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一 頁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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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一 頁窒息
第二百八十一頁 窒息
要起風了。
瑞茲看著不遠處的高大石柱旁,平地驟起的狂風,在心裡默默想著。
這是第三百八十四次了。
自從他於靈魂深處回憶起了自己的名字,他就開始不自覺地記錄自己經歷噩夢的次數。
因為他堅信,自己終有一日會記起全部的事實,從這個噩夢破除歸去。
這個信念,隨著他越來越多的回憶起一些小的細節,而被他堅定著。
就在昨天,他又想起了一點東西。
他記得自己有個朋友,叫索拉卡。
她有著紫色的面板和深邃猶如星辰的眼眸,還有,她在月光下跳舞,很好看。
瑞茲不知道這個叫索拉卡的朋友怎麼樣了,但能夠回憶起朋友,他很高興,也很開心。
因為,這是他第一次想起朋友。
朋友給了他莫名的力量,讓他覺得等一會的無盡追殺都不過是一場虛妄。
完全不必痛苦。
“哈哈哈哈哈哈哈……”就在這時,那個如同追魂般的笑聲,又一次從瑞茲的耳邊響了起來。
“你已經累了嗎?”可怕的虛影在高天之上浮現,狂妄的刀鋒在雷霆和塵埃裡肆意地劃開恐怖的弧線。
那個整個噩夢的終極夢魘,在高天上放肆地展現著它在這個噩夢裡無可匹敵的主宰力。
瑞茲抿了抿嘴脣,握緊了拳頭。
不知道是朋友帶來的力量,還是別的什麼原因。
他忽然預感到,自己今天又將覺醒一些東西。
那東西將會帶給他更加強大的力量。
“沒人可以幫得了你。”似乎是感覺到了瑞茲身上的某種奇怪的氣場,那個可怕的夢魘又一次用它那近乎刺破人耳膜的尖銳聲音,說著讓人絕望的話。
但這一次,瑞茲沒有絕望,他甚至沒有跑,他就那麼站在那裡,似乎是想要正面對抗那個似乎永遠無法戰勝的夢魘。
這樣的瑞茲。讓夢魘感覺到了不妙,它有些不安地看了一眼這個在塵埃裡站立的穩穩當當的光頭男人,繼而用一陣更加誇張的笑聲掩蓋了它的內心的不安。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它不認為自己會失敗,它堅信。只要不斷地折磨著這個男人,那麼,他的心智遲早有一天會徹底崩潰。
“黑暗來了,害怕嗎?”它低聲輕語了一句,隨後一瞬間化作了一道猩紅色的閃電,朝著瑞茲衝擊了過去。
瑞茲無懼地望著那一道完全無法看清的身影,手指卻不由自主地跳躍了起來。
他隱約感覺到一股力量在自己的指尖湧動。
下一刻。
“刺啦——”一道刺目的藍色雷電在他的指掌間翻騰了出來。
那一點雷光,雖然並不磅礴,但就猶如黑暗裡的一點光明。
雖然只是一點點,卻是燎原之星火。
一瞬間。無數的資訊在瑞茲的腦海裡翻騰起舞。
他的身上的雷電越來越明亮。
到了最後,演變成了——
雷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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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說話了。”
無盡的漫長的銀色明亮甬道里。
不知道沉默了多久的伊芙琳終於像是想起了什麼,眼皮抬了抬,看了一眼身旁的男人,說道。
幸好。她還記得他叫格雷福斯。
也在不久前聽過他和自己最深愛的男人的過往。
等等,是不久前嗎?
伊芙琳已經完全沒了時間的概念,她不知道自己到底行走了多久。
儘管,那個故事很長,格雷福斯講了很久,但現在想來,似乎。也是發生在很久以前的事了。
唯一奇怪,也令她欣慰的事,大概就是,她不會感到餓和渴,也不會感到累。
但,這又豈不是另一種絕望呢?
永遠不會疲憊。飢餓,不會死去。
但卻永遠不能走出這一條漫長到了比時光還要遙遠的長道,這不是一種,比死還要難受的折磨嗎?
“說什麼呢?”格雷福斯同樣無神地抬了抬眼皮,他居然莫名地感覺到了渴。儘管他的喉嚨一點都不幹澀。
但他就是感覺,自己很渴,就像是一個在沙漠裡迷了路的旅人。
這是……精神的飢渴吧?
格雷福斯用他那前不久看了無數書的大腦得出了一個聽起來不錯的答案。
“再說說你們的故事吧。”伊芙琳有氣無力地道。
“可是……”格雷福斯頓了一下道,“如果我沒有記錯,我已經說過三遍了吧?”
“有三遍嗎?”伊芙琳搖了搖頭,“我怎麼記得,是兩遍啊?”
“還是說說你和他的故事吧。”格雷福斯沉默了一會道,“你只說過兩遍。”
“不,你記錯了,是五遍。”伊芙琳還是搖頭。
行走繼續。
走著走著,伊芙琳忽然說:“你殺了我吧。”
“什麼?”格雷福斯像是愣了一下,轉過頭,很有些吃力地看了她一眼。
“我說你殺了我吧,我不想再走了,我怕……我忘了自己,更怕……”伊芙琳喃喃自語著說,“忘了他。”
“……”格雷福斯遲疑了一下,然後他舉起了槍,但他又忽然將槍交給了伊芙琳,“你還是先殺了我吧,我怕寂寞。”
寂寞……
“算了……”伊芙琳沒有接那把槍,她看著格雷福斯,搖了搖頭說,“走吧,我們可以走出去的。”
“你真的這樣覺得嗎?”格雷福斯問的很有些悲觀。
“不知道。”伊芙琳第五次搖頭,“但首先,我們把自己的名字還有重要的人名字,刻在刻在自己的手上吧,我死,也不要忘記……”
她這樣說著,就立刻拿出了一把匕首,在自己的左手手掌刻下了自己的名字,在自己的右手手掌刻下了崔斯特的名字。
鋒利的刀鋒在令人窒息的銀白色空氣裡發出了令人窒息的皮肉穿刺聲。
血一滴滴擊打在銀白色的地板上,但終將隨著前行而徹底消散,就如同被風沙掩蓋的足跡。
“到你了。”伊芙琳將那一把匕首交給了格雷福斯。
格雷福斯接了過去,卻沒有刻自己的名字,他只是很用力地將刀刃刺進了自己的皮肉裡,說:“走吧。”
走吧。
終點在哪?
ps:
第二更。
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