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繁體版 第三十二章:都市狂奔

第三十二章:都市狂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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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都市狂奔

“嗯?他們知道我們跑的很麻煩,給我們送車來了?”鄧傑對於情報局的做法感到很驚訝。

“他們一向比豬不會聰明到哪裡去。”馬克猛然站住,計程車一個急剎車停了下來,裡面的人匆忙的舉著手槍向外鑽。

“嗵!”馬克一腳踢在車門上,把一個傢伙給撞了回去,然後跳上車頂一把奪過了一支手槍,然後用槍柄打暈了原來的主人之後順手把槍拆成了零件。而鄧傑則用他手裡一直抱著沒丟手的磚頭一般厚的聖經已經拍翻了兩個,正蹲在那裡在暈倒的人身上**。

“嘿,你在找什麼?快上來!”馬克把車裡面那個被撞暈的傢伙丟出車外探頭喊道。

“我想知道這幾個傢伙是哪的人,也許我應該和他們打聲招呼。”鄧傑從這幾個人身上翻出了證件和護照,一把塞進寬大的牧師袍裡,然後兔子一樣的跳進出租車副駕駛的位置上。馬克掛擋踩油門,計程車飛一般的在街道上疾馳。

“該死,他們為什麼不送一架飛機來?”馬克從後視鏡裡看到,最少有三輛黑色轎車追在自己車後面,可能還有更多,比如那幾輛銀色的菲亞特,他們也好像在加速中。

“送了飛機我想我們也拿不到手,畢竟那玩意兒在天上飛著。”鄧傑坐在副駕駛的位置上開始翻看剛才從那些情報員身上翻出來的證件和護照:“嘿!馬克,你絕對是大名人,看吶,英國情報五處,法國情報局,這是什麼?FBI內務部?他們怎麼湊到一塊兒去的?”

“如果是找我的話,就沒必要動用這麼多人了,他們知道去哪兒找我,怎麼聯絡我。問題是你,要知道你這個修士可是世界第一殺手,沒有人見過你的真面目。”馬克看了看後面的汽車,貌似這輛計程車的效能比不過人家,人家追得越來越近了。

“啊,好吧,就算他們是來找我的,不過還是因為你暴露了我的身份。”鄧傑看了看那些證件和護照,把這些皮夾子裡面的錢全部拿出來揣進自己的錢包之後就把剩餘的東西一股腦的丟到了車窗外面。

“你怎麼可以這樣?為什麼不直接把那些證件和錢一起丟出去?”馬克看到鄧傑的動作感到匪夷所思,鄧傑什麼時候這麼愛錢了,連人家錢包裡面的錢都不放過。

“嗯?你不覺得他們現在要錢很沒用嗎?我們才是最需要錢的時候,我們在跑路好不好?你告訴我如果跑到一個沒有提款機又不能刷卡消費的地方該怎麼辦?”鄧傑振振有詞。

“好吧,你總是能夠考慮最差的條件,那麼我想我們應該在前面的超市裡面買一些食品和飲水,也許我們會被圍追堵截然後我們將要在山裡面過上一段與世隔絕的日子。”馬克沒好氣的說道。

“也許你說的是正確的,我並不能保證這種事情不會發生,畢竟這裡可是四面環海,馬克,你真的有把自己扔到絕境中的天賦。”鄧傑看了看幾乎就要追到計程車尾巴的黑色轎車回頭說道。

“該死,要不是怕引起混亂,我一定會用槍把後面那幾輛破車給打到一邊去,可惜我出門的時候沒帶,萬一修士不是你,我帶槍就是自殺行為。”馬克左右打著方向盤,就是不讓後面的黑色野馬超過自己。

“你說槍嗎?不知道這個古董還能不能用,雖然我把它帶來了,不過也只是防身而已。”鄧傑一邊說,一邊翻開了聖經。

“噢!你早說你帶著槍呀!這老古董你從哪裡搞來的?”馬克驚訝的看到鄧傑從被掏空的聖經裡面拿出一把毛瑟C96手槍。

“嗯?這是我業餘愛好,仿造的。7.62mm子彈,短時間內可以形成密集的不亞於衝鋒槍的火力。要我把後面那輛追得最近的傢伙給幹掉嗎?”鄧傑晃了晃手中的手槍揚了揚眼角問道。

“我希望你能把他們幹掉,不過現在,呃,車速是120,也許準頭上會有誤差,你子彈夠用嗎?”馬克看看自己的車速,已經達到了120,計程車都有點漂了。

“嘿,我是修士!你不要侮辱我的槍法,當然,我的人你也不能侮辱。”鄧傑說著,從車窗中探出身子,用槍口瞄著後面那輛黑色野馬笑了笑,算是打了個招呼。

“噢!上帝!那名牧師手裡拿的是什麼玩意兒?”黑色野馬裡面的特工驚訝的看到前面的計程車裡探出的牧師手中拿著一支古董槍正在對著自己的車瞄來瞄去。

“他以為那支超過一百歲的毛瑟還能夠使用嗎?上帝,我真心的希望他不會把自己給搞傷了,那樣我們可沒辦法向上面交代。”另一名特工擔憂的說道。

“嗨,Seeyoutomorrow~~”鄧傑笑著打了個招呼,然後扣動了扳機。

“砰!”毛瑟手槍的槍口噴出火焰,一發7.62mm子彈從槍膛中飛了出來,準確的命中了。。。。。。黑色野馬的左前輪。

“嘭!”黑色野馬左前輪頓時爆胎,高速行駛的轎車當即就歪了,然而高速運動中的車體依然還藉著慣性在向前衝著,平衡被打破了,黑色野馬就像迎面撞上了一堵透明的牆一樣忽然前下後上的豎起來在地面上翻起了跟頭。

“噢,上帝,我沒想到他們這麼興奮。”鄧傑看了看後面幾乎摔散了架的黑色野馬,表情誇張的說了一句。

“我也沒想到這隻老古董還有這麼高的精準度,而且威力的確不小。”馬克也回答道。

“這是技術問題,懂嗎?技術!”鄧傑不服氣的回嘴,明明是自己槍法好,偏偏去稱讚那支槍。

“很好,我的槍械技術大師,後面又跟上來幾輛,你還是趕緊把他們都打發了吧。”馬克看了看後視鏡,後面最少又追上來四五輛,而且有了前車之鑑,車裡的人已經有人探出身子拿著手槍準備開槍了。

“噢,真要命。”鄧傑嘟囔著,然後把槍收了起來。

“嘿,你要幹什麼?準備在白天玩超人嗎?”馬克看到鄧傑開始脫牧師長袍驚訝的問道,難道鄧傑打算在大白天眾目睽睽之下使用血族能力?那不玩大了?

“叫什麼叫?你以為我是蝙蝠俠啊?”鄧傑已經把那件牧師袍脫了下來,然後在牧師袍上仔細的一點一點的把內襯給撕下來。

“嗯?上帝,你是怎麼透過機場安檢的?”馬克要瘋了,鄧傑把這件寬大的牧師袍內襯撕開之後,他看到了裡面透出來的暗淡的金屬光澤---幾枚手雷,可能還有別的什麼零件。合著鄧傑穿著這個移動軍火庫跟著他晃悠了一天,還在人家家裡吃了一頓豐盛的午餐。

“白痴,我是坐哥倫比亞大軍閥那賽魯的私人專機飛過來的,他正好要來這裡辦點事兒,我搭了個順風機。沒有人會去檢查一名當地非常有名的牧師會不會攜帶軍火,尤其是我和那賽魯關係還不錯的情況下。”鄧傑白了一眼馬克:“好好開車!”

現在馬克徹底服氣了,天哪,一名牧師,聖經裡面藏著一支手槍,整件牧師袍是一間小型軍火庫,看他那鼓鼓囊囊的褲子裡面不定又揣著什麼稀奇古怪的玩意兒,他用寬大的牧師袍作掩護,就算再拿出來一支散彈槍現在馬克都不覺得有什麼意外了。

鄧傑看了看牧師袍,覺得用別的東西有點浪費,於是他還是拔掉了手雷的拉環,丟了出去。

手雷在地上蹦跳著滾著,後面的一輛雪佛蘭壓了上去,它很倒黴,手雷爆了。雪佛蘭就像車底盤上安了一根強力彈簧一樣猛地跳了起來,手雷爆炸,高速旋轉的碎片外加里面的鋼珠在火藥急速燃燒產生的能量之下把雪佛蘭打的千瘡百孔。火藥引發的火焰點燃了汽車的汽油,整輛轎車在空中炸開、解體,燃燒著的碎片雨點般的砸落在公路上和後面追趕上來的汽車上。

“你那是手雷?”馬克看著後視鏡問道。

“嗯,我多加了點料,裡面的每一個鋼珠我都在上面用電腦刻上了火球陣,手雷炸開之後,相當於72個小火球的鋼珠飛散開,主要用來對付悍馬車的,沒想到對付這幾輛。”鄧傑正在埋頭研究下一個武器,頭也不抬的回答。

“我們的首領已經成了一個徹底的軍火瘋子了,上帝呀。”馬克嘴裡嘟囔著。

鄧傑又丟出一團看起來像是橡皮泥的東西,只不過那是黑色的,看到後面的車從橡皮泥上面開過,鄧傑把一個自動鉛筆遞給馬克:“你現在隨時都能讓後面那輛紅色的福特Mustang飛上天去,具體什麼時候,你自己拿主意好了。”

“你又做了什麼事兒?”馬克看著手裡的自動鉛筆問道。

“那是磁性軟塑膠炸彈,可以遙控的,碰到金屬就會吸上去,不過我建議你最好在他們離我們比較遠的時候引爆,否則那玩意兒炸起來可是能夠掀翻一輛坦克的。”鄧傑毫不在意的回答。

“上帝!你這段時間除了做殺手之外還幹了什麼?難道你跑去兵工廠做學徒了嗎?”馬克一陣爆汗,威力能夠掀翻一輛坦克?!他居然把它用在一輛福特Mustang上?那玩意兒只是一輛輕便的家庭跑車型,要引爆的話,那車還不飛到天上去?

“沒什麼,在自己住的地方閒得無聊,就研究了一下各種槍械和炸藥的配方以及做法。你知道的,作為一名殺手要低調,生活沒有你們想象的那樣奢華風光,我只能躲在人群裡。另外我研究這些也是因為我的職業原因,有時候我不能用槍或者別的什麼去殺掉目標,但是用一些別人不注意的東西,比如說看起來就像是一團爛泥的遙控炸藥什麼的,那樣更能安全方便的解決問題。”

馬克已經沒辦法再說什麼了,因為他忽然想起來,剛才鄧傑很小心的在撕那件牧師袍的內襯,他現在已經明白為什麼要很小心的撕了,合著那是炸藥!如果誰這會兒對著這件牧師袍開上一槍,那麼這輛計程車也會像一隻打了興奮劑的袋鼠一樣,一跳幾米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