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繁體版 正文_第332章 BBQ部落格空間

正文_第332章 BBQ部落格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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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_第332章 BBQ部落格空間

第332章 BBQ部落格空間

作為網路文學來說,其載體就是網路,而網際網路從一開始出現的時候就以“免費”形式深入人心。不論是網遊的時長收費制還是網文的VIP收費制,本身就是逆勢而動的。

網路文學真正的出路就在於下游的遊戲、影視、動漫等衍生產業的IP改編。只有立足於此才不會出現因為VIP收費而導致的內容題材同質、套路化的“泡菜”趨勢。才有可能形成一個良性互動的迴圈。

周曉龍從創作《誅仙》開始就已經從網路文學出發,佈置下了一個遊戲、影視、出版的相關產業互動發展的“局”。他也非常有信心,在《誅仙》系列文化產品的帶動下,將這些相關產業配合著BBQ這個核心形成一個泛娛樂的網際網路產業新模式。

現在《誅仙》的網路遊戲改編已經開始了,實體出版合作也已經達成,接下來的影視改編周曉龍也已經物色好了合作者,這條發展之路被他一點點的拓寬、夯實。將來的龍騰公司也一定會在周曉龍的引領下在這條路上走得越來越順暢的。

在處理完了《誅仙》被盜版的事情之後,周曉龍正式向尹天航提出了請他擔任龍騰公司法律顧問的建議。

“小周,其實在最初接你們這個案子的時候,我就有一個想法想和你說的……”尹天航同意了周曉龍的提議之後,第一個給周曉龍提出的建議就是給所有荔園文學網簽約的作品申報著作權。

目前還沒有《資訊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網路文學作品的版權保護在國內尚屬空白。但根據《著作權法》第二條,華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法享有作品的著作權。網路文學作品也可以參照《著作權法》申報版權的。

根據尹天航的建議,可以將荔園文學網的簽約作品向版權局提出申報備案。這樣一來這些作品的版權就有了法律意義上的歸屬證明。即便是今後

再出現版權爭議,也就有了最有力的法律依據了。

周曉龍接受了尹天航的建議,而具體負責實施這件事就落到岑嵐的頭上了。另外,周曉龍還請尹天航作為法律顧問對龍騰公司、龍騰遊戲、荔園文學網所有的相關法律事宜進行了一番梳理。包括龍騰遊戲開發《誅仙》所需的版權授權協議之類的這些看似沒有意義的事也都做了一些規範。

就在柳凝和闞培明商談長期合作協議的時候,宗梁從阿國回來了。

“宗師兄這次去阿國收穫很大啊!”周曉龍看著宗梁提交給他的《關於阿國BLOG現狀的考察報告》,笑著調侃了一句道。

宗梁點了點頭說道:“收穫的確很大,但可並不僅僅只是侷限於這一點。”

2000年可以說是網際網路產業的寒冬開始的第一年。剛剛在阿國納斯達克上市的,浪潮、易網和SOHOO三大華夏入口網站,上市之後的表現都不盡如人意,其中易網甚至跌破了發行價。國內外投資網路產業的熱潮也一下子退到了冰點。

隨著投資的退燒,國外不少網路公司開始裁員,這倒是讓宗梁的招募行動得到了很好的反應。阿國龍騰分公司一下子招募了三十多名高階技術人員,為BBQ英文版的研發增加了很大的助力。

至於BLOG專案的考察,宗梁也投入了很大的精力。他這份報告之中提出的很多建議都是經過了一番深思熟慮地,周曉龍在這些建議中甚至看到了“自媒體”這種帶著穿越味道的詞彙。

“這麼說,你也同意把BLOG這種新事物引入華夏了?”周曉龍笑著問道。

宗梁的報告中對於將BLOG引入華夏明顯是持支援態度的。宗梁也毫不諱言地說道:“不過,我覺得BLOG這個名字太洋氣,還是要選一個合適的音譯中文名才好。”

“你覺得部落格這個名字怎麼樣?”周曉龍對此早就有了想法了。

在臺

島Blog被譯為“部落格”,但這種譯法僅僅只是將Blog的釋出形式體現了出來。而周曉龍覺得還是“部落格”的譯法比較貼合實際的。

“部落格”一詞,可以指代撰寫Blog的這種行為,也可以指代這種簡短且經常更新的帖子。而部落格的“客”字還能將這類喜好者歸類成為一個群體,就和“駭客”、“閃客”、“極客”等等新興人群一樣。

當週曉龍提出“部落格”一詞的時候,宗梁的眼前一亮。

“博字在中文中的意思是博大、廣博,而客這個詞在網民群體中也不鮮見了,像駭客、閃客……好!部落格這個詞既貼切又新潮!曉龍,你又開創了一個新名詞了!”宗梁笑著拍手叫好道。

周曉龍淡淡地笑了笑說道:“部落格可不只是一個新名詞而已,它將是一種全新的生活方式!就像你在這份報告裡說的‘自媒體’一樣,我敢肯定部落格最終將改變我們未來的生活。”

按照周曉龍的設想和宗梁的建議,他們最終將龍騰公司即將推出的這個新功能命名為“BBQ部落格空間”。

每一個BBQ使用者都會自動擁有一個部落格空間,這和之前上線的其他功能一樣都是採用的“一號捆綁”模式。使用者只需要在BBQ面板上點選“部落格空間”的按鈕,就可以自動進入自己的部落格空間。

部落格空間的內容,可以是純粹個人的想法和心得,大到對時事新聞、國家大事的個人看法,小到或者你對一日三餐、服飾打扮的精心料理等,也可以是某個主題或是某個領域內由一群人集體創作的內容。

“部落格絕不僅僅是純粹個人思想的表達和日常瑣事的記錄,部落格應該是以網路作為載體,簡易迅速便捷地釋出自己的心得,及時有效輕鬆地與他人進行交流,再集豐富多彩的個性化展示於一體的綜合性平臺。”周曉龍對部落格的定義,從一開始就將“網路日記”這種錯誤的理解排除在了部落格的定位之外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