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四章 酒庫骸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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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四章 酒庫骸骨
第三百七十四章 酒庫骸骨(1/3)
這個敲門的女人竟然是美豔總裁李柳芬,雖然她做了一些偽裝,但是還是止不住很吃驚。
“你們,你們怎麼也在這裡?”
“哦,我們是這家酒館老闆娘的朋友,你也經常來這裡嗎?”
李柳芬略微苦笑一下:“也不是經常,只是偶爾過啦打點酒,這裡的酒味道很好,我不喝酒,只是用來做一個美容祕方。”什麼祕方自然不好問,李柳芬繼續問:“聽人說,這裡好幾天都沒有開張,還聽人說,有人在酒裡面吃出了蟲子,出了人命……”
這些胡云自然沒有細說,江楚韻等人也假裝知道了一樣。“那都是江湖傳聞,這裡的酒我敢說,是江南最好的私家釀造酒,我們不正在喝。”說罷,江楚韻將酒瓶拿起來,問李柳芬。“你想要多少?”
“一瓶,一瓶就夠了,還有,怎麼沒有看見胡老闆,我和胡老闆私交還可以,是不是出什麼事情了?”
“哦,沒有,胡老闆有事情要回家處理?可能要好幾天呢。”
“家,胡老闆還有家,從來沒有聽她說過,上次她說自己是孤兒。”江楚韻臉微微一紅,明顯這個自己胡編的藉口完全對不上號。
“買酒這種事,你一個大老闆怎麼會親力親為,叫個下人來不就可以了。”尷尬的時候,春波在一邊解局。
“哦,我每次來,酒是一方面,另一方面,還是想和胡云妹妹聊聊天,談談一些事。我們很投機的。”
李柳芬言語間卻不是那麼坦然,不過江楚韻等人也沒有細細追問,她看了一下江楚韻遞過去的酒瓶,當即說:“這是新出的吧,我一般都不用新出的,我每次來,都是胡云妹妹帶我去酒庫,就是地下室,取那種至少十年左右的成釀。”
聽說有地下室,江楚韻等人也很好奇,但是也不好說不知道。“這個?”
“不要緊,我知道地下室,我自己去取。”
“哦,那我們還是陪你一起去吧,順便打掃一下地下室,胡云走的時
候也交代過。”圖拉在一邊說,其實就是想去看看那地下室裡面究竟有什麼。
地下室其實也不是很隱祕,不過有專門的出入口,而且位置在胡云房間的後面,所以,很少有人能夠繞開胡云的房間進入地下室。
地下室足足有兩百平米左右 ,裡面裝滿了各種成釀,散發出醇香的味道,人還沒有完全進入,就已經有些沉醉了。
這些人中,就是春波和江楚韻二人喜歡喝酒,自然能夠分辨出這酒的味道,而其他的圖拉,就非常討厭酒,酒的味道對她來說,也是過敏東西之一,但是因為心中好奇,所以,強忍住面板的不舒服,跟著進入了地下室。
李柳芬徑直走到一個大酒罈旁邊,解開罈子,然後就從裡面勾兌酒水,忽然,李柳芬尖叫了一聲,只見那香噴噴的酒水裡面,勾子中,竟然爬著兩三條肥美的屍蟲。
“哎呀,這酒水裡面怎麼會有這麼噁心的蟲子。”圖拉快速的跑到,看著那百花花的蟲子,嚥了一下口水,一把捉在手裡,竟然興奮的若無其事的將蟲子放入嘴裡面,細細的品嚐著,這一幕可嚇壞了李柳芬,沒想到這麼美的姑娘竟然有這樣的癖好。
“恩,味道不錯,看來應該有幾年的時間了,既然有屍蟲,這附近肯定有屍體,大家都找找,沒準能夠發現什麼。”
聽屍體二字,李柳芬臉都白了,那兩隻假手臂更是不聽使喚起來。
罈子中間,散發出淡淡的腐臭味道,因為酒的香味將其掩蓋,不自信可聞不出來。
“原來在這裡,大家幫忙,一起將酒罈搬開吧。”圖拉一聲令下,幾人迅速將酒罈搬開,裡面竟然露出一具骸骨,看樣子,還是個男人的骨架。
胡云的地下酒庫裡面竟然藏有一具骸骨,看樣子還死去了很久的時間,皮肉盡數腐爛,骨頭裡面,不斷湧現出肥白的屍蟲,胡云究竟隱藏了什麼,這一下,大家心裡都充滿了疑問。
“我們,要不要報案
,這畢竟是一條人命啊。”
“你忘記了,我們就是調查員,放心吧,這件事,我們會調查清楚的。”江楚韻打電話,來了幾個法醫,初步檢查和掃描後,將屍骸拖走。
鎖匙門,胡云面對江楚韻等人的質疑,終於 崩潰,說出了一個大家都不敢相信的故事。
這具屍骸的死者叫王金髮,胡云當初來江南並不是就是來開酒館的,而是來相親的,這相親的物件就是王金髮。
王金髮是江南少有的白手起家的富商之一,其實就是因為富裕的程度也不是很高,所以少有人關注,也就是手下有幾個工廠吧,但是王金髮現在有錢了,卻缺少老婆 ,這時候,有人給他介紹胡云,王金髮一眼就相中了這個女孩。
兩人見過幾次面之後,胡云也覺得王金髮不錯,是一個實在的人,可以託付過日子,那時候的胡云其實在外省用不乾淨的方式賺取著生活的資本,說白了,其實就是一個站街女,出賣肉體,混取生活資本。
所以胡云為能夠遇見王金髮非常高興,也想利用王金髮做一個跳板,改變自己的人生,王金髮將胡云接到江南的時候,不幸的事情發生了,王金髮因為一批訂單材料的事情,被對方的採購廠家給告了,同時面臨牢獄之災還有高額罰款。
王金髮從一個百萬富翁瞬間跌落到最低谷,成為了一個破產大戶,這時候的胡云已經有了王金髮的孩子,雖然後悔,但已經來不及了,王金髮這個人,也死死抓住胡云不放,錢丟了可以再賺,這美女丟了,自己也就死到頭了。
兩人在江南艱難的生活著,每天逼債的人總是將兩人從睡夢中驚醒,總之,過著老鼠一邊的生活,這樣的日子持續兩年,胡云受不了了,認為再不離開王金髮,自己恐怕連以前站街的日子都不如,至少那時候,晚上還能睡一個安穩覺。
現在,自己的錢也全部搭入進去,可是依然無法填補那個財務缺口。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