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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城到處沸沸揚揚,特別在網路上,傳得很火熱,據說一個神祕的女子,總是會在午夜十二點的時候出現在街頭,手裡提著一個裝著人頭的木盒子,還有個全身漆黑、眼睛發紅的怪物,經常在垃圾場周圍出沒,再加上接二連三詭舞而死的女人們,整座城都籠罩於神祕與恐怖的氣氛之中,彷彿九尾狐妖化身為妲己混入府後,皇宮上空籠罩著的黑森森的妖氣。

而這些傳聞,顧長城是一目瞭然的。其實他什麼都明白,或者,沒有人比他更清楚,這座城市在發生什麼,即使他閉上眼睛,他也能感覺到空氣中很多顫動的幽靈撲哧著黑色的翅膀,在瞬間撕開了動物與人的五臟吞食之,然後依舊不動聲色,翱翔於無比深邃的夜空之中,再消失無蹤。

但是,撕裂他們的其實是人,而不是幽靈。

他閉目端坐,雙手合什,背後的牆壁有著一個巨大的字:淨。

淨心淨欲淨俗。他像一個超脫於世外的僧人,內心純淨無雜念,但是,他卻又是商業巨頭,一個身資上億的a城第一個五星級酒店的老總,一個地道的商人。越是兩極矛盾的人,背後越有著傳奇的故事。

但是,那些故事那些經歷,彷彿就在昨天,一次次地啃噬著他的內心,在回憶裡,在夢裡不斷出現,他情願所有的故事都不曾發生,他情願自己只是一個很平凡很普通很簡單的人,就如他手下那些庸碌無為的小職員一樣。

他睜開了眼睛,眼神有著寒冰般的凜冽,起身,端起桌子上面的一個暗紅色的水杯,喝了幾口水,然後走向桌子右側的書櫃邊,那裡排滿了書籍,有詹姆斯;喬伊斯的《尤利西斯》,葛瑞姆;漢卡克的《上帝的指紋》,加西亞;馬爾克斯的《百年孤獨》與《霍亂時期的愛情》,《金剛經》,犢子氏的《欲經》,等等。

他的手指在《金剛經》上停頓了一下,然後把這本書給抽了出來,裡面出來一個按鈕,如果不注意看根本就看不出來那是個按鈕。他的中指按了下去,只聽到“嗚”的聲音,書櫃後面的牆壁在移動,書櫃挪了開來,原來,裡面還有個密室。

他走了進去,密室的門隨即關上。他打開了燈,白玉燈的光,柔和、清寡,像涼白的月光,整個室內看上去很清冷。

室內的擺設非常簡單,只有一幅畫,而那畫,是一個女人的靜坐圖,背景是深紫色的,很籠統的深紫色。女人穿著一件白底粉花的旗袍,盤著頭髮,劉海齊額,表情恬靜,眼神有點憂傷。雖然女人不是很漂亮,但是,有一種很令人心動的靜恬之美。

裡面還有一個衣櫃,一個梳妝檯,一張床。梳妝檯上面嵌著一面很精緻的銅鏡,衣櫃是很漂亮的歐式檀香木雕花衣櫃,雖然看上去很舊了。而**——**分明躺著一個人,不,與其說是一個人,不如說是一個死了很久的遺骸,全身的肌肉都爛掉了,皮骨粘在一起,看起來非常恐怖,但是她的臉部卻蓋著一張照片,一張跟牆上的畫像女人長得很像的照片,看起來應該是同一個人。但是,她額頭上的紅紗看上去還是那麼光亮,身上的婚紗依舊明豔動人。可是,她已經死了爛了,不管什麼樣的人,死後都一樣,都只剩一把骨頭。

顧長城的目光久久地盯著她,沒挪動,目光充滿著憐愛、悔恨、自責與懷念。或者,這個女人是誰,只有他知道。

然後,他在她的身邊,躺了下去。

而此時,外面的街道上冷冷清清,偶爾能看到幾個行人與車輛,也是行色匆匆的,彷彿恨不得長出翅膀直接飛到目的地,省卻這未知的可怕的一程。

是的,已經沒有人敢在深夜裡出沒了,當然,除了警察的巡邏車,比以往來得更頻繁些。

一輛巡邏車從廣場路開過後,路上出現了一個披著黑風衣的女子,女人上身穿著束腰的格子襯衫,下身穿著一條普通的牛仔褲。

但是,她那脫離於世間之外的神情,分明就是方潛。只是,這次,她改變了一向的風格,既沒有穿累贅的長裙,手裡也沒提著裝頭顱的木盒子,而是穿過了廣場,往廣場路的一家叫根據地的酒吧走去。

還沒走到酒吧門口,有一個老大爺衝她喊,“姑娘,早點回家睡覺吧,別出來玩了。這年頭,越來越不太平嘍。”

方潛感激地看了他一眼,當然,他的話並沒有改變她的行動。

她走進了酒吧,環視了下四周,裡面倒有些客人,不過不像以往那麼人擠人了,看來現在大家都怕出來了。她找了個角落的位置坐了下來,並要了一杯低酒精的雞尾酒,看樣子,分明是等人。

她三番五次看著手機上的時間。這時,手機上顯示的是十一點整,她分明有點不耐煩起來了。當她欲起身的時候,肩膀卻被人按住,她回過頭看,是一個女人。

那個按住她的女人戴著大幅的蛤蟆墨鏡,腦袋頂著誇張的紅髮,分明是假髮。

蛤蟆鏡女人手裡捏著一張支票,“你把他交出來吧,這張就是你的。”她的聲音很中性,分明是假音。

方潛拿著那張支票在燭光下看了一下,三十萬人民幣,這對她來說可不是個小數目,至少可以令她有指望在市中心買到小套型的不算太過差勁的二手房,她想自己這一輩子累積起來也賺不到這麼多的錢,而房子也是她一直最想要的東西。

她捏著那張支票思索了良久,她知道這女人要的是什麼,但是,這三十萬現在於她來說,跟那個頭顱一樣重要。而那個會說話的頭顱現在幾乎是她活著的唯一支柱,但是,如果有了這三十萬……

“讓我考慮下吧——”

蛤蟆鏡女人微微扯開嘴巴,右嘴角露出兩個很迷人的酒窩,但是,方潛對她剛剛產生的好感很快就沒有了,因為她接下來說的話,怎麼都無法讓她感覺快樂,“給你兩天的時間,兩天後,我來拿東西,其實,就算達不成交易,我照樣能把那東西拿到手。”

她突然把手裡的杯子捏得粉碎,然後揚長而去。

方潛出了一身冷汗,她知道,這女人是向她示威,就算這女人不給她錢,照樣能把那個頭顱搶走。是的,自己人單力薄,怎麼是她的對手?

方潛感覺很納悶,便繼續喝著悶酒。當她喝完杯子裡的最後一滴酒,正欲離去的時候,一個男人攔住了她,“你也在這裡啊?”言語間,有著很濃的酒氣。

方潛突然想笑,她想起了張愛玲的那句話:於千萬人之中遇見你所遇見的人,於千萬年之中,時間在無涯的荒野裡,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剛巧趕上了,那也沒有別的話可說,惟有輕輕地問一聲:“噢,你也在這裡嗎?”

可惜,這個男人是她不想見的,是的,她自然認得這男人,是的,就算他化成灰,她也能認得他,他騙光了她的積蓄,又騙光了她所有的情感,她怎麼能對他不刻骨銘心?她一度怎麼都找不到他,現在,他居然還有臉跟自己打招呼,不要臉的男人紮在哪裡都是風格鮮明。

她拿起酒杯想潑他一臉的酒水,但發現酒原來已經喝完了,有點無奈地看著他。這時,她發現眼前這張臉,這張臉……噢,上帝,她的臉突然笑成一朵花兒,向他靠了過去,朝他的臉哈著氣,手指很不安分地撥弄著他的領口,“你知不知道,我好想你,去我那裡吧,我們,一起。我們很久沒在一起了。”

說到最後幾個字時,她帶著情迷神離的陶醉,彷彿想念著他們那段呢喃糾纏的美好時光。

男人反而有點猶豫了,“你,真的不恨我了?”

方潛摟住了他的腰,“那個恨你的方潛早已經死啦,現在跟你在一起的,還是那個愛你的方潛啦!走吧,咱回家吧。”

他們走出了酒吧,消失在黑夜中。

夜色寧靜,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