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人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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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人的靈魂
詩人的靈魂(1/3)
莎士比亞是英國人的驕傲,他一生寫出了三十七部戲劇,一百五十四首十四行詩,兩部長詩。在地球上,凡是一間像樣的劇場,都以上演過莎劇為榮。凡是一個像樣的演員,在他(她)的舞臺生涯中,要是沒有演過莎劇中的一個角色,那將是終生的遺憾。
我記得解放前在南京讀國立劇專,學理論和編劇的時候,校長余上沅先生對我們講話,就很驕傲他在英國攻讀戲劇期間,曾在那裡參加過莎劇演出,而且演的是《哈姆萊特》,這讓我們驚訝不已。他很快補充一句,不過,演的是該劇第一幕裡的鬼魂,臺下的同學嘩地都笑了起來。他正色地告訴我們,即使這沒有幾句臺詞的角色,他也視為一生中的榮耀。
莎劇中的人物,成了家喻戶曉的文學典型。例如“弱者,你的名字是女人”,例如“閃光的不一定是金子”,例如“寧做聰明的傻瓜,不做愚蠢的聰明人”,例如“不是我不愛凱撒,而是我更愛羅馬”,這些精彩對白,在全世界使用不同語言的人民口頭上流傳。所以,英國人寧可失去印度,也不願失去莎士比亞。這說法有些誇張,但證明他們以擁有莎士比亞這樣一位天才而自豪。
這位出生在斯特拉特福鎮上手套匠家裡的兒子,不僅僅是偉大的文豪,而
且還是很會盤算,很會經營的小業主。要是讀他的有限的傳記資料,知道他始終一個人在倫敦租房子住,而從來不把家眷帶去,就會了解他是多麼會過日子的人了。另從他晚年立下的遺囑中,吩咐將一張次好的大床,劃歸他的太太所有,也可看出他即使到了垂危的年齡,如何處理他的遺產,還是賬目清楚,錙銖必較,半點也不糊塗的。
我甚至懷疑,他在《威尼斯商人》裡塑造的那個高利貸主夏洛克,是不是融有一點他個人對於英鎊的特殊愛好?他本是一個窮小子,在家鄉無以為生,才隻身到倫敦去闖蕩。先在劇場做雜工,後在臺上跑龍套,最終以寫劇本發家。這樣,他把所賺到的每一塊金鎊,都用來投資,一方面在家鄉買地,一方面在劇場入股。最終成為環球劇場的大老闆,成為斯特拉特福鎮上一位體面的紳士。所以,說他有兩個靈魂,一個是商人的,另一個是詩人的,大概不錯。而且,這兩個靈魂,都獲得了成功。
莎士比亞所以是個偉大的天才,就在於他手執鵝毛筆時,詩人的靈魂,戰勝了商人的靈魂,正是這樣,他寫出了不朽。而後來的許多同業,包括我輩芸芸眾生在內,很可能由於詩人的靈魂,總是臣服於商人的靈魂,往往為利害所左右,才不能指望真
正作品的產生吧?
其實,莎士比亞的兩個靈魂,有時也未必並存不悖。他在《亨利四世》裡,曾經塑造了一個可愛、可惡,集無賴、懦夫、懶蟲、酒囊飯袋於一身,然而又是機智、幽默、聰明、豁達的非凡丑角福斯托夫伯爵,在莎士比亞的人物畫廊裡,其重要性不亞於哈姆萊特王子。據說是伊麗莎白女王,發現了這個老花花公子在舞臺上的永久生命,看來她的藝術品位,要比她宮廷裡握有權柄的道學先生高明得多,不知是暗示,還是命令,莎士比亞又將這個人物,寫進了又一出喜劇《溫莎的風流娘兒們》之中,福斯托夫再一次成為兩位市民太太捉弄的物件,令倫敦捧腹大笑。
原來他預告過,福斯托夫還要在《亨利五世》裡出場,但是,在寫作過程中變卦了,他不打算再按懿旨辦事,討女王的歡心。透過劇中人物快嘴桂姐之口,告訴觀眾,福斯托夫已經快快活活地壽終正寢。在他腦海中,詩人的靈魂又重新把腰直了起來。要是莎士比亞總是按商人的靈魂行事,見利則趨,哪怕曲筆逢迎,見害則避,哪怕昧著良知,惟上是聽,只有打躬作揖,重賞之下,不惜打破腦袋,恐怕也就不過是歷史上無數的平庸編劇匠之一罷了。
大師之為大師,確是有其不同凡俗之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