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治安法官如此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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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治安法官如此斷案
第11章
治安法官如此斷案
案子發生在倫敦一個臭名昭著的警察分局管轄區,而且就在離那個分局不遠的地方。人們擁著奧利弗穿過兩三條街道,來到一個名叫羊肉山的地方,不得不在這裡收住腳步。然後,奧利弗在警察的押送之下走進一條低矮的拱道,沿著一條骯髒的小巷子從後門進入即決裁判庭。他們拐進一個石鋪地面的小院子,遇上一個臉上長絡腮鬍子、手裡拿一串鑰匙的胖傢伙。
“這是怎麼回事兒?”胖子漫不經心地說。
“抓住一個偷手帕的小扒手。”押送奧利弗的警察回答。
“你是被偷的一方嗎,先生?”拿鑰匙的人問。
“是的,”老紳士答道,“不過,手帕到底是不是這孩子拿的,我不大有把握。我——我不想追究這事兒了。”
“現在你非得去見治安法官不可了,先生,”胖子答道,“法官大人半分鐘之後便有空。快點,小絞刑犯!”
這聲吆喝,是請奧利弗走進他邊說邊開啟的一扇門。門裡面是一間小小的石屋子。進門以後,奧利弗被搜了身,結果什麼也沒有發現,於是被鎖在裡面。
這間屋子的形狀和大小酷似半露的地下室,只是沒有那麼亮堂。這是星期一上午,裡面自然髒不堪言;星期六晚上以來,裡面關過六名醉鬼,現在他們已被轉移到別處。不過,這是小意思。在我們警察局的地獄裡,每天晚上都關著大批男女,都只因為受到微不足道的指控——這個詞值得一提。與這種地牢相比,紐蓋特監獄的牢房——那裡關著受過審訊、確定有罪、判了死刑的重罪犯——簡直是宮殿了。誰要是對這點存在疑問,不妨把兩者比較一下。
老紳士聽到鑰匙在鎖裡發出咔嗒一聲,臉上露出差不多跟奧利弗一樣沮喪的神色。他嘆了口氣,回頭看看那本書;書是無辜的,但它是引起這場風波的直接原因。
“這孩子臉上有一種什麼東西,觸動著我,吸引著我,”老紳士一面自言自語,一面用書輕輕地拍著自己的下巴,若有所思地慢步往外走,“他會不會是無辜的?看他樣子像呀。——啊,”老紳士突然停下腳步,仰望著天空,大聲說,“我的老天!我過去在哪見過這副面容來著?”
老紳士默想了幾分鐘,然後帶著沉思的神情走進一間與院子相通的候見室;他來到一個角落,腦海裡浮現出多少年來被黑沉沉的幕布遮掩的一大串面孔。“不,”老紳士搖著頭說,“這必定是幻覺。”
他又在回想那些面孔。他已經拉開很久以來遮掩那些面孔的幕布,把它重新拉上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這裡面有朋友的面孔,仇人的面孔,也有許多擠在其中干擾他回憶的幾乎陌生的面孔;有當時還是妙齡少女、現在已成老太婆的面孔;有被關進墳墓、變了模樣的面孔。但是,腦子比之墳墓更加威力巨大,仍看得見它們昔日神采奕奕、美麗動人的模樣,仍看得見明亮的眼睛,歡快的微笑,透過泥土的外罩仍看得見心靈的光芒,仍聽得見墳墓那邊傳來悅耳的低聲細語。它們早已變樣卻又得到昇華,脫離塵世卻又成了明燈,在通向天國的路上投下一縷柔和的光。
但是,老紳士想不起哪張面孔同奧利弗的面孔有任何相似之處。於是,他長嘆一聲,辭別被他喚醒的回憶——他是個心不在焉的人,這對他倒也不無好處——重新把回憶掩埋在發黴的書頁裡。
有人拍拍他的肩膀,把他從沉思中喚醒。拿鑰匙的胖子請他跟著他上公堂。他急忙把書合攏,立即被帶到那位赫赫有名、威風凜凜的範格先生面前。
法庭設在牆上鑲著木板的前廳。範格先生坐在裡頭的欄杆後面。門的一邊有個很像圍養禽畜的木柵,可憐的小奧利弗已經被關在裡面,看到那種森嚴的場面正在瑟瑟發抖。
範格先生是個瘦子,中等身材,腰板細長,脖子強直,頭髮寥寥無幾,剩下的幾根都集中在腦袋後部和兩側。他面孔呆板,臉色緋紅。倘若他果真沒有喝酒的習慣,喝得損害自己的健康,他倒可以指控自己那副尊容犯有誹謗罪,敲它一大筆罰金。
老紳士恭恭敬敬地鞠了一躬,走到法官的公案跟前,邊說邊遞上一張名片:“這是我的姓名和地址,大人。”然後,他退回一兩步,又彬彬有禮地、很有紳士風度地點了點頭,等著法官發問。
說來也巧,這時候範格先生恰好在閱讀晨報上的一篇重要文章。文章談到他新近作出的某項判決,並且第三百五十次提請內務大臣對他予以特別注意。他正在氣頭上。他抬起眼睛,怒喝一
聲。
“你是什麼人?”範格先生說。
老紳士有點吃驚,指了指他的名片。
“法警!”範格先生不屑一顧,用報紙把名片撂到一邊,“這傢伙是誰?”
“敝姓,先生,”老紳士不失紳士風度地說,“敝姓布朗洛,先生。請允許我問問那位法官的尊姓大名,他身為法官,竟然無緣無故侮辱一位有身份的人。”說著,布朗洛先生環顧公堂,好像在找一個能給他答覆的人。
“法警!”範格先生把報紙扔到一邊,“這傢伙被指控犯了什麼罪?”
“他沒有受到指控,大人,”法警答道,“他是來告這孩子的,大人。”
法官大人對此心裡清楚,他只是想氣氣老紳士,而且知道不擔任何風險。
“來告這孩子,對嗎?”範格先生一邊說,一邊以鄙夷不屑的目光把布朗洛先生從頭到腳打量一番,“讓他宣誓!”
“宣誓之前,我懇求說一句話,”布朗洛先生說,“那就是,倘若不是親身經歷,我確實難以相信——”
“給我閉嘴,先生!”範格先生斷然說。
“我偏不閉嘴,先生!”老紳士答道。
“你馬上給我閉嘴,要不我把你攆出去!”範格先生說,“你這傲慢無禮的傢伙,竟敢藐視本官!”
“什麼!”老紳士臉漲得通紅,喊著說。
“讓這人宣誓!”範格對書記說,“我不想多聽一句話。讓他宣誓。”
布朗洛先生氣得火冒三丈;但是,他也許考慮到,發火只會對那孩子不利,所以剋制住自己的感情,當即宣了誓。
“哼,”範格說,“你告這孩子什麼?你有什麼可說的,先生?”
“我當時站在一個書攤跟前——”布朗洛先生開始陳述。
“且慢,先生,”範格先生說,“警察!警察上哪兒去了?喂,讓這警察宣誓。那麼,警察,這是怎麼回事兒?”
警察用與他身份相稱的謙卑口氣,陳述了他怎樣抓住被告,怎樣搜了奧利弗的身,結果一無所獲。他說,他就知道這麼一點情況。
“有證人嗎?”範格先生問。
“沒有,大人。”警察答道。
範格先生坐在那裡,有幾分鐘時間一聲不吭,然後朝原告轉過身來,怒氣衝衝地說:
“你告這孩子什麼,夥計?你打不打算說清楚?你已經宣過誓。哼,要是你站在那兒,拒絕提供證據,我要以藐視本庭之罪論處,我操你——”
操什麼,還是操誰,只有天知道,因為書記和法警偏偏在這時候大聲咳嗽起來;前者還把一本笨重的書掉在地上——這當然不是有意的——因此後面幾個字誰也沒有聽清楚。
儘管多次被人打斷,反覆受到侮辱,布朗洛先生還是盡力陳述案情。他說,他當時吃了一驚,看見這孩子在飛跑,所以追了上去;他表示,如果法官斷定這孩子跟小偷有關聯,而他本人又未必真是小偷,那麼希望能在法律容許的範圍內從輕發落他。
“他已經受了傷,”老紳士最後說,“我還擔心,”他朝欄杆那邊看了一眼,著重說,“我還真的擔心他病了。”
“噢,是呀,這倒不是沒有可能的!”範格先生冷笑著說,“喂,別在這兒耍花招,你這小流氓。耍花招是不管用的。你叫什麼名字?”
奧利弗想要回答,可是他的舌頭已經不起作用。他臉色死一般的蒼白,只覺得天旋地轉。
“你叫什麼名字,你這死不悔改的小流氓?”範格先生問,“法警,他叫什麼名字?”
這話是對一個粗豪的老頭兒說的。他穿一件帶條子的背心,站在欄杆附近。他朝奧利弗俯下身去,把問題重複一遍,但發現奧利弗確實聽不懂。他知道,要是奧利弗不予回答,法官會更加生氣,加重對他的裁決,於是替他胡編了一個名字。
“他說,他叫湯姆·懷特,大人。”好心腸的法警說。
“哼,他還不肯說出來,是嗎?”範格先生說,“很好,很好。他住在哪兒?”
“哪兒好住,就住哪兒,大人。”法警又假裝聽見奧利弗的回答。
“他有沒有父母?”範格先生問。
“他說,他從小死了父母,大人。”法警答道,他按照常情編了一個回答。
問到這裡,奧利弗抬起頭來,以乞憐的目光環視四周,有氣無力地請求給一口水喝。
“荒唐!”範格先生說,“你休想戲弄我。”
“我看,他真的病了,大
人。”法警進言道。
“我比你懂。”範格先生說。
“扶他一把,法警,”老紳士本能地抬起雙手說,“他快要栽倒了。”
“離他遠一點,法警,”範格喝道,“他願意栽倒,讓他栽倒去吧。”
奧利弗獲得恩准,當即昏倒在地上。在場的人都面面相覷,可是誰也不敢動彈。
“我早知道他在裝腔作勢,”範格說,彷彿這就是無可辯駁的證據,“讓他躺著吧,他很快會覺得沒有趣兒的。”
“你打算怎麼了結這個案子,大人?”書記低聲問。
“即決裁判,”範格先生答道,“判他三個月——當然是苦役。退庭。”
門隨即開了。兩個大漢要把失去知覺的奧利弗架到牢房去,這時候有個上了年紀的人急急忙忙地衝進法庭。他穿一身黑色舊衣服,看樣子是個窮人,但又是個體面的人。他走到法官跟前。
“慢著,慢著!別把他帶走!看在老天的分兒上,先別把他帶走!”新來的人跑得氣喘吁吁,大聲喊道。
雖然主持這類公堂的惡神行使著獨斷專橫的權力,隨心所欲地欺壓女王陛下的臣民——尤其是貧苦階級,擺佈他們的自由、名聲、人格,乃至性命,雖然衙門的高牆之內每天都在玩弄各種荒唐的把戲,足以使天使哭瞎眼睛,但這類事情是不讓百姓知道的,除非透過報紙這個媒介透露出去。因此,當範格先生看到一個不速之客如此不懂規矩,竟然闖進公堂,難怪他火冒三丈。
“怎麼回事?這傢伙是誰?把他攆出去。退庭!”範格先生喝道。
“我有話要說,”那人喊著說,“我是攆不出去的!我目睹了事情的全過程。我就是那位書攤主。我要求宣誓。我是不會罷休的。範格先生,你得聽我把話說完。你是非聽不可的,大人。”
那人說得很有道理。他已經下定決心,問題變得相當嚴重,看樣子壓是壓不住了。
“讓這傢伙宣誓,”範格先生很不情願地說了一聲,“喂,夥計,你有什麼要說的?”
“事情是這樣的,”書攤主說,“這位先生看書的當兒,我見到有三個孩子在馬路對面晃來晃去,兩個別的孩子,加上被告。東西是另一個孩子偷的。這是我目睹的,我看到這孩子完全驚呆了。”這時候,可敬的書攤主差不多已經緩過氣來,接著用比較連貫的話語陳述這樁偷竊案的確切經過。
“你幹嗎不早點上這兒來?”稍停片刻以後,範格先生說。
“沒人替我照看攤子呀,”書攤主答道,“幫得著忙的人都抓賊去了。五分鐘之前我才託到一個人,我是一口氣跑到這兒的。”
“原告當時在看書,是嗎?”又停頓片刻以後,範格問。
“是的,”書攤主答道,“就是他拿在手裡的這本書。”
“噢,就是這本書,嗯?”範格說,“付過錢了沒有?”
“沒有,還沒有付錢。”書攤主笑著答道。
“哎呀,我把這事兒給忘了!”心不在焉的老紳士喊了一聲,露出天真無邪的樣子。
“好傢伙,你反來控告一個可憐的孩子!”範格很可笑地擺出一副仁人君子的面孔,“我認為,先生,你是在非常可疑的、很不光彩的情況下拿走這本書的,你也許覺得很僥倖,書的主人不願意控告你。你要從這件事情吸取教訓,我的夥計,要不法律會對你不客氣。孩子無罪釋放。退庭。”
“見——鬼!”老紳士長時間憋在心裡的怒火終於迸發出來,喊著說,“見——鬼!我要——”
“退庭!”法官說,“法警們,聽見沒有?退庭!”
命令付諸執行,布朗洛先生義憤填膺,毫無懼色,一手拿著書,一手拿著竹手杖,被帶出了法庭。他踏進院子的時候,火氣頓時消失殆盡。小奧利弗·特威斯特仰面躺在人行道上,襯衣敞開著,兩邊的太陽穴汗水淋漓,臉色死一般的蒼白,渾身打著冷戰。
“可憐的孩子,可憐的孩子!”布朗洛先生俯下身去說,“勞駕哪位去叫一輛馬車。要快!”
馬車叫來了。奧利弗被小心翼翼地安置在一個座位上;老紳士鑽進去,在另一個座位上坐下來。
“我可以陪你一塊兒去嗎?”書攤主朝裡面望了一眼說。
“哎呀,當然可以,親愛的先生,”布朗洛先生連忙說,“我倒把你忘了。哎呀,哎呀!我還拿著這本倒黴的書呢!上來吧。可憐的人兒!我們得抓緊時間。”
書攤主鑽進馬車,他們就這樣駛去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