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繁體版 第十六章 翻車了

第十六章 翻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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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翻車了

第十六章 翻車了

“拋錨了,車大概故障了。”

“納尼!”

戈利看看窗外,已經是傍晚了。而他們還沒出森林,這不是一個好兆頭。夜晚的森林,可是充滿了危險。

“唉,這破車,修理了好幾次了。”

戈利有些害怕,問道:“大叔,能修好嗎?”

“放心吧,都是小問題。”吉姆下車,檢查了一下卡車的情況,拍了拍車前蓋說,“不過今天是不能繼續開了,明天一早出發吧。”

“那好吧。”戈利也下了車。

戈利坐在一旁的地上等待著吉姆大叔修理汽車。也不知道是哪裡出了問題,乒乒乓乓的鼓搗了半天,時不時呼喊戈利過去遞一遞扳手錘子什麼的。

“老朋友,給點面子嘛。”大叔修理的時候還不時自言自語。這輛車顯然陪了大叔非常久了。大叔將其稱為“老朋友”。

“大叔這麼多年來,都是跟這輛車一起,很寂寞吧。”戈利看著因為修理汽車而灰頭土臉的吉姆說。

吉姆似乎修好了車,站了起來,還不忘伸個懶腰,一副如釋重負的樣子。

“呼,行了。”吉姆往戈利這邊走過來的時候還對著卡車踹了一腳,“這老傢伙,我也習慣了。也沒那麼寂寞。”

看來拋錨這種事情,已經不是一次兩次了。其實現在的主流運輸工具都是飛船之類的,但是飛船這種東西太耗能源了,唯一的優點就是快。只有那些有錢人才會去用飛船當座駕,或是特別加急的東西用飛船來運輸。

戈利聽過大叔講飛船的事情,他一直想看看飛船長什麼樣。但是據說他們的目的地夜幕鎮,很少看到飛船。戈利有點失落。

太陽已經落山了,看不清路,所以沒法繼續趕路了。兩人在不遠處找了個稍微空曠點的地方,戈利去撿了些樹枝,用吉姆的打火機生了一堆火。

篝火發出耀眼的光芒,引來了幾隻飛蛾在附近盤旋,最後撞入火焰之中。戈利和吉姆坐在火焰的兩邊,有了火焰的遮擋,戈利有些看不清吉姆的臉。

兩人拿出自己的乾糧作為晚飯。戈利的晚飯就沒有中午那麼豐盛了,只是很普通的粗糧,大餅之類的食物。不過戈利也不怎麼餓,畢竟睡了將近一個下午,沒消耗什麼體力。對於戈利來說乾燥的食物有些難以下嚥,而吉姆大叔那邊看起來就輕鬆得多了。兩個幹饅頭吉姆大叔一下就吃完了。

“怎麼,不合胃口啊?”

“嗯”戈利有些憂鬱得看著自己手裡還剩下一大半的餅,拿出水壺喝了一口水。

“哈哈,沒事,你還小。”吉姆也拿出水壺喝了一口水,“哈,出門在外,伙食基本上都是這樣的。”

“大叔。”戈利試圖找點話題,但是想了半天,沒想出來說什麼。

微風吹過,附近的樹葉傳來沙沙的響動,戈利面前的篝火也稍微的擺動了一下,隨之馬上恢復原狀。

貌似,冷場了。

“那個,大叔,給我講講外面的事情吧。”

“外面的事情,你不是很快就可以看到了嗎?”

“額,也是”

“大叔為什麼要做這一行啊。”

“為什麼?我也不知道。”吉姆低下頭,像是在思考什麼,“我勉強算個商人吧,最卑劣那種。”

“才,才不卑劣。”

“哈哈,其實我一直都是個送貨的,也沒有為什麼,只是混口飯吃而已。”吉姆抬起頭,好像想起了什麼,“哦,對了,你千萬不要告訴別人你是從黎明鎮來的。”

“為什麼?”

“大多數人還是不知道黎明鎮的存在的。雖然科技落後,但是黎明鎮的人們還是選擇了與世隔絕。與世隔絕非常的安寧啊。”吉姆大叔講著講著竟笑了起來,“嗯,我以後啊,也想住在黎明鎮。沒有那麼多煩惱的事情。過比較原始的生活。”

“大叔不是黎明鎮的人吧。”

“嗯,不是。”

“那為什麼大叔知道黎明鎮的路。”

“呃。”吉姆的表情有些奇怪。

戈利也聽出了吉姆似乎被問住了。

“我也是偶然。才來到你們鎮子上的。”

吉姆停了一下,從口袋裡掏出一支菸,小心得伸進篝火裡點著。慢慢得塞進嘴裡吸了一口,熟練的吐出一個菸圈,露出飄飄欲仙的感覺。

“呼,在車上的時候看你在就一直沒抽,真是憋死我了。”

“哎呀,大叔你快說啦。”

“哈哈,好,好。”

“那年夏天,我也忘了是哪年了。反正是發生了大旱吧。那時候我還是個新司機。想著把有下雨的城鎮的糧食倒賣給沒收成的城鎮,應該能大賺一筆。結果你猜怎麼著?”

“你迷路了,然後到了黎明鎮。”

“你怎麼知道?”

“這根本不用猜好嗎。”戈利扶額,對大叔徹底無語了,“還有後續嗎?”

“沒了,後來村長拜託我過一段時間就來送一些東西,大概是送一些你們比較缺的物資吧。”

本來戈利興致滿滿的,結果大叔還跟以前一樣不會講故事。大叔的事情並沒有想象中那麼有意思,也沒什麼懸念。還以為會有什麼感人肺腑的故事呢。

“你們鎮長一直叮囑我不要把黎明鎮的位置說出去,所以我一直是偷偷的給你們送物資的。”

“這樣啊,搞得黎明鎮有什麼寶物一樣。”

“誰知道呢,也許真的有什麼呢。”

吉姆又吐出一個菸圈,非常熟練。

“感覺帶你一個孩子也挺不錯的,還能有個人聊聊天。我以前送貨的時候真是悶死了。不過外面的人都想隱居,你住在避世的地方卻想出去,真是奇怪呢。”

“這個嘛”

戈利拿著樹枝在地上亂划著,他也不知道自己想幹什麼。他想過離開黎明鎮,去外面生活,這樣就沒有人欺負他了,也不會有人歧視他。但是媽媽和緹亞還在鎮子裡呢。不知道緹亞願不願意跟他一起走,反正媽媽肯定是不會想離開的吧,黎明鎮的每一天,媽媽都過的很開心。額,也不是每一天,偶爾自己闖禍了,媽媽會生氣得像把自己丟出去。

想到這裡,戈利忍不住笑了出來。媽媽雖然很多次說“信不信我現在就把你丟出去?”但是從來沒有真的把他丟出去過。

而吉姆看到這個傻笑的孩子有點懵逼。這孩子,沒問題吧,就問問他為什麼想出去而已,怎麼突然開始傻笑起來了。

兩人又聊了一會兒,多是些沒營養的話題。戈利稍微覺得有點無趣,但是吉姆似乎很高興的樣子。高興得像戈利小時候聽吉姆講那些聽起來很扯的外面的故事。或許是大叔平時開車真的太無聊了吧。戈利覺得自己要是也這樣一天開車開到晚,那也會很無聊的。長大後的戈利也沒有再去大叔經常駐足的地方聽大叔講故事了,因為越想越覺得故事是大叔編出來的。但是依然有不少孩子圍在他的身旁。或許大叔是真的很寂寞吧。

隨著時間的推移,火光也開始漸漸的小了下去。戈利也沒撿很多的樹枝,所以現在燃料似乎有些不足。

夜晚的森林是充滿危險的,火光雖然可以驅逐野獸,但也彷彿是告訴了附近的野獸“這裡有鮮嫩可口的人類哦,快來啊快來啊”。火光的減弱,就是危險的訊號!雖然野獸基本上都怕火,但是火一旦變小,就隨時可能從森林中發動突襲。

不過相對覓能師的工作來說,這片森林還算安全。因為這篇森林沒有什麼變異的生物。變異的生物可比普通的野獸強大不少。那些變異的生物,被稱為魔獸,原因就是真的像傳說中的魔物一樣,能噴火,能放電,戰鬥力極強。不過魔物和覓能師在本質上也有相似之處,他們都是找到正確使用自己體內能量的方法。覓能師靠能導器,而魔獸靠變異。

此時,戈利似乎感覺到附近的樹叢動了一下。戈利開始緊張起來。

狼?虎?熊?會是什麼呢。

要是戈利不小心,估計就要成為野狼或者是老虎的晚飯了。成為狼的晚飯也許明天早上和中午都夠吃。啊,我在想什麼啊,想著自己怎麼被吃是什麼鬼啊。

吉姆顯然也注意到了,他開始說話安慰戈利:“孩子,別怕,我行走江湖這麼多年,露宿過無數次,還沒栽在野獸上過。”

“江江湖是什麼,還有萬一這次栽了呢。”

“別亂說!”

雖然還不知道是什麼,戈利卻已經怕的有點發抖。他還只是一個14歲的孩子,就算是體積較小的群居動物狼,他單挑也打不過。

“別怕,可能只是只兔子。”吉姆大叔走到戈利面前,將戈利擋在身後,快抽完的煙也來不及物盡其用了,丟在了地上。

樹叢依舊在顫動著,可以確定不是風吹,而是真的有什麼東西在樹叢後面。

吉姆大叔的身材很魁梧,大概是因為經常開車的緣故,看起來稍微有些臃腫,但是這麼大的身軀擋在戈利的面前,戈利倒是有了幾分安全感。

畢竟大叔行走江湖多年對吧。不過江湖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