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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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4)
志明瞥了季虹一眼,她埋著頭只顧吃飯,從未凡的話中可以聽出,季虹顯然沒有把她出面檢舉的事向母親透露。他遲疑了一下,對宋凡說:“拘留盧援朝的時候,我去了,後來審查的情況……我不大清楚,聽說是有嚴重問題的。”
“聽說?哼,過幾天都要公開審判了。”來凡淡淡地一笑,接過吳阿姨剛剛徹好熱茶的保溫杯,開啟蓋子噓了一下浮在水面上的茶葉,又蓋上,說:“我知道你們公安局有紀律,工作上的事,上不告父母,下不傳妻兒,更不要說我們了。既然不願意跟我們說,好吧,等老施回來我叫他去問吧。”她說罷站起身來,端著保溫杯離開了飯廳。
季虹匆匆扒了兩口飯,放下碗也走了。從剛才來阿姨的詞色上,周志明明白她對他的吞吞吐吐是很不滿的。此刻他想對肖萌說點兒什麼,但見她也始終沉著臉,慢吞吞地數著米粒往下嚥,便沒開口,默默吃完了自己碗裡的飯,到廚房裡幫吳阿姨刷了一會兒碗,等又回到飯廳的時候,施肖萌已經吃完了,正坐在飯桌前發呆。
他在她身邊坐下,斟酌了一下詞句,說:“那天,在盧援朝家裡,我看你不該說那些打抱不平的話,你那麼一嚷嚷,盧躍進也來勁兒了,你走以後他差點兒要動武,像他這樣的小夥子,一衝動起來什麼荒唐事都敢幹的。”他停了一下,觀察著她的反應,又說:“我原來也不相信盧援朝會有問題,結果事實證明真有問題。看來咱們平時只瞭解他的表面,並不瞭解他的實質。”
施肖萌冷冷地抬起眼皮,望著他,說:“我還是那句話,在你們搞公安的眼裡,天下沒好人,誰都可以懷疑,誰都可能是特務,是反革命。現在社會上小偷、流氓狂得不得了,你們倒不抓,憑個照相機就能認定是個特務廣“照相機,你怎麼知道?”
“盧躍進早告訴我了。”肖萌很不屑地說:“你們這些搞公安的也太土了,還真以為跟電影裡那樣,特務都跟傻瓜似的,拿個照相機專偷祕密圖紙?人家比你先進多了,要你的圖紙幹什麼?你們懂不懂科學?人家的衛星把你有幾根汗毛都數出來了,還有什麼密可保啊!”
“那照相機怎麼解釋呢,自己長出來的?”
“就不能是其他人放的嗎?現在這種照相機在國外街上隨便買。”
“現在並不是光憑這架照相機定案的,我們還有其它證據。我的意思是,你那個不分青紅皁白的同情心實在讓人受不了,將來到法院、檢察院工作怎麼能適應呢?”
“我的志願是做律師。在某種意義上說,罪犯是弱者,我是同情弱者的,我願意在法律上給他們幫助。我說的是政治犯,小偷。流氓不管!”
“律師的責任是站在國家和法律的立場上幫助法庭公正審判,儘管是為被告人爭取無罪和從輕,也絕不等於同情政治犯呀!這話說得沒一點兒原則,難道壞人也值得你同情嗎?”
“壞人,有幾個?自從‘**’以後,壞人我見得多了,我過去比你還恨這些人,真心的恨!可究竟誰是壞人,有多少?連我爸爸媽媽都當過壞人。行了行了,我們這一代人受夠愚弄了,現在我誰也不相信,只相信我自己的眼睛,我不知道什麼好人壞人,我只知道——人!”
“人又不是抽象的,你,簡直荒謬。”
“你現在說我荒謬了?你在自新河燒磚那會兒,我如果不是憑著對你這個‘壞人’的信任,憑著同情心,能不顧一切地去看你嗎?那會兒你怎麼不說荒謬呢?”
周志明張口結舌,“好人壞人,總有客觀標準嘛……”
“你就是客觀標準?”肖萌越說越抬槓了。
“算了,我講不過你,講對了你也不服,反正你不要固執己見,對盧援朝這件事,你不瞭解全部情況,最好別在外面亂髮表意見。”
施肖萌從座位上站起來,真生氣了,“以後別老這麼囑咐我行不行,我不是小孩子,不想總讓別人指手劃腳!”
志明皺起眉頭,“你今天碰上什麼不順氣的事了,說話這麼刺兒。我勸你別管盧援朝這件事也不是壞話,怎麼叫指手劃腳呢?”
“盧援朝的事我管定了,明天上午我還要去看守所看他去呢。”
周志明在鼻子裡哼了一聲,“算了吧,這你還騙得了我?盧援朝是未決犯,未決犯是不難探視的。”
施肖萌冷冷地說:“我可沒那麼大心思跟你騙著玩。今天上午法院已經正式通知我,盧援朝請我做他的辯護人,我決定接受了。明天我要同我的委託人會面,請問公安人員,這符合規定吧?”
他愣住了,“什麼,你做辯護人?你又不是律師,你還沒有畢業嘛!你當什麼辯護人,你,你別去。”
“你不是很懂得規定嗎?法律規定:除律師外,被告人的親屬。朋友、同事以及人民法院允許的任何公民,都可以擔任辯護人,這是我的權利,請你別干涉。”
“盧援朝的案子鐵證如山,你能辯出什麼來?讓法院為他指定一個律師當辯護人不也很好嗎?不是職業律師的人當辯護人,只能瞭解簡單的案情梗概,連案卷都不能看的。”
“怪事,你為什麼不願意我出庭辯護?為什麼?如果不是冤假錯案,不是輕罪重罰,你們怕什麼?我非去不可,這是我的權利,就是我爸爸媽媽反對也沒用。”
志明重重地出了一口氣,臉色陰沉著向門口走去,“這是你的權利,你要去就去,是不是冤假錯案,是不是輕罪重罰,到法庭見吧。”他拉開飯廳的門,愣住了……宋凡臉色難看地站在門口。
“你們,在說什麼?”
他沒回答,低下了頭,讓開了路。
“小萌,你們在說什麼?”宋凡走進飯廳,聲色俱厲,她顯然已經聽到了他們剛才的爭吵。
“我要給盧援朝出庭做辯護人。”施肖蔚毫不畏懼地說。
“誰讓你去的?”
“我自己。”
“這是你自己的事嗎?你要不是我女兒,我根本不管!剛才我已經和你姐姐談了,連她都同意和盧援朝劃清界線,不再保持關係了,你還要往裡摻。現在外面對家裡的謠言有多少你知道不知道?你這麼一來,不更要弄得滿城風雨了嗎?”
“阿姨,”周志明說話了,“這是盧援朝自己提出來要萌萌做辯護人的,法院也許可了。”
“她不會不答應嗎?法院總不會強迫嘛。盧援朝自己提出來的,他怎麼不提別人,不找個律師,專找你呢?’“我也是學法律的。”
“他根本不是這個意思,人家是衝著你爸爸來的,還不明白嗎?你爸爸是市委政法書記,他拉上你,好讓法院判輕點兒,這是司馬昭之心,明白得很的!”
“你,你怎麼把人想得那麼壞!”
宋凡氣急敗壞地說:“萌萌,你怎麼學得這麼倔呢?你不要把家裡的話當耳旁風,這幾年,你乾的那些一意孤行的事,沒有~件是和我商量過的,我是不是你母親?這種母親我真當夠了!”
周志明在旁邊一聲不吭,他心裡明白來凡還在翻萌萌去自新河看他的老帳,或者還包括擅自把他領到家裡來住……“志明,你說說,你怎麼看這件事,你勸了她沒有?”
“來阿姨,”他咬了一下嘴脣,“我不同意她去,是因為她這樣做的指導思想不恰當。可這是她自己的事,應該她自己做主。”
宋凡臉上發青,飯廳裡出現了一陣緊張的沉默。
“那好,我的話算沒說,你們大了,自己做自己的主去吧!”
她說完走出去了。門,砰然發出一聲巨響!
——九七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南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
審判席的正上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在碧藍的襯幕前赫然醒目。
上午八點半,可以容納五百人的旁聽席上座無虛席,一片嗡嗡的聲浪從黑壓壓的人頭中傳來。
周志明和嚴君是在開庭前半分鐘來到法庭的。
周志明來旁聽,與其說是為了欣賞肖蔚的辯護,倒不如說是因為案件的本身,這個看起來普通實則奇特的案件,已經把他牢牢地吸引了。至於施肖萌的辯護,他並沒有抱多大興趣,甚至覺得對肖萌自己來說,這場辯護也是一件十分無味和十分難堪的事情。
嚴君卻是實打實地衝著施肖蔚的辯護而來的,她自己也說不清這是一種什麼古怪的心理,大概是覺得周志明今天的主要興趣一定在肖萌身上,所以也想來看個究竟吧。
他們兩個往四下裡找了半天,才發現了兩個不挨著的空位子,在一連串“勞駕”、“對不起”的抱歉聲中擠了進去。
施肖萌已經坐在了審判臺右側辯護人席位上,為了使自己顯得莊重,她今天穿了身很老式的藍上裝,雪白的面板在深色衣服的襯托下,更給人一種嬌嫩的感覺。
她低頭翻著擺在面前的辯護詞,一絲緊張隱然牽在嘴角上,——也許,只有周志明才會有這樣的感覺吧。
在她的對面,是公訴人的席位,坐著一位四方臉盤的中年人,正側著頭,目光自若地在旁聽席上掃來掃去。
側門開了,審判長、人民陪審員和書記員魚貫走進大廳,人聲頓時靜下來。
審判長是個五十多歲的女同志,身材瘦小,雙頰蒼白,眯著的眼睛裡帶著一種凜然的氣質,坐在她兩側的人民陪審員都是四十歲開外的中年人。
鈴聲。
靜場。
“盧援朝充當外國間諜,竊取我國絕密情報一案,現在開庭。”
審判長略顯蒼老的聲音在肅然的大廳裡清晰有力。
“提被告人盧援朝到庭。”
旁聽席上一片細細**,人們伸長脖子,幾百雙眼睛一齊注向左側的耳門。盧援朝在兩個法警一前一後的押解下,走了出來。他穿一身深灰色的棉衣,沒有罩外衣,顯得有些逍逼,剃光的頭上剛剛長出些茸茸的短髮,刺猖似的立著,臉虛胖,眼皮微覺浮腫,一雙眼珠卻彷彿比以前還有精神似的,在眼鏡後面一閃一閃地往聽眾席上張望。
審判長用平靜的聲音有條不紊地宣佈案由;宣佈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和辯護人的名單。然後,她面向盧援朝:“被告人盧援朝,對法庭組成人員和公訴人,你有權申請回避,你申請嗎?”
盧援朝似乎對要他享受這一法律上的權利沒有什麼精神準備,遲疑了一下才搖頭說:“不。”
“現在,由國家公訴人宣讀起訴書。”審判長向左側的檢察員點了一下頭。
公訴人站了起來,周志明這才發覺他是個體格異常魁梧的大漢,他首先向審判席行了一個禮儀性的注目禮,然後從容地環視了一下會場,操著淡淡的山東口音,朗聲宣讀起來:“南州市人民檢察院分院起訴書:“國營941廠翻譯員盧援朝充當外國間諜,竊取我國重要絕密情報一案,經南州市公安局偵查終結,於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十日移送本院審查起訴。
“本院審查確認,盧援朝充當外國情報機關特務,於一九七八年十一月十六日夜間,撬開國營941廠總工程師江一明的住宅,非法竊取我國防工業絕密情報,危害了國家安全,後果是嚴重的,已經構成了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盧援朝犯罪事實如下:“一九七八年十一月十六日下午,盧援朝以串門拜客為借0,在國營941廠總工程師江一明家中窺見江一明記載有關我國防工業重要絕密材料的工作筆記本之後,遂起意竊取,並在臨走前暗中拉開江家洗漱間窗戶的插銷,為行竊做了準備。
當天夜裡二十三時左右,盧援朝乘江一明末在家中過夜的機會,攜帶外國特務機關提供的微型紅外線夜視照相機,從洗漱門視窗潛入江家,撬開存放筆記本的抽屜,竊拍了江一明的工作筆記本,並將與筆記本置於一處的肆拾元人民幣同時竊走。
“根據941廠技術部鑑定,被竊拍的筆記本所記載的內容為國家絕密級檔案材料。
“根據南州市公安局的勘查、調查、鑑定和證人的揭發檢舉,以及從盧援朝家中起獲的特務用具等大量確鑿可靠的人證物證,本院確認:盧援朝觸犯了(懲治反革命條例)第四條,第六條,犯有反革命間諜罪,結合犯有盜竊財物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本院依法提起公訴。
“被告人盧援朝,男,現年31歲,河北省保定市人,漢族,大學文化程度,捕前任國營941廠技術部翻譯員,在押。
此致“南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南州市人民檢察院分院檢察長張潔明”
公訴人莊嚴有力的聲音彷彿給整個起訴書的結尾打上了一記鮮明的驚歎號。他微微停了一下,向審判長行了注目禮,然後坐了下來。
按照審判程式,審判長宣佈開始庭審調查。
“被告人盧援朝,”審判長一絲不苟地問道:‘’公訴人在起訴書中指控你在一九七八年十一月十六日夜間,潛入南州市941廠總工程師江一明家中,竊取國家絕密材料,你承認這一指控嗎?”
盧援朝用暗啞的聲音答道:“不承認。”
“你大聲回答。”審判長要求。
“不承認。”盧援朝把聲音抬高了一倍。
“嗡——”一片議論的聲浪在旁聽席上捲過。
“那麼你回答,那天夜裡你是否去過江一明的家?”
“江一明的家我是那天下午去的,是和我女朋友施季虹一起去的。晚上大約七點多鐘我們同江總工程師一塊兒離開那裡,然後我就沒有再回去過。”這段話大概在預審中講過很多遍了,所以他回答得十分流利。
“那天晚上七點半鐘到十二點鐘你在什麼地方?”
“回家睡覺,我經常不到九點鐘就睡覺了。”
部分旁聽者發出輕輕的譁笑聲。
公訴人舉起了一隻手,要求插話。
“審判長,被告人十一月十六日夜間潛入江一明家進行犯罪,是有充分證據可以證明的。我建議法庭宣讀有關的證據,並傳喚證人出庭作證。”
審判長微微點頭,然後說:“現在宣讀南州市公安局一九七八年十一月十七日現場勘查記錄。”
審判員左側邊角上的書記員開始宣讀,周志明對現場勘查記錄已經背得爛熟了,他毫不費力就能聽出所讀的是從哪一段落中節選出來的。勘查記錄讀完了,又讀了刑警隊調查鑑定材料中關於盧援朝的那一部分,讀完,審判長問:“被告人盧援朝,以上證據材料說明從現場出入口到現場中心,都有你的鞋印和指紋,你有什麼需要解釋的嗎?”
“用不著解釋,這都是我下午串門的時候留下的,夜裡我確實沒有去。”
“那天晚上你在家睡覺,是否可以提出證據加以證明呢?”
“證據?我沒有什麼證據。對了,我弟弟跟我睡一間屋子,你們可以叫他來問。”
審判長似乎早就預料到他會這樣說,“傳證人段興玉出庭作證g”她把目光向審判席左側移去。
段興玉步態從容,從左側門走向證人席。
“證人,通報你的姓名和職業。”
“段興玉,南州市公安局科長。”
審判長面向證人席,“根據法律規定,證人在法庭上應當如實提供證言,有意做偽證或者隱匿證據的都要負法律責任,你聽清了嗎?”
“聽清了。”
“現在你把十一月十六日夜間被告人是否具有作案時間的問題,如實向本庭提供證言。”
段興玉耽了一下,說:“根據我們的調查,十一月十六日晚七點半鐘,盧援朝離開江一明家,七點五十分左右回到自己家裡。晚九點鐘和他住同室的弟弟盧躍進到杏花西里停車場替人值夜班,盧援朝獨自留在屋裡睡覺,所以,他是具備作案的時間條件的。”
段興玉退下了證人席。審判長問道:“被告人盧援朝,剛才證人的證言證明你弟弟盧躍進那天沒有在家過夜,他顯然是不能證明你當天夜裡的活動的。”
“我……”盧援朝的聲音略略有點兒慌張,“我記不得他那天是不是替人看車子去了,平常他是睡在家裡的……”
“審判長,”公訴人又舉起了手,“南州市公安局在依法對盧援朝的住所進行搜查的時候,當場起獲特務用具,無可辯駁地證明被告人接受外國間諜機關的指使進行犯罪活動的事實,我建議法庭出示這些物證加以確認。”
根據審判長的命令,法警取出微型照相機、密寫藥、顯影藥,陳示庭前,引起不少聽眾的興趣,紛紛欠身翹看。
審判長目光凌厲,“被告人,你還有什麼要說的嗎?”
“我在預審的時候就說過了。”盧援朝的聲音很冷淡,“我根本不知道這些東西,也許是有人故意陷害我。”
“審判長,”公訴人有些憤然了,“在大量人證物證面前,被告人一味狡賴,拒不認罪,請法庭繼續傳喚證人出庭作證。”
審判長又將目光移向左側,“傳證人施季虹出庭。”
施季虹在左側門出現了。她一身素藍,在一名法警的指引下進入法庭,聽眾們的目光跟著她走向證人席。周志明卻坐直了身子去看肖萌,只有他,當然只有他才能明白肖萌的那副驚怔不已的神情。他看不見盧援朝的臉,但是那上面驚呆的表情也是可想而知的。
“證人,通報你的姓名和職業。”
“施季虹,南州歌劇院……演員。”她答得有些口吃。
審判長照例做了關於應如實作證的告知,然後說:“證人施季虹,你現在把十一月十六日夜間所見到的情況,如實向本庭提供證口。
“我……,”施季虹不知是因為緊張還是別的緣故,一時說不出話來,梗在那兒好半天才發出一種細弱的聲音:“我是……被告人盧援朝的朋友,十一月十六日下午,就是我和他到住在我家旁邊的江一明家做客的。那天晚上,我是十點多鐘躺下睡覺的,可是一直到十一點多鐘也沒睡著,我起來倒水喝,當我走到窗戶跟前的時候,突然看到對面江一明家的洗臉間的窗戶開著,可裡邊又沒點燈。我知道那幾天江一明不在家住,家裡是沒人的。開始我還以為是晚上走的時候忘了關窗戶呢,可這時候,突然有一個人影從那窗戶裡跳出來,當時月光很亮,我看清那人原來是盧援朝。”
“季虹/被告席上的盧援朝突然叫起來,“你是在胡說,在欺騙!那個人不是我!不是我!”
叫喊聲引起全場譁然,審判長用尖銳的鈴聲蓋過一片亂哄哄的議論。
“被告人不要打斷證人發言。”審判長嚴厲地注視了一下情緒激動的盧援朝,轉過臉對施季虹說:“你繼續講。”
“那個人是他!是他!我看得很清楚!”施季虹也失去了平靜,歇斯底里地喊叫起來,“月光照在他的臉上,像死人一樣白,眼鏡的玻璃片一閃一閃的,他穿了件銀灰色的登山服,從江一明家跳出來,就是他!就是他!”
施季虹不知是激動、氣憤,還是緊張,胸口劇烈起伏,急促地喘著氣,幾乎說不下去了。
“證人,他跳出窗戶以後怎麼樣?”審判長適時地問道。
“他關好了窗子,一眨眼不見了。當時我很害怕,心慌意亂的,沒看清他是怎麼跑掉的。再往後,再往後,我就縮到被子裡,不敢再到窗前去看。當時我還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以為自己看錯人了,是幻覺,還一直把他往好處想。可現在,事實擺在了我的面前,事實是無情的,我不能再用自我安慰來欺騙自己了,我要揭發他,他是偽君子,是特務,是特務,他是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