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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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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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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舒宇?”沈聰顯然沒想到我還會來這麼一手,“你不是不喜歡男人嗎?”

“但舒宇是例外。”我強忍想吐的衝動,裝出一副痴情的樣子,道:“喜歡一個人是不分性別的,喜歡就是喜歡。”

“說得好。”

我嚇了一跳,回頭一看,見哥哥不知道何時站在陽臺處,看著我道:“你說得實在太好了,沈聰啊,你就別難為我這位fans了。”

沈聰面色一沉,道:“現在不是我難為他,而是他難為我!”

“算了,別想太多,感情的事最不能勉強,”哥哥笑道,“來,我們進去喝酒。”

說完拉著沈聰進去大廳了。

我有些尷尬又有些感激的看了哥哥一眼,雖然我欺騙了他,但多虧他的及時出現,化解了我的難題,不然我實在不知道該怎麼把自己喜歡舒宇的謊話給說下去。

這天晚上,沈聰還真是不醉無歸,幸虧有霍老的司機將我們送回去,跟哥哥揮手道別時我還真有些依依不捨,估計以後我不會有機會再見到他了。雖然與他接觸不多,但他為人隨和友善,實在是個很好的人,只可惜若干年後英年早逝,只留給我們一個遠去的背影和永遠的遺憾。這些都是後話了。

回到酒店後,我將醉得一塌糊塗的沈聰扶到**,自己一個人想了又想,終於作出一個慎重而又艱難的決定,那就是——逃!

說實在的,我想離開沈聰他們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只不過由於自己懦弱的性格以及得過且過的心理才一直拖到現在。天下無不散之筵席,沈聰他們只不過是我回到80年代後初來乍到的一個落腳處,當初我人生地不熟的,又不懂得在80年代的生存技巧,自然不敢輕舉妄動。如今我既有錢又有假身份,何苦再賴在這裡不走呢?

沈聰他們幾個都不是好處的主,顧雷是個危險的gay,舒宇是個危險的半gay,沈聰則是個為了兄弟可以兩肋插刀的瘋子,我若是再留在他身邊,估計會被他們整死!更何況今天我還撒了個彌天大謊,真不知道這謊言說下去要怎麼收拾!

此地不宜久留,我還是趕緊走吧。打定主意後,我翻了翻自己的證件,幸虧全都在。又因為當初我想到香港買股票,所以將存摺裡的錢都取出來了,以至於身上帶的現金數量還真不少,估計回到大陸省吃儉用也夠用一年半載了,此外身上還有一些沈聰給我應急的港幣,估計夠應付今晚了。

於是我簡單收拾了一下行李,推門走出房間,離開半島酒店,然後隨便找了間旅店住了一晚,第二天一早便逃難似的飛奔羅湖關口,從那回到深圳。然後隨便買了張火車票,登上了逃亡的列車。

當火車開動的那一刻,我長長的鬆了一口氣。其實沈聰的危言聳聽我不是沒聽進去的,我也害怕自己會被那三個人抓回去,可沒想到我真的做到了。我終於逃出那三個瘋子的手掌心了!

我既是開心又是疲憊的爬上臥鋪,將被子蓋好,到這會兒繃得緊緊的神經總算是放鬆下來了,一想到沈聰醒過來發現我逃跑的樣子,我不禁一陣好笑:沈聰啊沈聰,你以為什麼事情都在你掌握之中,你以為誰都要聽你的話嗎?我偏偏就不買你的帳!呵呵。

我美美的睡著了,估計睡夢中都是笑著的。

當我睡醒時已是第二天的早上,離終點站還有一半的路程。哎,這年頭的火車速度還真是慢,不過我也沒打算坐到終點,因為按照沈聰的能耐,他要查出我買了去哪裡的票應該不難,畢竟本人長得也太扎眼了些。

於是我起身洗漱後,先到餐車吃了個飽飯,又在行李中找了套最普通的衣服換上,又將頭髮弄亂,看上去沒那麼起眼,然後就在下一站下了車。

我拿著行李從火車站出來,到商場轉了一圈,買了個難看的平光黑框眼鏡,又買了個假髮,還買了套又土又笨的衣服給換上,總算把自己給改頭換臉。但我還不放心,到一個小餐館點了一斤蝦,然後硬著頭皮將蝦全部吃了下去。

須知本人對蝦過敏,吃一兩隻還好,如果吃多了會臉上長紅包,整個人浮腫,十分可怕。我就是要把自己弄得面目全非,所以才冒著生命危險吃的。看著鏡中那恐怖得像豬頭一般的自己,我終於滿意的踏上了回家鄉的路。

俗話說“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按照一般常理,我要逃走當然是有多遠跑多遠,可我就是要出其不意,打道回府,然後就在沈聰的眼皮底下生活,看你沈聰如何能找到我!

於是一個星期後,我又回到這個生我養我的城市,在我家、也就是我爸宿舍的附近租了一個房子住了下來。

我這麼做是有原因的,雖然我對我爸感情不是很深,但他畢竟是我爸,自從上次沈聰說要助舒宇一臂之力,讓他得到我爸後,我真的很擔心。我總不能眼睜睜的看著我爸成為同性戀啊!儘管他對不起我媽、而且他算不上一個好爸爸,但我身上畢竟流著他的血,所以我要看著他沒事才能安心。

於是我在離家不遠的地方租了一間小房子,房東是個寡婦,我每月才多給她兩百塊錢,讓她管我三餐,結果就把她給樂壞了,一個勁的說我大方,哎這年頭錢還真好花!至於我是做什麼職業、為什麼要租她的房子住,她也不深究了。

不過這年頭工作比較難找,而且連打個散工都要查你戶口似的問東問西,我怕被沈聰知道我的去向,所以乾脆不找工作,平時就在家寫點小說、散文什麼的來賺稿費,反正刊登這東西有個筆名就行,聯絡人就寫包租婆的名字,由她幫我收稿費,一個月下來也能賺個一兩百,就當給伙食費了。

久而久之,包租婆便叫我“作家”,周圍的鄰居也都以為我是靠寫作為生,對我這打扮古怪的陌生人也不再指指點點、起疑心了。我總算又重新在這個城市安頓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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