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魂六計·太平間的磨牙聲之肆-一個法警在異鄉客棧的一夜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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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魂六計·太平間的磨牙聲之肆:一個法警在異鄉客棧的一夜2
我立刻衝了過去,要將這個險些將我撞死的傢伙逮住。車門忽然開了,走下來一個人。這人一張獨特的長方臉,眼角有顆痣。怎麼會是他?我險些嚇得暈過去,這人正是不久前在嚴打中被判槍決,而且是由我親手執行槍決的犯人,當時他無聲無息地倒了下去。
我一共槍決過三個人,一個是殺過三個人的**犯,一個是倒賣槍支及販賣毒品的走私犯,另一個就是他,據說是在逃多年的殺人犯,這三個人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他。出於慣例,我們總會在執行的最後一剎那,問一聲,你還有什麼要說的,這時候一般的犯人總會痛哭流涕地說,我對不起誰誰誰,而剛硬點的則說,老子沒什麼可說的等等,而他則說我是殺過人,你們殺我不冤,可是我殺的不是你們說的那個人。一般來說,人到了這時候,說出的話每一句都可能是他這一生中最後的一句話,所以真話的機率佔了百分之九十九以上。可是既然已經判罪了,而他又拿不出什麼證據來,我們照舊對他執行了槍決!
那天我槍決完人之後,也覺得有點不舒服。自從三個月前接到又要槍決人的任務之後,我就對政委說我不幹了。可是政委親自到我家來給我做工作,說這是最後一個。我一想年輕人畢竟下不了手,而且由於其他一些原因,一般是不會讓年輕人去的……
槍決完人那天我狠狠喝了三瓶酒才提起神來,可是今天我忽然又看到他,我的精神幾乎垮了。只見他走到那攤血肉旁邊看了又看,猶豫了一下,又慌忙地向回跑去。我大叫一聲,“站住,郭志剛,你跑不掉的。”他則頭也不回地仍舊向車上跑去,於是我毫不猶豫地朝天鳴了一槍。他身子頓了頓,還是開車門鑽了進去。我遲了一下,朝著已經發動起來的貨車又是一槍,沒打中輪胎,卻打在了擋板上。我清楚地記得,車中槍的位置。
車一轉眼開走了,留下一股白色的尾煙在空氣中飄浮著。
我朝那攤血水走去,可忽然我發現那攤血水不見了。我頓時頭皮發麻。忽然我又想起來,為什麼我放了兩槍,這麼大的聲音,而這個鎮上卻都沒人起來看一眼。然後我聯想到一件恐怖的事,幹我們這行最怕的事,就是被我們槍斃的死刑犯回來找我們了,我們內部同行曾有人發瘋住進瘋人院,那是在晚年發生的。
我從半癱軟中慢慢走回客店,去敲那個老頭的門。門裡發出驚恐欲絕的聲音,“求你不要來找我,我不是故意逼死你的,你不是逢十五都不回來,你要去找女兒嗎?我給你燒紙幣了啊,還請了和尚作法……”
是那個老頭的聲音。我現在心情極端混亂,也懶得理他,就朝小閣樓上走去。忽然我看見上面人影一動,彷彿是有個白衣少婦走了進去。我又一驚,雖然資料我隨身帶了,可是她進去幹嘛。我追了上去,開啟門一看,裡面什麼人也沒有。我心裡越來越發麻,然後我忽然想到這間屋子更像是女子住的房間,就看那花,還有那淡淡的香氣,及那些被褥和床,我明白我住的是已經死去的人曾經住過的房間,包括被褥什麼都是。我又氣又怒,又驚又恐,忽然很想衝下去把房門踢開,把那老頭抓出來狠狠打一頓,可是忽然我又想跑……
我都不知道那天晚上我是怎麼熬過來的,只記得天快亮時,車站來了車,我坐上便走了,也沒有再回去找那個老頭。回到局裡我把資料交了,領導看我精神不好,放我兩天假,我便抽空到交警隊事故科查了查。果然在三年前的七月十五那天,在臨縣小鎮上深夜撞死一小女孩,司機逃逸,至今未捕獲。進而查到另一件事,那天晚上撞死人之後更引起了另一樁命案,原來那個小女孩被她媽打後跑到街道上被車撞死了,岳母家便怪罪,那女的當晚喝毒藥也死了。她的名字叫林楚夕,那客店就是用的她的名字。接著她老公又發瘋走失了人,現在就只剩下老頭一個人守著大間房子了。
接著我憑著記憶,又到車輛報廢場找到了那輛已經報廢的車子,已經鏽跡斑斑了,堆在一堆爛車中間。最令我驚恐的是我在車的擋板上找到了我五四槍打出的槍眼,痕跡還很新。
當天我又坐長途車到了郭志剛的老家去了解了一下,原來郭志剛有個雙胞胎弟弟,自小走失了。
至此我懷疑我們槍斃的那個只是壓死了一個人的郭志剛,而那個多樁命案的殺人犯很可能是他的弟弟,說不定仍在逃逸。
我把情況向上面做了彙報,並提出提前退休,三個月後,我被以特殊原因同意提前退休,其中的原因之一是我說不清兩顆子彈的去向。
我今年49歲,而那件事發生在7年前,那時我剛好42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