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繁體版 第二十一章 不變中的變數1

第二十一章 不變中的變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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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不變中的變數1

古語說,福兮禍所伏。也就是說,在你愉快的時候,不愉快的事就會接踵而來。不幸的是,古語所說,往往準確。

剛到江西來時,父母親每月工資仍按被打倒前一樣照發,父親是行政二級,四百零四元(“革”前規定,中央一至四級工資都是四百零四元);母親十二級,一百二十元。但1970年1月,他們收到的,卻一共只有二百零五元。媽媽請黃幹事問問怎麼回事。經江西請示中辦,答覆說不是減工資,是改發生活費,其餘的錢暫時由中央辦公廳代為保管。

在“革”中,一切都是政治,一切都代表政治,工資發放問題的處理,也是衡量政治問題嚴重與否的一個重要的標準。在“革”中被打倒的人,一般來講可以分幾個檔次進行處理:停發工資,或改發生活費,或只給沒有工作的孩子發點生活費,或連生活費都沒有。我認識的人中,許多家的父母被打倒後,都停發了工資,改成只發生活費。而一些人家則工資全扣,什麼生活來源都沒有,有的人靠變賣家中東西,有的人靠親戚接濟。有一些“黑幫”子女更慘,父親被關,母親被逼自殺,孩子們無依無靠,境遇十分悲慘。好幾位“革”前的政治局委員和書記處書記家,都是這樣。這些家的孩子有許多是我們從小就認識或一起長大的朋友。原中央書記處成員中,彭真、羅瑞卿、楊尚昆家父母雙雙被抓,薄一波、李井泉、劉瀾濤家父親被抓,母親則被迫害身亡。比起這些人家,我們家的處境,相對來說還是好的。在從中南海被趕出來後,雖然沒錢的時候也賣過東西,但我們還領過一段時間的生活費。插隊後,我和飛飛的生活費停發了。我們靠自己勞動吃飯,大學分配後有工資的姐姐們還可以接濟一點,總算沒有落到最悲慘的地步。父母到江西后,工資照發,也可以和我們聯絡了。可以說,這是我們家自“革”以來過得最寬裕的日子。而偏偏在這個相對穩定的時候,工資停發。

在北京被批鬥得最凶的時候都沒有減少或扣發的工資,到江西兩個月後突然扣發——或者照上面的說法,改變為生活費,按“革”以來處理政治問題的一貫做法,這一定不只是個錢的問題。這樣的事情發生,讓人不禁要聯想許多。這是不是政治問題變化的新的風向標?是否還會有更進一步的政治動向?這個政治動向又會是什麼?

工資改成生活費,在1970年一開年,便給我們全家帶來了不安和猜疑。

2月9日,父親提筆再給汪東興寫信。

信中首先通告情況,父親寫道:“上次寫信後,到現在又有兩個多月了。這期間,我們的生活、勞動和學習情況,同上次報告的沒有什麼變化,每天仍是上工廠(勞動時間減少了一小時),看書,讀報,聽廣播。除到工廠外,我和卓琳沒有出去過。我們除給自己的孩子們通訊外,絕沒有同過去的熟人有任何來往。”

“革”中,父親給中央寫信,除了有關的政治問題外,凡提出要求,就是為了孩子。在這封信中,他寫道:“12月上旬,我的小女兒毛毛回來了。1月初,我的小兒子飛飛也回來了(他們即將回到勞動的地方去)。我們同他們兩年多不見,一旦相聚,其樂可知。本來,我們曾希望兩個大的孩子(鄧林和鄧楠)也回來團聚一下,她們沒有請准假。好在她們回來的機會是有的。”

他寫道:“我的大女兒鄧林來信說,他們學校即將分配工作,她已向領導請求改行(即不做美術方面的事,因她本人搞美術是不行的),要求分配到一個工廠中工作。我們對她也是這樣希望。加之她已有二十八歲了,本身條件差,至今還沒有物件,本人一身是病,所以在農村是很困難的,即在工廠頂班勞動八小時,也似有困難。如能分配一個技術性的工作,如收發、書、保管之類,對她的身體比較合適。這件事,在北京時曾向你說過,如有可能,懇請予以幫助,至為感激!再,如能將她分配到同我們靠近些(如果我們長期在南昌的話),則更是我和卓琳的最大奢望了。”

在為孩子的事提出請求後,父親提到了生活費的問題。他寫道:“從今年1月份起,中央給我們的生活費是每月二百零五元,1月份,曾請省革委負責同志向你請示,這個數目是否我們今後長期的固定的生活費用,未見覆示。前幾天又收到2月份的,還是二百零五元,我們當即瞭解這是新的規定,我們當照此規定,重新安排自己的生活。當然,坦率地說,這個數目對於我們這個九口人之家(我們夫妻,我的繼母,五個孩子,還有一個卓琳姐姐的孩子也是我們供給的),是不無困難的,因為除鄧林已有工資外(她本人病多,最多隻能自給),我的大兒子鄧樸方在醫院每月需三十五元左右(吃飯二十五元是醫院規定的,抽菸及零用約十元),兩個大學生每月三十元左右,三人即需約九十至一百元,我們在南昌的三個人,只有一百元開支。此外,我的小女兒毛毛、小兒子飛飛在公社勞動所得,只夠吃飯,其他需用也要適當補助。再者,我們還得積點錢作為孩子們回家的路費(路遠,每人來往約需一百元左右)和回來時的伙食費(回家來總要改善一點伙食),以及每年總要補充一點衣物日用品。這樣算來,當然是緊的。但是,黨既作了這樣統一的規定,我們沒有理由提出額外的請求,自當從我們自己用的一百元中,每月節約二三十元,積起來作為他們每年回家一次的路費。新的生活總會習慣的!”

新的生活總會習慣的!這句話既是對組織上說的,也是對他自己講的。信寫完後,父親意猶未盡,他提筆再寫,提出:“小孩回來一次花錢太多,也很不容易,將來希望能先將毛毛調到能夠靠近我們一些的地方。”

信的結尾,父親署上了自己的名字。

讀了上述信,即使是在近三十年後的今天,我仍可體會到當時那充滿父親心頭的憂思。比起與親人隔絕的禁錮關押來說,現在能與子女相聚,已是奢望所及了。但是,政治前景的不測,全家生活的擔當,仍使他心頭重負不釋。他不能不有所思,不能不有所想,不能不為了全家,為了子女,去請求幫助。

此信送走,雖沒有得到答覆,卻也沒有什麼不好的政治變化。

政治上沒有不好的變化,是好事,但經濟狀況改變,家中的生活也必然有所改變。

首先,父母親在平時就已相當儉樸的生活開銷上,進一步節省。肉,兒女在的時候,要吃。兒女不在,儘量不吃。再多養幾隻雞,可以有雞蛋,又可以吃雞肉。每頓如有剩飯剩菜,留著下頓再吃。還有,就是從父親多年的生活習慣中節省,茶葉,太貴,以後不喝茶了。酒,就只買江西本地出產的便宜的三花酒,而且只在勞動回來的午飯時喝一小杯。煙,抽了幾十年了,一下子戒不了,但可以減量。省革委會可以幫助買平裝無過濾嘴中華煙,每月最多隻買一條,控制三四天抽一包。上午去工廠一根不抽,午後和晚上抽幾根,按時按量,絕不多抽。

光是節流不行,還得開源啊。

寒冬一過,初春剛來,父母親就在我們住的院子裡“開荒”種菜。戰爭年代,他們在延安開過荒,在太行山開過荒,現在,他們要在自己家裡開荒了。只有自力更生,才能豐衣足食。爸爸媽媽開荒種菜,我和飛飛插隊學過農活,正好派上用場。飛飛有勁兒,自稱“種莊稼的老經驗”,“開荒”自然是他的事兒。他把草繩子往腰上使勁一紮,故意把鋤頭掄得老高,一副從“大寨隊”出來的壯勞力的樣子。他一邊使勁地挖,一邊嘴裡不停地說:“我們大寨隊,就得這樣把地挖得深深的!”看著他揮舞鋤頭,土坷垃四濺的樣子,奶奶在一旁急得直說:“哪用挖得那麼深,不就種幾樣菜嘛!”沒多久,地就挖好了,爸爸用鋤頭把地修成壟分成畦。媽媽搬個小凳,坐在地上一點一點往外撿石頭磚頭。奶奶再把涮鍋涮碗的水,全都倒在地裡。全家合力,院子前面一大塊地不久就開好整好了。戰士小賀幫我們買了些菜籽,有辣椒、蠶豆、豇豆、西紅柿、茄子、小白菜等等。我們挖好小坑,撒上菜籽兒,一畦一樣,蓋上土,再澆上水。新開出的菜地,散發出陣陣泥土的清香。在院子後面的小柴房前,我們也開出一小塊地,種上了絲瓜和苦瓜。新買來的幾隻小雞,跟在大母雞的身後,嘰嘰嘰嘰叫得歡,原來空曠的院子,頓時充實生動起來。想著不久就會從土中冒出的嫩綠的小菜苗,想著不久就會聽到長大的小雞下蛋時咯咯嗒的叫聲,我們已經開始憧憬著那收穫的喜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