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繁體版 第33章 信用制度下的流通手

第33章 信用制度下的流通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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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信用制度下的流通手

蘇格蘭也是這樣。那裡幾乎只有紙幣流通,因為在那裡,象在愛爾蘭一樣,也准許1鎊券流通,並且“蘇格蘭人討厭金子”。蘇格蘭一家銀行的經理肯尼迪指出,銀行從來不會減少它們的銀行券流通,他

“認為在國內交易需要銀行券或金來完成時,銀行家必須根據存戶的要求,或由於別的什麼原因,提供這些交易所需要的流通手段……蘇格蘭各銀行能夠限制自己的營業,但不能控制銀行券的發行”(同上,第3446、3448號)。

蘇格蘭聯合銀行的經理安德森持同樣的意見(同上,第5953578號):

“在蘇格蘭各銀行之間”“互相交換銀行券的制度,會防止個別銀行方面的銀行券發行過度嗎?——是的;但是我們還有一個比交換銀行券更為有效的辦法<事實上,這個辦法和這裡所說的事情毫無關係,雖然它保證每家銀行的銀行券可以在蘇格蘭全境流通],那就是蘇格蘭普遍實行的在銀行開一個戶頭的做法。每個多少有些錢的人,都在銀行開一個戶頭,並且每天把一切不是自己立即要用的錢都存入銀行,所以,在每天營業結束時,除了各人身邊的錢以外,所有的錢都在銀行裡。”

愛爾蘭也是這樣,可以看看愛爾蘭銀行總裁麥克唐奈和愛爾蘭地方銀行的經理默裡向同一個委員會提出的證詞。

銀行券的流通既不以英格蘭銀行的意志為轉移,也不以該行為保證銀行券兌現而在地庫中貯藏的金的數量為轉移。

“1846年9月18日,英格蘭銀行的銀行券流通額為20900000鎊,它的金屬貯藏為16273000鎊。1847年4月5日流通額為20815000鎊,金屬貯藏為10246000鎊。所以,雖然貴金屬輸出了600萬鎊,但流通額沒有縮小。”(約·金尼爾《危機和通貨》1847年倫敦版第5頁)

但是,不言而喻,這個結論只是在英國現存的各種關係下才適用,並且它在那裡之所以適用,也只是因為立法沒有規定銀行券發行和金屬貯藏的另外的比例。

因此,只有營業本身的需要才會影響流通的貨幣即銀行券和金的數量。這裡首先要考察週期的變動。這種變動,不管一般的營業狀況如何,每年都要重複一次,以致二十年來,

“在某一個月,通貨多,在另一個月,通貨少,而在某第三個月,通貨適中”(紐馬奇,銀行法,1857年第1650號)。

因此,每年8月都有幾百萬鎊,大多數是金,從英格蘭銀行進入國內流通,以支付收穫時期的各種費用;因為這主要是為了支付596工資,工資在英國很少用銀行券來支付。到年底,這些貨幣再流回英格蘭銀行。在蘇格蘭,幾乎只用1鎊券,不用索維林,因此,在蘇格蘭,在相應的情況下,銀行券的流通會每年兩次,即5月和11月由300萬鎊增加到400萬鎊。十四天後,就開始流回,一個月內幾乎全部流回(安德森,同上,[商業危機,1848——1857年]第3595——3600號)。

英格蘭銀行的銀行券的流通,因“債息”即國債的利息按季支付,也會每季經歷一次暫時的變動。首先是銀行券從流通中抽出,然後再投入公眾手中;但它很快又會流回。魏格林(銀行法,1857年第38號)估計,由此引起的銀行券流通的變動,為數達250萬鎊。但臭名昭著的奧維倫——葛尼公司的查普曼先生卻估計,由此在貨幣市場上引起的風潮要大得多。

“你們為支付債息而從流通中取出600萬鎊或700萬鎊稅收時,必然有人在這個期間把這個金額提供出來”。(銀行法,1857年第5196號)

流通手段總額同產業週期的不同階段相適應的變動,更顯著也更持久得多。關於這個問題,我們可以聽聽該公司的另一個股東,可敬的戰慄教徒賽米爾·葛尼的話(商業危機,1848——1857年第2645號):

“<1847年]10月底,公眾手中的銀行券共有2080萬鎊。那時,要在貨幣市場上獲得銀行券是極其困難的。這是因為人們普遍擔心由於1844年銀行法的限制而得不到銀行券。現在<1848年3月]公眾手中的銀行券數額為……1770萬鎊,但是因為現在沒有任何商業上的恐慌,所以,大大超過了需要的數額。在倫敦,沒有哪個銀行家或貨幣經營者不是持有比他能夠使用的數額更多的銀行券。”——(第2650號)“如果不同時把……商業界狀況和信用狀況考慮進去,英格蘭銀行以外的……銀行券數額,就是流通的實際狀況的一個十分不足的指數。”——(第2651號)“我們對公眾手中現有的通貨597額所以產生綽綽有餘的感覺,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於我們現在異常停滯的狀態。如果物價高昂,營業活躍,我們就會對1770萬鎊感到不足。”

“在營業的狀況使得貸款有規則地流回,從而信用始終沒有動搖的時候,通貨的擴張和收縮完全取決於工商業者的需要。因為至少在英國,金在批發商業上是無足輕重的,並且撇開季節性的變動不說,金的流通又可以看成是一個在較長時期內幾乎不變的量,所以英格蘭銀行的銀行券的流通,是這種變動的十分準確的測量器。在危機以後的消沉時期,通貨額最小,隨著需求的重新活躍,又會出現對流通手段的較大的需要。這種需要隨著繁榮的增進而增加;而在過度擴張和過度投機的時期,流通手段量將達到最高點,——這時危機突然爆發了,昨天還是如此充足的銀行券,一夜之間就從市場上消失了;隨著銀行券的消失,匯票貼現者,要有價證券作擔保的貸款人,商品購買者,也消失了。英格蘭銀行應該出來援助……但是它很快也就無能為力了;1844年的銀行法正是在全世界叫喊著要銀行券的時候,在商品所有者賣不出去,但仍然要支付,因而準備不惜任何犧牲來獲得銀行券的時候,強迫英格蘭銀行限制它的銀行券的流通額。

上面曾經提到的那位銀行家萊特說(同上,第2930號):“在恐慌時期,國家所需的通貨等於平時的兩倍,因為流通手段被銀行家和其他人收藏起來了。”

危機一旦爆發,問題就只是支付手段。但是因為這種支付手段的收進,對每個人來說,都要依賴於另一個人,誰也不知道另一個人能不能如期付款;所以,將會發生對市場上現有的支付手段即銀行券的全面追逐。每一個人都想盡量多地把自己能夠獲得的貨幣貯藏起來,因此,銀行券將會在人們最需要它的那一天從流通中598消失。賽米爾·葛尼(商業危機,1848——1857年第1116號)估計,在恐慌時期這樣保藏起來的銀行券,1847年10月一個月就有400萬鎊到500萬榜。——弗·恩·”

在這一方面,特別令人感興趣的,是葛尼的同事、上面已經提到的那位查普曼於1857年向銀行委員會作證時的證詞。在這裡,我把這個證詞的主要內容連貫地引在下面,雖然其中涉及到的某些問題我們以後才研究。

查普曼先生是這樣說的:

(第4963號)“我還要毫不遲疑地說,貨幣市場竟聽任某個資本家個人的支配(象倫敦有過的情況那樣),讓他能夠在正是通貨很少的時候造成貨幣異常短缺和緊迫狀態,我並不認為這是正當的……很可能……能夠從流通中取出100萬鎊或200萬鎊銀行券的不只是一個資本家,如果他們這樣做可以達到一個目的的話。”

(第4965號)一個大投機家能夠出售100萬鎊或200萬鎊統一公債,這樣從市場取走貨幣。類似的情況不久以前還發生過,“這造成了貨幣的極度緊迫狀態”。

(第4967號)這時,銀行券當然是非生產的。

“但這沒有關係,只要達到一個重要目的就行了;這個重要目的就是壓低證券價格,造成貨幣緊迫,他完全有力量做到這一點。”

舉例來說:有一天,證券交易所發生了巨大的貨幣需求;誰也不知道是什麼原因;某人向查普曼要求按7%的利息借5萬鎊。查普曼感到驚奇,因為他的利息率要低得多;他答應了。不久這個人又來,按7.5%的利息率再借5萬鎊;後來,又按8%的利息率借10萬鎊,並且願意按8.5%的利息率再借一些。這時候,甚至查普曼也感到驚慌不安。後來才明白已經有大量貨幣突然從市場被抽599走。但查普曼說,

“我已經按8%的利息率貸出一個很大的數目;我不敢再前進一步了;我不知道結果將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