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酸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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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酸豆角
到了鎮外,果然看著一群人就等著他倆了。車上除了三叔家的,另外幾個是二叔跟四叔家的。二叔麼在村裡出了名的刻薄,還沒等他們走近就開始吆喝上了,“這是買了金山還是銀山,也不看看時間,我們都快被太陽晒死了。”
車子就停在大樹下面,本來要開口的林東也被這一嗓子鎮住了。
“理子,你背的什麼,看累的滿頭大汗的。”還是三叔反應快,上前將林理的揹簍拎了下來。林理從來沒有幹過重活,這簍子應該也就二十幾斤,其他的東西都在李弦提的籃子裡面。但就這,他都感覺肩膀肯定是破皮了。這一卸掉簍子,肩膀處鑽心的疼。
“理子,你買這麼多硬蹦子幹什麼!”面對三叔責怪的語氣,他也不知道怎麼回答。“三叔,別生氣,這一簍子也沒有多少錢。相公說要做好吃的。”李弦忙上前說好話。
“這是窮瘋了吧,硬蹦子也當成寶貝貨。還做吃的,也不怕放屁薰死人。”二叔麼這會兒是真高興,林理家當時十里八鄉都知道家境好,林理的爹長的也周正,誰家的哥兒不思春。二叔麼那會兒還讓家人偷偷打聽過,沒有想到直接訂好了村裡面的哥兒。這可讓他咬碎了多少手帕。現在看他家這麼落魄,不落井下石才怪。
“你少說兩句,理子,弦哥兒快上來。現在回去還能吃午飯。”二叔這麼一說,二叔麼才算平息下來。
坐車上也少不了被這些人東說西說,可是無論怎麼說,林理也不打算將心理想法說出來。他還指著這些黃豆賺錢呢。但是也少不了跟林東又打了一架。李弦這會兒也是坐立難安,骨頭被他壓在了筐子最下面,不時的看一下,生怕漏了出來,這些人若看見還不知道怎麼編排相公。看來,敏哥說的對,這讀書人哪懂居家過日子這些,還得自己拿主意才行。
無論別人怎麼說,林理根本就沒有聽見,他正想著他的發家致富美夢呢。對了,最主要還是美味骨頭湯,這麼久,連個肉末都沒有的生活,饞的口水都要下來了。
回到家,大弟弟林琳已經將飯做好了,看著這四個一排的弟弟,林理突然想起來沒有買小零食。以前不管多困難,爺爺上街也總會帶點小零食回來。一個大男人過慣了,還真沒有想起這茬來。摸了摸弟弟們的頭,“對不起啊,弟弟,忘記給你們買零食吃了,哥哥晚上給你們做大餐吃。”
很多年都沒有過零食這一說的孩子們,根本就沒有什麼反應,反而是大餐。“大哥,大餐是不是好多好多吃的。”林南一直是心直口快。
“是啊,晚上我們吃大餐。”林南聽見大哥這麼說,直接就歡呼了起來。弟弟們中,也就林南,天天咋咋呼呼的。林琳一直像個溫柔的大姐姐,跟個小大人一樣,不僅不用操心,還能幫忙做不少事情。這些天來,最讓林理憂心的就是這個三弟弟林直,這麼多天,沒有見過這孩子說一句話,下地幹活倒是實在的很,要不是記憶中林直開過口,他還以為十個啞巴。現在連小英都笑了,這個林直居然還是面無表情。
“小直不高興嗎?”仗著身高,揉了揉小孩的頭。八歲的林直,一直是家裡面忽略的存在,這還是第一次家人這麼親密的摸著他的頭。臉一下就紅了起來,小小的說了聲,“高興”。
林理可沒有想到弟弟這麼可愛的反映,本來面無表情的小臉,一下佈滿了紅雲,再加上那想瞄又不敢瞄的小眼神,難道這就是損友們經常說的悶騷。樂的林理一下將小孩抱進了懷裡。家裡面就這個弟弟跟爹爹長的像,方正的國字小臉,現在那表情怎麼看怎麼可樂。
林南跟小英看見大哥抱著二哥,立馬纏上來要抱抱。李弦已經將買回來的東西都放好,看著院子裡面鬧在一塊的人,無奈之中更多的是欣慰。相公這麼喜歡孩子,寶寶出生也該很幸福吧。
吃過飯,林理就開始忙綠了起來。連要熬豬油的李弦都被他趕去休息了。開玩笑,阿弦現在可是孕夫,當然是要好好保護起來才行。
李弦本來還想看看相公到底要做什麼,但是近三個月的操勞,又緊接著的半個月農忙。一閒下來,人就感覺特別的累。所以被相公硬趕出廚房,他就將孩子們帶回屋休息了。
現在廚房裡面就剩林理,還有非要留下來幫忙燒火的林琳。現在是秋天了,中午的天氣還是有些炎熱。家裡灶臺有兩口大鍋。裡面一口鍋是深口鍋,是用來熬粥的。外面的鍋就比較淺,是炒菜用的。
林理總共拿了三根大骨,兩根筒子骨,另外一根連著扇子骨,顯得格外的長。賣肉小販刀工是真不錯,刮的光溜溜的,除了骨頭中間那點肉絲,是一丁點肉都找不到。所以這樣的骨頭想熬的湯好喝,必須敲碎才行。
已經將裡鍋架好柴的林琳,對大哥的行動很好奇。“大哥,這骨頭真能吃嗎?”早已被大哥廚藝折服的林琳,本能的就知道這肯定是用來吃的。“當然,不能吃。”看著林琳瞬間失望的眼神,有心在逗弄一下弟弟的林理,沒有想到小孩這麼好騙。立馬改口道:“骨頭不能吃,但是骨頭裡面的骨髓是可以吃的。”將敲碎的骨頭指給正伸長著脖子要看的弟弟。
“大哥,這個好惡心,真的好吃嗎?”一堆碎碎的血渣渣,看著哪有什麼食慾。“好了,晚上你就知道了。”將敲碎的骨頭倒進裡鍋,在放進幾片姜。林理就開始熬豬油了。
沒有塑膠袋,豬油是直接用荷葉裹的。開啟一看,除了一大塊肥肉,還有一小塊瘦肉。李弦買的時候他沒有怎麼在意,沒有想到只是自己垂涎一下的眼神,李弦就記掛在了心上。這一小塊,應該就一斤的樣子。家裡面可是有六口人,分到每個人嘴裡面也就只能嚐嚐味。
對了,前幾天,醃了一小盆豆角應該能吃了。想到酸豆角炒肉末,立馬將醃菜的陶盆搬出來。表面的豆角已經有點泛黃,掐了一點放進嘴裡,很脆,鹹中有一點點酸味。
林理的老家有做泡菜的習慣。差不多家家戶戶都有一個泡菜缸。從黃瓜到豆角到紅薯梗,長青菜,米豆角,凡是種出來的菜,都有人試著泡成酸菜。更甚至於一年四季桌上都會擺著一盤泡菜。雖然他跟爺爺兩個大老爺們兒,但泡出來的菜也不比別人的差。
林理最喜歡吃的一數酸豆角,哪怕是後來在大城市,星級大酒店吃飯,都不忘點一份酸豆角炒肉末。二就數紅薯梗了。用的紅薯藤是葉子連著藤上的梗那一截。泡出來,炒一炒,酸酸脆脆的,爽口的很。
本來挖紅薯的時候,他就想泡點紅薯梗,但那時家裡面沒有什麼鹽,再加上家裡大大小小忙碌的緊。就耽擱了。想著豆角也多,乾脆第一缸就泡豆角。但是實在想吃酸菜,不得已撿了點嫩的豆角先醃上。雖然跟泡的味道是不能比,但炒出來還是不錯的。將肉剁碎成肉末,配著豆角一起炒,可是能吃上好幾頓。
看著哥哥連續吃了好幾根,一邊的林琳早都忍不住,上前抓了一根往嘴裡面送。“好酸呀。”只咬了一小口,臉都皺到了一起。
“小饞鬼。這個炒過之後才好吃。”這邊沒有醃菜泡菜的習慣,根據原主的記憶,這邊吃的東西極其單一。也確實,事物都是慢慢發展來的。不過,讓林理沒有想到的是,林琳還是將剩下的半截扔進了嘴裡面。一邊皺著臉一邊嚼著,還不時的吸著口水。那模樣簡直就是個貪吃鬼。
等他切好肉,叫林琳來生火時,發現林琳還在吃,並且手上還拿著一根。也不知道他吃了多少。“琳琳,這個不能多吃。趕快來喝點熱水。”
“大哥,我發現這東西越吃越好吃。”林理都要氣樂了,他當然知道,酸菜開胃,就是讓人停不下來。但這畢竟是生的,哪怕熟的,吃多了也不好。若不是林理自己好這一口,他還真不準備泡泡菜。
畢竟很多專家說泡菜致癌,致不致癌他不知道,但是他們縣城那一片能活到八十就算長壽了。他的爺爺就是七十八去的,這還算他們村最長壽的,村裡面其他的老頭老太太羨慕的不得了。所以雖說準備泡泡菜,也沒有想著讓家人多吃。無非就是沒有胃口時開開胃。他可是決定了,嚴格控制家人的攝入量。
只是世事難料,等到泡菜風行的時候,就不是他能控制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