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學離完蛋還有多遠?——讀《與元九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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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學離完蛋還有多遠?——讀《與元九書》
§中國文學離完蛋還有多遠?——讀 與元九書 (1/3)
公元815年(唐元和十年),對詩人白居易來說,是不太愉快的一年。
三年前,他的母親陳氏不慎墜井死亡。按封建社會的葬禮制度,父母死,其為官之子,應交卸公差,苫塊盡孝。公元814年的冬天,他守喪闕滿,由渭南的下邦老家回到長安,重新就職。例該繼續他先前所擔任過的京兆府戶曹參軍,充翰林學士等職務。
京兆府的戶曹參軍,大概相當於首都民政局的書記或局長之流。不過,白居易倒用不著上班,只是一個坐領幹餉的差使。因為憲宗李純對他比較滿意,遂額外施恩,使其多得一份外快。這次回京覆命,尤其意外的是,竟得到了一份令人羨慕的東宮肥缺。
這樣破例的安排,自是源於陛下一直對他的好感了。唐代的帝王,對於出類拔萃的詩人,還是相當高看的。雖然李純有時很煩作為諫臣的白居易,耿直進言,頂撞冒犯,恨不能扁他一頓。但總覺得這位關中漢子,恪盡厥職,忠忱可嘉。何況詩又寫得那樣好,具有廣泛影響,所以就提拔了他。
這當然是件高興的事,但究其實情,又讓詩人有點沮喪。“月俸百千官二品,朝廷僱我作閒人”,為太子左贊善大夫,固然在名聲上好聽,收入上實惠。可是,離太子近了,難免離皇帝要遠,實際上被排擠出權力圈之外。對有遠大抱負、很想為國為民做一點事情的白居易來說,做一個閒人,自然不是十分開心的事情。
估計,李純本想拔擢他的。但李純的左右,也就是圍在皇帝身邊的人,不太想拔擢他。凡統治者身邊構成人牆的近臣內侍、親信寵幸,都非等閒之輩。特別是執政中樞的高官、朱紱紫綬的權貴,深感一位關注政治、關注現實、關注社會的詩人,有太多的機會與帝王直接對話,未必是件好事。為了不讓他多嘴多舌,礙手礙腳,便說服李純,打發他到東宮侍服太子去了。
公元815年,這是他倒黴的一年。年初,詩人開始在東宮坐冷板凳,當上班族去了。咸陽的冬末春初,天氣總是乾冷乾冷,白居易的心情同樣陰沉索然。想做事,無事可做,想說話,無人在聽。於是,只好寫詩,詩也寫不出振作,寫不出神采,只有一片悵惘,滿紙蒼茫。“病身初謁青宮日,衰貌新垂白髮年。寂寞曹司非熱地,蕭條風雪是寒天。遠坊早起常侵鼓,瘦馬行遲苦費鞭。一種供君官職冷,不如猶得日高眠。”(《初授贊善大夫早朝,寄李十二助教》)
是年六月,在詩人的眼皮子底,發生了一起駭人聽聞的行刺案,震驚咸陽,自然也轟動全國。事情的緣起是這樣的:“六月,癸卯,天未明,(宰相武)元衡入朝,出所居靖安坊東門,有賊自暗中突出射之,從者皆散走,賊執元衡馬行十餘步而殺之,取其顱骨而去。又入通化坊擊(宰相)裴度,傷其首,墜溝中,度氈帽厚,得不死。”(《資治通鑑》卷二百三十九)
這樁連續行刺宰相的案件,充滿戲劇性,但也充滿荒誕。第一,是在光天化日之下的首善之區,肆無忌憚地進行的;第二,作案後,賊眾揚長走脫,並四處放風:誰要查案,就接著殺誰,誰敢破案,就先把誰滅掉。猖狂得不可一世;第三,一時間,南衙北司,束手無策,衛戍緹騎,破案無門,政府陷於停擺狀態;第四,更滑稽的是,“京城大駭,自京師至諸門加衛兵,宰相導從加金吾騎士,出入則彀弦露刃,每過里門,訶索甚喧;公卿持事柄者,以家僮兵仗自隨。”整個城市瀰漫著世紀末的恐懼。
我們的這位詩人,激動了,氣憤了,這像什麼話?這成什麼世界?於是,丹墀覲見,直陳己見,“首上疏……急請捕賊以雪國恥”。詩人上綱上線,一下子提到舉國之恥的高度。滿朝文武無一不驚悚萬分的同時,也無一不瞪著眼睛瞅這位詩人,太誇張了吧,也太言過其實了吧。其實,詩人一句話也不說,一個屁也不放,看見當沒看見,聽見當沒聽見,誰也沒有理由挑他的不是。他在東宮裡,陪太子釣魚、下棋、讀書、寫詩,當他的自在閒人,完全可以置若罔聞、高枕無憂的。
然而,在紛擾的現實面前,在動亂的政治面前,在不平的社會面前,在災難深重的人民大眾面前,詩人不可能掉過臉去不聞不問,在那裡裝孫子,裝王八蛋,山呼吾皇萬歲萬萬歲的。我估計他參謁憲宗時,肯定理直氣壯、義正辭嚴。他會激昂慷慨,他會聲色俱厲,如果閉上眼睛不看,塞住耳朵不聽,咬住嘴巴不說,我還稱得上是一個詩人嗎?
這種對於政治的關注,對於現實的關注,對於社會的關注,用今天的語言來說,也就是對於人民大眾的關注。自古以來,這份良知,有其可貴一面,但也有給中國文人帶來不幸的致命傷一面。由於無法裝聾作啞,由於無法麻木不仁,要呼籲,要吶喊,要盛世危言,要警鐘長鳴,也就成為有史以來無數文人悲劇的成因。
詩人終於因了這件他大可不必關注,尤其不需要他最早就跳將出來的關注,惹出了麻煩。帝王的左右人等,當然不能忍受這位關中漢子當著皇帝的面說三道四、大放厥詞。他們逮住他越位首告的犯規行為,將他逐出宮闕,發配江州。道理很簡單,你現在是東宮太子的師傅,你已不是諫官,你不該搶在諫官的前頭向皇帝進言。
怪就怪在詩人的衝動,詩人的沉不住氣,詩人干預生活的過度熱情。出頭的椽子先爛,詩人為他搶先的仗義執言,付出了代價。
所以,中國文人,其實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為大眾寫作者,一類是為小眾寫作者。翻開文學史,真正為大眾的文人,比較少,而真正為小眾的文人,卻是絕對的多。當然,為大眾寫作者,不見得就高明,為小眾寫作者,不見得就不高明。但前者所負荷的使命感、責任感、公民的道義感、文化的紹續感、民族精神的承載感,是與後者有著差異的。
為大眾寫作者,以文學為生命,把它看得很重;為小眾寫作者,以文學為手段,把它看得較輕。為生命者,敢為文學獻身;為手段者,只不過玩文學而已。正是這種差異,翻開中國文學史,便能體會到,為大眾的文人多了,那一個時期的文學史,分量相對要厚重一些;為小眾的文人多了,那一個時期的文學史,分量相對要單薄一些。如果,全是為一己之私的文人,或者,只為統治階層寫作的文人,連小眾的“眾”也略而不顧,拋在腦袋後邊,那這一時期,必然構成文學的空白。
因此,我們也就得出一個結論:一箇中國文人,心目中沒有中國大眾,那麼,中國大眾,不把中國文人放在眼裡,就是再自然不過的事情。像白居易,千百年來,總活在人們的文學視野之中,
有他的一席之地。我想,文學與文學受眾之間,是存在著這樣一個非常公平的交換法則的。
很清楚,這次刺殺武元衡和裴度,是割據河北、淮西的王承宗、李師道等軍閥對中央政府的公開挑釁。此乃盡人皆知之事。但詩人看到的根本問題,卻在於執政無能、姑息養奸、軍紀窳敗、剿撫不力、當道懈怠、略無戒備、宰衙乏策、應急無方上面。所以激動,所以憤怒,大聲吼出:“豈有國相橫屍路隅,不能擒賊?”這不是前所未聞的“朝廷之奇恥大辱”嗎?他在上書中,要求追究責任,一查到底,要求嚴懲不貸、決不寬容,主政者不能辭其咎,當事者不能諉其過,否則,國將不國,民將不民。
李純的左右,當然不好指責詩人的話不該說,而是摳住他的話不當說。他的話是對的,但從他嘴裡說出來的時機不對。“宰相以宮官非諫職,不當先諫官言事。會有素惡居易者,掎摭居易,言浮華無行……執政方惡其言事,奏貶為江表刺史。”當此群情湧動、輿論大譁、責難聲起、無法平息之際,窮於應付、一籌莫展、焦頭爛額、無計可施的官員,正憋了一肚子火,沒處撒氣。你一個東宮的左贊善大夫,用得著狗拿耗子,多管閒事嘛。
於是,下放,謫為江表刺史。然而,事情還沒有完,詩人的東宮同事,也是他的詩界同行,後來成為中書舍人的王涯,趁機狠狠地踹他一腳。“詔出,中書舍人王涯上疏論之,言居易所犯狀跡,不宜治郡,追詔授江州司馬。”中國文人最沒起子的行徑,就是這種自相殘殺了。他這一挑頭,鬧得李純也不能太悖眾議來保護白居易了。(以上均據《舊唐書》)
“司馬”一職,在唐代,是閒差,類似“文革”期間對走資派的“給出路”的政策,某種意義上說,是給那些政治鬥爭的犧牲品,可以得一碗飯吃的去處。這年冬天,垂頭喪氣的詩人,從咸陽到了江州。江州,古為潯陽,今為九江。在唐代,是離長安很遠的地方了。
不過,詩人的失落心緒,慢慢地,也就調適過來了。
他在給好友元稹寫的信中,這樣報告他的近況。“今雖謫佐遠郡,而官品至第五,月俸四五萬,寒有衣,飢有食,給身之外,施及家人,亦可謂不負白氏之子矣。微之微之,勿念我哉!”看來,官職降了三級,工資少了一半,但至少衣食不愁,也就聊堪**了。
也許,過於快活,過於輕鬆,過於心滿意足,想要什麼就得到什麼的文人,沒有可能去作太深沉的思考。因此,要寫出太深沉的作品也難。相反,文人到了失意,到了潦倒,到了跌跟頭,到了哭得出來、笑不出來的時候,倒是能夠沉下心來寫點東西,想點問題了。文人,說起來也是一種奇怪的叢集,宜冷不宜熱,宜靜不宜鬧,宜散不宜聚,宜分不宜合。過熱、過鬧、大聚、大合,其結果,必然是頭腦膨脹、血液沸騰、激素澎湃、性慾衝動。這時候,想寫深思熟慮、結結實實的大塊文章,肯定是屁股長釘子坐不住的。而打算沉下心來做一些事情,想一些問題,還真是需要在頭腦冷峻、心境安靜、遠離塵囂、保持獨立的狀態下,才能有所作為。
於是,在江州的白居易,坐定下來,初次編輯了他的詩集。集子編竣以後,有感而發,寫了一首《編集拙詩成一十五卷因題卷末,戲贈元九、李二十》的七律:“一篇《長恨》有風情,十首《秦吟》近正聲。每被元老偷格律,苦教短李伏歌行。世間富貴應無分,身後文章合有名。莫怪氣粗言語大,新排十五卷詩成。”我想,這與他在編自己詩集的過程中,有工夫重新審視走過的創作之路,有著很大的關係。一篇具有歷史意義,為中國文學的現實主義和大眾化的寫作,產生了重大影響的《與元九書》,也出現了。雖說是朋友之間的通訊,但卻是白居易一生的文學宣言。
我一直認為,白居易是中國文人中特別應該加以研究的物件。因為,在北宋慶曆年間,那個叫畢異的技工發明活字版印刷以前,中國文人的作品,其傳播的範圍、速度、方法、手段,都是極其有限的。然而,白居易能夠在這有限的空間裡,創造出來無限的局面。在中國文學史上,如果他不算是惟一的一位成功者,也是少有的被他同時代廣大公眾所追捧,千載以來被更廣大公眾所認可的成功者。
在雕版印刷書籍的時期,白居易,大概算得上是中國最受歡迎,最有讀者,最具廣泛影響,最擁有知名度的詩人了。那時的讀書人,要是手裡不拿著兩冊白居易的書,要是嘴裡念不出白居易的詩,就是缺乏格調、趕不上時代的落伍者了。
我很納悶,唐代一沒有作協,二沒有詩刊,三沒有朗誦會、演唱會,四沒有立體的、平面的媒體鼓吹,五更沒有好事之徒、烏合之眾,炒作什麼排行榜、名家榜、成就榜、暢銷榜,起鬨架秧子,賠錢賺吆喝。然而,白居易的詩,竟弄得連政事纏身的將相王侯、深居九重的嬪妃宮娥,也為他的詩聲文名所傾倒。不能不看到,沒有現代傳播手段的唐代詩歌傳播速度之快,影響範圍之大,群眾反應之廣,輿論呼應之熱,簡直成了一個不解之謎。
白居易,生於公元772年(唐代宗大曆七年),終於公元846年(唐武宗會昌六年),活了七十四歲。簡直無法想象在唐代順宗、憲宗、穆宗、敬宗、文宗、武宗諸朝間,他在詩壇領袖群倫、推動潮流的地位,他在朝野引起轟動、遐邇知名的程度,以及也許是最值得大書而特書的,他作為詩人,在當時大多數人心目中無與倫比的尊崇,非同凡響的聲望。
“自長安抵江西三四千裡,凡鄉校、佛寺、通旅、行舟之中,往往有題僕詩者;士庶、僧徒、孀婦、處女之口,每每有詠僕詩者。”(白居易《與元九書》)
“日者又聞親友間說:禮、吏部舉選人,多以僕私試賦判傳為準的。其餘詩句,亦往往在人口中。僕恧然自愧,不之信也。及再來長安,又聞有軍使高霞寓者,欲聘倡妓。妓大誇曰:‘我誦得白學士《長恨歌》,豈同他妓哉?’由是增價。又足下書雲:‘到通州日,見江館柱間有題僕詩者,復何人哉?’又昨過漢南日,適遇主人集眾樂,娛他賓。諸妓見僕來,指而相顧曰:‘此是《秦中吟》、《長恨歌》主耳’。”(白居易《與元九書》)
“二十年間,禁省、觀寺、郵候、牆壁之上無不書,王公、妾婦、牛童、馬走之口無不道。繕寫模勒,炫賣於市井中,或持之以交酒茗者,處處皆是。”(元稹為《白氏長慶集》序)
“開成中,物價至賤,村路賣魚肉者,俗人買以胡綃半尺,士大夫買以樂天詩。”(胡震享《唐音癸籤》引《豐
年錄》)
一個詩人,能得到上自帝王的知音,下至黎民的擁戴,白居易恐怕是絕無僅有者。
唐宣宗聞白居易死,以詩悼之曰:“綴玉聯珠六十年,誰叫冥路作詩仙。浮雲不繫名居易,造化無為字樂天。童子解吟長恨曲,胡兒能唱琵琶篇。文章已滿行人耳,一度思卿一愴然。”(《唐詩紀事》卷二)
而據唐段成式《酉陽雜俎》,白居易竟有如此熱愛其詩歌的追星族,簡直令人叫絕了:“荊州街子葛清,勇不膚撓,自頸已下,遍刺白居易舍人詩,成式嘗與荊客陳至呼觀之。令其自解,背上皆能暗記。反手指其去處,至‘不是此翁偏愛菊’,則有一人,持杯臨菊叢。又‘黃夾纈林寒有葉’,則指一樹,樹上掛纈,纈窠鎖勝絕細,凡刻三十餘處首,體無完膚,陳至呼為‘白舍人行詩圖’也。”
整部中國文學史中,與大眾如此呼吸相通、生息相關、聲氣相連、心神相交的文人,還真是很少見有與他相匹敵者。所以,對於我等身在其中的,已經進入二十一世紀的中國文壇來說,相比之下,就不免感到相當敗興,相當沮喪,很是打不起精神來呢!
雖然,每閱文學期刊的五光十色;每逢文學評獎的轟轟烈烈;每見評論界精英聯袂攜手,盛讚某部作品之不朽時,那唾沫星子呈天女散花之狀;每聞某位大師、準大師、半大師,即將進入文學史,那人五人六、人模人樣,秀作得一塌糊塗之時……這一桌豪男美女、雅士文痞、遺老遺少、騷人墨客團團圍住的文學盛宴,或搔首弄姿,或打情罵俏,或油頭粉面,或花枝招展,這種中國文學的表象,應該是形勢一派大好,而且越來越好的。然而,面對讀詩的人沒有寫詩的人多,讀小說的人沒有寫小說的人多的漸次式微的悲涼現狀,不由得擔憂起來,如此下去,中國文學離完蛋到底還有多遠?
無論篩鑼也罷,擊鼓也罷,無論炒作也罷,啦啦隊的齊聲吶喊也罷,哪怕是得到,或即將得到,或在不久的未來有可能得到諾貝爾文學獎的這個誰,或者那個誰,無論在文壇上怎樣的鼎鼎大名、如雷貫耳,我敢保證,絕大多數的中國大眾,種地的、做工的、擠公交車的、領低保金的,都會搖頭回答你:不知道,不曉得,不認識,沒聽說過。
因為,時下這些紅得發紫的作家也好,詩人也好,評論家也好,都是在一定的圈子裡紅得發紫,都是在相對侷限的範圍內叮噹亂響。跳開這個圈子,無論紅紫,均化烏有;超出這個範圍,任何動靜,闃無聲跡。根本不可能像白居易那樣,處處見他的詩,具有家喻戶曉的聲勢;人人讀他的詩,擁有人無不知的盛名。一千多年前的中國,白居易的詩,可以說是婦孺盡知,老少咸宜,街頭巷尾,傳抄讀唱,簡直成為全民的精神食糧。
為什麼當代文壇的熱鬧、響動、聒噪、喧囂,總是折騰不出文壇以外呢?為什麼當代文人,總是自產自銷、自娛自樂、**自戀、自我陶醉、自我加冕,自以為盛名天下,而其實,最最普通的中國大眾,卻了無所聞,漠不關心呢?
道理說來也很簡單,你為大眾寫,大眾買你賬。反之,你若不為大眾寫,大眾也就不會買你的賬了。因此,白居易為大眾寫作的詩,甚至千年以後,在當今中國的土地上,不還有人在讀他的詩嗎?只要是識幾個漢字的中國人,無一不能信口唸出一兩句白居易的詩,這就是為大眾的文人和為小眾的文人其根本差別所在。
所以,《與元九書》給我們的啟示,或是值得我們研究注意的:
一、白居易寫作的博大胸懷,並不是當下文壇上的頂尖人物所具有的。他對元稹說:“微之!古人云:‘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僕雖不肖,常師此語。大丈夫所守者道,所待者時。時之來也,為雲龍,為風鵬,勃然突然,陳力以出;時之不來也,為霧豹,為冥鴻,寂兮寥兮,奉身而退。進退出處,何往而不自得哉?故僕志在兼濟,行在獨善:奉而始終之則為道,言而發明之則為詩。”
二、白居易對唐詩的小眾化寫作傾向,是持批判態度的。他以李白、杜甫為例:“李之作,才矣,奇矣,人不逮矣;索其風雅比興,十無一焉。杜詩最多,可傳者千餘首,至於貫穿今古,□縷格律,盡工盡善,又過於李。然撮其《新安》、《石壕》、《潼關吏》、《蘆子》、《花門》之章,‘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之句,亦不過三四十。杜尚如此,況不逮杜者乎!”所以,他的文學主張,是極其現實主義的。他提倡“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也就是不脫節於時代,不疏離於大眾;也就是關注政治,關注現實,關注社會。而進入二十一世紀的中國文學,卻早把為大眾寫作這樣的神聖使命,視之如敝屐地拋棄了。
三、我們還看到了這位詩人為實踐其“僕常痛詩道崩壞,忽忽憤發,或食輟哺,夜輟寢,不量才力,欲扶起之”的承諾,寫出了一系列同情大眾的痛苦,揭露統治階層的腐朽和殘酷的詩歌,而遭遇到的沉重壓力。“凡聞僕《賀雨》詩,而眾口籍籍,已謂非宜矣。聞僕《哭孔戡》詩,眾面脈脈,盡不悅矣。聞《秦中吟》,則權豪貴近者相目而變色矣。聞《樂遊原》寄足下詩,則執政柄者扼腕矣。聞《宿紫閣村》詩,則握軍要者切齒矣。”所以,他不禁感慨:“不知天之意,不欲使下人之病苦聞於上耶?不然,何有志於詩者,不利若此之甚也?”儘管如此,他也矢志不變地堅持著他為大眾寫作的文學主張。這種赤誠的文學信念,也不是在象牙塔裡淺吟低唱的當代文人所能理解的。
所以,從表面看來,公元815年(唐元和十年)六月間,在咸陽大街上所發生的這起政治刺殺事件,似是白居易誤打誤撞,不幸碰上而牽扯其中的個案。其實,就詩人的性格而言,就詩人的文藝思想而言,只要他抱定為大眾寫作,只要他鐵定了心,將“下人之病苦”以及一切人間不平,透過他的詩篇公諸於世,早早晚晚也會被掃地出門,逐出咸陽的。
一箇中國文人,只要與最大多數中國人同聲共氣,在一部中國文學史上,類似這種“座中泣下誰最多,江州司馬青衫溼”的結果,就不是一個很偶然的例證了。
也許,為大眾寫,被大眾讀,寫大眾事,讀大眾心,是一個很過時的話題了。我敢肯定,現在來談這篇《與元九書》,會惹得先進者的恥笑,高明者的不屑,假洋鬼子的撇嘴,憤青們的群起而共攻之。然而,我們的文學,要是不改初衷,繼續沿著這條越走越窄、越來越失去讀者,到最後只能自得其樂,而沒有人會看一眼的小眾文學之路走下去,還能苟延殘喘多久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