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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拉的逃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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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拉的逃亡

左拉的逃亡(1/3)

1898年的7月,一位法國作家被法庭以誹謗罪,判處徒刑。就在宣判的當天,他跨海逃亡,在英倫過著隱姓埋名的日子。這位作家,就是左拉(Emile Zola 1840—1902),作家被弄到對簿公堂,左拉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但在今天的先鋒文學圈子裡,這是個已經少有人談起的名字。

左拉逝世,距今不足百年,讀他那些曾經輝煌一時作品者,已寥若晨星。想到時下一些作家,認為自己已經傳世;或一些捧家,認為某些作品已經經典,都是不怕大風扇了舌頭的過甚之詞。

文學的不朽,是由坐在書齋裡的幾個人,交頭接耳就能決定的嗎?2050年以後的讀者喜歡讀什麼文學作品,能以這些明公的不太高明的脾胃為標準嗎?我們到飯店請客的最起碼的禮貌,總是要把選單遞給客人,請他點菜吧?如果一個主觀的主人按他的好惡決定了幾道菜式,也不管你是不是能夠接受諾曼地那種臭不可聞的乳酪,非強迫你吃的話,你會欣然地坐在那裡嗎?

左拉一生的目標是追趕巴爾扎克,直到他最後死於煤氣洩漏,由二十部長篇小說構成的《盧貢—馬卡爾家族》,是他的類似《人間喜劇》式的法國社會生活的編年史。法國作家巴比塞說過:“在左拉眼裡,只有長篇小說才是‘我們時代的武器’,如同悲劇是十七世紀的武器,詩歌是十九世紀三十年代的武器一樣,他說:‘長篇小說的靈活框子可以把全部知識的總和都包容進來’,‘長篇小說——這是隨心所欲的東西’。”

這位長篇小說領域中進行過寫作實驗的大師,時下,持現代派觀點和只不過標榜新潮的作者或讀者,或既不是作者,也不是讀者的文學混混之流,都不大提起。有的人甚至不知左拉為何物,即或知道他是誰,他曾寫過些什麼,現在忽然提到了他,和從箱子底下翻出來的四個吊兜的滌卡中山服,國防綠的洗得褪色的軍便服一樣,至少有種老古董感覺,背時的感覺,這大概是不會說錯的。

文學是個市場,和服裝一樣,流行什麼,滯銷什麼,是個使神經脆弱的作家,像沒頭的蒼蠅東碰西撞,足以忙得五內俱焚的問題。有的作家,財源滾滾,炒作成癮,有的作家,枯守寒窯,只好喝西北風。所以,這種不平衡,大概就是現實,現實就是這樣殘酷無情。

隨便舉個例,同是外國作家,同是在名字中間有個“拉”字的,那境遇也是黃泉碧落,上下迥異。譬如那位杜拉,譬如那位昆德拉,其吃香走紅的程度,可就大大地讓左拉感到慚愧。杜拉因為和張愛玲一樣,由於在前不久香消玉殞的緣故,突然走俏。不但她的書好銷起來,連由香港演員飾演男主角的《情人》VCD,也賣得不錯。至於昆德拉,那更是一直被敬若神明,受到眾人頂禮膜拜的。甚至拉美文學,只不過沾一個“拉”字的光,也在文學市場上被看好。因為流行和時尚,有一股裹脅愚盲的力量,會誘使那些輕信者、追隨者,也就是北京人所說的“老趕”之輩,會不由自主地趨之若鶩。其實,拉美作家中也是良莠不齊,魚龍混雜,有的相當“柴”的。最近召開的國際西班牙語大會,巴爾加斯·略薩不就指責一些作家在使用垃圾語言嗎?因此,杜拉也好,昆德拉也好,狂捧嗜痂者,固大有人在,持相異評價者,也大有人在的。

中國人之容易被蠱惑,被煽動,和中國人之喜歡看熱鬧,喜歡一窩蜂,喜歡大呼隆,喜歡起鬨架秧子有關。

清末義和團運動,就是一個最具說服力的例證。一夜之間,京城津門,神壇遍地,磕頭燒香,扶清滅洋。那些信徒堅信大師兄所言,唸了咒就可以刀槍不入,哪怕後來在武清縣,在垡頭鎮的交火中,證明了敵不過洋槍洋炮,一排一排地被洋鬼子擊斃,倒地不起,還不承認符咒不靈,聲言系死者不夠心誠所致。所以,我在一本書裡看到一則統計數字,說中國每天有六千萬人在如火如荼地大練氣功,就一點也不奇怪了。這其實是縮小的說法,包括我認識的幾位神神道道的作家,幾位走火入魔的編輯,說現在神州大地上流行著當代義和團癔病綜合症,不算過分。於是,我想,拉美文學,乃至死去的杜拉和活著的昆德拉的崇拜者,有的是託,有的是病,但也有相當一部分只不過矮子看戲,人云亦云,眾人說東,不敢說西的從眾心理的慣勢罷了。

所以,此“拉”在市場上敵不過彼“拉”,是因為沒有鼓吹的氣功師、點傳師罷了,但並不等於其文學價值也打了折扣。

前些日子,有一家文學刊物,搞了一個新體驗專號,為已沒有什麼故事的文壇,掀起幾絲漣漪,增加些許熱鬧。有人去當小販,有人到太平間,大家覺得很新鮮,其實並不新鮮,不過老戲新唱,舊調重彈。溯本推源,這種新體驗小說的老祖宗,就是左拉。他在上世紀末的巴黎文學圈子裡,就推行他的自然主義的文學主張和實踐。當時,贊同他這種文學實驗的,還有寫《羊脂球》的莫泊桑,寫《最後

一課》的都德,他們共同結集出版的《荷塘夜話》,便是他們最初創作實踐的結果,這是一百年前的事情了。

據說,左拉為了寫他《盧貢—馬卡爾家族》第九部的《娜娜》,也是這部系列作品中最出色的一部,曾經專門去拜訪過巴黎的名交際花,到三等妓院去深入過,甚至在一個老鴇家裡做客長談,還待在後臺的女演員化妝室裡觀察她們的生活,在那裡過了好幾個夜晚,儘量熟悉舞臺的每一個角落。

這家刊物標明“新體驗”以區別於前人和他人,而不說天下惟一,世上無雙,這就是聰明之處了。稍有常識的人應該看透,文學和歷史一樣,所有的花樣和把戲,招數和功夫,名堂和噱頭,方法和點子,幾乎都被前人玩過。後來人的全部努力,包括作家在那裡苦思冥索,謅斷枯腸,頂多也不過是在前人玩過的基礎上,稍稍加以變化,賦予你自己的和你那個時代的特色罷了。

僅此而已,豈有他哉?

左拉的偉大,不僅僅是位出色的作家,而且還是一個吃過官司,堅強不屈的鬥士。

舊時的老百姓多畏官,不大願意鬧到衙門裡去。對於訴訟,有一種天然的拒絕情緒。所以,把愛打官司的人,會打官司的人,叫做訟棍。至於刀筆吏,至於紹興師爺等,也都善於挾嫌誣告、栽贓陷害、心腸歹毒,置人於死地的告狀的行家裡手,往往深惡而痛絕之者。外國人則不然,他們既善於用法律手段去收拾別人,也善於用法律手段來保護自己。不過,在上世紀末,左拉卻因他的正義,而被控犯了誹謗罪。一旦法律成了權力的私有品,這位大師就只有引頸受戮的份了。

凡有關這位作家的傳記,無一不提到“德萊福斯事件”,無一不提到他的那篇以“我控訴——”開頭的聲討邪惡和不公正的文章。

不是所有的作家,都具有他這種和罪惡進行鬥爭的勇氣,都敢於站出來向欺凌無辜的強勢說一聲不,都會對無援的弱者伸出支援的手。凡攸關這類善與惡,是與非的抉擇中,我們看到了太多作家所表現出的對強者的諂媚,對力量的巴結,對權勢的討好,以及莫名其妙的隨聲附和。

在上個世紀的這個年代裡,左拉站出來為軍官德萊福斯申辯,而遭受迫害,最後不得不流亡英國,這件事本身要比他寫的任何一部作品,具有更大的影響力。1894年,發生了法國軍方陷害軍官德萊福斯的冤案,這位猶太商人的兒子,進入軍界後,很快升至上尉,然後調到國防部工作。不久,他就被指控向德駐法使館武官出賣軍事情報。年底,被判處在法屬蓋亞那群島的魔島上終身監禁。這次裁決,實際是站不住腳的:第一,證據不足;第二,審判受到當時法國反猶主義的影響。於是,整個法蘭西對此案產生極大的分歧,一部分反猶主義、反共和體制者叫好的同時,絕大部分的政界人士、知識分子和一般老百姓,都認為這是一件冤案,發出了抗議的呼聲。

凡官司,審判者被情緒支配,被關節打通,被實力左右,被利益誘使,那就必然是對司法公正的嘲弄,這在歷史上是屢見不鮮的事情。更令法國朝野上下不解的是,隔了兩年以後,另一法國軍官埃斯特哈齊的罪行被公佈,分明是犯了裡通外國罪,結果卻被這個法庭宣佈無罪。這種明目張膽的枉法行為,很明顯,由於德萊福斯是猶太血統,從充滿偏見的法庭到大肆宣傳的排猶輿論,都相信他是有罪的,而埃斯特哈齊是非猶太血統,便從輕發落。

恰巧這時,爆出內幕,一位在法庭上指證德萊福斯有罪的情報部上校亨利,向報界透露為了維護法國陸軍的面子,曾經在德萊福斯一案的審判中,提供過偽造檔案。於是,群情譁然,更多的要求伸張正義的人士,紛紛站出來為德萊福斯辯護,認為必須釋放這位受誣陷的軍官。

左拉那時正在國外旅行,很晚才得悉這一冤案的始末材料。他的正直,他的良知,他對於邪惡挾重勢以脅迫善良的憤怒,他對於無理攪理的莫須有式審判的憎恨,回來後便投入了這場為德萊福斯伸冤的鬥爭。他發表了一系列的演說、文章,最為震驚法國和全世界的,便是在《震旦報》上刊載他慷慨陳詞,痛斥當局的致共和國總統的公開信,也就是《我控訴》這篇聲討文字。這也是文學史上,一位作家所能發出的最強音之一。

如果說,一個作家,無力抗惡,迫於情勢,保持緘默,尚可諒解的話,反過來,若是助紂為虐,為虎作倀,落井下石,出賣靈魂,就是十足的墮落文人了。因此,讀明末清初錢謙益的詩,嘆其精妙高雅之工,慷慨意氣之韻,無論如何也忘不掉他和王鐸為南明小王朝所擬的《降清文》。“誰非忠臣,誰非孝子,識天命之有歸,知大事之已去,投誠歸命,保全億萬生靈,此仁人志士之所為,為大丈夫可以自決矣!”這一派自己當漢奸,還動員別人也當漢奸的語言,這一張已經夠醜惡,夠噁心的投降派嘴臉,還用脂粉厚厚地塗抹起來,是怎麼也淡化不起來的。

近些年來,知堂老人

忽然紅遍大江南北,為沖淡派散文家奉為大宗師,然而,寫得再飄逸的文字,能遮住他當偽華北政務委員會教育總署督辦那副漢奸的醜陋形象嗎?我表示懷疑。

還有前些日子病逝美國的張愛玲,她的確寫過一些很精美的小說,她對於《紅樓夢》的研究,也有其獨到的見解。不過,要是讀過她在香港為某國新聞處炮製的反共小說《秧歌》之類作品,就讓人對她的行徑不以為然了,很難用瑕不掩瑜這樣的詞藻來為她開脫了。

作為作家,不但在大是大非的問題上,來不得半點含糊,免得玷汙了自己的一生名節。同樣,對於邪惡,對於霸氣,對於不公正,對於仗勢欺人,對於假洋鬼子的哭喪棒,對於成群結夥的圍攻,對於碰不得摸不得的屁股,對於老爺子、小爺子的妄自尊崇,也應該具有一點正義感,至少不應該苟同,不應阿諛,更不應趨炎附勢地巴結討好。

所以,像左拉在德萊福斯冤案中,面對壓力,哪怕對簿公堂,也要敢仗義執言,這才是作家的膽識和勇氣的表現。因此,左拉固然是用他的筆在寫不朽之作,難道他也不是用他的人格、思想、行動、道義在寫一部比文字更有力的傳世之作嗎?法國作家法朗士在左拉墓前的悼詞中,稱讚他在“德萊福斯事件”的表現,是“人類良心的一個關頭”,這不僅是對左拉的褒譽,也是對於絕大多數有良知的作家,一種人格上的期待。

結果,可想而知,真理未必敵得過黑暗,正直哪是陰謀的對手,左拉此舉,遭受到反動勢力的仇視和迫害,1898年7月他被無理押上刑庭,以誹謗罪判處一年徒刑,併科以3000法郎的罰款。就在對善良正義繩之以法的當天,他偷渡海峽,倉皇逃到英國倫敦,過起流亡生涯。

事實證明,所有不公正的判決,雖然取得一時性的勝利,但時間才是最無情的終審法庭。最後,原告重新被綁在恥辱柱上,而被告被洗雪而沉冤大白。類似的冤案,我們不但見之於倡日心說的哥白尼,和被宗教裁判所燒死的布魯諾這兩位中世紀的冤案,經過數百年後,終於被教廷予以平反的事實,而且從我們許多同時代人的經歷中,更可找到簡直不計其數的例證。在《漢語大詞典》中,忽然出現一個“冤假錯案”的新詞彙,就是因為這種現象過於頻密出現,才在使用中產生的。

德萊福斯案件到了1899年,由雷恩軍事法庭複審,雖然再次確定有罪,給自己留一份臉面,但也不得不給德萊福斯改為十年監禁。這實際上是迫於無窮無盡的抗議,作出的些微讓步。1904年,這是左拉死後的第二年,又獲重審,一直審到1906年,最高法院終於將此冤案徹底平反,為德萊福斯昭雪,並授予榮譽軍團勳章,晉升少校。雖然這一切,左拉看不到了,但歷史為這位偉大作家畫了一個圓滿的句號。

最終勝利,屬於不屈不撓堅信真理必勝的人,這是毫無疑義的。

從左拉這場政治鬥爭的堅韌表現,也可知他在文學上的奮鬥精神。1860年,還是一個二十歲的青年人時,曾給他的朋友寫信,提到他的文學抱負:“關於前途問題,我一無所知,如果我決定走文學家的道路,我願意按照我的格言去做:要麼得到一切,要麼什麼也沒有!我不想踏著前人的足跡前進,這倒不是我有野心當一個學派的領袖……可是我想找出一條前人未走過的路,從我們時代的平庸作家群中脫穎而出。”從這段稱得上是他的文學宣言裡,我們看到:他不想走別人走過的路,而要創造他自己的風格。他在創作生涯中,要麼成功,要麼失敗,決不甘於平庸,這實在值得那些小有起色略有斬獲,便一瓶子不滿半瓶子晃盪的作家慚愧的。

尤其他不想領袖群倫的品格,更是難能可貴。因為事實證明,凡手中稍稍有點本錢的作家,無不具有當大哥大的慾望,而一旦想奪得文學以外的聲名,他的創作前景也就必然暗淡了。

而左拉卻是以他二十五年中每一天辛勤的寫作,來實踐他的文學抱負。在他身前,他甚至連法蘭西科學院也拒絕吸收他為院士,但他根本不計較這些身外之名。據說,在他巴黎的寓所裡,他在壁爐上刻了一行字:“一天至少一行。”正是這種精神,他才成為文學史上自然主義的奠基人和主將。若是他忙於應酬交際,忙於聲色犬馬,忙於結黨營私,忙於打打殺殺,忙於當個什麼職務,忙於弄個什麼頭銜,忙於走個什麼門路,忙於撈個什麼肥缺,就很難做到像法國作家巴比塞所說的:“左拉寫作的速度,大約每年一本書,在每本新書中,他都要深入探索日新月異的社會環境的奧祕。”

上個世紀的這個年份裡,左拉作為刑徒逃亡了,那時他是敗者,但一百年後,他卻是彪炳史冊的勝者,作家的全部才能,固然應該表現在他的作品裡,但作家的人格力量,卻是要在“人類良心的一個關頭”上,作出正確的毫不玷汙自己的選擇。

重溫左拉的這段歷史,多少能體會一點如何為人,如何為文的精神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