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為開發商一呼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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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為開發商一呼 (2)
從某種角度來看,房地產早就牢牢綁架了整個中國經濟,也綁架了為中國經濟增長負責的中央政府。有關部門不是不知道房地產這樣下去會走向何方,但因為房地產的影響實在是太大,面對問題難免顯得有些力不從心、無心戀戰。
僅從這一系列的調控來看,很明顯,是各方面為了調控房地產市場而出臺的一些舉措。但與其說是要促進房地產的轉型,倒不如說是為了暫時的控制。從監管層的表態來看,他們關心的是房價出現暴漲,但卻始終沒有放棄房地產作為支柱產業的地位。只是金融危機後,房地產反而越做越大,為了控制泡沫,遂出臺政策進行控制。各種相關利益集團顯然也都不想看到房地產的轉型,而所謂的調控也只是為了應付中央的政策。
更為嚴重的是,房地產既然已經成為支柱產業,就不可避免地制約著其他產業的發展。因為其高額利潤率,地方政府、銀行和其他各種經濟角色都把大量的資源投入於房地產,在製造房地產泡沫的同時,也大大限制了其他方面的投入。中國儘管也面臨著產業升級和經濟轉型的巨大任務與挑戰,但無論是產業界還是政府,這些年的關鍵詞都是“房地產”。在一定程度上,房地產也已經成為中國產業升級的一大阻力。
客觀來講,中國的決策者也已經意識到,在整個產業調整的大布局下,促進房地產業的轉型的重要性。但在執行層面和政策層面上,這些理念還沒得到落實。即便出現了一些轉型,也只是一些苗頭,或者說是房地產作為經濟產品本身的轉型,而不是從一種經濟產品轉向社會產品。真正的轉型應該是,房地產業不再成為一個支柱產業。
——2010年7月鄭永年接受《南方日報》記者採訪時如是說
任志強的核心觀點是,開發商是被迫承擔罪名,主要是政府應該承擔的責任沒有承擔,卻是由開發商承擔了。所以,才有這句“開發商是被**了”的雷人之語。因此,反駁者依然是之前的觀點。
客觀評說,我們的政府做得遠遠不夠,比如保障性住房,政府的計劃總是很浩大,但成效欠佳。
觀點五: 批評開發商要有依據
全國房地產開發商的發展程度不一樣,確實有許多應該批評和應該改正的地方,這會隨著市場規則的建立和法律制度的健全以及企業與行業組織的自我約束得到改進。我們並不反對任何有利於行業健康發展的批評和建議,但我們堅決反對那些不用事實與資料說話,僅僅用情緒化的語言和莫須有的罪名,或僅僅用地產商是個“利益集團”作為批評的理由。扣帽子並不能解決市場中存在的問題,也不利於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儘管人人都有批評開發商的權利,但中國房地產業將不可動搖地成為中國經濟發展的支柱產業。
——任志強《任我評說: 任志強解讀地產十年》
(當代中國出版社2008年9月版)
6月13日上午,我飛往海南,參加博鰲房地產論壇,這是第8屆。到會的有400多名開發商和100多名媒體記者。
我是一個比較坦誠的人,關於企業社會責任這一塊我首先想到的問題是,為什麼在中國所有行業裡房地產企業的形象是最差的,為什麼開發商的形象在老百姓的心目中是最醜陋的?如果誰能舉出一個比房地產業、比開發商更令社會痛恨的,我希望他能告訴我,我們一起探討。我做了十幾年的新聞記者,透過大量的採訪,我得出了這個結論。這次地震,開發商也捐贈了,但許多老百姓並不認可。
——2008年6月15日時寒冰在“博鰲房地產論壇”上的發言
開發商形象實在不好,不過不僅僅在中國,據說在國外也形象不好,美國著名的川普也差不多。當年他的發跡就是透過拆遷成功才實現的。
開發商形象不好,有一點是共同的,就是認為它們都是依靠政府關係發財,而不是藉助高科技,馬雲、李彥巨集這些人沒人會說他們暴利,因為他們是靠商業模式創新和技術創新成功,所以沒有任何問題。而房地產則不然,所以總是被人罵。
任志強說,罵我可以,但是要有理由和證據。時寒冰是任志強的老對手,他的觀點也值得思考,房地產商為什麼形象這麼差?都應該要反思,開發商、政府,甚至老百姓都要反思。
只有良好形象的行業才能長期健康發展。
觀點六: 房地產協會是開發商的利益代言人,
中央會救房地產的
房地產協會肯定要代表開發商的利益。任何一個行業的管理者,你只要從事某一個行業,你一定要對這個行業有一個基本的研究。我們房地產企業對房地產行業的研究可能是最權威的,國家各個管理機構、部委也在大量委託我們進行類似的研究,每次都向我們索要這些研究報告。
我們堅信中央政府會在巨集觀經濟調控上進行調整,也包括對房地產進行調整。房地產在中國GDP增長中佔20%,也就是去年(2008年)9%的GDP增長中有1.8個點來自於房地產或相關產業,如果房地產投資今年變成負增長,也就是1.8個百分點就沒了,那麼今年也就是7.2個點,如果出口再不能貢獻一部分,投資不能貢獻一部分,那今年要保8可能有問題。所以,我認為中國的經濟一定會把房地產作為它的支柱產業地位,繼續發揮對GDP的拉動作用,如果不想用這個拉動,假如中國房地產下跌,那麼今年巨集觀經濟一定會是持續下降的過程,儘管其他產業都在振興,但沒有了房地產也振興不起來,比如振興鋼鐵行業,誰能像房地產用這麼多鋼?
——2009年3月6日任志強在參加深圳衛視《22度觀察》節目時的發言
房地產已經有可能納入十大產業振興計劃中,這個訊息是房地產協會透露出來的。如果是它透露出來的,那麼納入機會就比較小,為什麼?房地產協會是房地產開發商的一個協會,目的就是讓房地產開發商掙更多的錢。國家的公共政策由一個房地產的協會來寫報告,作為整個規劃問題很大。
——易憲容
易憲容是一個非常優秀的金融專家,不過,總是愛在房地產領域評論、預測。也是如此,他多次出錯,被業內外嘲笑。其中最為有名的就是2005年,他預測,上海房價要下跌50%,北京房價要下跌30%。2009年,在博鰲房地產論壇上,潘石屹公然嘲笑易憲容是不準確的。
相比之下,任志強幾乎每個關於房地產的重大判斷都是準確的。這次也是一樣,儘管名義上的房地產業並沒有被納入國家的振興規劃之中,但在所有的行業中,國家出手拯救最多的卻是房地產,國家出臺了一系列貸款給開發商、鼓勵購房等政策,拯救房地產行業。其目的正如任志強所說——“保8”。
這次,任志強扮演了一個經濟學家的角色,相比之下,本業是經濟學的易憲容則判斷再次出錯。
觀點七: 企業追求利潤和社會責任不矛盾
企業公民起碼有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如果我們的社會連基本的企業公民的權利都不能給予保證的話,而談企業應該承擔的責任,則只能是空談。如果我們中央的檔案都被大家視而不見,認為商品房不是給中高收入家庭的,那麼我們這個市場就不會存在了。這對市場的發展是不利的。
也許你們可能認為我說了這些話,所以人們都恨開發商;我要不說這些話,難道就沒有人恨開發商了。我不這麼覺得。如果說作為企業公民,我們可能並不比其他企業做得少,全國唯一一個實行質量擔保的是我,唯一一個開發商給消費者發錢的是我,你還想要什麼企業責任。如果消費者協會已經代表了消費者,認為我是唯一一個信得過的企業,我還不是一個好公民嗎?稅務我是A級,銀行我是A級,我哪點比你差呢!
——任志強在2006年度中國房地產優秀企業公民頒獎典禮上的發言
房地產商們高喊“社會責任”的口號,本來就令人懷疑其真誠。從其他一些細節看,如果說這是房地產商“好漢不吃眼前虧”,試圖借社會責任概念來改善自身形象,緩解各方壓力,以便繼續“忽悠”,也似乎能講得通。這些房地產商們如此高調地談社會責任,動機到底是什麼?是面對政策打壓的狡黠自保?是面對輿論聲討的緩兵之計?還是真正的翻然悔悟?一時還真是難以判斷。“中國納稅百強榜”等系列榜單無情地擊碎了分析人士的樂觀預言。用魯迅先生的話說,就是“榨”出了地產開發商大話下面的“小”來。
筆者認為,這四項社會責任可以分為兩類: 一類是在外部強制性制度約束下不得不承擔的消極責任,第一項顯然就屬於消極責任;另一類是出於道德良知而自覺承擔的積極責任,後三項都屬於積極責任。一個企業是否承擔積極責任,完全是企業的自由選擇,而消極責任是不可推卸的義務。不可想象,假如一個企業連奉公守法的消極責任都不肯承擔,它又怎能出於道德良知而自覺承擔積極的社會責任呢?
假如說,勇於承擔出於道德良知的積極責任,是對一個企業的“高要求”,那麼奉公守法、照章納稅就是企業的“最低要求”。在“最低要求”達標之前,“高要求”必然是一種無法實現的奢求。假如一個企業連奉公守法、照章納稅都做不到,怎麼能夠奢求其承擔社會責任?
要企業犧牲企業利益來換取社會責任是不現實的,但是企業也應該明白,社會責任不是喊口號。如果真的要重新樹立行業的道德形象,需要做的有很多。在筆者看來,房地產商們應該先做個照章納稅的守法企業,再談社會責任。
——馬國川《高喊社會責任的口號 地產大腕請先守法再高尚》
(2006年9月《中國經濟週刊》)
企業社會責任並不是一個很深奧的問題。人人都說比爾·蓋茨有社會責任,把所有的財產都捐給了社會。但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微軟的視窗系統在中國賣的價格遠遠高於美國。憑什麼美國人收入比中國人高,中國人使用視窗系統成本反而比美國人高?這是一個經濟學的問題,因為視窗系統模仿的技術門檻高,所以,微軟獲得了壟斷利潤。
任志強和很多人爭論的也是這樣一個問題——商業原則和社會道德之間的關係。從商業原則角度出發,任志強沒錯,就是這樣,商業就是商業,慈善就是慈善。所以他甚至說,企業無良心,的確就是如此。
觀點八: 媒體忘卻責任、失去公信,到底誰的錯?
媒體常常忽悠我發表批評,但媒體的“斷章取義”已成為一種固有的特徵。似乎不“斷章取義”就無法吸引眼球、無法拉到廣告收入,於是一種逆向的激勵機制讓媒體在以“斷章取義”為榮、以“混淆視聽”為己任。為謀取廣告收益而忘卻了媒體的責任,惡搞已流行併成為媒體替換花邊新聞的另外一種做法了。
——2010年5月24日任志強部落格文章《到底是誰的錯》
近幾年,任志強在媒體上的曝光率絕對不輸給趙本山、章子怡,堪稱開發商中最耀眼的一顆星。前段時間,他在個人部落格上發表了上萬字的“解讀”,炮轟地產調控新政,引起了不小的關注。在這份近13000字的“解讀”中,任志強總共只引用了通知正文中的3句話、71個字,分別是“加快定製、調整和完善相關的政策措施”、“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地區,要大幅度增加公共和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房的供應”、“嚴格按照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通知原文在文章中所佔的比重連字數的零頭都不到,與其說這是份“解讀”,不如說這是份“演義”。在該“演義”中,任志強說了許多通知中沒有的內容,扣了不少的帽子,總之就是把新政說得一無是處,其核心觀點是: 新政是從市場經濟向計劃經濟的倒退。
人類社會的發展,從來都是各領**幾十年。以美國為例,從早期的奴隸主,到後來的汽車大亨,再到現在的IT達人,當紅社會群體的興衰更替,總是隨著時代的進步而變化,不以任何人的個人意志為轉移。而開發商在今日中國的大紅大紫,也不過是歷史發展的階段現象,等到中國社會發展到人民的居住需求得到基本滿足時,開發商自然也會淡出媒體的聚光燈。到那時再回頭看今天任志強的炮轟,不過是開發商謝幕前一聲刺耳的高音而已。
——竇含章《任志強萬言書 開發商謝幕前的高音》(2010年4月《中國證券報》)
多年來,任志強經常批評媒體,但似乎沒有遭到反對聲,包括媒體本身也沒有抵制他。反而使他成為媒體曝光的焦點,其中很多很嚴肅的媒體,對他的報道大多是比較客觀公正的。
不過,很多媒體往往會抽取他講話中的精華、精彩部分報道出來。這對媒體來說是很正常的,一場會議數個小時,能全部報道嗎?不可能,一定是摘取精華,報道一部分。所以,任志強所說的斷章取義,對媒體來說,也是無奈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