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繁體版 第45章 不同凡“想”——喬幫主的創新法則 (2)

第45章 不同凡“想”——喬幫主的創新法則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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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不同凡“想”——喬幫主的創新法則 (2)

根據創新工場投資經理張亮的分析,喬布斯這番話清晰地表明瞭他考慮未來產品是否可行時的思路:他首先會思考,新產品所在的是一個大眾市場還是細分市場?這個市場可能會有多大?然後他會問,是否有一些技術阻礙了一個細分市場拓展為大眾市場?此外,未來的技術發展對這個市場是促進還是滯礙?最後一個問題,如果做出這樣一款產品,它能否創造新的價值?

結合後來的形勢發展,喬布斯並不是沒有看到平板電腦的未來,而是一直在等待上面這幾個問題的答案。直到有了清晰的解答,蘋果才會真正放開手腳,像喬布斯說的那樣,去“定義一個新市場”。在平板電腦領域,喬布斯的這種“未來思辨術”獲得了成功,iPad成了最終的贏家。

早年的喬布斯,經常犯那種看到了未來卻與機會失之交臂的錯誤,Macintosh輸給IBMPC就是喬幫主心中永遠的痛。在蘋果、NeXT、皮克斯摸爬滾打了十幾年後,逐漸成熟的喬幫主“進化”成了一個既能看到未來,又能用清晰的思路和完善的方法論把握未來的人。

正如斯卡利在接受採訪時所說:“喬布斯是一個有著超凡眼光的人。但他同時也是一個篤信每一步細節必須精確無誤的人。”

1979年在施樂,喬布斯看到了滑鼠、視窗等神奇的圖形使用者介面技術。從歷史角度看,那一次參觀無疑左右了IT技術在未來十幾年的走向。這不僅僅是因為喬布斯從施樂“偷”走了圖形使用者介面技術,更是因為,喬布斯那一天不僅僅看到了一種新的技術,也看到了這種技術背後所代表的“使用者友好”的設計思想。

從那以後,喬布斯在產品設計上的主導思想從來沒有偏離過“使用者友好”這個主題。設計師將創意提交給喬布斯審閱時,喬布斯扮演的角色更像是一個被賦予了決策權的終端使用者。凡是使用者不會喜歡或者用起來彆扭的設計,無論技術有多先進,都會被喬幫主一板子拍死。

喬布斯對使用者友好的重視是從包裝開始的。從AppleII時代起,喬布斯就非常重視蘋果電腦的包裝。他覺得,使用者開啟包裝箱時,最先看到的是產品包裝,這個第一印象,以及使用者拆開包裝的過程,是教使用者學習產品使用的一個非常好的機會。

喬布斯曾對Macintosh開發團隊說:“好吧,假如我就是那件產品。當購買者試圖把我從包裝箱裡拿出來並開始使用的時候,會發生什麼?想一想吧,第一次使用Macintosh的使用者從來沒有見過滑鼠。那麼,當購買者開啟電腦的包裝,我們包裝滑鼠的方式能不能直觀地告訴使用者,滑鼠應該這樣拿、這樣用?類似地,當用戶第一次開啟Macintosh電腦的時候,電腦上需要顯示些什麼,來引導使用者使用?如果完全沒有使用手冊,我們的產品設計能不能做到,使用者開啟包裝,就可以使用?”

蘋果前副總裁傑伊?艾略特回憶說,研發Macintosh的圖形使用者介面時,有一天,喬布斯到舊金山一家名叫Ciao的餐廳吃飯。侍者剛拿上來選單,喬布斯就被選單上畢加索風格的圖示吸引了。就是這個風格!喬布斯興奮得像吃了迷幻劑。週一一大早,喬布斯就趕到公司,給設計師們看Ciao風格的選單,和設計師們一起確定圖形使用者介面裡每一個圖示、每一種字型、每一個形狀以及每一種顏色的設計。第一代Macintosh圖形使用者介面的視覺風格就這樣被確定了下來。在喬布斯心裡,電腦的介面就要像一份吸引人的選單那樣,既好看,又好用。

終其一生,能讓喬布斯真正佩服的人十分有限。發明寶麗來相機的埃德溫?蘭德和福特汽車的創始人亨利?福特(HenryFord)都有幸成為了這一小批牛人中的一員。寶麗來相機是當年操作最容易,使用最方便的相機;而福特汽車則是用技術實現汽車平民化的經典。雖然喬布斯追求產品的品位和形象上的完美,但在使用者互動上,喬布斯始終強調,電腦產品都要像寶麗來相機和福特汽車那樣簡單、易用。

喬布斯曾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談到自己對產品設計的基本想法:“設計是個有趣的領域。有些人認為,設計就是產品的外觀看上去什麼樣。但其實,如果細想一下,你會發現設計其實是有關產品如何工作的學問。Mac電腦的設計不僅僅包含電腦看上去什麼樣,更主要的還是設計電腦如何工作。”

喬布斯認為,人的手是上帝最完美的創造。在蘋果工作過的一位設計師回憶說,喬布斯經常盯著自己的一雙手發呆。喬布斯說:“手是你身上最常使用的部位,而且,手能夠直接聽命於大腦。”只要解決好手和電腦相互互動的問題,產品就自然具備了“使用者友好”的特點。很多蘋果的產品,比如從只有一個按鍵的滑鼠到iPhone和iPad支援多點觸控的玻璃顯示屏,再到最新的Mac電腦使用的多點觸控板等,都是對手和電腦關係認真思考的產物。

喬布斯說:“創造力(Creattivity)只不過是連線某些東西的能力。如果你問一個有創造力的人,他們如何‘創造’某個東西,他們會覺得有點兒委屈,因為他們真的不是在‘創造’東西,他們只是看到了某種東西。因為,他們能夠把曾經見過的不同體驗連線在一起,然後綜合成某種新東西。”

那麼,使用者在考慮一件產品是否滿足需求,是否“使用者友好”的時候,通常又是從哪些角度來思考的呢?喬布斯對記者舉了他自己的家庭選購洗衣機的例子。喬布斯說:

“設計不僅僅是設計好玩的小玩意兒。我的家庭剛剛經歷了一次買洗衣烘乾機的大討論。我們發現,美國製造的洗衣烘乾機都有問題,歐洲製造要好一些。歐洲洗衣機洗完的衣服留存的洗滌劑更少。最重要的是,歐洲的洗衣機不傷衣服,洗得更乾淨,使用更少的洗滌劑和更少的水,耗水量只有美國洗衣機的四分之一。但是,為此付出的代價是,歐洲洗衣機洗同樣數量的衣服要花更長的時間。我的家庭為此爭論了兩週,這是一個兩難的取捨。是花一個小時就洗完衣服,還是花一個半小時洗得更乾淨且不傷衣服還更省水呢?最終,我們選擇了來自德國的美諾(Miele)洗衣機。這種洗衣機在美國非常貴,因為這裡很少有人買。我們在買洗衣機時考慮的問題,其實就是設計師要考慮的問題。”

蘋果電腦的使用者——注意,我說的明顯不是那些在中關村買了蘋果電腦卻直接裝上Windows作業系統的“偽使用者”——都知道,MacOS作業系統每個視窗的左上角都有紅色、黃色、綠色三個按鈕,分別對應於“關閉視窗”、“收縮至托盤”、“放大視窗”三個不同的功能。每個看到這三個彩色按鈕的人都會聯想到十字路口的交通訊號燈。

可是,在Macintosh設計初期,這三個按鈕的顏色都是灰色的。有一次開會的時候,喬布斯仔細地觀察這三個小按鈕的設計,一邊看一邊搖頭。

喬布斯說:“不行,不行,這三個按鈕一點兒也不友好。一眼看過去,不知道每個按鈕是做什麼用的。”

負責使用者介面的設計師柯戴爾?瑞茨拉夫(CordellRatzlaff)想了想說:“把他們設計成灰色的,是為了不分散使用者的注意力。如果要更明確地區分它們的功能,能不能這樣設計,當滑鼠移動到某個按鈕上時,就顯示一個小動畫,來提示使用者這個按鈕是做什麼的?”

喬布斯使勁地搖頭:“不好,不好,這太複雜了,一點兒都不友好。”

突然,喬布斯靈機一動,對大家說:“你們知道交通訊號燈嗎?紅色、黃色、綠色,三種在人們的直覺裡最有表意功能的顏色。我們為什麼不能把這三個按鈕分別塗上紅色、黃色和綠色呢?”

瑞茨拉夫事後感慨道:“剛聽到這個瘋狂的建議,我們都覺得,將交通訊號燈和電腦的圖形使用者介面聯絡在一起,實在太怪異了。但沒過多久,我們就發現,喬布斯是對的。不同顏色的按鈕直觀地暗示了三種不同的功能,又不像大圖示或動畫那樣打擾使用者。特別是,我們用暗示‘危險’的紅色按鈕來指代‘關閉視窗’,這樣,使用者就不容易誤點這個按鈕了。”

斯卡利說:“喬布斯總是從使用者體驗到底會怎麼樣這個角度去看待每一件產品。”

使用者體驗優先,今天幾乎每個設計師都信奉這一標準。但在實際產品設計中,能做到使用者體驗優先的寥寥無幾。筆者曾經和幾位專業設計師探討過一個簡單的問題,2007年蘋果釋出的iPhone在使用者體驗方面卓爾不群,這並不奇怪,奇怪的是,為什麼直到5年以後,即便是第一版iPhone的使用者體驗還是明顯領先於市場上絕大多數智慧手機?既然所有設計師都知道,使用者體驗優先是喬布斯和蘋果做得最好的地方,那麼,為什麼大多數人連跟在後面學也學不像呢?

是啊,大多數人即便懂得這個淺顯的道理,也只能跟在蘋果卓越設計的背後望塵莫及。“使用者友好”這四個字可不是一種隨便就能學到的方法,那是一種根植於喬布斯大腦深處的創新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