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1925年 (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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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1925年 (三十五)
上午,寫寄經國諭。
晚,宴俄湯姆斯克船員,散後,回部治牙。
是日,國民政府特派何應欽為惠潮梅綏靖委員〔內節制調遣轄境內駐防軍隊之權〕。
第四軍全師由廣州出發,浮海指瓊州。
軍校第三期學生第一、二、三大隊及騎兵隊,演習野營於官山圩附近。返校日,村民四五百人,聚集林家祠,開歡送大會,並醵千數百金,購備雞、鵝、豕、酒等以餉。
附軍校佈告
為佈告事:照得本校第三期學生畢業在邇,茲定於本月二十一日起,至三十日止,在官山一帶地方演習野外,應購之物,公平給價,田內禾稻或有誤傷,本校當然負責賠償,其價若干,著由該業主按照估計,以憑隨時發給。本校紀律嚴明,官長學生並以保護農工商為職志,從無欺壓情弊。商民人等,宜各安居,照常營業,切勿驚擾誤會。合亟佈告,仰各周知。此布。
上午,由汕搭車赴潮。
下午,閱操,訓誡各官長,革命軍不可稍帶暮氣。並介紹俄奧爾根講演。奧爾根講至軍隊當服從人民,非以服從官長,吾肯言曰,餘年來訓話要旨,皆歸納於此二語中矣。
夜十時後,回汕。以客車久候,不勝自歉,乃嘆曰:“餘邇來行動,已漸近於軍閥,尚能負革命之責耶?懲之!”
《民國十五年以前之蔣介石先生》書中解釋,乃是當日他因公搭乘由汕頭赴潮州的客車,回時令車久候,可能對負責員工及其他乘客之歉疚。儘管表面看來如此,或者日記上下文文義如此,他即說“邇來行動”,則感到歉疚的已非只一端,同時既在軍事期間,也不當以此將列車久候之小事記掛心頭。看來他需要懲戒自己的已超過書中解釋的範圍。
忠告海內外各黨部同志書。
晚,與蔣先雲談調和內部事。
臨別告誡各將士文。
告誡本軍官長。
士兵升晉官長令。
附蔣介石忠告海內外各黨部同志書
廣州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北京、上海執行部,各省各級黨部,海外各地各級黨部,本黨全體諸同志,均鑑:本黨不幸,值茲廣東統一將告完全,北方民眾共起奮鬥,賣**閥自行崩潰,總理主義可即實現之時,忽有一部分同志離異,自赴北京西山,開其所為〔謂〕第四次中央執行委員會全體會議。自布議案,快其驅除異己、發舒私憤之褊心,而不惜阻撓國民革命之大業,跡其言動,無一不悖於本黨之紀律與總理之意旨,此已有中央黨部及各地黨部起而闢之矣。究其開會情形若何,誰為主席,誰為提議者,誰為附議者,是否經過議事程式所必須之討論與表決,求之京滬報紙,皆無記載,亦未見其自行公佈,曾是總理信徒,而並民權初步一書,亦未之讀耶。據京滬報告,西山並未成會,會且未成,何來議決,即使其召集為合法,是其所宣佈之議決案,亦必不能有效也。唯上海民國日報,亦為其所利用,怪異之論,層出不已,最可痛心。張靜江同志苦口勸言,猶不能促其覺悟,彼輩自承為讀後甚受感動,而飾詞強辯,曾未稍改,實際破壞之技已窮,乃乞靈於文字。中正承總理訓誨甚久,他無所求,唯願與諸同志迅速完成國民革命。自念國民政府消除反革命之設施,無役不從,睹此現狀,竊為之懼。輒敢本其所見,以黨員之資格,為負責之駁正,非僅正群眾之觀聽,亦冀此一部分離異之同志翻然悔悟,知我罪我,不暇計也。關於**之問題,彼輩所以主張排除,不外兩種理由:第一,“**之**,與本黨之三民主義,根本衝突,故**在本黨之內,亦根本不能相容。”不知**之加入本黨,為總理所特許,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所議決,果使兩種主義根本不能相容,以總理之明與第一次全國代表之忠於本黨,寧肯貿然決定,以貽本黨之危險。且總理已明言民生主義即是**矣,故第一說決非總理之意,此在彼輩亦未始不知。於是有第二說,謂“總理之特許**加入,乃欲**完全化合於本黨,而非本黨為**所同化。今則**已有蠶食三民主義之危險。”然總理果若是褊小耶?三民主義又果如是之易於撼動耶?而此說之誣總理,誣本黨,蓋視第一說尤甚。總理今固已逝,然當其在時,此種懼疑即已起於一部分同志之間,同志中已有為**產之運動者。試問總理親自出席之臨時中央執行委員會議,其結果究若何?總理蓋嚴詞警告**產之同志,而又決定仍容許共產同志之在黨也。總理之所以如是,乃總理之偉大,總理手創之三民主義,誠不同於**,而其為革命的主義則同。總理深知必然包括**,始為真正之三民主義,同時亦必能容納**,始為真正之國民黨也。今日中國革命,已為世界革命之一部分,中國革命成功,則世界革命為之促進,亦世界革命成功,中國革命始真正成功。總理自信三民主義能相容**,而決不懼**將蠶食三民主義,三民主義可垂之百世,推之世界,豈在中國國民革命尚未完成之時,而已懼何種主義之蠶食?總理有如許偉大之自信力,逝世未及一年,而後死之同志,惴惴焉唯被**蠶食之是懼,其師大勇,其徒薄志弱行至此,亦可謂不肖之甚者矣。人患不自強自立耳,唯國與黨亦然。本黨同志能自振奮,能努力於國民革命,能知中國革命為世界革命之一部分,中正敢信全國國民,均將奔集於三民主義旗幟之下,決無被他種主義蠶食之危險。若不求自強自立,且不自悔,即嚴拒一切主義者於千里之外,亦終於自行崩潰,魚爛而亡耳。此次所謂第四次中央執行委員會全體會議,宣佈**籍之執行委員應除名者,共四人,夫以二十四名之中央執行委員,應跨**籍者四――蓋僅僅六分之一,此而懼人之蠶食,非自暴自棄而不自振作者,決不作此奇想也。此種怯懦薄弱之心理,其果愛黨者之所為乎?凡我同志,均宜深戒。關於汪精衛同志,上海民國日報加之罪者凡三,蓋無一而非任意捏造。**為欲先求中國國民革命之實現,而來加入本黨,謂其唯以消滅本黨為策略,又何異謂**唯求自殺。此語既誣,則謂精衛同志對於**挑撥離間,排除本黨同志之言動,一一實行,自無一而非誣矣。精衛同志在痛悼廖先生之時,謂革命的反帝國主義的向左去,不革命的不反帝國主義的向右去,此為極沉痛極明徹之詞,所以警勉同志共同努力於革命,乃以此為叛了總理,真不知民國日報記者是何居心也。是真自不知其早已向右去,立於反革命地位,而徒怨他人分別左右,豈不可怪。如精衛同志向左向右之說為不當,乃反不如直言之曰革命與反革命二者之分為當乎,吾同志盍不自反而徒責人也。至謂精衛同志先不主張討伐劉、楊,而其後乃攘人之功。中正躬與是役,敢為切實之宣告:精衛同志本年五月自北京歸粵,先抵汕頭,而於討伐楊、劉之議決策之際,實先得精衛同志之贊同,唯今日反對精衛同志最力之人,乃真有於討伐楊、劉時避居香港者。革命本非求功,而謂其攘人之功,尤不知何指也。嗚呼,赤化也,共產也,俄人掌握政權也,帝國主義與軍閥之所以誣陷我者,今豈將一一出於同志之口耶?容納**,此總理於本黨改組以前,幾經鄭重考慮,而後毅然決定者也。自改組迄今兩載,成績具在,“聯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尤總理於遺囑中認為與“喚起民眾,”同為完成國民革命所“必須”也。蘇俄同志助成中國獨立之國民革命,其誠意亦彰彰明甚,中正曾言之矣。中國革命不成,列強敢於侮我,皆因國民勇於私鬥,黨員徒爭意氣,團體慣於破裂,明知之而故蹈之,欲不謂之反革命,不可得也。不為革命,便為叛逆,中正益自信此言之非誣,當永以自勉,並願我同志共勉焉。
附蔣介石臨別告誡各將士文
餘頃擬離汕回省,不能與本軍諸同志一一作別,此後何時相見,亦未可知。謹將所欲言者,略述於下,尚期各遵行之。一、疑忌為亡身之道。近日本軍多有互相猜忌,彼此懷疑,既違反親愛精誠之校訓,將見精神渙散,不唯黨國俱亡,且使吾各人生無可歸之家,死無葬身之地矣。望我同志深自戒惕。二、驕奢為敗德之本。各官長浪費濫用,慫〔縱〕欲逞狂,浸成驕奢惡習,如不痛改,必致品格墮落,將為反革命滇、桂軍之續。凡事應以個人職責為重,戒慎憂懼,唯恐禍至之無日,革命不成,何能對總理與已死同志在天之靈。三、士兵是家中子弟。士兵外出,服裝不整,儀容全失,軍紀風紀之敗壞,未有如潮汕部隊之甚者,此皆官長精神喪失,教育不良,約束不嚴,不愛士兵,視如途人之所致。夫欲革命之成,主義之行,必須先從愛惜士兵,謹嚴訓練入手。為官長者,應減低個人生活,而提高一般士兵之生活,待士兵如待家中子弟,一切尤須以身作則,於兵必能愛惜其本身名譽,嚴守本軍紀律,以敬其父母之心而敬上官矣。帶兵無他技,打仗亦無他難,只要從士兵生活上注意,?切實行,則兵無不強戰,無不勝也23著重號為蔣介石親手所加。,否則敗亡無曰矣。四、學問為事業之根本。本軍官長對於學術,自畢業以後,即不求進步,所以各種動作,皆不能照典範令之原則做去,即於此次野營演習可以知之矣。須知不學無術不特不能成事,而且不能教兵。孔子曰:“以不教民戰,是為棄之。”吾且以為人無學術,不特驅民之死,而且自己之生命亦將冤枉送死矣。以後本軍官長,無論上下,總以典範令為研究軍事之本,以精神教育與治軍語錄,為規範身心之則。若人人能於衣袋中各置一冊,成為嗜好,無論操場、講堂,休息外出,隨時講求,如此相習成風,方能造成一個真正之革命軍隊。否則學不精進,技日退化,安有不落伍而為時勢所淘汰乎。五、越級為軍隊之大戒。近來時有官長越級請假、直接借錢等事,此本為師生情愛之所出,固非分外之事。須知此風一開,足養成學生為驕子之惡習,使其直接之上級長官以後不能辦事矣。軍隊與黨部,非重階級不可,餘已常言之。以後除受傷過重必須久養者,由我酌量情形,準其回家休養,另給川資,以示特遇外,其餘官長請假,非由其上級轉呈者,不特不準,且須懲戒。今後即以此請假借錢等事,課其品性良惡,併為功過賞罰之據,如在一年以上,未償請假者,應記大功一次;期滿一年,如有人接代,則由其上級官輪流給假,轉呈核准,遠者如甘、陝、川、貴、滇,則預支薪餉三月;其餘他省,近者最多預支二月,至假期亦以此為例。如有越級請假者,記過一次。本軍同志應知現時為革命之非常時代,各應有革命不成何以家為之志2,方是一個革命黨員。如果各同志真能努力奮鬥,餘敢斷言,遠則五年,近則兩年,革命必能成功。於此非常時代之短期間,如無必要之事,均為一致工作,盡忠職務。實行主義之期間,過此則革命成功,自可解甲歸田,彼時共樂天倫,實未為晚,此為一勞永逸之計,何可貪一時之佚,而忘革命事業之重。故餘對於入校以來未償請假支錢之學生、官長,雖未明賞,而心實愛重,各官長皆能矯正請假預支之壞習慣,養成一般廉潔清高之革命軍人人格,則幸矣。
附於東征軍指揮汕頭行營誥誡本軍官長
一、凡內部之文告及一切動作,無論大小緩急,如非命令公開,概不準對外聲言,或無意中洩漏,即本軍之印刷品,亦不得寄給外人。凡有祕密,軍人與黨員尤宜謹守之。二、不論何時,軍人均應保持靜肅態度,對於士兵嘈雜,必須嚴禁,務使入其營不聞其聲,養成雍雍穆穆之風3。如不能實行以上二事,直是鳥合之眾,何能為革命軍人耶?凡我同志,其共懷之。
附士兵升晉官長令
士兵升晉官長時,其最初三個月,應為代理職。其代理期滿,由師部試驗學術檢定其期內功過,然後補實,不得隨便補缺。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