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繁體版 第62節:第十八章 迷失與證明(1)

第62節:第十八章 迷失與證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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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節:第十八章 迷失與證明(1)

第十八章 迷失與證明

迷宮殺人案無進展。福士瑪超市殺人案無進展。儘管兩起案件的卷宗已經形成了厚厚的兩大摞,但是絲毫沒有為案件的偵破提供任何有價值的線索。

2004年11月,公安部在江蘇南京召開了全國偵破命案工作會議,在會議上提出了"命案必破"的指導思想,並迅速在全國公安機關得到了貫徹執行。省公安廳也對前段時期發生的兩起命案十分重視,並將其列為公安廳督辦案件。但是就社會影響而言,當務之急是儘快將越獄在逃的羅家海緝拿歸案。

警方繼續在C市對羅家海進行搜捕行動的同時,也請求J市警方予以協助。由於羅家海的籍貫在J市,而且其父母也都居住在J市,因此,警方對羅家海父母家進行了嚴密佈控,然而從案發至今,羅家海依舊毫無蹤影,既沒有露面,也沒有聯絡過家裡。

邰偉把協查情況跟方木簡單通報了一下,最後頗有些為難地告訴方木,最近J市的惡性犯罪也頻頻發生,警力嚴重不足,所以對羅家海一案的協查只能更多地依靠基層公安機關,但是一有訊息,肯定會第一時間通知他。

放下電話,方木的情緒有些低落,但是並不沮喪。其實這是一個意料之中的結果,羅家海無論在什麼地方,都不至於蠢到回家的地步。

鑑於方木在此案中所犯的錯誤,廳裡改為委任邊平為羅家海做了一個心理分析報告。報告中,邊平採納了方木關於羅家海還在本市及可能動向的建議。方木對此頗為感激,因為他知道,邊平還是信任他的。

既然自己在追捕羅家海的工作中已經無法發揮更大的作用,方木索性將精力放在了近期的兩起殺人案上。他很希望能夠儘快偵破這兩起案件,拋去警察的職責不談,一是為自己正名,二是為了報答邊平。

邊平對他的想法不以為然,他告訴方木,破案是警察的工作,但是僅此而已,不要把個人感情因素加在裡面,否則就會讓自己陷入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保護被害人當然是我們的天職,保護犯罪人的其他合法權益也沒錯。但是要有一個度。"邊平頗有些嚴厲地用手指點著方木,"你最大的毛病就是容易感情用事。類似的錯誤最好別再犯,尤其是用自己的身體給罪犯擋子彈這種事!"

這是邊平第一次正式跟方木談這件事,他對自己的愛護不言而喻。只是方木聽出了他和邰偉一樣的論調:自己是一個很容易就把個人情感摻雜進工作中的人。

方木很清楚自己是這樣的人,否則也就不會做了兩年多的噩夢;不會獨自面對吸血鬼;不會在地下室裡對孫普的額頭開槍;也不會為了羅家海差點被自己人擊斃……

方木不無鬱悶地想,也許我真的不適合做警察。

然而不論適合與否,眼下的工作都必須做好,這件事是不容選擇的。方木閉門不出,整日呆在廳裡研究兩起命案的案卷材料。

迷宮殺人案的偵破思路還算比較清晰,基本上指向了報復殺人。只是死者蔣沛堯的社會關係中,很難發現具有此動機的人。警方最初確立的犯罪嫌疑人譚紀已經證明沒有作案時間,而對其交往密切人員的調查結果來看,譚紀的朋友很少,與之接觸較多的主要是廣告公司的同事。在業餘時間,譚紀更喜歡呆在家裡玩遊戲,用一句時髦的話來講,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宅男。因此,目前無法證明譚紀和他人一起共同犯罪。

方木的目光久久地停留在現場圖片上,也許是拍攝當時的光線的緣故,照片竟有些油畫的效果。幽暗逼仄的地下迷宮裡,俯臥在地的死者看起來相當無辜。這讓方木想起了歐洲文藝復興時期那些大師們以宗教故事為題材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