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28)
冒牌天王 佳人歌 家歡 恃寵而嬌:指定娃娃王妃 本源空間進化 破諜 異世黃昏 幽靈貝勒的馬車 我要的不多 中華再起
第1章 (28)
第一章(28)
他明白我的意思,就向我作手勢,表示要用沙土把他們埋起來,免得被後面的人看見;我作手勢讓他照辦,他立刻很起勁地幹起來,不久就用雙手刨了一個坑,剛好容下那第一個野人,把屍首拉進去,用沙土蓋好;而後他又把另一個照例埋好。我相信,他僅用一刻鐘的工夫,就埋上了兩個人。然後,我叫他跟著我走,我沒有帶他到我的城堡中去,而把他帶得遠一些,帶到島那端的石洞中去。我這樣,是因為我有意不讓自己的夢應驗不錯,因為在夢中,他是跑到我城堡外的小樹林中來躲藏。
到了洞中,我給了他一些麵包和一串葡萄乾吃,又給他一點水,因為我看他跑了半天,已經飢渴不堪了。我等他吃喝已完,又指他一個地方——我在那裡鋪了一堆乾草,上面還有一條毯子,我自己有時也在上面睡——作個手勢,讓他躺在那兒睡覺,於是可憐的傢伙就躺下,呼呼地睡去。
他是一個眉清目秀,身體勻稱的漢子,四肢既直又結實,但並不粗大;個子很高,年紀看來大概有二十多歲;他的五官生得很端正,沒有那種猙獰可憎的樣子;臉上帶著一種男子漢的英勇氣質,可是又兼有歐洲人的和藹可親,特別是當他微笑的時候;他的頭髮長而黑,並不像羊毛似的卷著;他的前額又高又大,兩眼靈活敏銳有光;他的面板不特黑,而略帶褐色,然而又不像巴西人,佛吉尼亞人和其他美洲土人那樣,褐黃得那麼難看,卻是一種明朗的橄欖色,令人看起來舒服,卻難以形容;他的臉是圓圓的,胖胖的,鼻子很小,但又不像黑人那樣扁;一張嘴長得也非常好,嘴脣很薄,牙齒整齊,潔白如象牙,他打了半小時的盹就醒了,一醒來就到洞外找我;此時,我正在擠羊奶,因為我的羊圈就在附近。
他一眼看見我,就爬在地上,用各種手式和姿勢,表示他的恭順感動的心情;最後他又把頭放在地上,靠近我的腳,同上次一樣,把我的腳擱在他的頭上,而後又對我作出各種各樣歸順心服的姿勢,讓我知道他將終生為我服務;我明白他的意思,就向他表示,我對他非常滿意。不久,我就開始同他講話,並且教他和我說話。首先,我讓他知道,他的名子應該叫“禮拜五”,,因為我在禮拜五救了他的命,而我這樣叫,是為了紀念這個日子。我教他“主人”,而後讓他明白,這就算是我的名子;我又教他說“是”和“不是”,而且使他知道他們的意義。我拿了一個瓦罐,盛了一些羊奶給他,叫他當面看著我吃,看著我把麵包浸在羊奶中;而後又給他一些麵包,讓他依照我的樣子吃;他立刻照辦了,並且向我作手勢,表示非常好吃。
當天晚上,我陪他過了一夜,天一亮,我就向他示意,讓他跟我走,同時讓他知道,我要給他一些衣服;他懂得我的意思,似乎很興奮,因為他此時全身,一絲未掛。我們經過他掩埋那兩個野人的地方的時候,他一下子就把那地方指出來,而且給我看他所作的標記,向我作手勢,表示我們可以挖出他們並吃了!看到這種情況我就作出發怒的樣子,表示我對這種行徑深惡痛絕,並且作樣子給他看,表示我一想到這種行徑就嘔吐,之後向他招招手,叫他走開;他立即十分馴服地走開了。然後我又帶他到那小山頂上,看看他的敵人是否走了;我開啟的我望遠鏡,一眼就看到他們昨天聚集的地方,可是那群野人以及他們的獨木船都不見了;顯然已經開船離開了,並且把他們的兩個夥伴拋在腦後,壓根不去找他們。
但我對這個發現並不滿足,我現在有更大的勇氣,更強的好奇心,因此我就帶著禮拜五,叫他拿著刀,揹著弓箭——又叫他背上我的一支槍,我已背了兩支,一齊向那些東西集會的地方出發,因為我想獲得更多關於他們的情報。我到了那兒,一見到那慘不忍睹的景象,我血管中的血不自覺得都冷了,心臟停止了跳動。那實在是一幅恐怖的畫面——至少我看如此,雖然在禮拜五的心目中,並不算一回事。整個地面上是死人的骨頭,鮮血淋淋,土地都被染紅了;大片的人肉,這兒一塊,那兒一塊,有的吃了一半,有的是砍爛了的,有的是燒焦的;總而言之,處處都是他們戰勝敵人後舉行宴會的痕跡;我總共看到三個骷髏,五隻人手,三四根腿肌和腳骨,還有很多人體上的其他部分。禮拜五用手勢告訴我,他們總共帶了四個俘虜到這兒設宴;三個已被吃掉,而他——他指指自己——是第四個。他又告訴我,這群野人曾在他的部落打了一場惡戰,抓了許多俘虜;那些參加戰爭的人,就把俘虜分別帶到幾個地方,拿他們設宴席,辦法與昨日那群東西處理帶來的幾個人一樣。
我讓禮拜五把所有的骷髏,人骨、人肉和其他剩下的東西收拾在一起,堆成一堆,用火把它們燒成灰燼。我注意到禮拜五依舊垂涎那些人肉,不改他那吃人的本性;但我儘可能讓他知道,我最憎惡的就是這種事情,連想都不願想,看都不願看,又想方設法讓他知道,若他敢吃一口肉,我就殺死他,他這才不能有所表示。
我們辦完這件事,就回到我們的城堡,剛到那裡,我就替禮拜五做事。我首先給他找一條短褲,這條短褲,是我從那條破船上死去的炮手的箱子裡找到的,經過小小的改造,正好合他的身;而後我用我最高的手藝——我現今的裁縫手藝已經相當不錯了——替他用羊皮做了一件背心,我又給他一件兔皮帽子,這頂帽子戴起來既方便,樣式也合潮流。他如此穿起來,照眼前而言,總算過得去;他看到自己同主人穿的同樣好,心中大為高興。實際講,他最初穿上這些東西,難免有些彆扭,不僅褲子穿起來彆扭,就連背心也磨得他肩膀和胳膊難受;後來略在那些難受的地方放寬了些,再加上穿慣了衣服,他也就感到舒服了。
我同他回家的第二天,就開始考慮在什麼地方安置他的問題。本著即合他的需要,又使自己安全放心,我就在兩道牆之間——第一道牆之外,第二道圍牆之內——的空地上,替他搭了一個小小的帳篷。裡邊的圍牆原本有一個入口通我的山洞,我就做了一個正式的門框和一扇木門,安裝在入口的裡面;那門是在裡面開的,到了晚上,我就把門從裡面上了閂,把梯子放進來。從而,禮拜五要透過我裡面的圍牆,來到我身邊,一定會要先弄出許多響聲,驚醒我。因為我已經在裡邊圍牆和巖壁之間,用長杆搭了一層嚴密的層頂,完全掩蓋起我的帳篷,層頂上又搭了許多小木條,小木條上又蓋了一層厚厚的,同蘆草一樣堅實的稻草。至於我用梯子爬進爬出的地方,我又裝上一個活門,若有人企圖從外面開啟它,是絕對不可能的,它會自動落下來的,發出很大的響聲。至於我的武器,我每夜都放在身邊。
但是,我這些防範措施都是多餘的;因為禮拜五對我的忠誠和愛戴,是任何世上奴僕所無法相比的;他性情溫和且開朗,不耍花招,對我唯命是從,毫無異議;他對我的那種感情,猶如孩子對父親。可以講,無論在什麼情況下,他都會捨命救我的;我看到他在這方面的各種表現,疑慮慢慢消失,並且深信他決不會危及我的安全,因此壓根就不用提防他。
這令我常常懷著驚奇的心情想到,雖然英明的上帝對他所控制的萬事萬物的安排,對他所創造的人有分別,未能讓其中很大一部分人的潛能和智力得以充分發揮,卻仍賦於他們一樣的能力,相等的理性,同樣的感情;對善意和恩惠,有相同的感覺;對侮辱和殘害,懷有同一種憤慨;同樣知道知恩圖報,赤膽忠心;同樣有作出善舉,接受善意的能力;所有這些,同上帝賦予我們的並無兩樣,一旦上帝給他們這方面的表現機會,他們同樣地樂於正確運用這種天賦能力,甚至比我們更喜歡如此做。這有時也引起我的悲哀,因為我想到的一些例項表明:雖然除了理解力外,我們的這些能力還要受上帝的引導,受到上帝在《聖經》中的教導,然而我們這些能力發揮得多麼糟呀!並且,憑我對禮拜五這可憐生番的觀察,我可以肯定,若他們同樣具有這種可以受助蒼生的知識,準會比我們運用得更恰當,但上帝為何不讓成千上萬的禮拜五得到這種知識呢?
由此,我有時走得非常遠,竟然到了輕視上帝的權威,甚至可以講是對上帝的公正提出疑問的程度;因為我感到他讓有些人看到他對聖靈的光輝,卻不讓另外一些人看見,同時又要求這兩種人承擔同等的義務,這種要求太過專橫。但是我最終不再對此深究,因為我得出了這樣兩點結論:首先,我們不知道上帝對付他們,憑藉什麼依據和法律,但是,既是上帝,其本性必是無限聖潔的,無限公正的,因為若講這些未被判定在他的恩澤之內,那麼一定是他們因違反了上帝的教詣而犯下了罪孽,因為依《聖經》中的,對他們而言,上帝的教導即是法律,而依據他們良心所承認的準則來看,這樣的處置也是公正的,儘管我們並不知這種準則的基礎。另外,既然我們均是這位陶工注:這兒的陶工喻造物主,可參看《舊約全書?耶利米爾》第18章6節。手中的黏土,則無一件陶器能問他:“你為何把我做成這樣?”
但還是回過頭來談談我這新夥伴吧;我很喜歡他,決定把全部必要的事情都教會他,讓他成為我得力的助手,而其中最關鍵的,就是教會他能與我講話,也使他聽懂我的話;他倒是一個很好學的學生,並且學起來始終是高高興興,非常認真的。每當他明白了我的一句話,或我聽懂他所講的話,他就顯得非常快樂,因此對我而言,與他講話也很有樂趣;現今,我的生活過得相當舒心自由,我開始想到:只要能如此安穩地下去,不受那群生番的進攻,則即使我永遠都無法離開這塊土地,也無妨了。
回到寨子中過了兩三天以後,我想要使禮拜五改掉那種可怕的飲食習俗,擯棄他那種吃過人肉的口味,就必須讓他嚐嚐別的肉食的味道;於是我一天早上帶他到林子裡去。起初我是想從羊群裡挑一隻小羊,宰殺後再帶回去加工的,但走著走著,卻看到背陰的山崖下趴著頭母羊,旁邊還伏著兩隻小羊;我一把拉住禮拜五,對他講“站著別動”,一面給他作手勢,讓他勿再動;緊跟著,我便舉槍射擊,打死一隻小羊。可憐的禮拜五雖曾見過我打死那個追殺他的生番,但當時距離較遠,既未弄明白,也想象不出我是如何打死那個人的,這一回明顯大吃一驚,身子瑟瑟發抖,看到他那驚恐的表情,我感到他幾乎要癱瘓下來。他未看見我瞄準小羊,也未看到我已射殺死它,因此只管拉開衣服在身上摸索,看看自己是不是受傷了,原來他以為我下決心要殺他;只見他走到我面前往地上一跪,抱住我的雙腿,講一大通話,雖我聽不懂這些話,但看那樣子,我就不難明白;他是求我勿殺他。
我迅速就想出個方法,使他相信我不會傷害他,便拉他起來,向他哈哈一笑,又指指那被我射殺的小羊,作著手勢告訴他,讓他跑過去拿回來,他拿回後,正驚奇地察看那隻小羊是如何被殺死的,我已把槍重新裝好彈藥,不久就看到一隻像鷹的大鳥停在樹上,剛好在射程內,便將禮拜五弄到身邊,為的是使他對我將做的事有所瞭解;我指著那鳥——其實,那是一隻大鸚鵡,可起先把它當作鷹了——又指了指我的槍同那鸚鵡之下的地面,讓他明白我即叫那鳥下來也即讓他知道,我就要朝那鳥開槍射擊了,緊接著我開了槍,並讓他看,他一看,那鸚鵡已掉落下來;此時雖然我事前先對他講了,他還是呆呆站在那裡,又似是嚇呆了;並且我發現,因為他未看到我給槍中裝什麼東西,這次更是吃驚得異常,認為在我的這支傢伙中準是藏有什麼神奇的東西,能接連不斷地製造死亡和毀滅,可以殺人、殺死鳥獸,殺死遠近的任何東西;這種事情使他非常驚惶,以至過好久,他還是心有餘悸;我相信,要是隨其便的話,他一定會將我和我的槍當作偶像來崇拜。講到那支槍,他在事後好幾天時間內,雖然都不敢碰它一下,卻常常獨自與它講啊,談啊,似乎它會跟他講話似的,以後我才知道他是在那兒懇求那槍,要它不要殺他。
且講當時他驚魂初定後,我對他比劃一下,是讓他跑去把我所射殺的鳥兒撿回來;他去了之後卻未立即回來;原來,那隻鸚鵡中彈後並未立刻死去,因此落地後又撲騰了一大段距離;但禮拜五最終還是找到它,抓到它放在我面前;由於我起先已知道他對我的槍一無所知,就利用此點,揹著他我又把槍裝好彈藥,以便發現目標可以舉槍便打;但一時間卻無目標,我只好帶著小羊回去,當晚就剝了它的皮,儘量一塊塊把肉切好;我有一個專門用來煮肉的罐子,就放了一些肉進去,結果不僅煮好了肉,還熬出一罐好湯,我吃了一點後,也給了我那夥伴一些,看樣子他喝得非常高興,很喜歡這種吃法;只是他見我把肉蘸了鹽吃,感到非常驚訝;他比劃著向我表示,鹽不可口,同時蘸點鹽放到口中,作出嘔吐的樣子,接著便啐了幾口,打了些清水漱漱口;他剛這樣做,我把一塊未有鹽的肉送到嘴裡,而後也裝模作樣地啐了幾口,表示無鹽不好吃;不過這也無用;他無論吃肉或喝湯,始終不喜歡放鹽,至少在一段較長的時間內是如此,只是到後來,他才稍微加點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