女人也一樣屬於我。
唐恵歆也是童烈的女人,此刻她會在哪裡?
失去了童烈的保護,她一個女人帶著孩子能去哪裡,在這個城市裡無論她在哪裡都只能是死路一條。
一個女人帶著一個孩子,能走的路原本就不多。
曉月躺在沙發上,頭枕著我的腿,正在用一把銀質的小刀削一個蘋果。削的很仔細,蘋果皮在鋒利的刀鋒下均勻一致,一直連到底,沒有斷過。
然後在她纖細柔弱宛如花瓣的小手上將蘋果一片一片切成月牙狀,大小恰好適合放入口中。
蘋果甘甜微酸,放到嘴裡滿口生津。
我吃著她遞到嘴裡的蘋果,眼睛卻盯著手中的一張信箋。
“君見未相見,君忘未相忘。願君勿相忘,初見君面時。”
這是白雪帶著我女兒逃離坎離宮地下石室的時候留給我的信箋,上面應該是找到她們的線索。
燕妮說這四句詩是一首情詩,意思是讓我去初次見面的地方找她初次見面的地方是哪裡?
舞蹈室。
曉月不止一次見過這張信箋,也不止一次見過上面的字,她也是一個女人,也有女人的細膩和**,可是卻從沒有問過我這是誰給我寫的信,只是默默地在旁邊看著。
她從不多話,從不吃醋,也從沒有發過脾氣。她具備一切女人應有的優點,那些女人的缺點她卻一樣也沒有。
她就像一個貼心而曖昧的女僕,總是在無微不至的關心我,照顧我,為我做任何事情,從不會拒絕我。
她是一個完美的女人,可是又不像一個真正的女人。
我輕輕挪開曉月枕在我腿上的頭,道:“我們出去一趟。”
曉月點頭道:“嗯。”
她從衣櫥裡拿出我出門時穿的衣服整齊地擺放在床頭,拿出一雙擦的可以映出人臉的鞋擺好,
然後去打電話備車。
車很快就來了,停在門口。
我們走出門坐上車。
“去舞蹈室。”
司機還是過去為童烈開車的司機,毛病還是過去為童烈開車時的老毛病,一路直行,從不停車。
他的眼裡,似乎這個城市裡所有的紅燈都是綠色。
舞蹈室很快就到了,走上樓梯就可以聽到樓上傳來的音樂聲和金老師的口令聲。
今天不是白雪代課。
走進舞蹈室,音樂聲戛然而止,每個人都望著我,目光中帶著疑惑和恐懼。他們為什麼這個表情?我從來也沒有傷害過他們。
金老師走過來,小聲道:“可可找到了嗎?”
我搖著頭。
金老師道:“昨天白雪來過。很匆忙,給了我一張字條,說如果見到你就一定交給你。”
我接過字條,道:“她是一個人來的嗎?”
金老師點著頭,道:“是一個人,樣子很憔悴,神色也很匆忙,好像在躲避什麼,給了我這張字條就匆忙離開。”
白雪在躲避什麼?
為什麼女兒沒有和她在一起,難道她們走散了?
過了一會,金老師略帶歉意地說:“對不起,我們在上課,很多孩子都在等著呢·····。”
後面的話沒有說完,我知道這是讓我離開的意思。
走出舞蹈室,開啟字條,上面寫著三個字:林正豪。
我用力攥緊這張字條,將林正豪三個字在手心裡攥的粉碎,給金絲眼鏡打了個電話:“馬上找到林正豪,我要見他。“”大哥,不用找了,他已經來了。”電話裡傳出金絲眼鏡恭敬的聲音。
“什麼時候?”
“就在剛才,他派人送來一張請柬,約您晚上見一面。”
“什麼地方?”
“藍貓夜總會。”
夜,有月,上弦月。
彎月如鉤,勾起人心中深深的憂愁。
女兒你究竟在在哪裡。
站在藍貓夜總會門前的臺階上,頭頂的霓虹燈閃爍,映著這裡老闆那張油汪汪的胖臉上五彩繽紛。
這個胖子認識我。
“陳先生,我們等您多時了。”
他低著頭,稀疏的頭髮遮不住頭頂,在燈光下看著像一個碩大的霓虹燈在閃著光。
從他面前走過,看也沒有看他一眼。曉月遞過去手裡的皮包,他恭恭敬敬地雙手接過,頭也不敢抬。
夜總會里沒有客人,一個也沒有。大廳裡所有的桌椅都已經撤走,只剩下一張桌子,一張很大的桌子,一張可以坐滿二十個人的大桌子。
這張桌子上只坐著一個人。
這個人坐在那裡,桌子雖然大但是他坐在那裡卻一點也感覺不到多餘的空間,似乎他這個人天生就應該坐在大桌子上。
他的威勢已經塞滿了整個空間。、這個人一定是林正豪。
吧檯前的椅子上還坐著一個年輕人,衣著華麗卻很懶散,瘦削的身材,一張蒼白而俊俏的臉似乎常年不見陽光,一雙眼總是眯著充滿笑意,他的手裡正拿著半瓶啤酒和一個女孩在調笑,也不知道在說什麼,那個女孩紅著臉低著頭吃吃地笑,雙手不停地擺弄著衣角在掩飾
內心的激動。
這個年輕人看著女孩現在這個樣子,全身都已經軟下來,軟倒在女孩子那羞怯而又渴望的目光中,幾乎要從椅子上軟下來。
他的手還握著啤酒。
這隻手很乾淨也很乾燥,十指修長,指甲修剪的很短,雖然全身都已經軟下來,這隻手卻還是穩穩地握著酒瓶。
如果他願意,這隻手隨時可以握住這個世上任何一件東西,而且握得很穩。
比如一把槍。
我向著那張大桌子走過去,在他的對面坐下,盯著他的雙眼,看著,沒有說話。
就這樣盯著他看了好久。
林正豪先開口,道:“我們見過?”
“沒見過。”
“可是我覺得你很熟悉。”
“因為我們是同一種人,當然熟悉。”
“你是哪種人?”
“就是你這一種人。”
林正豪笑了,看得出這個人很少笑,笑起來很生硬,道:“我們談正事吧。”
我也笑了,道:“我們有正事嗎?”
林正豪道:“你既然接收了童老大的地盤和人馬,你就要對他的事負責。”
“他有什麼事情需要我負責?”
林正豪遞過來一份合同,寫著將名下的一家酒店賣給他,日期正是童烈失蹤的那天。
失蹤那天籤的合同,有可能是逼著他寫的。如果有人逼著他寫下這份合同,說明這家酒店對這個人很重要。
這個人一定是林正豪。
他想要的東西,我絕不會給他。
合同拿在手裡,我看也沒看就丟在一邊。道:“這和我有什麼關係?”
林正豪道:“童老大已經把這家酒店賣給我,價錢超出市價的一半,雖然還沒有付款但是希望合同還有效。
“既然是童老大和你籤的合同你應該找他,而不是我。”
“他在哪裡?”
“死人在哪裡他就在哪裡?”
“死人怎麼履行合同?”
“死人不能履行合同,我這個不相干的活人為什麼要履行這份合同。”
林正豪盯著我,好像在威脅又好像在沉思。
曉月走過來,坐在我的腿上倚靠著我的肩頭,雙手纏住我的脖子在我嘴上親了一口,然後像一個孩子似得躺在我的懷中,手裡拿著那把削蘋果時用的銀質小刀。
鋒利的刀鋒在指縫間輕輕劃過。
坐了好久,誰也沒有說話,只是互相盯著。屋子裡很靜,靜的出奇。曉月在我的懷中已經睡著,發出輕微的鼾聲卻清晰可聞。
我拍了一下曉月的屁股讓她醒來,然後起身,道:“如果沒有事情,我先走了。”
林正豪道:“你難道也不想知道你女兒的訊息?”
“你如果知道我女兒的訊息就不會和我談而是直接讓我把酒店交給你了.”
“我的女兒一定不在你手上。”
我攬著曉月的腰走出藍貓夜總會。
林正豪看著我的背影消失在門外,回過頭盯著還在酒吧前和女孩子調笑的年輕人。
“我請你來是做什麼的?”
“殺人。”
“殺什麼人?”
“從這裡走出的那個人。”
“為什麼沒有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