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三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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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_第三十九章
三天後的週末,秦奮幫我搬家。
並沒有太多的東西,幾個行李箱,甚至都沒有裝滿。
我站在客廳的中間,發呆。
怎麼了?
秦奮問我。
想起以前的事了,那時候,你要搬走,我躲出去,躲得遠遠的,好像那樣,就跟自己一點兒關係都沒有了似的。
真是混蛋,做了壞事,連面對的勇氣都沒有......
這一番話,一半是演戲,另一半倒也是真的。
回想當初,秦奮從我們同居的房子搬走時,也如現在一樣,地上,放了幾個行李箱。
我本是想看著他走,可看到一半,終於撐不下去,頭也不回地跑掉了。
那一瞬間的不敢面對,算是人性背後僅存的一點善念嗎?後來,我便只能用這樣的理解去做美化,以此來安慰自己骯髒的靈魂。
我和秦奮說,一個人住在這房子裡,真是孤獨,孤獨透了。
那就搬來跟我們一起住,我租的房子,是個兩居,剛好,另一間屋子的房客退租,你就當幫我解了這個困局。
當然知道,天底下,哪裡有這麼巧的事?
怎麼可能我一說想要換個房子,他那邊的房客就剛好退租?
不過,各中細節,和我沒有什麼關係,我也就沒必要過問。
反正,先解決了住處的問題,來日方長,後面會發生什麼,總會有不期而遇的機緣。
一會兒見了你朋友,你要怎麼介紹?
計程車裡,仍然可憐兮兮地問了一句。
看你高興,怎麼說都行,我尊重你。
這樣說,倒把問題推到了我的身上。
自己的男朋友,突然接了一個人來家裡住,而且,還是不知用了什麼手段,把原來的房客驅逐,換了是我,難免也會胡思亂想。
雖然,那個叫馮乾的人,被秦奮形容成個性溫和,不善計較。
但畢竟是gay,我就沒有見過哪個gay心裡真是大度的,臉上如湖面一般平靜,波瀾不驚,可心裡,說不定已經揮起了鋒利的刀,一招斃命。
還是說朋友吧,或者說,老家的親戚。
我住到你那兒,已經是給你添了大麻煩,別在這身份上,再惹出什麼糾葛,要那樣,我欠你的人情,怕是下輩子都還不清了。
秦奮看著我,沒再說什麼,只是點了點頭。
很快,計程車停下,一棟老樓,週末的關係,樓門口,幾個孩子正在熱鬧瘋跑。
就是這兒了,環境沒有你原來住的地方好,你要將就一下了。
秦奮先下車,幫我開著車門。
我把小麗放下去,新環境,小麗倒是不覺得陌生,一下子,就跟那幾個孩子瘋到一起去了。
挺好的,這小區,又讓我想起咱們以前住的地方,濃濃的生活氣。
說完,深呼吸一口,竟真覺得這裡的空氣,吸起來也是舒服的。
你喜歡就好,咱們上樓吧。
十八樓,倒是比我原來住的高。
一進門,就聞見香氣,家常菜的味道。
老婆,我把蕭曉接回來了,你做什麼好吃的,這麼香!
秦奮的那一聲“老婆”,叫得特別自然。
可以想象,這兩年來,在這房子裡生活的兩個人,都是以老公老婆相稱。
隱隱的,心裡有一種不舒服的感覺。
倒不是因為當初跟秦奮在一起的時候,他沒有叫過我老婆,而是如今,我孑孑一身,卻要看著昔日的戀人跟別的人親熱,實在不是滋味。
哪有那麼誇張,紅燒排骨,你以前又不是沒吃過。
這聲音,聽上去的確平凡,我站在門口,看著一個人影從廚房奔了出來,不用問,這個人就是秦奮的戀人,馮乾。
瘦瘦的,看上去並不像秦奮描述的那樣普通,要是換一身衣服,好好收拾一下,也是個挺好看的人。
你好,我叫蕭曉,早就聽秦哥提到你,今天終於見到了。
禮貌地笑著,伸出手去。
馮乾雖然也在笑,卻並沒有跟我握手,而是把兩隻手擎起來,在我面前晃了晃,說,我正炒菜,滿手都是油,就不跟你握手了。
你先去看看房子,看滿不滿意?
我都和秦奮說了,要你住進來之前,好歹來看看房子,可他非說無所謂。他這個人,就是不在乎細節,萬一這房子你不喜歡呢,礙著朋友的面子,又不得不為難著自己住下去,那多不好啊。
馮乾的這一番話,聽著像是在為我著想,可我總覺得,這是在向我表明,其實,他並不歡迎我。
當晚,吃過了飯,我客氣一下,要去廚房洗碗。
馮乾還沒有起身攔我,秦奮倒先站了起來,他這樣做,馮乾是不會高興的。這個房子裡面,如果一定要有一個熱情而又大度的人,不應該是秦奮。
既然不用我收拾,我就回房間,整理自己剛搬過來這幾箱東西。
沒事兒,我自己收拾就好。
東西也不多,花不了多少時間。
秦奮呆在我的房間,總想要幫上一點什麼,此時,已經是晚上十一點多,若平常人家,該是入睡的時候。
蕭曉,你別擔心,馮乾是個很明理的人,這些小事,他不會計較的。
秦奮顯然聽出來我在擔心什麼,倒先跟我解釋,好讓我心安。
我把幾本書,放在書架上,然後坐在床邊,看著秦奮,突然笑了起來。
哪有像你這麼欺負人的,人家越是不介意,你就越要注意,你找了個好老婆,就是用來欺負的嗎?
被我這樣一損,秦奮好像有些不好意思了,趕緊說,那行吧,你有什麼需要,就叫我。
沒有需要,什麼都沒有......有需要的人在另一個房間呢。
我站起來,邊笑,邊把秦奮往門外推。
我的音量,並不算大,但我試過這房子的隔音效果,若是在隔壁用心去聽,這幾句話,勢必能一字不漏的聽了去。
事實上,我也的確就是要說給馮乾聽。
並不是要向他證明,我和秦奮之前的清白,而是要告訴他,事到如今,我還是有本事讓秦奮聽我的話,我說什麼,他就做什麼。
秦奮離開以後,我又收拾了一會兒,便躺下了。
這房間,跟我之前住的,的確沒辦法比較。
空氣中,好像還有一股子發黴的味道,讓我想起來北京以前,我在老家住過的那個房子。
只有我一個人,父親不知所蹤,母親常年住在醫院裡面。
偶爾,葉子會來家裡坐會兒。
問我,怎麼都不知道好好收拾收拾屋子。
這破爛房子,有什麼好收拾的?
那時候,還沒想過要來北京,只跟自己說,這輩子,我不能永遠活在發黴的屋子裡面,我沒有家世,沒有背景,有的,便只是這一具肉體,能利用的,也只有這一具肉體。
秦奮這裡,雖只是一個暫時的安所,但即便如此,我也不能讓自己活得委屈。
第二日,醒來,已快到中午。
手機裡,有一條微信,是秦奮發的。
我已上班去,馮乾在家,有什麼事,找他幫忙,不要客氣。
原來,馮乾也是個沒有工作的人,說起來,跟我也沒什麼分別,我用肉體去交換自己想要的生活,而他,用的是所謂愛情......相比之下,誰比誰更高尚一些呢?
開門,去衛生間洗一把臉。
剛從衛生間出來,便看到馮乾坐在客廳的沙發上,眼神冷漠,跟昨夜秦奮在的時候,簡直判若兩人。
你好。
我客氣地打了個招呼,準備回自己房間。
馮乾卻把我叫住,橫衝直撞地問了一句,蕭曉,你到這裡來,是打算把秦奮搶走嗎?
什麼?
我裝作沒聽見,又問了一遍。
馮乾的手裡,拿著電視遙控器,黑色,好像一把沒有出鞘的匕首。
我是說,你到這裡來,是不是想把秦奮搶走?
雖然,秦奮跟我說,你只是他的一個朋友,但我知道,你們兩個好過。
你別問我為什麼會知道,我的直覺,是很準的。
這麼說吧,我跟秦奮在一塊兒生活了兩年,這兩年時間,我一直知道,他心裡有一個人還放不下,我相信,那個人就是你。
不過我提醒你,既然我願意讓你住進來,就表示,我根本就不怕你。
要把一個人留在身邊,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辦法,你有你的,我肯定也有我的,你也許覺得你的辦法高明,可我也不是什麼笨蛋。
所以,像昨天晚上那種事,還是少來一點,這樣,大家也能和平共處,你說呢?
馮乾說完這一番話,故意把遙控器用力丟在沙發的角落,好像在向我證明,在這家裡面,任何東西,他有權利隨便丟掉。
如果說,馮乾真如秦奮描述的那樣,踏實,溫和,而且善解人意。
說不定,我還不忍心做出什麼傷害他的事情來。
可如今,他主動向我宣戰,那這場戰爭,我倒是想要好好玩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