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貨幣經營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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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貨幣經營資本
貨幣在產業資本和現在我們可以補充進來的商品經營資本的流透過程中(因為商品經營資本承擔了產業資本的一部分流通運動,並把它當作自己的特有的運動)所完成的各種純粹技術性的運動,當它們獨立起來,成為一種特殊資本的職能,而這種資本把它們並且只把它們當作自己特有的活動來完成的時候,就把這種資本轉化為貨幣經營資本了。產業資本的一部分,確切些說,還有商品經營資本的一部分,不僅要作為一般貨幣資本,而且要作為正在執行這些技術職能的貨幣資本,不斷處於貨幣形式。現在,一定的部分從總資本中分離出來,並在這樣一種貨幣資本的形式上獨立起來,這種貨幣資本的資本主義職能,是專門替整個產業資本家和商業資本家階級完成這些活動。就象在商品經營資本的場合一樣,這裡也是在流透過程中以貨幣資本形態存在的一部分產業資本分離出來,替其餘的全部資本完成再生產過程中的這些活動。所以,這種貨幣資本的運動,仍然不過是處在自己的再生產過程中的產業資本的一個獨立部分的運動。
只有而且只是在資本新投入的時候,——在積累的場合,情況也是這樣,——貨幣形式的資本才表現為運動的起點和終點。但對每一個已經處在過程中的資本來說,起點和終點都只表現為經352過點。既然產業資本從離開生產領域到再進入生產領域必須透過形態變化w’——g——w,那正象我們在考察簡單商品流通時已經指出的那樣,g實際上就是形態變化的一個階段的最終結果,目的是為了成為一個相反的、作為前一階段的補充的階段的起點。雖然產業資本的w——g對商業資本來說總是表現為g——w——g,但是對一個已經發生作用的商業資本來說,現實的過程總是w——g——w。不過,商業資本要同時完成w——g和g——w這兩種行為。也就是說,不僅一個資本處在w——g階段,而另一個資本處在g——w階段,而且同一資本由於生產過程的連續性,同時不斷地買和不斷地賣;它總是同時不斷地處在這兩個階段上。當這個資本的一部分轉化為貨幣,以便隨後再轉化為商品時,它的另一個部分同時轉化為商品,以便再轉化為貨幣。
貨幣在這裡是作為流通手段還是作為支付手段執行職能,這取決於商品交換的形式。在這兩個場合,資本家都要不斷地把貨幣支付給許多人,並且不斷地得到許多人支付給他的貨幣。這種純粹技術性的收付貨幣業務,本身形成一種勞動,它在貨幣執行支付手段職能的時候,使結算和平衡的工作成為必要。這種勞動是一種流通費用,是一種不創造價值的勞動。由於這種勞動由一類特殊的代理人或資本家替其餘的整個資本家階級擔負起來,這種勞動就縮短了。
資本的一定部分,必須不斷作為貯藏貨幣,作為可能的貨幣資本存在,這就是:購買手段的準備金,支付手段的準備金,一種在貨幣形式上等待使用的閒置的資本;而且資本的一部分不斷以這種形式流回。除了收付貨幣和記賬以外,這又使貯藏貨幣的保管成為必要,而這又是一種特殊的業務。因此,這種業務實際上就是使353貯藏貨幣不斷分解為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而又使出售得到的貨幣和到期的進款形成貯藏貨幣;這種在貨幣形式上存在的資本部分的、與資本職能本身相分離的不斷運動,這種純粹技術性的業務,會引起特殊的勞動和費用——流通費用。
分工造成這樣的結果:這些由資本的職能決定的技術性業務,儘可能由一類代理人或資本家當作專門的職能替整個資本家階級來完成,或者集中在這些人手中。在這裡,正象在商人資本的場合一樣,我們看到了雙重意義的分工。一種特殊的營業出現了,並且因為它作為這種特殊的營業是替整個階級的貨幣機構服務的,所以它會集中起來,大規模地進行;在這種特殊的營業內部又實行了分工,分成不同的互相獨立的部門,在這些部門內部形成了專門機構(龐大的事務所,人數眾多的會計員和出納員,細密的分工)。貨幣的收付、差額的平衡、往來賬的登記、貨幣的保管等等;已經同使這些技術性的業務成為必要的那些行為分開,從而使預付在這些職能上的資本成為貨幣經營資本。
這些不同的業務,——由於它們獨立出來而成為特殊的營業,就產生了貨幣經營業,——是從貨幣本身的各種規定性中,從貨幣的各種職能,從而也是資本在貨幣資本形式上必須執行的各種職能中產生的。
我以前已經指出,貨幣制度總的說來最初是在不同共同體之間的產品交換中發展起來的。
因此,貨幣經營業,即經營貨幣商品的商業,首先是從國際交易中發展起來的。自從各國有不同的鑄幣以來,在外國購買貨物354的商人,就得把本國鑄幣換成當地鑄幣和把當地鑄幣換成本國鑄幣;或者把不同的鑄幣同作為世界貨幣的、未鑄幣的純銀或純金相交換。由此就產生了兌換業,它應被看成是近代貨幣經營業的自然基礎之一。(“單是由於許多君主和城市擁有鑄幣權,他們的鑄幣在重量、成色方面,以及在花紋方面都極不相同,而在商業必須用一種鑄幣進行結算的情況下,就到處產生了使用當地鑄幣的必要性。為了用現金支付,商人在國外市場旅行時,要攜帶未鑄幣的純銀或純金。同樣,在啟程回國時,要把他們收進的當地鑄幣換成未鑄幣的銀或金。因此,兌換業,即把貴金屬兌換成當地鑄幣和把當地鑄幣兌換成貴金屬,就成了一種十分普遍的、有利可圖的事業了。”(休耳曼《中世紀城市》1826——1829年波恩版第1集第437、438頁)——“匯兌銀行所以得名……不是因為它發行匯票,開辦信匯,而是因為它兌換各種貨幣。在1609年阿姆斯特丹匯兌銀行創立以前很久,在尼德蘭各商業城市已經可以看到兌換業者,兌換所,甚至匯兌銀行……這些兌換業者的業務,是把外國商人帶入國內的各種各樣的鑄幣,換成當地法定通用的鑄幣。他們的業務範圍後來逐漸擴大……他們變成了那時候的出納業者和銀行業者。但是,阿姆斯特丹政府認為,出納業和兌換業結合在一起是一種危險。為了應付這種危險,它決定建立一個賦有公開的全權兼營出納業和兌換業的大機構。這就是著名的1609年的阿姆斯特丹匯兌銀行。由於不斷需要兌換各種貨幣,威尼斯、熱那亞、斯德哥爾摩、漢堡等地也設立了匯兌銀行,所有這些匯兌銀行中,只有漢堡銀行今天還存在,因為這個沒有自己的造幣制度的商業城市,仍然需要有這樣一個機構。”(西·菲塞林《實用國民經濟手冊》1860年阿姆斯特丹版第1部第247、248頁))匯兌銀行就是從兌換業發展而來的。在匯兌銀行中,銀(或金)與通用的鑄幣不同,是作為世界貨幣——而現在是作為銀行貨幣或商業貨幣——執行職能的。如果匯兌業只是指一國的一個匯兌業者通知另一國的一個匯兌業者付款給旅行者,那末,它早在羅馬和希臘就已從真正的兌換業者的業務中發展起來了。
以金銀作為商品(製造奢侈品的原料)的貿易,是金銀貿易或促使貨幣作為世界貨幣執行職能的那種貿易的自然基礎。以前已355經講過(第1卷第3章第3節c),這些職能是雙重的:使貨幣往返於不同國家的流通領域之間以平衡國際支付,以及輸出資本以取得利息;此外,使貨幣從貴金屬產地流到世界市場和把貴金屬的供給在不同國家的流通領域之間進行分配。在英國十七世紀的大部分時間內,金匠還執行銀行家的職能。在這裡,我們完全拋開國際支付的平衡如何進一步發展為匯票買賣等等以及一切和有價證券營業有關的事情;總之,完全拋開信用制度的一切特殊形式,因為信用制度在這裡還與我們無關。
作為世界貨幣,一國的貨幣就失去它的地方性;一國的貨幣可以用另一國的貨幣來表現,因此,所有的貨幣都可以歸結為它們的金或銀的含量;同時,金和銀作為世界貨幣流通的兩種商品,又可以歸結為它們互相之間的不斷變動的價值比率。貨幣經營者把這種媒介變成自己的特殊業務。所以,兌換業和金銀貿易是貨幣經營業的最原始的形式,並且產生於貨幣的雙重職能:作為一國鑄幣的職能和作為世界貨幣的職能。
從資本主義生產過程中,甚至從資本主義以前的生產方式下的一般貿易中,都會產生如下結果:
第一,把貨幣作為貯藏貨幣,在現在也就是作為必須不斷以貨幣形式充當支付手段和購買手段的準備金而存在的那部分資本積攢起來。這是貨幣貯藏的第一個形式,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下,貨幣貯藏會以這個形式再現出來,並且通常會在商業資本的發展過程中至少為這種資本而形成起來。這兩種情況既適用於國內流通,也適用於國際流通。這種貯藏貨幣不斷地流動著,它不斷地進入流通並不斷地從流通中流回。貨幣貯藏的第二個形式是在貨幣形式上閒置的、暫時不用的資本,包括新積累的尚未投入的貨幣資356本。這種貨幣貯藏本身所需要的職能,首先是貨幣的保管、記賬等等。
第二,與此密切相聯的還有購買時的支出貨幣,出售時的收入貨幣,付款和收款,支付的平衡等等。所有這一切最初都是由貨幣經營者作為單純的出納業者替商人和產業資本家完成的。(“出納業者的制度,也許在任何地方都沒有象在尼德蘭的商業城市中那樣純粹地儲存著它最初的獨立性質。(關於阿姆斯特丹出納業的起源,可以參看埃·盧扎克《荷蘭財富》第3卷)他們的職能部分地與古老的阿姆斯特丹匯兌銀行的職能相一致。出納業者從那些利用他的服務的商人那裡收到一筆貨幣,並在他的賬簿中為商人開立‘貸方’的戶頭;商人還把他們的債權送交給他,由他替他們去收款,並把收到的錢也記在貸方欄內。另一方面,他要對這些商人所出的票據實行支付,並把支付的錢數記在商人的往來賬上。他對這些收款和付款索取小額手續費,這是僅僅由於他在雙方之間完成的週轉額而得到的一個與他的勞動相當的報酬。如果和同一個出納業者打交道的兩個商人需要抵銷他們的支付,那末,這樣的支付透過對賬就很容易了結,因為出納業者逐日把他們互相間的債權進行抵銷。因此,出納業者的真正業務,就是這樣給支付作媒介;所以,這種業務不包括各種產業企業活動、投機和空頭信用;因為這裡必須遵守這樣一個原則:出納業者為在他那裡開立賬戶的商人支付的貨幣決不超過商人的存款額。”(菲塞林《實用國民經濟手冊》第243、244頁)——關於威尼斯的金庫聯合會,休耳曼說過這樣的話:‘‘由於威尼斯的需要和地理位置,——在那裡,現金的運送比在任何地方都更不方便,——這個城市的批發商人,在妥善的保護、監督和管理的情況下,組織了金庫聯合會。如果某個這種聯合會的會員存入一定數額的款項,那末憑這筆存款,他們可以對他們的債權人開發票據,然後在為此開設的賬簿中把根據票據支付的金額從債務人的賬頁上登出,並把它轉入賬簿中債權人的存款欄。這就是所謂匯劃銀行的萌芽。這種聯合會是很古老的。但是,如果說它起源於十二世紀,那就把它和1171年設立的國債機關混同起來了。”(休耳曼《中世紀城市》第453、454頁))
一旦借貸的職能和信用貿易同貨幣經營業的其他職能結合在一起,貨幣經營業就得到了充分的發展,而這種情況即使在貨幣經營業的最初時期也總會發生。關於這一點,我們在下一篇論述生息資本時再談。
金銀貿易本身,即把金或銀從一國運到另一國,只是商品貿易的結果,而這種結果是由表示國際支付狀態和不同市場利息率狀態的匯兌率決定的。從事金銀貿易的商人,只是這種結果的媒介。
在考察貨幣,考察它的運動和形式規定怎樣從簡單商品流通中發展起來時,我們已經看到(第1卷第3章),作為購買手段和支付手段來流通的貨幣的量的運動,是由商品形態變化,由商品形態變化的範圍和速度決定的;現在我們又知道,這種商品形態變化本身只是總再生產過程的一個要素。至於如何從產地取得貨幣材料金和銀,那末,這歸根到底是透過直接的商品交換,也就是透過金和銀作為商品同其他商品的交換,因此,就象取得鐵或其他金屬一樣,是商品交換的一個要素。至於貴金屬在世界市場上的運動(只要這種運動是由借貸造成的資本轉移,也是以商品資本的形式進行的轉移,我們在這裡就不考察了),那末,它完全是由國際商品交換決定的,正象作為國內的購買手段和支付手段的貨幣的運動是由國內商品交換決定的一樣。貴金屬從一國的流通領域到另一國的流通領域的流出和流入,如果只是由於一國鑄幣貶值或複本位制引起的,就與貨幣流通本身無關,而只是對國家任意造成的誤差的糾正。最後,關於貨幣貯藏的形成,如果它是用於國內貿易或對外貿易的購買手段或支付手段的準備金,同樣,如果它是暫時閒置的資本的單純形式,那末,它在這兩個場合都只是流透過程的一種必然的沉澱物。
如果整個貨幣流通就它的範圍、它的形式和它的運動來說,只是商品流通的結果,而從資本主義的觀點來看,商品流通本身只表示資本的流透過程(在這裡,就收入花費在零售商業中來說,既包括資本對收入的交換,又包括收入對收入的交換),那末,不言而喻,358貨幣經營業就不只是對商品流通的這個單純結果和表現方式,即對貨幣流通起中介作用。這個貨幣流通本身,作為商品流通的一個要素.對貨幣經營業來說是既定的。貨幣經營業作為媒介,擔任貨幣流通的各種技術性業務,使之集中、縮短和簡化。貨幣經營業不形成貨幣貯藏,而是提供技術手段,使自願進行的這個貨幣貯藏(因而,既不是閒置資本的表現,也不是再生產過程紊亂的表現)減少到它的經濟上的最低限度,因為購買手段和支付手段的準備金,在對它的管理是為了整個資本家階級的場合,不需要象在它由每個資本家各自管理的場合那樣大。貨幣經營業不購買貴金屬,只是在商品經營業買了貴金屬以後對它的分配起中介作用。在貨幣執行支付手段的職能時,貨幣經營業會使差額的平衡易於進行,並且會透過各種人為的結算機構減少平衡差額所需要的貨幣量;但它既不決定各種互相支付的聯絡,也不決定它們的規模。例如,在銀行和票據交換所內互相交換的匯票和支票,就代表完全獨立的營業,是已經完成的各種活動的結果,問題只在於使這些結果的平衡在技術上更完善。只要貨幣作為購買手段而流通,買賣的範圍和次數就完全不以貨幣經營業為轉移。貨幣經營業只能縮短買賣引起的各種技術活動,並由此減少這種週轉所必需的貨幣現金量。
可見,我們在這裡考察的純粹形式的貨幣經營業,即與信用制度相分離的貨幣經營業,只與商品流通的一個要素,即與貨幣流通的技術和由此產生的不同的貨幣職能有關。
這是貨幣經營業在本質上區別於商品經營業的地方。商品經營業對商品的形態變化和商品交換起中介作用,或者,甚至使商品資本的這個過程表現為一個由產業資本分離出來的資本的過程。因此,如果說商品經營資本表示出一個獨特的流通形式g——w——359g,在其中,商品兩次換位,貨幣由此流回(這和w——g——w相反,在其中,貨幣兩次轉手,由此對商品交換起中介作用),那末,在貨幣經營資本那裡看不出這樣的特殊形式。
只要對貨幣流通起這種技術上的中介作用的貨幣資本,——這個資本以縮小的規模代表商人和產業資本家自己在另一種情況下也必須為這個目的預付的追加資本,——是由一類特殊資本家預付的,資本的一般形式g——g’也就會在這裡出現。由於g的預付,就會有g+△g為預付者而生產出來。但是,在g——g’中作為媒介的東西,在這裡與形態變化的物質要素無關,而只與它的技術要素有關。
顯然,貨幣經營者所使用的貨幣資本的總量,就是商人和產業家的處在流通中的貨幣資本;貨幣經營者所完成的各種活動,只是他們為之服務的商人和產業家的活動。
同樣很清楚,貨幣經營者的利潤不過是從剩餘價值中所作的一種扣除,因為他們的活動只與已經實現(即使只是在債權形式上實現)的價值有關。
象在商品經營業那裡一樣,在這裡也出現了職能的二重化。因為,同貨幣流通結合在一起的技術業務,有一部分必須由商品經營者和商品生產者自己去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