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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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來
這是海邊的一個小漁村,背山靠水,頗為安靜。
才是黎明時分,遠遠的天邊,有一絲曙光隱隱約約閃現。
“常歌,常歌,起床了,起床了。”林決把破爛的柴門拍得砰砰響。
屋內一點聲響都沒有,林決抬起腳就要踢門。
“阿決!”一個更軟的聲音響起,卻是他的父親林氏,他頗為不贊同的看著兒子那半抬起來的腳,“你別把門踹壞了。”
“踹壞了讓常歌修唄!”林決不以為意的說道,一腳踹去,門應聲而倒。
屋內的人盤腿坐在**,聽到門倒地的聲音,只是抬起眼來,淡淡的看了他一眼,便又合上了眼睛。
林決只是短暫的愣了一下,便徑直上前去,一手,捏著她的耳朵,“常歌,你又裝什麼深沉,趕緊下床來,吃了飯好出海了。”
耳朵被扯得變形,常歌的手指動了動,卻終是默不吭聲的隨著他的力道下了床。
林決頗為滿意的看著那個女人下了床來開始穿鞋,才鬆了手,一邊嚷著,“等會別忘了把門修好,”一邊手腳麻利的收拾了床鋪,出得門來。
林氏迎了上去,小心的瞅了一眼屋內,才扯扯兒子的衣襟道,“阿決,你別對常小姐這麼凶,村裡的人已經把你的性子傳得夠壞的了。”
林決加快了腳步,恨聲道,“我性子不是這樣壞,他們才好欺負我們麼?娘整天只知道賭,誰來管我們吃什麼,喝什麼?”
林氏眼眶迅速紅了,“阿決,我不是要說你,可是你老是這樣凶,以後可怎麼許人家?”
一看父親快哭了,林決便也不吭聲,緊緊的抿著嘴。
這時,林春從房裡打著呵欠走出來,剛好聽見林氏的話,便接道,“擔什麼心,到了年齡還許不了人家,便賣到城裡去,還能得幾個錢。”
林氏一聽這話,眼淚便爭先恐後的掉了下來,一邊急急的走上前去哀求道,“妻主,阿決這麼能幹,不會許不出去,您,您可別把他賣了啊。”
林決一聽,扭著頭吼道,“賣賣賣,賣了好賭錢是不?我告訴你,你就死了這條心吧,我這模樣,能賣到哪裡去?”
林春眼一橫,上前就給了他一耳光,“你還反了你,敢跟老孃頂嘴了?”
林決的一張臉,迅速的腫了起來,他一手捂著,淚在眼眶裡打轉,卻硬是沒讓它掉出來,“你這個當孃的,哪天能供養得起這個家了,我就不頂嘴了。”
“啪!”,“啪!”林春又是兩耳光給他扇了過去,林氏嚇得“撲通”跪到地上,抱著她的腿哭道,“妻主,孩子小,不懂事,您別跟他一般見識。”
林決伸手去拉林氏,“爹,你別求她,讓她打,把我打死了,看她拿什麼去賭。”
林春氣極,偏林氏又緊緊的抱著她的腿動不了,只指著林決道,“好,好,好,你有本事,你就給我死在這個家裡哪都不要去,賣不了你,我還賣不了你弟弟妹妹麼?”
兩手拉開林氏推到一邊,罵罵咧咧的走了。
林決死死的咬著脣,扶起林氏來,一扭頭,便看見了遠遠站在牆邊的常歌,一時之間,委屈便湧了上來,“看什麼看,不準看。”
常歌背轉身,看向了別處。
吃飯的時候,常歌和林決的妹妹林雙坐在飯桌上,林氏帶著林決的弟弟林源在廚房裡吃飯,林決轉了一圈出來,手上多了一碗東西,“咚!”地一聲放到常歌面前,眼一瞪,“先吃這個!”
常歌默默的接了過來,是一碗黑乎乎的湯藥,聞著,有些芝麻的香味。
林雙舔了舔嘴脣,“哥哥,我也要。”
林決拍了一下她的腦袋,“好好吃飯,你又不像某人,年紀輕輕的便像個老太婆一樣白了頭髮。”
常歌喝得一點不剩,才把飯放到桌上,林決滿意的笑眯了眼,一邊隨手撥開她的頭髮,道,“我就說我的藥有用嘛,你開始還死活不肯喝,現在知道我的厲害了吧,看,你這頭髮比起你才來的時候,已經黑很多了,再喝個一個月,肯定全部變黑了。”
常歌的視線在他紅腫的半邊臉上一掃而過,半響,終於說了兩個字,“謝謝。”
等到林決收了藥碗去到廚房和林氏他們一起吃飯後,常歌才緩緩攤開自己的手掌,指尖有灼熱的氣息繚繞,神情微微恍惚。
有些東西,那麼想丟掉的,卻總是失而復得;
而有些東西,千方百計想要得到,卻仍是失去。
百相神功,數百年來無一人練到第九重,她也是苦思多年而不可得,卻沒有想到,置之死地而後生,她以為自己功力盡散形同廢人之後,萬相變無相,靈氣歸一,反而讓她練到了第九重。
或許老天讓她失去了什麼,又讓她得到點什麼吧?
只是啊,失去了最重要的,這些得到還有什麼意義呢!
常歌,當然便是孟長歌,可是失去了孟長藍的孟長歌,她的存在還有什麼意義?她已經沒有理由再做孟長歌了,所以,她變成了常歌。
相似的名字,卻已經是不同的人。
功力慢慢恢復,髮色也就開始慢慢變黑,她當然知道這個道理。
卻沒想到幾個月前無意間流落到這個漁村,喝多了酒躺在海邊,便被林決給撿了回來,那人振振有詞的對著酒醒後的她說道,“撿到了,就是我家的了。你住我家房子吧,每個月二十文錢,如果要在我家吃飯的話,伙食錢另算,當然,你的衣服,要洗或者做,我家也都有人幫你做,這個的話,你適當給一點就算了。”
她揉著發昏的腦袋,就這麼稀裡糊塗的變成了他家的房客,雖然那房子就是一個破柴房,夏天晒太陽,冬天漏風的。
可是,她還能去哪裡呢?
所以,便留了下來,一留,便是半年。
這期間,林決找了各種各樣稀奇古怪的藥給她喝,說是要治好她的少年白髮,她當然不可能給他解釋這髮色的變化,只能拒絕喝藥。
卻不想這小小少年,個子沒多高,脾氣卻強得很,硬是跟她扛上了。她要是不喝藥,他便整日陰魂不散的跟在身後,不停唸叨,任長歌再是涵養功夫到家,好在聞過了那藥,雖無甚功效,卻也於身體無害,長歌便也含含糊糊的喝了。
眼見髮色一天天變黑,林決得意非常,長歌便再欠了他二兩銀子。
林決頂著半邊腫得像饅頭一樣的臉,毫不在意的揹著漁網往海邊走了,路上熟識的人似乎已經見慣不慣,只是問一句,“阿決,出海了啊?”
林決神情自然的揮揮手,算作打招呼,一邊吆喝著長歌,“你倒是快點啊,走得晚了打不到好魚了,慢吞吞的,你是不是女人啊?”
長歌移開眼,加快了步伐。
“喂,你走那麼快乾嘛,沒看見我揹著網呢?等著!”林決氣呼呼的走上前去,那魚網拖著下面的鐵墜,沉沉的壓在他瘦弱的肩上,似乎,背都有些彎了。
可是,平時對她大呼小喝的林決,卻從來沒有開口讓她幫忙背過,而長歌,或許是懶得開口,或許是別的什麼原因,也沒有主動幫過他。
林決每次都會走得很遠,說是那樣可以捕到更多更好的魚。把魚賣了之後,可以給爹,弟弟,妹妹買新的棉衣,而且要存點錢,妹妹要上學堂了,他一邊喜滋滋的唸叨著,一邊熟練的划著船。
長歌總是沉默的,只是偶爾,會看一眼那生機勃勃的臉龐。
林決當然不算是個美人,尤其對於曾經的孟長歌來說,她雖不是常常流連美人堆,可是她身邊的,哪個不是傾城國色?
美人她見過很多,可是林決這樣的,她真是,沒見過。
如果當初她不曾去鞠水,不曾跟秦子蓉爭一件狐袍,她的長藍,是不是也會成長為這樣的人,經得起風吹日晒,而不會在那深宮裡,蒼白凋零?
有錢有閒的人喜歡來海邊,那是為了消遣。
可是真正依靠大海為生的人,才知道大海其實並不那麼可愛,海風凜冽,可以掀起驚天巨浪,瞬間吞噬人的生命。
當林決小小的身影,在狂風駭浪中拼盡全力掌住小船的舵的時候,長歌的手指總會不自覺的握緊。
可是她的身形才一動,林決便會又急又氣的狂喊,“你抓緊了,別動,你想死也別拖累我!”
他的聲音,混在風聲浪聲裡,卻格外的清晰。
好不容易到了岸邊,林決顧不得去清理自己的狼狽,只忙著去看今日的收穫。看著滿滿一網活蹦亂跳的魚兒,林決笑咧了嘴,小手一揮,“常歌,快點,今晚可以吃米飯了。”
到了家裡,林決分了四五條魚給常歌,“給你,這是你的。”
長歌伸手接了過來,慢慢踱出門外。
“阿決,”眼看著長歌走了出去,林氏才小聲說道,“你是不是對常小姐太苛刻了,她陪你去打的魚,你就分了這麼一點給她?”
林決沒吭聲,看著兒子似乎有愧疚這意,林氏才又繼續說道,“而且你什麼都要收她的錢,她就算是喝咱們一口水你都要瞪她,是不是,太過了一點?”
林決將網裡的魚一古腦兒倒進水池裡,大大小小的怕是有幾十條,這才說道,“爹,你別管。”
林氏性子懦弱,兒子說了這話,便也不敢再問了。
長歌提了那幾條魚,也不拿到鎮上去賣,直接走到村口,拿給了那兒正要去鎮上賣魚的向敏。
“常歌,你真不自己去賣?”向敏憨厚的臉上,盡是些難色,“你要知道,我在這兒收的魚,比鎮上便宜很多。”
這裡的人,比想像中善良,占人的便宜多了,都會有些小小的愧疚。
長歌的嘴角,不自覺的柔和了,“沒關係,你看著給點就行了。”
向敏搖搖頭,從錢袋裡數了幾個錢給她,想想,又多加了幾文,“你還是要存點錢娶夫郎的,可別這樣一副萬事不在乎的樣子了。”
長歌感激的笑笑,道過謝走了。
沒走幾步,就看見林決黑著臉站在那,眼睛裡都快噴出火來了。
腳步頓了頓,長歌朝他點了點頭,也不等他反應,便自個兒走回屋裡去了。
林決在原地跺了跺腳,他就知道這死人不成氣,自個兒懶得去鎮上,不在意的就把魚賣了。
恨恨的轉過身,拉著水車,朝著裡面喊了一句,“林雙,快點出來。爹,我和雙兒去賣魚了。”
林氏在裡面答應一聲,林決便氣呼呼的拉著車走了。
長歌盤腿坐在**,聽見林決拉著車遠離的聲音,才慢慢合上眼睛。
她當然不會想去鎮上,當年她自毀武功,皇家是不會再找她了,可是她親手帶出來的那些人,又怎麼會放棄她?
眼角有些發熱,那些曾經共同出生入死的姐妹,她比誰都清楚她們的價值,又怎麼會讓自己的厭世,讓她們遠離那讓她們發光發熱的戰場,於這偏遠一隅苟且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