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舊事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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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舊事03
我的思想在歷史的長河裡跳躍著,跳越了流年,跳躍了這個曾經存在現在已經迷失在空間裡的時代。我想到那個遠古的島嶼,那個島上講述的不死傳說,還有那對神祕的玉如意。
我一直在思索這些與我到底有什麼關係。明月推了我一下說:“你這是發什麼呆?”
我看著美麗的明月一笑說:“我在想那些看似無關實際上有關的事情。比如說這個慈禧太后和玉貞說的話:要不是玉容保護我,我早就死在後宮裡了。呵呵,哀家當年也在儲秀宮後面那個冷宮裡裝過瘋。哀家年輕的時候,阿瑪抽上了鴉片,把祖業敗了個乾乾淨淨,我被賣到八大胡同裡,後來給六爺救了。我們相戀了。後來我為了嫁給六爺進宮做了宮女。我那平時糊里糊塗的阿瑪告訴我,我們家族的仇恨,當時在那個少女時代的我的心裡仇恨根本不知道是什麼。但是我入宮之後一切就變了。一系列的暗害開始。哀家害死自己的兒子才打敗宮裡的對手。咸豐爺賞給哀家一對玉如意。此後12年哀家的生活都很快樂,可是12年後哀家死了丈夫,又過了12年哀家死了兒子。之後哀家決定讓慈安和這個大清朝陪葬。於是哀家重修了頤和園,打仗是要錢的,沒錢打什麼?”
“慈禧說著說著就死了,她臨死叫人把溥儀的姐姐文慧格格和玉貞送出了北京城。文慧和玉貞的父母本來住在一起,可是玉貞父母吞鴉片死的那天晚上也離開了。玉貞去了上海,而文慧卻去了河北的一個偏遠小鎮。”
我說到這裡心中似乎又回到了那個玉如意主人的故事裡。其實玉貞的恨也是在這裡開始的。“先從玉貞父母自殺前的一天開始敘述吧。那天是個大霧朦朧的早上,漢jian大碼頭來到玉貞的家裡。說:黃軍說邀請二位明天去憲兵對做客這是帖子,聽說二位家裡有宮裡的寶貝翡翠玉白菜。一併拿去給黃軍看看。”
“玉貞的父母哪敢說不,於是賠笑說:我們一定會去的,只是這寶物要在月下欣賞才更為更為光彩奪目。大碼頭素來知道這對夫妻膽小。不敢做什麼的所以他才彬彬有禮的裝個樣子。之後還對玉貞的父母說:您是端王爺,從王府裡一定帶來不少寶貝吧。”
“玉貞父親就說了:一開始的確帶了不少出來,碼頭哥,坐坐坐。來,抽一袋。大碼頭當然不是大煙鬼只是笑笑說:王爺,您抽就是了。”
當時中國的政治有些複雜。當時慈禧用光緒的名義頒了一個“遺詔”,傳位給溥儀。溥儀這時候年僅三歲。
溥儀的父親,是光緒的弟弟醇親王(小醇王)載灃,祖父是醇賢親王(老醇王)奕譞,曾祖是道光。
溥儀的母親是榮祿的女兒,祖母是慈禧的妹妹。
溥儀即位以後,尊慈禧為太皇太后,光緒的皇后為皇太后(隆裕太后),本生父載灃為“監國攝政王”。定年號為宣統。溥儀在位三年。這三年,中國事實上的君主便是這一位攝政王。清朝在入關以後,可謂“以攝政王始,以攝政王終”。
載灃學識有限,但有心做好,命運叫他撐持清室於無可救藥之時,扮演悲劇角色。
他以為逐走袁世凱,重用滿人,標榜“預備立憲”,便可以抵住漢人的革命**。結果,滿人之中沒有一個接得了袁世凱所留下的真空。比較能幹的僅有鐵良和蔭昌二人,這兩人在他看來卻不如胞弟載濤、載洵之值得信任。他創辦新陸軍(“禁衛軍’),交給載濤負責訓練(由毓朗與鐵良協助)。他籌辦新海軍,叫載洵總其成(由薩鎮冰協助)。
《辛丑和約》以後的清廷,被賠款與外債壓得喘不過氣。所謂外債,實際上也是(對日本的)賠款而來。沒有這兩次大賠款,清廷的中央財政早已入不敷出。有了這兩次大賠款,便更加困窘,如何談得到建設新陸軍與新海軍?怎能有力量辦出幾件福國利民之事以收拾人心?
人心在甲午戰爭以前,未嘗對清朝不利。曾國藩的“中興”與李鴻章的“洋務”,原已給清朝挽回了不少威望。鴉片戰爭以來的外侮.也多多少少轉移了民眾的仇恨,不再恨清朝而改恨洋人。但是,中興名臣曾國藩因天津教案而失民眾的信仰,洋務專家李鴻章又因對日戰敗、對日求和而事業破產。愛國的志士由於對清朝失望而決心參加革命陣營的一天比一天多。
康、粱的維新運動即使不受慈禧摧殘,也定難產生具體的成效。原因是清朝業已病入膏肓,決非溫和的瀉劑與補品可救。慈禧奕及整個清廷於這一時期的種種出醜,告訴了全國人民:剩下的只有革命一條路可走。
於戊戌政變奕後仍斤斤於“保皇”二字的康、粱,也竟然在義和團活動期間派唐才常在鄂、湘、贛三省發動“自立軍之役”,名為“勤王”而實則“革命”。民心對清廷的向背,於此可見。
康的錯誤在於聖人自居,不求進步。梁卻在東京與孫中山一度過從甚密,接受了“革命排滿”的思想。他寫信給康說:“日本以覆幕為最適宜之主義,中國以排滿為最適宜之主義。”
這時候,光緒二十九年,梁已經辦了《新民叢報》一年。《新民叢報》的言論,在表面上與同盟會的《民報》唱對臺戲,實際上恰好與《民報》相反相成,喚醒了整個中華民族。
所謂“預備立憲”,本非載灃發明的口號。梁啟超於光緒二十七年在《新民叢報》的前身,《清議報》發表了一篇《立憲法議》,強調日本之所以能夠行憲,是先行派了五個大臣出洋考察,其後在明治十三年頒佈憲法,到了明治二十三年才實行憲法。
袁世覬於是在光緒三十一年奏請慈禧遣派“五大臣出洋”,獲准。這五位大臣載澤、戴鴻慈、徐世昌、端方、紹英,於九月間啟程之時被烈士吳樾投以炸彈,其中兩人載澤、紹英受傷。紹英不願意再去,徐世昌雖未受傷也不敢去。清廷派李盛鐸與尚其亨代替紹、徐二人。
五大臣在光緒三十二年回國,上了幾篇奏摺,主張立憲。傳說,這幾篇奏摺是端方途經日本之時,請梁啟超代寫的。梁的確也在這一年組織了一個“政聞社”,發刊了一個《政聞雜誌》,鼓吹立憲。參加的有熊希齡、麥孟華等人,張君勱也是其中的一個。五大臣回國以後,慈禧頒了一道詔書:“預備立憲”。次年八月,她又下一道詔書規定“預備”的期限為九年。
依照這光緒三十四年八月的預備立憲詔書,各省應先行成立諮議局,由二十五歲以上、具有某些資格的男子選出議員三十名至一百四十名,擔任議員。這些議員有權議決本省歲出入、預算決算,及各種應興、應革之事,但督撫有權對議決案加以裁可或不裁可,也有權於某種情形之下將諮議局解散。載灃於次年,宣統元年,以攝政王的地位,命令各省辦理選舉。到了十月十五日,各省的諮議局便同時宣告成立,舉行首次會議。
載灃又依照預定程式,於宣統二年成立中央“資政院”。資政院的議員共二百人,半由欽派,半由省諮議局議員互選,第一次會議舉行於是年九月初一。總裁(議長)是溥倫、孫家鼐二人,也均為載灃所委派。議員之中,人才頗多。
資政局開了三個月會,修正了載灃所提的預算案,也彈劾了自稱“不負責任”的軍機大臣。然而預算案儘管被修正,而載灃仍按照修正以前的原案執行。軍機大臣儘管被彈劾,而載灃用兒子溥儀的名義,以“聖旨”答覆資政院:“軍機大臣負責任與不負責任,朝廷自有權衡。”
這時候,梁啟超創辦了《國風旬報》,鼓吹立憲.而反對清廷的預備立憲。他認為“政府之視資政院固不值一錢也。”真正的立憲政體,應有完全民選的“國會”,與對此國會負責的“責任內閣”。
梁啟超的一個好友張謇,在江蘇諮議局擔任局長(議長),另一個好友湯化龍,在湖北諮議局擔任局長。
此外,各省的諮議局長如湖南的譚延闓、四川的蒲殿俊、河南的方貞、直隸的籍忠寅、山西的梁善濟、江西的謝善恆,均與梁啟超志同道合,而且都是“憲友會”的會員。憲友會為梁所祕密發起,於宣統三年六月初六日在北京由孫洪伊、湯化龍、林長民等出面宣告成立。
在憲友會成立前後,各省熱心人士與各省諮議局,推派代表到北京請願了好幾次,要求縮短“預備立憲”年限,提前在宣統五年召開“國會”,實現“責任內閣”。各省督撫在宣統二年九月二十三日聯名電請。三天以後,資政院全體議員,也作了同樣的奏請。
攝政王載灃處於四面楚歌之下,無可奈何,只得於宣統二年十月初三日下詔,答應提前於宣統五年召開國會,同時又自動宣佈立即成立“內閣”,卻刪去了“責任內閣”的“責任”二字。
這分明是曲解民意。內閣,清朝早就有了,而且有很多個同時存在:軍機處是一個,大學士合起來也是一個,各部尚書合起來也是一個。甚至所謂“御前會議”,也何嘗不是一個?有了這些“不負責任”的內閣,再加多一個或歸併起來,均無意義。而載灃自作聰明,以為可以敷衍得了要求責任內閣的老百姓。
這時候,在孫中山直接與間接領導之下,革命運動再接再厲,已先後有陸皓東、鄭士良、史堅如、馬福益、吳樾、龔春臺、餘醜、鄧子瑜、徐錫麟、王和順、黃明堂、黃興、熊成基、倪映典等率領同志在各地舉義。而且,在宣統二年三月,黃復生與汪兆銘也深入北京,圖刺載灃本人。尤其是在宣統三年三月二十九日,有黃興等一百多人在廣州攻進總督衙門,震動了全國。至於,溫生才在是年三月初十單獨刺殺丁將軍孚琦,還不過是一個cha曲。載灃茫然於大勢所趨,居然在四月間用了他的所謂內閣來“緩和空氣”。這內閣以壞極了的慶親王奕劻為總理大臣,以那桐與徐世昌為協理大臣,各部的尚書被改稱大臣。在十個部的大臣之中,滿人佔了六個,蒙人佔了一個,漢人僅有三個(外務部梁敦彥、學部唐景崇、郵傳部盛宣懷)。
盛宣懷在中國歷史上的功罪,留待後人定讞。他在宣統三年,可說是漢人之中最不受漢人歡迎的一個,他提出“鐵路國有”的口號,這口號成了大清皇朝的喪鐘。
所謂鐵路國有,便是由清廷向外國借洋債,來強迫收買老百姓的粵漢鐵路與川漢鐵路的股份。粵漢鐵路與川漢鐵路的築路權,原已由清廷出賣給外國人,是老百姓用自己的錢贖回來的。現在,載灃聽了盛宣懷的話,要用“國有”的美名,從老百攤手中重行奪去,“押”給外國人,讓外國人又以“債主”的資格來加以控制。這怎能叫老百姓甘心?
於是,在湘、鄂、川、粵四省xian起了“保路風潮”。股東、議員、學生以及一般人士,紛紛請願、開會、組織團體,罷課、罷市。各地的“保路同志會”風起雲湧。
載灃的應付辦法是,用武力鎮壓。他任命在西康殺人甚多的趙爾豐為四川總督,又派端方領兵入川。趙爾豐拘捕丁四川保路會會長鄧孝可、諮議局局長薄殿俊、股東代表顏楷等十幾人,又開槍擊殺請願的群眾四十人以上。
端方所領的兵.是從湖北調去的。其中有很多業已參加以孫中山為最高共同首領的幾個革命團體。未被調走的部隊,於蔣翊武、孫武、熊秉坤、方維、蔡濟民等策劃、發動之下,在八月十九的晚上舉起了革命的義旗。他們攻進總督衙門,光復武漢三鎮。其後,湖南、陝西、江西、雲南、上海、浙江、貴州、蘇州、廣西、安徽、福建、廣東、山東、四川等各省、各地相繼響應。
到了陰曆十月十二,南京也被徐紹楨所率領的“蘇浙滬革命聯軍”攻下。
載灃在八月二十三日任命袁世凱為湖廣總督,又在九月初六日發表他為“欽差大臣,督辦湖北剿撫事宜,節制諸軍”,袁均未就。但是,袁的舊部馮國璋卻很賣力,先後在九月十三日與十月初七日從革命軍手中奪去漢口、漢陽。
載灃也命令資政院於九月初一作第二度集會。資政院議決,彈劾盛宣懷。載灃照辦,將盛宣懷免職。
九月初八,奉調由東三省入關、行抵灤州的第二十鎮(師)統領張紹曾與某混成協(旅)統帶藍天蔚等,聯名致電清廷,提出十二項要求,其中最重要的是:(一)於本年內召集國會,(二)組織責任內閣,(三)憲法由國會起草,皇帝不得加以修正或否認,(四)皇帝對“國內”用兵時須經國會透過,(五)每一年度之預算如未經國會議決,不得沿用上年度之預算。
這十二條要求,等於是哀的美敦書。載灃立刻屈服,於九月初九下詔改組內閣,授權資政院起草憲法信條。十一日,慶親王奕劻的內閣解除職權;十二日,袁世凱受資政院“公推”為內閣總理大臣,載灃加以任命。十三日,資政院奏上憲法信條十九條,載灃加以公佈。
“憲法信條”除了把張、藍等人的十二條要求完全採入以外,又加進了“皇族不得為總理大臣、其他國務大臣並各省行政長官”;“皇室大典,不得與憲法相牴觸”,等等。
袁世凱已於張、藍“兵諫”以後的第三天,載灃下詔改組內閣以後的第二天,由河南彰德的寓所“南下視師”,抓住機會先就湖廣總督兼欽差大臣之職,把兵權拿到手,逼得載灃非請他擔任內閣總理不可。
九月二十三日,他帶衛隊進入北京,開始組閣活動。三天以後,載灃公佈袁的閣員名單(其中張謇、梁啟超未就):內閣總理大臣袁世凱
外務部大臣梁敦彥副大臣胡惟德
民政部大臣趙秉鈞副大臣烏珍
度支部大臣嚴修副大臣陳錦濤
陸軍部大臣王士珍副大臣田文烈
海軍部大臣薩鎮冰副大臣譚學衡
學部大臣唐景崇副大臣楊度
法部大臣沈家本副大臣梁啟超(未就)
郵傳部大臣唐紹儀副大臣梁如浩
農商部大臣張謇(未就)副大臣熙彥
理藩部大臣達壽副大臣榮勳
事先,袁世凱把載灃的弟弟載濤擠出“軍諮處”(相當於參謀本部),代以蔭昌。事後,又把另一位軍諮大臣毓朗換了,代以自己的好友徐世昌。
載濤仍舊掌握著新編的“禁衛軍”。袁世凱命令他開赴湖北打革命黨,載濤怕死,辭職,袁世凱派馮國璋繼任“禁衛軍總統”。湖北的軍事改由段祺瑞一人負責。
對於禁衛軍的官兵,袁世凱仍不放心,下令調該軍出北京城,在城外駐紮,準備開拔。他另編一支“拱衛軍”,駐在城內保護“宮城”,把宮城之內的寡婦孤兒(隆裕太后和宣統皇帝溥儀)握在掌心。
對於革命軍,他決定議價講和,拜託英國公使朱爾典訓令駐漢口領事,出面勸馮國璋與黎元洪停戰三天。黎元洪接受,於是從十月十二日起開始停戰。三天期滿,雙方同意繼續停戰。此後,不再有戰事,直至袁世凱達到目的,被南京臨時參議院選舉為臨時大總統之時。
載灃感到無趣,於十月十六日自動向隆裕太后繳出“監國攝政王”的印,“退歸藩邸”當一個“空頭”的醇親王。
袁世凱委派唐紹儀為議和代表到漢口英租界,找黎元洪的代表伍廷芳。這時候,伍廷芳在上海,替武昌的中華民國軍政府辦外交,不能分身來漢。唐紹儀於是又到上海,於十月二十二日與伍廷芳舉行第一次會議,交換了“證書”。十一月初一,舉行第二次會議。伍廷芳提出,必須清廷先承認變更國體為共和,雙方才能“開議”。
十一月初六,孫中山由國外回抵上海。初八,唐紹儀發一個電報給袁世凱,請袁世凱代奏隆裕皇太后與宣統皇帝說:民軍以改建共和為目的,“若我不承認,即不允再行會議。”東南各省民情也是一致主張共和,無可阻止。民軍最近製成了飛艇兩艘!況且“孫文來滬,絜帶巨資,並偕同泰西水陸軍官數十員,聲勢愈大。”列強政府也都答應孫中山,不再借款給清廷。如果和議不成,“戰端再啟,度支竭蹶堪虞,生民之塗炭愈甚,列強之分割必成,宗社之存亡莫卜。”
看唐紹儀的口氣,他不像是清廷的代表,而像是民軍的代表。他在電報中建議清廷“召集臨時國會,以君主、民主付之公議。”
隆裕太后於是召集了一次御前會議。這御前會議議決了接受唐紹儀的建議,於十月初九下旨召集臨時國會,命袁世凱及其閣員草擬選舉臨時國會議員的辦法,袁世凱電告唐紹儀就如何選舉一點徵詢伍廷芳的意見。
十一月初十,唐、伍二人舉行第三次會議.雙方同意把“臨時國會”改稱為“國民會議”。至於選舉的辦法,伍廷芳主張已響應革命各省不必另行選舉,即以此時業已集會於南京的代表為國民會議代表,至於未響應革命各省與蒙古、西藏則不妨補行選舉。唐紹儀表示,當電請袁世凱決定。
這一天,恰好也是在南京的代表們選出孫中山為臨時大總統的一天。代表一共有三十四人,代表了十七省。(包括奉天、直隸、河南、山東。)
袁世凱接到唐紹儀的交涉報告,也接到孫中山當選為臨時大總統的訊息。
唐、伍二人於十一月十一日、十二日,繼續舉行兩次會議,議決國民會議的代表每省代表三人,蒙古與西藏兩區的代表也各為三人,每人一票。如出席代表不足三人,亦作三票汁算。東三省、新疆、直隸、河南、山東由清廷電令各該省諮議局選派代表;蒙古、西藏的代表由清廷與“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分電召集”,其餘各省代表則由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召集。
此外,兩人也簽訂了若干有關軍事佈置與賑災問題的細節。關於國民會議的地點與日期,伍廷芳主張地點在上海,日期為十一月二十日。唐紹儀“允電達袁內閣,請其從速覆電。”袁世凱復電唐紹儀,責備他在十一與十二兩日的會議中“越權”,不承認他與伍廷芳所籤的若干項協定。
唐紹儀立刻電袁,辭去代表之職。袁世凱復電照準,並且打了個電報給伍廷芳,說以後要與伍廷芳直接電商。伍廷芳回他一電,電商不便,請他親自來上海。
宣統三年十一月十三日,是中華民國元年的元旦,孫中山在南京就臨時大總統之職,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正式成立。
孫中山於當選以後、就職以前,打了個電報給袁世凱,說:“公方以旋轉乾坤自任,即(使)知億兆之屬望,而(以)目前之地位尚不能不引嫌自避。故文雖暫時承乏,而虛位以待之心,終可大白於將來。”
袁世凱1月2日(十一月十四日)回電說:“君主共和問題,現方付之國民公決。所決如何,無從預揣。臨時政府之說,未敢與聞。謬承獎誘,慚悚至不敢當,惟希鑑諒為幸。”
孫中山再給了他一電:“倘由君之力,不勞戰爭,達國民之志願......推功讓能,自是公論。若以文為有誘致之意,則誤會矣。”
這時候,段祺瑞、馮國璋等四十幾名清軍將校於袁的指使之下,通電反對共和,主張對革命軍“討伐”。袁世凱告訴隆裕太后,說段等的主張很對,所苦的是軍費沒有著落。隆裕把宮裡的“內帑”金元寶八萬枚拿出來交給他。他把這些金元寶賣給外國銀行,於是軍費有了著落,對“南方”說話更有力量。他同時也把段等的通電,轉打給伍廷芳。
唐紹儀雖則已經不是他名義上的代表,仍舊是他事實上的代表,繼續與伍廷芳祕密會談。所談的已不是袁的總統地位問題,而是如何使清室自動叫溥儀遜位的問題。
因為,在表面上“南、北兩方”已經停止談判,國民會議無法召開。只有使清室叫溥儀自動遜位,才能打破僵局。
於是,雙方研究“優待清室”的具體條款,達成協議以後用這些條款說動清室的王公與隆裕太后就範。
除了唐、伍二人在上海進行磋商以外,於武昌起義以後被清廷釋放出來的汪兆銘,也在北京與袁世凱的“學部副大臣”楊度發生接觸、作了好朋友,而且合組了一個所謂“國事匡濟會”,不斷交談。
“優待條件”終於協議成功,共分八款。這是清室統治關內二百六十八年的最後收穫,值得全文照錄:
(一)清帝遜位之後,其尊號仍存不廢,以待遇外國君主之禮相待。
(二)清帝遜位之後,其歲用四百萬元,由中華民國給付。
(三)清帝遜位之後,暫居宮禁,日後移居頤和園,侍衛照常留用。
(四)清帝遜位之後,其宗廟、陵寢永遠奉祀,由中華民國酌設衛兵保護。
(五)清德宗陵寢未完工程如制妥修,其奉安典禮仍如舊制,所有實用經費,均由中華民國支出。
(六)以前宮內所用各項執事人員得照常留用,惟以後不得再招閹人。
(七)清帝遜位之後,其原有私產由中華民國特別保護。
(八)原有禁衛軍。歸中華民國陸軍部編制,其額數俸餉仍如其舊。
此外,另有兩個附件,優待清朝皇族與一般的滿、蒙、回、藏四族的人(是以後在民國元年l月20日由孫中山加進去的)。他們的私產、爵位完全儲存;他們的地位完全與漢人平等,同為中華民國國民,享有居住、信仰等等自由。八旗兵弁,於未籌定生計以前,照舊發餉。
袁世凱把這些優待條件說給奕劻聽,奕劻被他說動。
次日,袁覲見隆裕太后,請示。隆裕太后不敢作主,便召集御前會議,徵求王公大臣的意見。
御前會議從十一月二十九日開始一連開了六天,沒有結果。出席的人多數反對遜位,反對最烈的,是軍諮府軍諮使良弼。良弼是所謂“宗社黨”(君主立憲維持會)的領袖。
十二月初七,良弼遇刺而死。刺他的是革命志士彭家珍。
初八,段祺瑞等四十幾名清軍將校在袁世凱的指使之下發出第二封通電,內容與上次第一封的通電完全相反。上次,他們“誓死”“反對共和”;這一次,他們豐張“應採共和政體,以安皇室而奠大局。”
初十,隆裕太后再開御前會議一次,袁世凱與奕劻均稱病不肯出席。
十一日,隆裕太后召見奕劻與載灃,徵詢這兩人的意見。兩人均主張接受優待條件,叫溥儀遜位。
十四日,隆裕太后召見袁世凱,告訴他決定遜位,叫他繼續與“民軍”磋商優待條件。
十七日,伍廷芳把優待條件的最後修正文,電告袁世凱。不久以後,又把張謇所起草的遜位詔書原稿用電報打給他。
他在這原稿之上,添進了一個很長的句子:“袁世凱前經資政院選舉為總理大臣,當茲新舊代謝之際,宜有南、北統一之方,即由袁世凱以全權組織臨時共和政府,與民軍協商統一辦法。”
他之所以如此,是準備清帝遜位以後,倘若“民軍”不選他為臨時大總統,他便根據詔書上的這一句話,自己在北京另組一個“臨時共和政府”,與南京的臨時政府對抗。
宣統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中華民國元年2月12日),清廷將袁世凱所篡改的遜位詔書頒佈,於是統治了關內二百六十八年的清朝正式結束。
遜位詔書的全文如下:“欽奉隆裕皇太后懿旨:前因民軍起事,九夏沸騰,生靈塗炭,特命袁世凱遣員與民軍代表討論大局,議開國會,公決政體。兩月以來,尚無確當辦法。南北睽隔,彼此相持,商輟於道,士lou於野,徒以國體一日不決,民生一日不安。今全國人民心理多傾向共和,南中各省既倡議於前,北方將領亦主張於後。予亦何忍以一姓之尊榮,拂億兆之好惡?是用外觀大勢、內審輿情,特率皇帝將統治權公諸全國,定為共和立憲國體,近慰海內厭亂望治之心,遠協古聖天下為公之義。袁世凱前經資政院選舉為總理大臣,當茲新舊代謝之際,宜有南北統一之方,即由袁世凱以全權組織臨時共和歧府,與民軍協商統一辦法。總期人民安堵,海內又安,仍合漢、蒙、滿、回、藏五族領土,為一大中華民國,予與皇帝得以退處少閒,優遊歲月,長受國民之優禮,親見郅治之告成,豈不懿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