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繁體版 第二卷_第三百二十四章 見義勇為先進個人

第二卷_第三百二十四章 見義勇為先進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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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_第三百二十四章 見義勇為先進個人

律師事務所裡,袁周和李令月枯坐在電腦前面,眼睜睜的看著有關小雅茹的報道被一篇一篇的刪除乾淨。事情已經過去三天,但袁周依然覺得憤憤不平!他的心裡有一股蠢蠢欲動的怒火,似乎隨時要蹦出來,把世上的不平事燒個乾淨!

大局為重?什麼叫做大局?所謂的大局,就是為了掩蓋領導親屬的醜事嗎?所謂的大局,就是稀裡糊塗的了結案子不把案件弄個清楚嗎?袁周明白,他們所說的大局,就是為了穩定!就是為了不讓受害人鬧事!

可是,受害人或者是受害人的親屬為什麼會鬧事?還不是因為他們遇到的麻煩得不到正確的解決,不得已而為之!有些領導不但不想著徹底的解決問題,反而是簡單粗暴的用一句‘大局為重’來把問題掩蓋住!這種不作為的官員,簡直比貪官更可怕!

“行了,別想了!這樣的結果對於小雅茹他們家來說,已經算是不錯了!最起碼,打傷她的犯罪嫌疑人已經抓住了。總要比那些眼看著犯罪分子逍遙法外,受害人卻無能為力把案子要好得多吧?”

李令月已經想開了,在華夏國,領導的意志永遠是正確的。以個人意志干涉司法的,這不是第一起,也絕不是最後一起!只要是現有這種領導幹部權力過大的問題不得到有效監管,類似的問題還會繼續發生。

李令月說的不錯!打傷雅茹的犯罪分子迅速被抓獲歸案,這一點確實讓人拍手叫絕!不過,這也要考慮到他打傷的是縣領導家裡面的親屬。如果打傷的只是一個普通人家的孩子,這場警察還會這麼盡心盡力的抓捕罪犯嗎?

想到這,袁周無奈的笑了笑,說:“我不是想不開!我就是覺得這件事弄得心裡面不痛快!你說那娘們出去偷人,還帶著自己的孩子,這真是……”

*

律師事務所的玻璃門被人從外面推開。兩個二十多歲的小夥子快步走了進來。這兩個人身高都在一米八左右,剃著幹練的平頭,身穿普通的黑色T恤,看上去給人一種壓迫感。

袁周站了起來,衝著這兩個不速之客說:“你們找誰?”

這兩人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一番袁周,站在前面的那個開口說:“你叫袁周對吧?”

袁周點點頭,狐疑的說:“我是袁周,你們是誰?咱們認

識嗎?”

“呵呵,到了地方你就認識了。跟我們走一趟吧!”說著,開口說話的這個小夥子伸手去抓袁周的肩膀。

袁周往後一閃身,躲開了他抓過來的手。看著這小子還要再衝上來,他趕緊說:“我告訴你,有什麼事咱們好好說別動手。你們要是再動手,我可就不客氣了!”

“不客氣?”這兩人相互看了一眼,獰笑著說:“我們倒要看看,你能怎麼不客氣!”說著,這兩人一左一右的衝袁周繼續撲了過來。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沒有!這兩個小夥子一動手,袁周就看出來他們絕對是練過武。兩個人一個摟腰,一個抱腿,配合默契,幾乎沒有破綻。如果被他們倆人抱住了,就算是有天大的本事也使不出來。

轉走縱身一躍,從辦公桌上跨了過去,拉開房門就往外面跑。他並不是要逃走,而是房間裡的辦公用品都是花錢買來的,打壞了任何一樣,還要花錢去買。為了避免打壞東西,他把戰場轉移到了馬路上。

後面這兩個小夥子可鬧不清袁周的心思,他們一看袁周要跑,連忙追了出來。這倆人剛剛拉開律師事務所厚重的玻璃門,袁周忽然轉身,一拳正中將要從房門裡走出來那人的面門。那人的身體一半在門裡,一半在門外猝不及防之下,一拳被袁周打了個七暈八素。

袁週一直奉行一個真理,那就是要麼就不動手,動手就往死裡揍!看到那人被自己打的暈頭轉向,他一把揪住他的耳朵,把他從房間裡面拽了出來,腳下使了個絆,將他放到在地,一腳踢在他的脖子上。那人哼都沒哼一聲,兩眼一翻,暈了過去。

門裡面的那人顯然被袁周的凶悍驚呆了!他有心衝出去和袁周比劃比劃,可看到同伴的慘狀,他又有些猶豫。袁周站在門外,衝他招了招手,說:“別他媽縮在裡面當王八!是爺們就出來!”

門裡面的小夥子這就是二十出頭,袁周的這句話顯然是激怒了他?只見他快速的拉開玻璃門,如同猛虎下山一般衝了出來,衝著袁周猛撲了過去!

袁周看出來了,這兩個人應該是練過拳擊。上身爆發力很足,但下盤不是很穩。這樣的對手看起來挺凶猛,其實很好對付。袁周稍稍一側身,躲開了一記直拳。身體下蹲,用自己的腳面勾住了那人的後腳,順勢跟往前

一帶,失去重心的拳擊手身體前撲,直接摔倒在馬路上。

袁周快步的走上去,如法炮製的在他的脖子上踢了一腳。頸部動脈遭到重擊的拳擊手,跟他的夥伴一樣,兩眼一翻,暈了過去。

袁周把這兩個傢伙拖進了律師事務所裡,用他們兩人的鞋帶,給他們拴了一個豬蹄扣。看著正在忙乎的袁周,李令月皺著眉說:“直接報警啊,你把他們拖進來幹嘛?”

“我得弄清楚他們是幹嘛的?為嘛要來找你的麻煩啊!你最近這段時間沒得罪什麼人吧?”袁週一邊在這兩人的身上摸索著,一邊和李令月說這話。

“是你得罪人了吧?你沒聽這兩個人一進門就叫你的名字嗎?你老實說,是不是惹了什麼事?”李令月也奇怪,這兩個人到底是什麼來路?

袁周委屈的說:“我去哪兒得罪人?每天被你呼來喝去的,像個三孫子一樣。我每天干什麼你還不清楚嗎?出去買份快餐,時間都給我精確到分鐘,我就是想得罪人,也得有那個時間啊……”

正說著,袁周的手摸到了第一個被他打暈那人的腰間。在他的黑色T恤衫下面,一個硬邦邦、涼颼颼的東西插在了腰帶上。

袁周心裡一驚,他一把掀開了這個人的T恤衫。果然,一支77式手槍插在了他的腰帶上。袁周趕緊把槍從他的腰帶上取了下來,又走到另外一個人的身邊上上下下的仔細搜尋一邊。

萬幸的是,後來打到的這個人身上並沒有槍支。如果說後來被打到的這人身上也有槍支,看到自己的同夥被袁周打暈之後,他肯定會把槍掏出來恐嚇袁周。想到這,袁周的身上冒出了一層冷汗!

準確的說,這是一支77B式9毫米手槍。膛線很新,看上去發射子彈的數量不超過一百發。槍身上的烤藍很完整,沒有磕碰的痕跡。最主要的是,槍身上的槍號是完整的,並沒有被人為破壞的痕跡。看到這,袁周的臉上露出了一絲冷笑,只聽他笑著說:“有點意思了,這幾個人……”

他沒有把話說完,而是摸出了手機,撥通了閆光明的電話。電話接通之後,袁周衝著電話裡說:“閆局長,你可能還要給我報一次見義勇為先進個人!我抓了兩個持槍歹徒,就在我的店裡!……這種事怎麼可能跟你開玩笑?……好,我等著你……”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