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28章 :提著燈籠的女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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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_第28章 :提著燈籠的女鬼
“啊?”
我和我叔叔的第一反應都是一模一樣,瞠目結舌。
餘大爺說這做鬼餌的目的,就是為了釣鬼,如果鬼餌不能讓鬼像瘋了的魚一樣,瘋狂咬鉤,那就失去了意義。
“所以說,我在醫院裡面被畫皮鬼陷害,今天又差點被畫皮鬼弄死了,在福州的服務站裡,差點被長髮鬼和無頭鬼弄死了,也都是因為鬼餌?”我問餘大爺。
餘大爺點點頭:可以這麼說,你們叔侄倆現在老是撞邪,就是遭的鬼餌的罪?
而且……。
餘大爺說完一句話,又多加了“而且”兩個字。
我和叔叔的心,都懸到了肚子上面。
“把你們做成鬼餌的人,太凶了,這人,咱們可能惹不起。”
餘大爺伸手叩了叩桌面,說:你們叔侄倆到底造了殺孽哦,竟然惹上了這樣的凶人?
“啊?”
我和我叔叔都不知道怎麼來回答餘大爺,反正我們倆是標標準準的良民,絕對沒有欺負過任何人的良民,平日裡在高速上開車都小心翼翼的,生怕撞到竄到路上的野狗。
要說我們做過什麼喪良心的事情?我擔保,絕對沒有。
何況就我和我叔叔這樣的慫貨,想做點沒良心的事情,那也沒有那個能力啊。
當然,要說真心違背道德的事情,也有。
那就是去“練大保健”了。
可這也不太能給我們招點禍事吧?我們大貨車司機百分之六七十的沒有老婆,都靠“練大保健”來發洩一些身體上的不滿了,難道這也不允許嗎?這點樂子都不給了?
在我胡思亂想的時候,我叔叔跟餘大爺說:餘叔啊,你就把話放到明面上說吧,要置我於死地的那個人,到底是誰,我們到底惹著他什麼了,只要說出一個道理來,我拿命還都行!
餘大爺哈哈大笑起來。
他的笑聲中,帶著一絲絲陰冷的味道:侄子,你現在還有心管是誰害你?還拿命還?怎麼拿?再過個一倆天,你就徹底沒命了,懂不?拿命還?呵呵!
恩?
聽餘大爺這句話,我和我叔叔的性命,那是危在旦夕啊?
餘大爺幹了一杯老白乾,拍著桌子說:得了,別的事情不敢說,你們當前要犯“命煞”的事情我還是敢說的。
聽他的意思,我和我叔叔的事得分好幾件事,這一件事和一件事還不一樣,他要選擇最簡單的一件事跟我們說?
餘大爺朗聲說:知道啥叫命煞不?鬼餌中上會七天,就會中一次命煞,到時候,有人找你們索命的。
“啥?為啥找我索命?”
“你以為鬼餌是怎麼種的、”餘大爺解釋說:這鬼餌的製作,其實就是把一個人的魂活生生的抽出來,然後再塞到“極陰”體質的人身體內,就成了鬼餌。
靠!
原來鬼餌是這麼製作的?
我和我叔叔都留了一頭冷汗。
“算算日子,你從遇到畫皮鬼開始,到現在已經四五天了,這鬼餌的命煞,第一次來一定是第七天的時候,你得小心你的小命了。”餘大爺跟我說、
我連忙問餘大爺:怎麼才能避開?
餘大爺苦著臉,說這事沒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你
先拿著這塊翡翠,能不能躲過去這次命煞,就看這塊翡翠了。
我小心翼翼結果餘大爺的翡翠。
這塊翡翠和餘大爺在靈車上給我的那塊,一模一樣。
上次那塊翡翠,給畫皮鬼楚雪騙我扔掉了。
我收好了翡翠,連著對餘大爺道了好幾聲謝。
不過,別看我表面上挺恭敬的,實際上我心裡不太信,我想,事情不會有那麼邪乎吧。
再說了,有命煞這事,那算命先生風補影怎麼沒有跟我們說過啊?
雖然他不是太靠譜,但畢竟他要拉著我們叔侄倆去查一查“鬼餌”背後的人,總不能眼睜睜的看我們倆死在半路上吧?
我想到這兒,又看了一眼我叔叔,我觀察我叔叔的表情,覺得他也不太相信餘大爺說的--我們倆人,很有可能在最近兩天內喪命!
接下來,我和我叔叔一直都在慫恿餘大爺把這件事情的真相告訴我們。
但餘大爺說了,一來,他比我們知道得多一些,但也只是多知道那麼一點點,想知道整件事情的真相,無異於痴人說夢。
第二,他絕對不可能把他知道的東西說出來,不然只是害了我們叔侄倆。
我去,我們都已經變成這副狗樣子了,還能害得了我們什麼?
不過餘大爺就是不說,怎麼樣都不說。
當天,我們喝完了酒回家。
第二天,第三天,餘大爺都住在我家裡,這兩天可能是餘大爺這位高人在這裡,我們根本沒有發生什麼事情。
而我們中鬼餌的時間,也過了七天了。
我們屁事沒有。
“餘大爺,你不是說我們要犯命煞嗎?”
“是!”餘大爺也有點不好意思,搖了搖頭,當做沒有聽見。
當天下午,木秧歌打電話約我出去:喂!你下午有事沒有?
“沒有!”我說得痛快。
這兩天風平浪靜的生活,讓我心情好了很多。
“沒有就好,出來,我們下午搭車去調查調查刑老闆。”木秧歌跟我說。
調查刑老闆,這是我們早就商量好的,就為了還冤死的鄭林一個公道。
我點頭同意,說可以去。
當然,我要和木秧歌出去調查刑老闆的事情,即沒有告訴我叔叔也沒有告訴餘大爺。
他們要是知道了,絕對不同意我去。
尤其是餘大爺。
我感覺餘大爺對“刑老闆”是相當忌諱,這兩天,我不管在他面前提起刑老闆,還是提起“鬼餌”,他都是一幅愛答不理的樣子,不過,有一次,我從他的眼睛裡,發現了一絲絲躲閃。
這說明,餘大爺是打心眼裡害怕“刑老闆”或者“鬼餌”。
他到底怕什麼?
他到底知道什麼?
唉!
反正他知道什麼也不會跟我說。
下午,我一個人出了門,去見木秧歌。
才出小區門口,我就瞧見木秧歌的座駕,三菱帕傑羅。
她正做在碩大的三菱車裡面玩手機。
我上前敲了敲車窗。
木秧歌打開了副駕駛的門。
“秧歌,咱們怎麼行動啊?”我問木秧歌。
木秧歌說先去市中心的萬達買幾件衣服。
我這也是頭一回聽說去調查之前首先要去買衣服的,該不會是木秧歌故意使喚我出來,實際上,只是為了去陪她逛街吧?
木秧歌笑得很燦爛,說這可不是假公濟私,只是為了刻意的喬莊一番,不要到時候被刑老闆認出來了。
這不是藉口麼,誰家喬裝是特麼只換幾件衣服就OK的?
我也不戳穿木秧歌假公濟私的小心眼,往副駕駛位置上一靠:去哪兒都是木警官拿主意。
路上,我和木秧歌沒說什麼話,不是氣氛尷尬。
實際上,我們大貨車司機,社會底層摸爬滾打多少年,早就練了一張無比厚的臉皮,別的尷尬事擋不住,但找個話題聊聊天,自問還是沒問題的。
之所以不聊天,是因為木秧歌有點“馬路精力渙散症”,開車的時候,得聚精會神,不然注意力不集中,就算這樣,也不能和她說話,一說話,她就注意力不集中了。
她不能說話,我倒是難得安靜,靠在座位上,望著窗戶外面的景色,想起了很多東西。
我想得最多的就是--我應該沒事吧?
不過越是想著沒事,就越是有事。
在車子經過“長嶺橋”的時候,我看見馬路邊有一隊人,隔遠了看,大概有七八個,一串串的。
隔得很遠看,像是一條長蛇,他們緩緩向我們走來。
當我們的車子經過的時候,我差點都沒忍住喊出來了。
猜我看到了什麼?
那一隊人,的確是一隊人。
帶頭的穿著一件黑色的袍子的女人,頭髮披散著,遮住了臉和脖子,根本看不清她的容貌。
最為反常的是,這女人打著一個燈籠。
大白天的,馬路上面,竟然打著燈籠。
女人走得很快,可是當走到我們三菱車面前的時候,又突然走得很慢了。
女人的身後,跟著另外六七個人。
他們的個頭都差不多,每個人都把兩隻手搭在前面人的肩膀上面,低著頭,披散著頭髮,說不出的恐怖。
“臥槽!”
我看到這幾個人,被嚇了好大一跳,連忙問木秧歌:旁邊那群人好可怕,大白天的竟然打著燈籠。
木秧歌瞪了我一眼,沒好氣的說道:走開,走開,我開車呢,哪有時間跟你扯淡!
扯淡?
莫非……木秧歌根本察覺不出這群人麼?
他們是……鬼?
我現在心裡一百條草泥馬輪番碾壓。
為什麼,為什麼要讓我看到他們?
為什麼讓我的心靈飽受摧殘?
我真不想看到這麼可怖的場景,晚上絕對睡不著覺。
接下來的一分鐘,我們的車速像是降得比蝸牛還要慢,緩緩的從隊鬼的面前開過去,真的是慢慢的在移動。
我甚至能夠看清楚他們身上的每一個細節。
慘白的手,鋒利的指甲,都逃不出我的眼睛。
當我們車已經開到這個隊伍最末尾的時候。
倒數第二個人突然歪頭看向了我。
這個人是個女人,她的容貌我再熟悉不過了,因為她就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