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天上掉餡餅與難兄難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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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天上掉餡餅與難兄難弟
深夜,奧古裡安和卡西亞商談完下一步的軍事行動後,還一起去看了拉姆斯。
拉姆斯作為下一代的智慧部落族長,卡西亞的得意弟子,提瑞斯大祭司的孫子,這次戰鬥的亮點,奧古裡安不管是從哪個方面出發,都是應該去看看他的,畢竟拉姆斯是為了水之部落而戰才受傷的。
經過奧古裡安和卡西亞的探望,才瞭解到拉姆斯受傷情況還不算是很嚴重,只是被衝撞的時候,可能受了點內傷,但是在奧古裡安看來這可就是了不得大事情了,因為據聽說拉姆斯竟然是巨木要塞領主的哥哥。
這一下,一向淡定的水之部落族長奧古裡安,也不能在淡定了,不管什麼稀有的藥草都給往拉姆斯的帳篷裡送。
水之部落的草藥很多,而且還不是一般的多,誰讓咱趁這個呢!
別人送藥都是按兩送,到了奧古裡安這,變成了按筐送了。
看著奧古裡安讓人抬來的大筐,拉姆斯徹底無語了,這一筐怎麼著也得裝200來根草藥,五色花兩筐,藥效固本培元,可以治療各種內傷,這種草藥只有水之部落才有,按照智慧部落的標價,每根五色花價值是500布幣。
三色花五筐,按照智慧部落的標價,每根300布幣。
最值錢的還在後面呢,奧古裡安又送給了拉姆斯兩個小布包,還在給完布包之後,衝拉姆斯眨了眨眼睛說道;‘親愛的拉姆斯賢侄,你為水之部落立下的戰功,受過的傷,我們是不會忘記的。這是一點小小的意思,還望你不要客氣~哦~還有,請記得下次見到巨木領主蘭達爾,帶我像他問好。’聽著這幾乎獻媚的語氣,從面前這位,偉大戰士,水之部落族長奧古裡安嘴說出來時,拉姆斯簡直不相信是自己的耳朵聽到的。
送禮完畢後,奧古裡安和卡西亞的探望結束了。
拉姆斯等二人走後,打開了那兩個紙巾盒大小的包裹,看到裡面的藥草,簡直讓拉姆斯倒吸一口冷氣。凝神草20根,每根價值1000布幣。最值錢的還是另外那個布包的2根七色花,花開七色,晶瑩剔透,藥效7種,在上一次的交易上並沒有這種草藥,因為實在是太稀有了,但是也被蘭達爾定價為每根50000布幣之多。這哪裡是送藥啊!這簡直就是送錢麼,面對價值63萬布幣鉅款的藥草,拉姆斯現在才知道什麼叫做天上掉餡餅了。
隨後拉姆斯就叫手下把成筐的草藥收拾了下去,而自己毫不客氣吃下了一根七色花。
傳說7色花有7種藥效,但只是傳說,因為吃過七色花的人只有歷代水之部落的族長和大祭司,而且由於這種草藥的稀有程度太高,一般水之部落都不會拿出來作為交易物品的。不過七色花也是有上限的,每人只能服用一次,以後就是再次服用也是沒有效果的。
但是這次奧古裡安破天荒的送來了7色花,一送還就是兩根,以拉姆斯的想法很簡單,那就是看到了智慧部落裝備的精良,和迫切的需要巨木要塞給他們打造的裝備,而且在聽說自己是蘭達爾的哥哥後,更是大獻殷勤。神童的哥哥,誰不想吧唧吧唧?!所以兩根七色花一根是給自己的,另外一根不用問也只知道,肯定是讓自己帶給蘭達爾的。只不過身為水之部落的族長,他落不下這個面子說出來而已。
吃下7色花後,拉姆斯閉上眼睛感覺著這七色花葯效。
不可否認七色花的藥效是無比強大的,首先是拉姆斯的內傷以奇快無比的速度恢復了。然後便是感覺有7種力量不停的在身體裡遊走,增強著自己的戰力,拉姆斯本身也在不停的吸收著,這7種力量。
3天后,當拉姆斯徹底吸收完7色花的藥效後,拉姆斯終於走出了自己的帳篷,看著周圍的景色拉姆斯汗然了。因為現在的部落聯軍大營,已經不再是大營了,已經變成要塞了,在這3天中發生了很多事情,據拉姆斯瞭解,奧古裡安派回去的戰士在當天就帶來了多達5000人的援兵,而且援兵到達之後並沒有休整,而是馬上投入到了要塞的建設中。奧古裡安連要塞的名字都起好了,因為要塞建立在一塊高地上,所以乾脆就起名叫做高地要塞。
寬達5米的要塞城牆拔地而起,因為大部分都是木質結構,所以建造起來很簡單,直接砍伐大量的整根的圓木,然後在半截埋在土裡,一面要塞城牆便完成了。
城牆表面則固起了一層土坯,有人問為什麼?答案很簡單,不為什麼,因為整體是都是木質結構的所以很怕火燒,所以在卡西亞的提議下,奧古裡安又叫人在要塞城牆鋪上了一層土坯,反正弄土坯也不費時間。
水之部落的戰士和智慧部落的戰士總和,包括後勤,也一萬人呢,一萬人3天干點這樣的工程還是不算什麼的。
聽完戰士的講解,拉姆斯也很是贊同的,沒辦法,現在的精銳只有智慧部落的800多人,而水之部落的戰士倒是有7000之多,不是說水之部落的戰士不能打仗,而是水之部落的裝備太差,軍事素質也沒有凱恩王國計程車兵素質高,所以在拉姆斯看來高固牆是很正確的辦法。沒辦法,誰讓人家混沌軍團的人橫呢~!
拉姆斯剛聽完戰士的講解,就有手下來傳達奧古裡安的命令,說要半個時辰後,中軍大帳議事。拉姆斯趕緊叫人給他著甲,但是穿完楷甲後,拉姆斯感覺到了身體的不同,首先是和以前同樣的鎧甲,但是現在自己穿上之後,明顯的感覺到了不同。
全身鎧甲物如其名,防護肯定是要比整身鎧甲防護要高的多,但是重量隨之也是增加了很多,可是現在拉姆斯的感覺卻是穿上鎧甲後,簡直就跟沒穿沒什麼區別,完全感受不到鎧甲的重量。
驚喜之中的拉姆斯,不但原地打了打拳,還拿劍做了好幾個劈砍動作。
如果拉姆斯以前的速度用動如脫兔來形如的話,現在的速度就應該用迅如疾風了。
至於力量麼,以前的力量如果雙臂有力來比喻的話,現在的力量應該算是霸王舉鼎,力拔千斤了。
體會到了自己身體的巨大變化後,拉姆斯緊接著運起了自己的精神力,感受著身邊無所不在的火元素。
濃烈的火元素在拉姆斯的手中聚起,他將強大的魔力注入手中的青銅短劍之中,讓青銅短劍表層燃燒起了巨烈的火焰。瞬間便凝結成了一把火焰之劍,但是好景不長,隨著火焰之劍的變大和燃燒的更濃烈,青銅短劍竟然在拉姆斯的手中融化了...
這個事情讓拉姆斯著實頭疼,最起碼的一點,烈焰斬是沒法用了。因為現在的青銅短劍,根本無法承受自己手中的火焰,但是拉姆斯又很快發現,自己竟然可以透過魔力注入和元素彙集,竟然可以憑空凝結出一把火焰短劍出來,原理很簡單,就像自己的火焰之盾一樣。
但是可悲的是,是凝結出來的武器強度不是很近人意,竟然比普通青銅武器還要脆弱。還有便是這消耗的魔力也忒驚人了點吧?!同樣的盾和武器,自己凝結出10把左右出來,就要精疲力盡了!
作為一名魔武雙修的戰士,這叫拉姆斯情以何堪啊?!自己的弟弟蘭達爾是空有強大的精神力和魔力,就是一點,凡是元素魔法他都用不了。
而拉姆斯自己倒是什麼魔法都能修煉,天賦也很高,就是為什麼自己能用的魔法都那麼消耗魔力呢?!
哪一樣也用不了幾次,用多了就會歇菜,徹底滅火。這讓拉姆斯突然想到了這麼一個詞彙,可以充分的形容他和蘭達爾所處的狀況,那就是難兄難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