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篇:好人難得有好報(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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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篇:好人難得有好報(1)
第十篇 好人難得有好報(1)(1/3)
中國人向來是比較信奉由外國舶來的佛教所宣揚的那套因果迴圈論,對由此而形成的“好人終有好報”的觀念也是深信不疑。然而,事實往往要給這些信徒們當頭一棒。翻開歷史,歷史的血腥至今猶能聞到。“好人終有好報”這種天道顯現的時候似乎並不多。我們看到的反而是奸佞邪徒飛黃騰達,坐享天成,而好人卻太多慘死或枉死。難道是我們的信念出現了問題嗎?
忠正之將的下場
亂世造英雄,國難顯忠良。人人都應該有顆愛國之心,尤其在關乎民族存亡的關頭,這顆愛國心就顯得更為重要。在忠正之臣的眼裡,面對國難家仇,心裡只有民族大義,而沒有個人生死榮辱。岳飛是宋朝一等一的忠正之將。但最後卻冤死風波亭,這哪裡是好人有好報,分明是好人惡報。
岳飛是南宋民族英雄,金兵南下時,岳飛意氣風發,主張收復失地,恢復中原,而且在抗金中建樹不凡,因此成為一代名將。可就是這樣一位民族英雄卻被賣國求榮的秦檜害死了。關於他的死,《宋史》在他的本傳最後連出“嗚呼冤哉!嗚呼冤哉”八個大字,十分注目。
在這一千古悲劇中,我們實在不忍心指責岳飛不善自保。岳飛所處的時代是一個國家衰微,民族危亡的時代,北方女真族咄咄逼人。徽欽二宗被俘,國土淪陷,康王趙構逃到江南,依託長江天塹才重建南宋王朝,維持了半壁江山。此時岳飛面對的一方面是兩個民族、兩個政權的對立衝突,另一方面是徽欽二宗被俘,宋高宗新立,改朝換代的矛盾。岳飛愛國,作為軍事統帥他要收復失地;岳飛忠君,作為宋臣他忠實於欽宗。這兩條都與在位的高宗的利益不符。所以岳飛既忠君又愛國但還是屈死在風波亭。
那麼,這麼一個盡忠報國的岳飛何以莫須有之罪而冤死呢?這還得從頭說起。
岳飛河南相州湯陰人,自幼貧苦,文武並修自學上進。可惜岳飛生不逢時,大宋王朝已經走過了它的輝煌時代,進入衰落期。當朝的徽宗皇帝,是個琴棋書畫樣樣出色,惟獨不知如何治國的風流天子。在他窮奢極欲、大肆揮霍的影響下,朝政陷於極端腐敗,階級矛盾便日益激化了。同時,久已存在的民族矛盾,又出現新的情況。原居白山黑水之間的女真人,建立了金國,勢力急劇擴充套件,大舉攻遼,十年之內基本上攻佔了遼國全境,對宋王朝構成了新的威脅。岳飛考慮讀聖賢書,走科舉考試的老路大概不行了。便把更多的精力用來習武。父親見他是個有出息的好苗於,便鼓勵他:能為時用,徇國死義。
岳飛到了二十歲,便辭別母親,投軍殺敵。臨行時,其母請人在岳飛的背上深深地刺了四個大字“盡忠報國”。從此,岳飛便把這四個字,作為畢生莊嚴的誓言,奔赴沙場,死而無悔。
靖康元年冬,岳飛在相州從軍,恰逢康王來相,遂隸大元帥府,屢立戰功。次年春,金人虜徽、欽二宗北去。康王即位南京(今河南商丘),是為高宗。岳飛當即上書請“乘敵穴未固,親率六軍北渡,則將士作氣,中原可復。”建炎四年(1130年)五月,趁金軍北返之機,岳飛在常州、鎮江、清水亭、牛頭山、靜安鎮等地,伏兵截擊,大敗金兵,遂收復重鎮建康。這是岳飛參軍以來取得抗金戰爭最大的一次勝利。戰後到行在奏捷獻俘,高宗細加詢問,特予嘉勉。不久,即授武功大夫,通泰鎮撫使,兼知泰州,成為南宋政府日益倚重、獨當一面的要員了。
從此以後,岳飛更加忠心耿耿,為了南宋王朝的穩定,為了收復北方的河山,賓士在廣袤的戰場上,英勇殺敵,取得了一個又一個勝利。在公元1140年(紹興十年)的五六月間,岳家軍和金軍進行了幾次大戰,結果使金軍的十萬人馬死傷過半,收復了蔡州、鄭州、洛陽等地。金兀朮聞岳家軍到來,就恐懼後逃,真有聞風喪膽之勢,很多金將已準備降宋,在這種形勢下,岳飛準備乘勝追擊,他豪邁地與諸將說:“直抵黃龍府,與諸公痛飲耳!”
正當岳飛雄心勃勃地準備大舉進攻之際,秦檜卻以高宗的名義命令劉倚、岳飛“擇利班師,不可輕進”。不久,岳飛又在朱仙鎮大敗了金兀朮,準備渡過黃河,剩勝追擊,秦檜慌了手腳,在一天之內,連下了十二道金牌,催逼岳飛撤軍。所謂金牌,就是木牌朱漆黃金字,使者把金牌舉過頭頂,騎馬賓士,見者讓路,一天要走五百里。其催逼之急,可以想見。岳飛無奈,只得仰天長嘆,痛惜十年之功,毀於一旦。
從朝廷回來不久,岳飛便被人誣告“反叛朝廷”而落入天牢。岳飛自北宋末年參軍抗金,胸懷“盡忠報國”的壯志,不怕艱辛,歷經磨難,矢志不移,為宋王朝建立了不朽的功勳。正因為如此,他也從普通一兵,逐步升官晉職,做到了“少保、武勝定國軍節度使、充湖北京西路宣撫使、兼河南諸路招討使、兼營田大使、武昌郡開國公、食邑五千四百戶、食實封二千三百戶。”這長長的官銜,當然來之不易,既是他個人的榮譽,也是南宋政府對他出生人死,奮戰沙場,為國立功的肯定。真想不到,就是這樣一個功臣,在戰場上回來不久,便被人誣告“反叛朝廷”而落入天牢。
“反叛”二字,當然與“盡忠報國”是決不相容的。不僅岳飛會感到萬分氣忿,不肯服罪;就是被秦檜派來主持審判的何鑄,在事實面前也不好反白為黑,誣陷好人!
岳飛被逮捕入獄後,負責審理此案的是御史中丞何鑄。他不太瞭解此案的奸偽,在一次提審時,根據揭發人提供的材料,氣勢洶洶地問道?“膽大岳飛,身為朝廷命官,何故反叛朝廷?趕快從實招來!”岳飛猛然聽說自己反叛朝廷,莫名其妙,一時間想不出用什麼話來為自己辯護,氣憤填膺,一把撕開自己的衣服,**肩背,要何鑄看看這裡寫的是什麼?何鑄走近一看,原來是“盡忠報國”四個大字,深入肌膚,磨而不滅。何鑄深為感動,當即暫停審問;接著又調閱全部案卷,仔細分析,所謂反叛的事實,竟然一件也不能落實。於是便向宰相秦檜稟報,嶽案有冤。但秦檜哪裡肯聽,不僅不為岳飛申冤,反而撤了何鑄的職。
十月二十一日,秦檜另派万俟楔接審此案,他由於並無可以定案判刑的證據,“不知所問”,只好“譁言”訛詐岳飛有“異謀”,有致張憲的“書信”,但又快一月,仍然“無可證者”。在這種情況下,有人出主意可另加兩條罪狀:一條是說岳飛當年奉命增援淮西,可是“逗留不進”。儘管不符真實,但胡說一通是可以騙人的。第二條是說岳飛“指斥乘輿”,曾私下對部將們說:“我三十二歲時建節,自古少有。”就是自比太祖三十歲作節度使。還說:“國家了不得也,官家又不修德。”就是辱罵皇帝。因為皆屬口說,可以無憑,隨便找個人證明一下就行了。万俟楔大喜,命大理評事元龜年將這些並不確實可靠的材料“雜定之,以傅會其獄”,上報大理寺。
十二月十八日。大理寺接到審判的材料。開始研究如何量刑斷案。由於證據不足,意見十分分歧。大理少卿薛仁輔認為岳飛無罪,寺丞李若樸和何彥猷認為最多判徒刑二年。他們反映給大理卿週三畏。周再報告給万俟楔,楔默不作聲。周說:“判刑應當依法,我豈能可惜這項大理卿帽子呢?”可是,万俟楔根本不聽這些反對的意見,仍然以“岳飛私罪斬,張憲私罪絞,岳雲私罪徒”定案,上報高宗,請“聖旨裁斷”。
當時朝廷內外對岳飛一案十分震驚,許多具有正義感的官員,紛紛出面進行營救。宗室首領齊安郡王趙士偯上書說:“中原未靖,禍及忠義,是忘二聖不欲復中原也。臣以百口保飛無他。”南劍州(今福建南平)布衣範澄之上書說:“胡虜未滅,飛之力尚能戡定,豈可令將帥相屠,自為逆賊報仇哉!”還有進士智浹、布衣劉允升也上書為岳飛鳴冤。這時已罷官閒居的韓世忠,本已杜門謝客,絕口不談政事,但實在無法平息憤懣的心情,還是去質問秦檜,有什麼根據說岳飛謀反?秦回答說:“飛子云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他蠻不講理地認為,儘管岳雲給張憲的書信找不到了,難道這個事也沒有嗎?我看是或許有的,可能有的。韓世忠見他硬把無理說成有理,只好怫然說道;“相公,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乎?”
宋高宗和秦檜為什麼一心要殺岳飛呢?
原來,宋高宗是一個既自私又懦弱的皇帝,他其實並不願真正的同金人作戰。道理很簡單,萬一打敗金國,徽、欽二帝還朝,他的皇帝就做不成了。因此,他一邊假裝積極抗金,另一邊又祕派人與金人和議。而岳家軍的節節勝利嚇壞了高宗和秦檜。高宗和秦檜既然決心與金人講和,就必須滿足金人的條件殺掉岳飛。這既除掉了妨礙自己的絆腳石,又殺雞給猴看,警告擁有軍權的武將們必須順從,使自己的統治基礎得到加強和鞏固,又何樂而不為呢!於
是他們不顧眾人的反對,一意孤行,在這年的除夕,下達了“岳飛特賜死,張憲岳雲並依軍法施行”的“聖旨”。一代忠臣,愛國名將,民族英雄岳飛,就這樣慘死了,年僅三十九歲。
高宗殺岳飛無異是自毀長城。此後金軍再犯,南宋再也找不到一個像岳飛這樣一個盡忠愛國的大將了。所以岳飛死後,宋金議和,兩國東以淮河為界,西至大散關,其北之地全歸金國所有。宋向金稱臣,每年奉銀絹五十萬兩匹。從此,形成南北對峙的局面,堂堂大宋王朝只能偏安一隅,難以再談恢復了。
岳飛的冤案,留給後人的感慨和思考,是深刻的,沒有窮盡的。元朝詩人趙孟頰在拜謁《嶽王墓》中說:“英雄已死嗟何及,天下中分遂不支。”十分沉痛!明朝名士文徵明在題《杭州岳飛廟》中說“拂拭殘碑,敕飛字依稀堪讀。慨當初倚飛何重?後來何酷?果是功成身合死,可憐事去言難贖。最無辜堪恨亦堪憐,風波獄。”岳飛是民族英雄,卻落得個如斯下場,空留給後人喟嘆!
于謙憂國忘身反被殺
中國人非常相信因果報應,以前還百思不得其解。後來,看了歷史上太多“好人不長壽,惡人活千年”的事例,才明白這是因為天理得不到昭彰,正義不能伸張,人們自己創立了一套理論來自我安慰,他們把希望寄託於渺茫的某個“時辰”。人們就靠著這種信念繼續生活。我們也不得不理解人們這種心態,歷史上的冤案實在是太多了,當年岳飛忠義被殺的幾百年後,明朝又出了一樁憂國忘身反遭殺的冤案,豈問:“天理何在”?
于謙是明代中期傑出的政治家、軍事家。他不願只限於做一介書生,而是志在社稷,他在少年時期就樹立了“殉國忘身,捨生取義”的志願和遠大抱負,心存忠國。並把蘇武、文天祥等民族英雄作為自己的榜樣。他於永樂十九年(1421年)中進士,被任命為山西道監察御史。從此便開始了他的政治生涯。于謙在任職期間,勤政愛民,始終如一,為民辦了許多好事,政績十分“優異”。
但是于謙生活在明朝政治日趨黑暗的時期,這一時期,朝廷官僚中分為邪正兩派,時常發生鬥爭。當時皇帝英宗年幼荒嬉。正統七年以後,宦官王振專政,擅權納賄,驕橫日甚。他不僅控制了不少朝臣,同時也操縱了皇帝,跋扈專斷,登峰造極。他又勾結奸臣,樹立黨羽、,手下的爪牙遍佈各地,到處欺壓人民,誰要惹了他,就會遭他的毒手。一般昏庸腐敗的大臣,不僅不敢觸犯他,反而對他邀媚奉迎,有的稱他“翁父”,向他跪拜,其權勢真是灼手可熱。這使得於謙在行政上也遇到了阻撓。他每次進京奏事,總是不帶任何禮品贈送權貴。有人勸他多帶點著名土產,而於謙“獨不持土物賄當路”。他對閹宦的濫作威福本來就是極其痛恨的,因此他笑著舉起衣袖說:“帶有清風!”
于謙的聲望很高,作風又清廉剛直,雖然得到人民的讚許,但卻引起朝廷寵貴的不滿,太監王振更是嫉恨于謙,總想尋找機會來打擊他。
正統十一年,于謙到京師奏事,更薦舉參政王來、孫原貞代替他當晉豫巡撫,王振就唆使他的走狗通政使李錫彈劾于謙,誣衊他“因長期不升官心懷怨望,隨意薦舉私人自代,不合大臣的體統。”於是把于謙關進監獄,由三法司錦衣衛鞠訊,受盡折磨,並判了死刑。這是王振向于謙下毒手的開端。當時山西、河南的百姓聽到于謙被誣陷下獄的訊息,多紛紛到京師,上書申請釋放于謙。王振雖然專橫,也知道群情憤激,眾怒難犯,只好將坐牢三個月的于謙釋放,並降官為大理寺少卿。可是山西、河南的百姓仍然不滿意,又集合了一萬多人,伏闕上書,請求命于謙再巡撫河南、山西。同時,明朝皇族河南、山西的藩王周王、晉王也請求還讓于謙做河南、山西巡撫。明朝政府只得命令于謙仍回原任。
正統十四年(1449年),瓦刺貴族也先率軍攻打明朝。明英宗在宦官王振挾持下,發兵五七萬親征。朝中不少大臣極諫不可親征,王振不聽,並命兵部侍郎于謙代理兵部事,守衛北京城。英宗這次親征,由於軍事組織的不健全,後勤供應的困難,軍隊在行進過程中就多次驚擾不定,再加上受到王振的錯誤指揮,迂迴周折,延誤了時間。當明軍行至土木堡(在今河北懷來)時被敵軍追及。將士飢渴疲勞,倉猝應戰,死傷過半,英宗被俘。王振也被亂軍殺死,明朝的五十萬大軍幾乎全軍覆沒。這就是明朝歷史上所謂的“土木之變”。英宗被俘後,瓦刺軍直驅北京。留守北京的于謙組織軍民堅決抵抗。十月,瓦刺軍抵北京城下,于謙率兵出城迎敵,然後派騎兵在郊外埋伏出擊,連北京西郊的居民多登屋擲磚瓦助戰。瓦刺軍屢戰不利,被迫退卻,明軍乘勝追擊,殺死瓦刺軍數萬人,取得北京保衛戰的決定性勝利。
京師保衛戰取得勝利之後,明朝的邊防在於謙的整頓下,日益嚴密,瓦剌以武力進攻不能取勝,而誘降、反間等政治圖謀也不能得逞。此時,英宗在瓦刺手中,已失去了任何的**作用,也先決定把英宗送歸明朝。這時英宗的弟弟朱祁鈺已成為明朝皇帝了,是為代宗。代宗不願接英宗回來,怕影響自己的皇位。于謙認為,英宗在瓦剌手中,畢竟對明朝不利,如果瓦剌送英宗回來不是詭計,對明朝還是有利的。于謙便對代宗解釋說:“天位已定,寧復有他,願理當速奉迎耳,萬一彼果懷詐,我有辭矣。”代宗同意了于謙的意見,派人去把英宗接了回來,但為了提防他復辟,就把他軟禁在南宮,切斷了他與外邊的聯絡。
景泰四年(1453年)十一月,皇太子見濟,忽然病死,代宗又沒有第二個兒子,於是關於重建“皇儲”便成為明朝大臣們擔憂的重大問題。次年四五月間,御史鍾同,禮部儀制郎中章倫先後奏請“復皇儲於東宮,以定天下之大本”,立刻觸怒了代宗,命逮捕二人,幽禁於錦衣衛獄,榜掠殘酷,逼他們供認主使者和交通南宮(英宗)的罪狀。于謙曾祕密向代宗請求赦免鍾、章,也遭到代宗的“怫然不悅”。公開建議“復儲”遭到了嚴厲的壓制,反而促進了暗中復辟的隱謀,明爭暗鬥的結果,終於爆發了“奪門”之變。
景泰八年正月,代宗病重不能臨朝,石亨、徐有貞勾結太監曹吉祥等,在夜裡祕密將英宗擁上皇位,當時正是正月十七日,天方破曉,百官都在朝房內等候皇帝臨朝。即入朝,聽到南宮和殿上呼噪聲,都不知何故?徐有貞大聲說:“太上皇帝復位矣,趨人賀。”百官震駭,各就班列。英宗在殿上宣告復位,命百官“任事如故”。英宗復辟成功後,廢代宗為王,沒過幾天代宗就死在西宮。這個事件在歷史上叫做“奪門之變”。英宗復辟成功後,當即傳旨逮捕于謙。同時,大學士王文、學士陳循、商輅,尚書俞士悅、江淵,都督範廣,太監王成、舒良等,也都被捕下獄。
廷審時,徐有貞當眾喝令法司把于謙等痛加拷掠。王文不堪冤憤,激辯不止。于謙笑道:“亨等意耳,辯何益?”遂被判處謀逆罪,死刑。抄沒家產時,發現于謙“家無餘貲,蕭然僅書籍耳!”獨有正室鎖鑰嚴密,查抄者以為內中所藏的一定是金銀財物,及將屋門開啟一看,原來裡面珍藏的是代宗賞賜給他的“蟒衣劍器”等物。于謙的清廉忠正更得到明證。
于謙被殺時,英宗尚猶豫說:“于謙,實在是有功!”徐有貞祕密進言道:“不殺于謙,此舉(奪門)為無名!”遂下毒手。都督範廣,勇而知義,為于謙所信任,卻被石亨忌恨,並斬範廣。英宗、徐有貞、石亨等更瘋狂殘害抗戰派人物,王立、陳循、江淵、俞士悅等充軍,年富、蕭茲、商輅、王偉等革職,其他經于謙推薦選拔的文武官吏都加以迫害,列名鏤板,並且榜示“于謙黨”於天下。于謙等既死,國防又陷廢弛。此後,邊警頻傳,恭順侯吳瑾對英宗說乙“使于謙在,當不令寇至此!”英宗、徐有貞、石亨之流的凶殘反動,陷害忠良,致使明朝政局更加惡化。
于謙含冤而死,就像當年秦檜以“莫須有”罪名殺害岳飛一樣,給於謙加了“意欲”罪名,定為死罪。
英宗復辟以後為什麼要馬上就逮捕于謙呢?原來英宗被俘以後,希望明朝和瓦剌講和,能把自己贖回來。于謙堅決進行抗擊瓦刺的鬥爭,使他在瓦刺中吃了不少苦頭,便對於謙恨之入骨。於是他復辟之後,馬上就把于謙逮捕起來。
另外還和復辟的主謀人徐有貞和石亨有關。徐有貞是副都御史,因在也先入侵時,倡議南遷,被于謙所驅斥,為輿論所譏笑,後來他想當國子監祭酒,也沒有得到于謙的支援,所以一直仇恨于謙。石亨在北京保衛戰中立了功。景泰三年任京營總兵官提督十團營,佩鎮朔大將軍印,職任極重,但驕縱枉法,結黨營私。于謙屢次對石亨的罪行加以奏劾,石亨本來嫉妒于謙的才智和地位在己之上,至此更積恨在心。
像于謙這樣
一個忘國憂身,清正廉明的大臣到最後也不得善終,實在是不得不讓人遍體生寒。英宗殺于謙就跟當年趙構殺岳飛一樣。都只因他們忠於民族大義而觸犯了他們的私利。于謙和岳飛之死就在於他們不明白,國與君是不同的。國為公,君為私,忠君未必過愛國,愛國更未必是忠君。在封建社會里,雖然理論上把君國看作一體,把國看作君的一家之產業,而實際上並非如此。如果你損害了君的一已私利而為國謀福利,你必定會倒其黴。自古“忠孝”兩難全,于謙在民族大義面前選擇了忠事不忠人,而導致殺身之禍。另外,昏君眼裡皆奸佞,奸臣當道,小人得志也是這些英雄們含冤而死的原因之一。
謀國未謀身的李善長
臣為君死原因有很多種,但忠心耿耿,一心為皇上效力也得死,就未免有些說不過去了。所謂雷霆易怒,天威難測,皇帝僅憑個人的判斷就可裁判生殺大權,那麼生命也似乎太兒戲了。
朱元璋早年寄身寺廟,暫作和尚,後見郭子興起兵反元,遂投奔義軍,在南征北戰中李善長一直追隨他左右,直到最後他取得帝位,李善長也是忠心為其效力。
早年,朱元璋對李善長一直很信任。有一次朱元璋問他:“四方征伐,何時定乎?”李善長當即回答:“秦亂,漢高起布衣,豁達大度,知人善任,不嗜殺人,五載成帝業。今元綱既紊,天下土崩瓦解。公濠產,距沛不元。山川王氣,公當受之。法其所為,天下不足定也。”朱元璋大為讚賞。從此,他視李善長為知己,令其參預機務,主饋餉,深受重用。當朱元璋威名日振,諸將來歸者與日俱增,李善長便認真考察,辯賢愚,別優劣,量才錄用,朱元璋無不言聽計從。
朱元璋的主帥郭子興為人暴躁,忌能護短,又好猜疑。朱元璋雖受寵用但處境險惡。郭子興有時聽信讒言,疑朱元璋欲奪其位,於是收回朱元璋一部分兵權,還有意把李善長置於自己的麾下,以分割他們的聯絡。李善長“固謝弗往”,婉言謝絕了。透過患難與共的生活考驗,朱元璋更加信任李善長。不久,朱元璋帥眾渡長江,撥採石,趨太平,克集慶,並以集慶為根據地,西征陳友諒,南攻張士誠,東平方國珍,乃至北伐大都,李善長都參預帷幄。經過十餘年的南征北戰,大半個中國已在朱元璋的控制之下了。為了實現“成帝業”的目標,1368年,李善長和劉基、朱升等一批功臣,向朱元璋“勸進”,終於使朱元璋在金陵正式登上皇帝寶座,大明王朝由此開始了。
按道理說,像李善長這樣一心為主,與君主出生入死的功臣應該得到重用,不說以後有多少榮華富貴,但至少也可善始善終吧!但李善長的悲劇在於他所遇到的是一位善猜忌的君王。在朱元璋這位專制獨裁的封建帝王的心目中,“功臣”往往功大“過”也大,所以他們無不都是被猜忌的物件,與他們只可共患難,忌能共安樂?
所謂“共患難易,共富貴難”,歷史事實都為此作了例證。范蠡在幫助越王勾踐打敗吳國之後便泛舟五湖;張良在輔佐劉邦平定天下之後便飄然遠行;朱升在幫助朱元璋建立明王朝不久,便乞求告老還鄉。這些慧眼識人君的人臣,由於能夠看清時勢的變易而“鳥盡弓藏”,也不僅是為了潔身自好,而更重要的還是嚮往能夠以終天年和為子孫計。李善長輔佐朱元璋建功立業,有類似范蠡和張良,他與朱升更是袍澤同儔。但在功成身退上去未能像他們那樣乾脆利索。
朱元璋在即帝位之後,逐漸感到帝權與相權之間的矛盾難以調和,雖幾經設法加以調整,但並不令他滿意,最後決意廢除這一制度。中國歷史上皇權與相權在官僚制度正常運轉的情況下,君相之間還可以相維相系,宰相協助君主理萬機,君主依靠宰相御天下。但令朱元璋坐寢不安的歷史教訓時常盤桓在他的腦海裡。如:霍光、曹操、司馬氏父子和桓溫等人,都是以相權壓倒帝權的有名人物。而在實際生活中,君相之間的權力衝突日益加劇,朱元璋在即帝位之後,逐漸感到帝權與相權之間的矛盾難以調和,雖幾經設法加以調整,但並不令他滿意,最後才決意廢除這一制度。導致朱元璋和李善長之間關係也逐漸疏遠,竟至互為敵意。
洪武十三年,“胡惟庸案”發,遂導致後來李善長滿門被斬。
“胡惟庸謀反”一案是致李善長冤死的導火索。朱元璋是權力慾極強的人,凡事都要自己做主,但是丞相一職,卻對皇帝的至高權力起了分權和牽制作用。因此,君權與相權的矛盾就顯得尤為突出。胡惟庸又是一個依權仗勢,專橫跋扈的人物,他在朝中結黨營私,組成一個淮人官僚集團,排斥異己,獨操生殺黜陟大權。與朱元璋這樣一個十足地自私猜疑的雄主當然如同水火。朱元璋深慮身後子懦孫弱,生怕和他自己並肩起事的一些功臣宿將不受制馭,由此而對丞相制深惡痛絕。朱元璋常常用歷史的經驗教訓,作為治國的借鑑。他曾指出:“亂自秦起,宰相權重,指鹿為馬。自秦以下,君天下者,皆不鑑秦相之患,相繼而命之,往往病及於國君者,其故在擅專威福。”既有歷史的教訓,又有現實的情況,於是決心廢除丞相制度,以期永固皇權,而要廢除丞相制,自然要先向胡惟庸開刀。
在朱元璋向胡惟庸開刀之前,劉基突然暴卒,有人說這是胡惟庸毒死的。據《明史》載:“御史中丞劉基亦嘗言其(胡惟庸)短,久之,基疾,上遣惟庸挾醫視,遂以毒中之。”這件事是真是假,當屬疑案。但這正可被朱元璋用來作為加罪於胡惟庸的一個把柄,為了儘快給胡惟庸定罪,朱元璋便叫汪廣洋來作偽證。汪廣洋雖和胡惟庸有隙,但他是個持身以正、小心謹慎的人,既不願捏造事實,陷人以罪,也不想傳佈謠言,行涉輕薄。而是採用息事寧人、一了百了的辦法,對於劉基被害的傳言,他是持否定態度的,當朱元璋問他時,竟說:“無有。”汪廣洋的回答正是朱元璋不願聽的。因此,“帝怒責廣洋朋欺,貶海南,舟次太平,帝追廣洋賜死。”
處死汪廣洋,是給功臣們一點眼色看看,這對胡惟庸的震動更大。因為右丞既死,左丞自是岌岌可危。果然不出所料,不到一年,胡惟庸的大禍降臨了。
洪武十三年朱元璋以擅權枉法罪殺丞相胡惟庸;又以鎮壓奸黨為名,株連蔓引,誅殺了一些公侯、大官僚,並乘機取消了中書省。還立下家法,以後不許再設丞相一職。從此,由秦始皇開始的大一統封建王朝中的丞相制度廢掉了,皇帝成為綜攬政事最大的獨裁者。
胡惟庸被誅,只是朱元璋屠殺功臣的開始,從此,“坐堂死者甚眾”,李善長自然在所難免。因為胡惟庸是李善長親自舉薦的,且兩人過從甚密。殺胡惟庸豈能不殺李善長?但李善長隨朱元璋時間較長,功勞卓著,位極人臣,影響較大。要想殺李善長,必須羅致罪狀方能下刀。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而要懲治李善長,最好的辦法莫如把他列入“胡黨”中加以問罪。也不知是不是李善長的運氣不好,此時的另一件事正好促成了朱元璋對其入罪。當時有一批在京城的人犯了罪要發配到邊境,其中有一位叫丁斌的與善長有“私親”,善長為其說情,而丁斌又曾經“給事惟庸家”,於是朱元璋便抓到了這個難得的“機遇”向李善長問罪了。先是逼丁斌揭發李存義往日“交通”胡惟庸的情狀。遂逮捕了李存義父子,並逼李存義交代李善長與胡惟庸的交往過程。特別是李存義揭發胡惟庸勸善長一同謀反的事實,善長雖不願為,“然頗心動”。僅此一罪,足夠問斬了。再加上又有人告李善長包庇胡惟庸派往捕魚兒海(今內蒙古東部貝爾湖)與藍玉聯絡的“使者”封績,對這件事“匿不以聞”。
事情發展至此,“罪證”俱在,李善長將獲重罪已成定局,他的左右也突然“叛變”了。首先是他的僕人們,大家為了免禍,便都紛紛出頭首告,把李、胡之間如何密切往來,如何互通賄賂,如何時常摒人密談等等,都分別揭發出來。編造“莫須有”的罪名,羅列李善長的罪狀。為了把李善長的罪狀昭告於天下,以見其罪有應得,朱元璋還把李善長及其從犯的供詞勒為一書,名曰《昭示奸黨錄》,印出多冊,發往各地,俾眾周知。其意一在曉諭臣民,使知所懼戒,不敢再行謀逆;二則也是昭示李善長等都是罪有應得,並不是他大殺功臣。
這時李善長已七十七歲,被賜死,自縊,並株連九族,“遂並其妻女弟侄家口七十餘人誅之。”在李善長被殺後的三年“藍玉案”又發生了,被殺者一萬五千人。
李善長實在是死得冤枉,他完全是皇權與相權矛盾下的犧牲品。但是,李善長的悲劇也因他的性格所致,只知忠誠,卻不知為臣三忌:忌功高蓋主;忌權大壓主;忌才大欺主。只知為君王著想,卻不知自謀生路;鋒芒太露,不知遷徐移轉;觸人太多,不知激流勇退。看來在古代做官是一門很大的學問。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