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繁體版 第六十四章 在舊夢裡做著新的夢 5

第六十四章 在舊夢裡做著新的夢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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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在舊夢裡做著新的夢 5

我呢?

比起怨恨,我更加心疼你。

“我是你永遠不變的海綿寶寶。”

打完這句話,我就想起了我們曾經的那套姐妹裝,我們穿著海綿寶寶的睡衣,手牽著手躺在**聊著心事。

多美麗的少女時光。這些都是董嘉樂,給我的。

有幾滴水落下,打溼了明信片上的字跡,我抹了抹眼睛,發現自己並沒有流淚。抬起頭,巴黎的傍晚,真的下起了小雨。

行人匆匆地走過,而我卻歡呼起來,一個人像瘋子一樣走在雨裡,路燈下我的影子像是在舞蹈。

身後有腳步聲傳來,一下,一下,又一下。是我閉著眼也能默數出來的節奏。這一次我一定不會再聽錯。

我笑著,用最燦爛的笑轉過頭去,然後,就看到那張久違的,我以為再也無法遇見的臉龐。

“匙楠。”我叫著他的名字。

他沒有停下來,甚至沒有側過頭看我,直直地從我面前擦肩而過。但他微微加快的腳步,讓我更加確信。

“我叫林路雪。”我在他身後喊著。

他終於停了下來,緩緩地轉過身看我。

匙楠雙手插袋,就這樣站在我面前,眼光一點一點地亮了起來,然後露出了潔白的牙齒。

這是我想念了好久好久的笑容,彎彎的眼,彎彎的嘴角,明目皓齒地站在巴黎的雨夜裡,對著我微笑。

“我叫Cary。”他對我說。

電視劇裡不都是這麼演的嗎?腦海裡出現了大尉的話,就像是一句預言。

你相信奇蹟嗎?

我曾經不信,但後來我信了。

因為有一個人總是讓我相信,即使天崩地裂,世界消亡,他也不會丟下我,總會找到我。

因為這個人是匙楠,他就是我生命裡最大的奇蹟。

而現在,我也要成為他的奇蹟。

“如果可以,你能不能快一點出現?”

嘿,匙楠,請原諒我的姍姍來遲。

後記

夢是永不熄滅的光

算一算時間,寫作已經有八年時間,編織了上百個故事,而這卻是我的第一本書。

而這八年,當初和我一起寫字的人,有的成了大神,有的做了主編,當然,也有和我一樣的朋友,中間好多年不寫字,甚至完全地退出了這個圈子。

我的確算不上是勤奮的作者,但即使在整個人由內而外地散發出“我不要碼字”的強大氣場時,我還是拗不過心底那一句最初的夢想——我要寫一本書。

斷斷續續寫了兩年,這本書才終於完成。寫完的那一瞬間,我長長地吐了一口氣,像是做完了全部的夢,完成了這一生所有的夢想。

其實最初,這個故事只是前半部分的構架,男主角就只有季蔚朗一個人,這個每個女孩年少時都會喜歡的男孩形象:冷漠

而神祕,有點壞。但這樣的男孩,在成年後為了成功不擇手段,他們的世界不需要愛情,也自私得不懂得愛情。我讓林路雪去愛他,去奮力追趕他,卻從來沒有打算過,讓季蔚朗為了她也奮不顧身。

這個故事原本是這樣的結局:林路雪為匹配季蔚朗,終於丟失靈魂,站到了金字塔的塔尖,卻又在最後一刻,為了他放棄一生所得。但可悲的是,這一切只是陰謀,至始至終,季蔚朗都不會與她在一起。

是不是很殘忍?

可世界本就是這樣,並不是所有人都為愛而生。相反,在大多數人眼裡,愛情只是生活中那極小並且不重要的一部分。也許他也愛著你,並且是他內心裡唯一的柔軟,但那愛,比不過他生命中其他的東西。

這個故事在我寫到4萬字時,卻寫不下去了。一是故事太過絕望讓寫的人看不到一點希望,寫下去也變成極為痛苦的事情;二是我常常三分鐘熱度,簡單尋常到一眼便望見結局的故事我沒有耐心去描繪。就如同看電視劇,若只是兩人情情愛愛一整本書,我是真的沒辦法看下去的。

所以,有一年的時間,我沒有再碰這個故事。我一直在想,要如何,讓這個故事特別一點,溫暖一點。

直到,我病了。

在生病之前,我可真是個工作狂,甚至小手術後家人強烈要求我辭職靜養,我還在一週後跑回去上班,當然,之後病情反覆,不得不辭職回家,休息了整整一年時間。

那一年裡,我寫了一兩個短篇,其餘的時間都交給了追劇和發呆,然後某一天發呆時想起了一件事,這讓我突然就想寫這麼一個故事。

我相信宿命論,大學畢業時系裡的歷史學教授替我算命,預言過我將來丈夫的樣子。後來,在我的相親生涯中,遇到了這麼一個男人,挺符合那個預言,一切剛好,獨獨沒有感覺。於是在見家長前一週,我快刀斬亂麻了。

後來,在我生病備受折磨期間,偶爾瞥見這個人的QQ動態,也是各種倒黴。我突發奇想,會不會教授說的是真的?而我人為地故意錯過了這個人,於是改變了兩個人的命運,於是像電視劇裡的一樣,被改變命運的人,總會遭遇一些動盪?

當你等待上天要給你的那個人時,其實那個人也並不好過,也在因為沒有遇見你而經歷波折吧?而當你去改變自己的命運時,也同時在改變著更多人的命運。

於是,我想到了要寫一個關於命運的故事。你每天走過的每一個微不足道的岔路口,其實都在給自己選擇了一種人生,選擇了認識一些人,拋棄另一些人。

我推翻了之前的故事大綱,刪掉之前寫的字數,全部重來。

當然,我也明白這些無稽之談只是再尋常不過的巧合,但對於碼字的人來說,靈感就在於生活中這一次又一次不找邊際的暢想與意**吧?

哦,對了,那一年的休息除了發呆追劇,還有

準備婚禮。偶爾想起往事,還感嘆從前的心境,就和如今所有單身的女孩一樣,總是覺得愛情遙不可及,無論怎樣小心,遇見的人都似乎是錯的,總是在問“如果可以你能不能快一點出現”?

而靜養這一年,我卻在悠閒地開始準備自己的婚禮,不再彷徨,也不再患得患失。在這場戀愛裡,我感受到的,總是陽光與向上的溫暖,也基本上治好了我患了多年的“神經病”……

好的愛情是會讓人變得更好的,如果一份愛總是讓你感到絕望,那它並不屬於你。所以,我決定再給林路雪一個匙楠。匙楠這樣忠犬的角色,放在偶像劇裡,應該是男二的標配,無論對女主再好,他也只是給觀眾愛的。

但我偏偏要讓這樣一個簡單、堅定的人成為男主角。他存在於林路雪的另一種人生裡,原本的,對的人生裡。

有人問過我,這本書到底誰是男主角?若說匙楠是主角,可整本書一大半的筆墨都只有季蔚朗;但若主角是季蔚朗,又總覺得匙楠才是重點,其餘的所有都只是鋪墊,連書名,都是匙楠。

其實,季蔚朗和匙楠都是男主角,就像每個女孩的一生中,都會遇見的壞愛人與好愛人。他們同時存在於這本小說的兩個空間裡,做著林路雪的男主角,只是一個讓她哭,一個讓她笑。

寫完這本小說的那個月裡,每天都像是活在虛擬世界裡,無論在吃飯睡覺還是每一個生活的空檔裡,我的腦子都在構思故事後來的走向,那一兩個月整天關在家裡,沒有任何娛樂,只一門心思想完結這個故事,完成自己許下的心願。

第一次從短篇的思維切換到長篇,這個過程是辛苦的。有時候早上醒來不願意睜開眼睛,覺得這一天毫無新奇,不過又是關在家裡努力地去描繪這個故事。但敲完最後一個字時,又覺得所有的煎熬都值得,那麼輕鬆,那麼快樂,勝過這世上所有的幸福感覺。

那一刻,我似乎就看到了十九歲的自己,虔誠地將一封厚厚的信投遞給雜誌社,那裡面,裝著我第一個投稿的故事。

那時候我想的是,若是能發表,該有多好。

再後來,我又想,若是每月都能同時發表幾篇該多好。

最後,當我在庸碌的生活中再也不想提筆時,我想,若是我能堅持寫完一本書該多好,那樣,當我完成最後這個夢想作為紀念後,我就能徹底地、安心地不再寫作,徹底丟下它了。

而如今,這本書終於完成,到了你們的手中。

謝謝你們閱讀完這個故事,也請包容我第一本書甚多的缺點。第二本書,我想會有更不一樣的感動。

是的,我還會繼續寫下去,這一本不會是終點,而是起點。它讓我意識到,最初埋在我心底的夢想,永遠在閃閃發光,讓我永不知足。

能有一個奮不顧身去愛著的人是幸福的,而能有一個拼盡全力永不言棄的夢想,更是可貴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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