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繁體版 VIP章節_一百九十一、咆哮公堂的郭青

VIP章節_一百九十一、咆哮公堂的郭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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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P章節_一百九十一、咆哮公堂的郭青

蘇琴律師:你好!

透過媒體得知你為一個**案件充當辯護律師的訊息,又得知你還是一個二十六歲的未婚女孩,我真為捏一把汗,同時也十分欽佩你的見識、膽量和勇氣,我相信你是個正直、有良知、善良而又優秀的律師。

我之所以冒昧給你寫這封信,用自己的親身經歷駁斥社會上人們對**的偏見和醜惡心態。在社會上有許多的人認為**是一種罪惡,是大恥、大惡,嚴重不道德的醜事,有嚴重危害的行為,欲置之於死地而後快,除了謾罵聲就是斥責聲,但是我覺得這些人除了虛偽就是鹹吃蘿蔔淡*心,再就是好奇、湊熱鬧、人云我雲而已。而我是一個經歷過這種事件的母親,現在我把我的經歷告訴你,也許可以對你出庭辯護有所幫助。

那是發生在十年前的事了,那是一個夏天的夜晚,我的丈夫回家後給我打了聲招呼,說他有朋友請他喝酒。丈夫打過招呼就走了,留下我獨生的兒子和我兩個人在家裡。當時我的兒子十七歲,正在讀高中。丈夫走後,我洗完澡衣服穿的也比較**,從衛生間出來,看到我的兒子正坐在客廳裡看電視,見我出來,他以異樣的目光看著我的胸部和大腿,那目光火辣辣的,他說:“媽媽長得好漂亮。”

我受到兒子異樣目光的打量和誇獎,既有些不好意思,又很高興。但並沒有往心裡去,覺得自己在兒子面前穿著**點也沒有關係,兒子誇我漂亮說明我的身體還有吸引力,但我心裡壓根也沒有邪念,也沒有把兒子往邪了想,我喜滋滋地說:“別說這些沒用的,不要看電視了,回你的屋裡,做功課去。”

兒子聽了我的話就乖乖的回到了自己的房間。

留下我一個人,看了一會電視,覺得有些困了,就回到了我和丈夫的臥室睡下了,因為天熱,我沒有穿睡衣,只穿一個小褲頭就睡著了。

也不知過了多久,迷迷糊糊中,有人上了我的身體。我當時以為是丈夫回來了,並沒在意,由他去做。我的丈夫平時對我不太關心,在*方面很不體諒我,自己想做就做,做完了就呼呼大睡。也不管我是否高興,是否得到了滿足。他只在意自己的感覺,因此讓我常常有一種寂寞寥落的感覺,又有些厭惡和他做這種事。而丈夫平時冷落我,偏偏是在外面有了應酬,喝了酒之後,就對男女之事特別上心,常常對我進行性偷襲。也不管我願意不願意,醒著還是睡了,常常是脫了我的褲頭在我的身上自得其樂,我已經習慣了他的這種做法。心裡煩,沒有慾望又不好反對,由他去胡鬧,我繼續睡我的覺。那天的情形也是如此,我眼睛都懶得睜由任他-----但我很快就感覺出了異樣,我所擁抱的身體不像我的丈夫,一身肥肉,胖乎乎的。我睜開了眼睛,這是我大吃一驚,魂飛天外,天啦,爬在我身上的是我的兒子,這不是大逆不道德母子**麼?,一邊自欺欺人地想,如果我這時醒來,他會羞慚的無地自容,羞死的,我不能-

事後,我睜開了眼睛流著眼淚,這是為自己身體裡的下作無恥和悔恨而流出來的眼淚,也許這眼淚有些惺惺作態,有些推諉責任的意味,我說:“兒子,我們這是下地獄的勾當啊,你讓我怎麼有臉活在這個世界上啊-----”

兒子被我的這套表演下壞了,跪在我的面前,自己打著自己的嘴吧流著淚求饒認錯說:“媽,我錯了,我不是人,我是畜生,你打我罵我吧,你殺了我吧---我該死----”

正是兒子的話提醒了我,我覺得不能把責任全部推在兒子身上,我也是有責任的,我不該在十七歲的兒子面前賣弄風情暴露自己的身體,不該敞開臥室把自己脫的只剩了褲衩,對兒子的錯誤我有直接責任,是我引誘了兒子,他正處在青春萌動期,我不該這樣----有罪的是我,該下地獄的是我。

想到這裡,再看看兒子驚恐萬狀的樣子,我就開始心疼兒子了,我坐起來說:“媽不怪你,是媽自願的,要下地獄媽先下,賴不著你----”

有了這次後,以後就屢屢發生這種事,終於被丈夫發現了。

看到了這一幕,丈夫如晴天霹靂,回過身來之後,衝出臥室到了廚房提了個菜刀又返回臥室,由於他的動靜太大,驚醒了我,我急忙喊醒了兒子,這時丈夫提著菜刀衝了進來,兒子看到父親提著菜刀就撲通一下跪在了丈夫面前,我也在丈夫面前跪下了。我們爭相承擔責任。閉上眼睛等著丈夫的懲罰。

但是,接下來什麼也沒有發生,丈夫把菜刀扔在了我們母子倆的腳下,他自己走了。丈夫走後,我和兒子穿好衣服,在惶惶不可終日中度過了兩個日夜,我想到了死,想找個辦法瞭解自己,夜裡偷偷拿菜刀把自己手腕上切了個口,流血不止,幸虧兒子夜裡也睡不著,到了我的屋裡,發現了切腕自殺

出於昏迷中的我,把我送到醫院、輸血搶救。當我醒過來,脫離了生命危險時,我責怪兒子不該救我,兒子說:“你要是死了,我也不會活下去的,你要想死,我們就死在一起吧。”

正是兒子的這句話提醒了我,讓我知道了自己身上的責任,我如果死了,兒子也不會偷生的,即使是他活下來,也會一輩子陷於痛苦和自責之中,永無幸福可言。在那一刻,我清醒了,我說:“兒子,你放心吧,媽不會在幹蠢事了,為了我的兒子,媽會好好活著,你爸想離婚就離婚,我隨他。”我的兒子說:“媽媽,我愛你,我不會撇下你不管的,如果爸爸不要你,嫌棄你,你就和他離婚,我永遠和你在一起。”

但是最後的結果出人意料,丈夫並沒有和我離婚,就在得知我割腕自殺住在醫院的第二天,他到醫院看望我,在支開兒子之後,我說:“我沒臉見你了,但為了兒子,我不會再死了,你要想離婚就離婚吧,等我出了院,我們就辦離婚手續,一切家產都是你的,我帶兒子盡身出戶,我們會好好活下去的。如果你覺得受到了羞辱,離婚不解恨,你殺我都可以,責任全是我的,是我不要臉勾引了兒子,只求你不要連累我的兒子。”

出乎我的意料的是,丈夫流著眼淚握住我的手說:“不要說傻話了,兒子是你的兒子,也是我的兒子,虎毒不食子,我怎麼能殺你和兒子呢?造成今天這種局面,我也有責任,我過去對你關心太少,只顧工作上的應酬,天天在外花天酒地,有時還出去玩小姐,我才不是東西,是我冷落了你,讓你精神、心裡空虛,再加上兒子的青春期性衝動才造成了你和兒子這樣,是我對不起你們,給我一個機會,但我也希望你和兒子以後不要這樣了。”

“別說了,只要你原諒了我們娘倆,我們再也不會了。我也會把這個道理將給寶兒聽的,他也是個明白人,我們為了自己的情慾,傷害了他最親的親人,他心裡也很愧疚,相信你如果原諒他,他不會再做對不起你的事的。”我被丈夫的寬巨集大量和入情入理的話感動了,流著眼淚說。

我出院以後,我們一家人像什麼事也沒有發生過似的,重新過起了和睦、安寧的生活。我和兒子再也沒有發生過**,我和丈夫的關係比過去還和諧、恩愛,他又一次悄悄對我說,他之所以能這麼快就原諒兒子的行為是因為在少年時代也有過類似兒子的這種戀母情結。也是在母親的引導關愛下才走出了**的怪圈。

事情過去十年了,我兒子現在已經結婚,有了一個孩子,我也已經到了退休的年齡,幫著兒子帶帶孫子,我們一家人其樂融融,像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過似的。

在去年那個母親和兒子的事被媒體曝光他的母親被迫自殺,我為那位可憐的母親哭了整整一天,在心裡很死了那些抓姦的公安和那個無恥的記者,如果我見到他的面,一定會撲上去咬他兩口。人家孤兒寡母在自己家裡做事礙著這些公安的什麼事?我看他們就是為了撈錢,那個記者也太可恨了,人家母子的私生活,你憑什麼要曝光,為了百兒八十元的稿費害死一條人命,這種人心地太險惡,太壞了,簡直不是人。所以我對這件事特別氣憤,也很關心事情最後的結果。前幾天,我在報紙上看你要出面為這對母子辯護,我很感動,就給你寫這封信。

我並不是為自己所做過的事辯護,也不認為**是什麼光彩露臉的的事,但是也絕不是什麼大惡,每個人都有一時犯糊塗的時候。**這種事並不少,不過是發生了之後誰也不會往外說,就像自己和別人偷情也不會告訴別人一樣,而**更是如此。就比如,如果我和別的男人睡覺,讓我丈夫知道了,他肯定會和我打鬧、離婚,會動武打姦夫*婦,還會把這件事張揚出去,弄得沸沸揚揚,滿世間都知道。但因為這事發生在他兒子和老婆身上,他就絕對不會去對別人講,除非打死他。所以我認為。**這種事給社會帶來的不安定和負面影響遠遠小於普通姦情一萬倍,而且矛盾通常不會激化,都能在親情、感情的感召下自行化解。在這種情形下,別人或社會出面干涉或說三道時反而會激化矛盾,給社會帶來危害和不安定因素。這些促使激化矛盾,給社會帶來不安定因和負面影響的人才是真正的壞人,才是應該受到譴責和制裁的。

蘇琴律師。我雖然沒見過你,但從你感冒風險替**這辯護,就看出你是個善良,敢說真話,主持公道的人,我代表我全家感謝你。原諒我匿名,因為我談到了自己的隱私,這種事是不被社會原諒的,我不得不隱去真名。一個母親。

蘇琴在讀完這封**親歷者寫給她的信之後開始做總結性結論,她說,“這封信是不倫之愛者人生經歷的反思,它是值得我們在座的各位認真參考的,這就像,一個沒有經歷過生育痛苦的人無權對孕婦在生產時的痛

苦或喜悅做任何空頭議論一樣,我們沒有親歷**的人根本無法對這一行為的正確與否,利與弊,純潔與骯髒做出客觀的評價。有一句老百姓常說的話,鞋大鞋小,合不合腳,只有穿鞋的人最有發言權,而不是我們這些局外人。結合本案的具體案情,我這樣認為,誠然,我的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當今社會的某些道德倫理忌禁,對此,我並不贊同,或者說持反對態度。但是,我們現在是站在刑事法庭上,而不是道德法庭上。即使是站在道德的法庭上,判斷一個行為是否有罪或者道德與否,首先要看這個行為是否危害、侵犯了社會利益和他人的利益,如果危害、侵害了公眾、他人或第二者、第三者的利益,則可以認定其為有罪或者是不道德。反之,它就是一種純粹的公民的個人隱私權利行為,與社會道德和犯罪無關。而我的當事人的所作所為既沒有違反社會治安,也不存在對公共秩序和社會公眾利益的侵害,把對社會沒有危害性只是不合常規和約定俗稱的個人隱私行為當做犯罪行為來懲處,既違反了懲處犯罪的基本原則,也違反了人權。綜上所述,我除了認為我的當事人毫無罪責,應該被立即釋放之外,我還代表我的當事人提出反訴要求,我們控告濱河公安分局以金紅衛為首的三位民警,私闖他人住宅,侵犯個人隱私權利,非法拘捕羈押我的當事人的野蠻執法的行為,要求法庭依法懲處那些打著執法旗號,敲詐勒索我的當事人,違法羈押我的當事人的機關的責任者,追究他們的法律責任,並給我的當事人以經濟和精神損失賠償,賠償金額和具體計算辦法,我已列表呈給法官,不再宣讀。

我的辯護結束,謝謝審判員,謝謝審判長。

接下來,審判長宣佈休庭半小時,由合議庭進行合議並作出裁決。

半小時後,復庭,宣佈審判結果,宣告被告無罪,當庭釋放。濱河區公安分局敗訴,勒令其公開向被告認錯,並賠償被告精神及經濟損失兩萬八千元。

就在這時,法庭上出現了意外,坐在原告席上的濱河區公安局副局長郭青站了起來咆哮道:“什麼狗屁法官,狗屁判決,簡直混賬透頂,拿著雞毛當令箭,竟然公開支援一個**者,老子是不會執行這種狗屁判決的。那個臭律師,**婆娘,竟敢在法庭上大放厥詞,汙衊、誹謗依法例行公務執法辦案的警察,為無恥下流的**辯護,我看你也是個和你父親睡過覺的女人,你那封信是不是自己的親身經歷?不要臉,和警察作對,我看你是找死,,活膩歪了----”

法庭出現了**。人們把目光轉向了喬寶山。蘇琴站了起來說:“審判長,你對這位穿著警服的惡棍公然破環法庭秩序,惡言攻擊他人的言行有何見教?”

“原告,請停止你的惡語相加,否則你將被逐出法庭。“喬寶山厲聲警告道。

“扯淡,別嚇唬人,老子見過的場面多了,一個破法庭,逢場作戲而已,老子還不願意呆呢。”郭青滿不在乎地說。

喬寶山怒喝一聲:“法警,把這個擾亂法庭的惡棍趕出法庭。”

法警應聲走到郭青面前。

“你敢?”郭青下意識的摸了一下配在身上的槍套。這一下意識的動作更加激怒了喬寶山,也同時為這位韋警官半生的順利和幸運畫上了終結符號,這生平第一次被人這樣粗暴的對待,也成了他終身被人粗暴對待的開始,死神和厄運悄悄地掠過了他的頭頂。見兩位法警撲上去控制他,他才有些慌張,低聲申辯說,“別誤會,我沒帶槍,槍在我辦公室裡。”

“法警,下掉他的槍支。”

“報告審判長,他沒有佩戴槍械。”

“給他戴上手銬,各位法官,這位郭警官公然蔑視法庭秩序,當庭侮辱法官和律師,並且試圖以警械威脅法庭安全,我建議判處其拘役十五天,立即執行。否則,不足以維護法庭的尊嚴,不知諸位有沒有意見?”喬寶山道。

“沒有。這位局長太囂張了。應該讓他學會怎麼尊重法庭。”眾法官也被郭青的無理咆哮公堂所激怒,當庭表決道。

“法警,立即執行,送市公安局拘留所羈押,拘留證我馬上辦理,隨後送到。通知拘留所,在十五天內,除律師外,不得任何人會見他。”喬寶山喝令。

郭青戴著手銬押出法庭,臨被押走的時候,他朝喬寶山惡狠狠瞪了一眼嚷道:“你們搞錯沒有?我是代表公安分局執行公務-”

“少說費話,走吧。”法警推攘了他一下。

“混蛋,你們竟敢這樣粗暴對待一位位執行公務的公安局長,你們會後悔的,等著瞧。”

但是命運似乎厭惡了韋氏家族的橫行霸道,想懲罰他們,便首先拿這位在郭氏家族中的佼佼者一試刀鋒,這是他一生最後一次再公眾的視野下發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