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繁體版 第一百四十一章 人物描寫

第一百四十一章 人物描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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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一章 人物描寫

人物刻畫與小說對人物瞭解越深,人物就塑造得越好,故事也就越有力量。

——羅斯蘭。

雷克我辦公室的公告牌上,貼著許多標有警句的小紙片,其中有句格言是:“這就是我們讓事情發生的方法。”

人物和故事關係緊密,二者不可分:給定了人物,就有了故事。

故事來源於何處?來源於人物。

人物從何而來?他們是逐漸地產生的,從記憶、觀察和想象中積累而來。

一些很容易,另一些很困難。

我的小說《朋友之間》是從視覺影象展開的。

一開始,我只知道人物是女性。

她逐漸成為這樣一個角色:50多歲,獨身,是一家小雜誌的祕書和接待員。

她保守、自負、孤獨,從不尋求他人幫助。

她曾受過驚嚇,有超乎尋常的想象力和駭人的幻覺。

下面這幾行在最後定稿時出現在第132頁,寫的是艾米麗的危機。

艾米麗一動不動地站在市中心的小徑上,死死地盯著路面上的一團東西,路面又溼又滑,路盡頭的街燈發出幽暗的光。

燈火照射不到的地方,有個老人捲曲著雙腿,縮成一團,雙眼緊閉,像個搖籃中熟睡的嬰兒。

他的右頰緊貼著人行道,灰白的頭髮鋼針般直立著,左手拿著只空酒瓶。

他蓋了一件灰色的舊大衣,露出白色的襯衣領,腳上穿了雙小靴踏。

艾米麗慢慢轉過身去,雙手握緊小包,輕輕地嘆了口氣,輕得幾乎難以察覺,往回走去……每至深夜,如果她在市中心的小徑上瞥見什麼活動的、半藏半露的東西,她都不會徑直走過去。

她不理解是什麼支配她來到這裡。

她憶起一種飄乎的感覺,覺得自己是隱形人,或者,至少別人看不見她。

更準確地說,由於描繪衚衕裡的情景,我開始塑造人物。

另一個是難於找尋的人物,是我神祕系列小說中的加拿大皇家武裝警察隊的一位警衛。

也許,正是因為太難得到他,我才特別喜愛他。

開初,我並不知道我的第四部作品《嫌疑犯》會成為一部神祕小說,這個故事的開頭是一個接一個的八旬老人被謀殺。

由於情節需要,我需要一位警察,於是我根據性格、年齡、婚姻狀況設計了他。

但我絞盡腦汁,也不能讓他真實動人。

我多少有些絕望,甚至想把他從書中剔除。

可他幾乎無處不在:葬禮上,雜貨店裡,結識各種各樣的人,希望他獲得生命。

但毫無用處,所有的嘗試都是失敗的,他仍然僵硬,彆扭,全然不可信。

直到一天早晨,我遞給他一套修剪工具,把他趕到植物太過繁茂的後院去修剪綠色植物。

天曉得是怎麼回事,他竟變得真實可信起來。

《一月的冷雨》是惟—一部不是從視覺開始的小說,可是中心人物有些模糊不清。

我對缺少良知的人感到奇怪,他們不能區分善與惡,他們的生活肯定複雜而危險。

由於他們不懂得愧疚,因而也是危險分子。

一些心理學家認為這是由於他們大腦中的化學物質不平衡造成的,是心理失常。

我以為很對。

起先受書本的影響,我只寫些男性反社會人物。

後來我覺得女性社會工作者會更為有趣,女性社會工作者需要有更強的控制憤怒的能力。

但我絲毫沒有這方面的情感體驗。

我回憶自己的童年,尋找關於道德的衝突。

接著我以第一人稱敘述,似乎自己已變成了他人,一個還不懂“道德”的孩子。

在我未成年的時候,一天,我一時興起,剪掉了我家貓背上的毛。

記得那隻獵(名叫瑪特爾)當時又是尖叫又是哀嚎,從我的手中拼命掙脫開來,奪門而去,從此不見蹤影(我母親曾用很肯定的口氣告訴我,儘管瑪特爾躲了我好幾天,但不會跑得太遠)。

當我突然悟到,我做的事為一個生物帶來了巨痛,而我並沒有權利這麼做的時候,那種震驚與反悔至今記憶猶新。

我把這件事改寫成一個虛構的事件:貓尖叫著,在燃燒的樹葉中來回猛衝,終於衝出了火焰。

它渾身冒著煙,飛也似地跑了。

主人公喝醉了酒似的穿過公園,逃之夭夭……索爾的母親瞪著索爾,一遍又一遍叫著她的名字,她不相信是索爾站在那裡,女兒竟能作出這種事。

“你做什麼了?”索爾的母親問。

“我把瑪特爾放到火裡去了。”

“為什麼?你怎麼能做這樣可怕的事情?”她盯著索爾,雙手抓住錢包。

錢包上有幾道新的抓痕,索爾想,恐怕是瑪特爾用它愚蠢的爪子乾的。

“我不知道。

她惹我生氣了。”

母親轉過身去,背朝著索爾,然後轉過身來,眼睛又一次直瞪著她。

“你聽到它尖叫了嗎?你知道它有多痛嗎?”“可它不是我。”

索爾說。

“可你剛才,剛才說,‘我把瑪特爾放到火裡去了’。”

“沒錯,”索爾說,“但受傷的不是我。”

是索爾激發了這個故事。

當她感到受了威脅,惟一可做的“正確”的事,就是在她的世界中重新建立秩序,別人付出的代價與她是不相干的。

危機、危險、恐懼和壓抑我們都曾經歷過一些,記憶裡的東西總是能派上用場,這令人吃驚。

不是事件本身,而是我們經歷它的方式。

八歲時我曾被一隻看門狗襲擊過。

它鎖在倉庫後面,我以為我們是朋友,當我走向它時,它正在吃東西,那真是一個天大的錯誤。

30年後,我寫了一部小說《寵愛》,講一位小姑娘被學校裡一個同學毆打。

我用到了“記憶”,那正來源於被狗襲擊的感覺。

……她立在操場上,感到自己很渺小。

鮮血緩慢地從她的鼻子裡流出來。

腦袋上的包破了,沾滿灰塵,上面的頭髮凌亂不堪地扭結著……莎拉轉過身去,直衝著人行道,開始一步步挪動雙腳。

她知道,自己的身體一定已經碎成了千百塊,只是因為面板裹著,才沒掉下來。

她很感激自己的面板,如果她的身體在人行道上當眾碎掉,那一定是件可怕的事情。

她掙扎著走上人行道,經過鄰居的房子,就算她遇見了熟人,後來也什麼都記不得了……她走近自家的前門,希望穆莉爾知道該怎麼對付這種情況。

她知道,父親曉得該怎麼做,可他在上班,母親也是。

她伸出手,抓住門把,看見自己的手在發抖,全身都在發抖。

她想,如果自己一直這麼抖下去,面板一定會撐不住了。

她開啟門,尖叫起來。

如果你要塑造一個具體而詳盡的人物,你一定會使用個人的記憶,還有你的想象,把人物放在你設定的環境中,讓他面對別的人物,想象他們該如何反應。

就是這些受控的舞臺衝突:人物與人物,人物與生活中的事件,給我的故事最好也是最出乎意料的結果,大家稱之為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