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繁體版 第四十四章:今晚註定失控

第四十四章:今晚註定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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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今晚註定失控

路人開始好奇的往他們這邊打量,場面就要完全失控。

方姿伶的手一陣吃痛,竟然這麼用力,好,既然她的手不能動,但是還有腳啊!

方姿伶便又一腳狠狠的踢到他的右腳上,就看到他臉上扭曲的表情。

出於一個成熟男人的穩重氣質,他並沒有當著大家的面,抱著腿轉圈。

方姿伶笑的很開心。還帶著和喝醉的人瘋癲的弧度。

再加上臉上已經花了的妝。凌亂的長髮。

看起來真的有點慘不忍睹。

“你還真是不講道理,太不講道理了!你得知道你錯在哪裡!你到底知不知道?你們男人就是這麼遲鈍!”方姿伶有些先發制人的語氣,說著不太著邊的話。

“先生,別讓你女朋友在路上出洋相了,這是你作為男朋友的基本責任。”這次的這位計程車司機很好心的提醒他:“有什麼矛盾回家慢慢吵吧,你們到底走不走?我還要做生意呢!”

嘆了口氣,方姿伶又被周世勳拎了起來,把她塞進車裡。

“我不認識她••••算了,麻煩你把她送到家。”他掏出了一張毛主席給了司機。

但司機並沒有接:“對不起先生,我不能這麼做。我看她喝的這麼醉,家在哪裡都不知道,你不一起送她我不接這活兒!別到時候找不到地方,我把她放大街上也不合適,我要拉著她跑一晚上,您這一張也不夠不是。再或者,我把她隨便的放到酒店裡,也要身份證和錢不是?總是很麻煩,先生你懂得。”司機們顯然都不願意拉一個獨自乘車的醉酒女人。這司機貌似話還蠻多。

周世勳的心情真是糟糕透了,他帶著痛苦表情猶豫了片刻,隨後看了看錶,又看了看此時半夢半醒的方姿伶。

“Damnit!”他摘下眼鏡狠狠的扔了出去,可見他真被方姿伶逼崩潰了。那副價格不菲的眼鏡就被他這樣人道毀滅了。沒帶眼鏡的他是另一種熟男的味道。他將西裝撩起,手插在黑色修身襯衫上,修長挺拔的身材,臉上帶著

的氣憤更加新增他的男人味。

“我說先生你到底要不要上來,如果你不上來,那請你把她弄下去吧。”司機終於不耐煩了。

無奈之下,周世勳只好坐了上來。

車子開了,但依舊不知道這個女人住哪裡,只能安排她住酒店,他對司機說:“去寶登酒店。”

他再次瞥了方姿伶一眼,見她好像睡著了,她的頭動了動,似乎是想找個舒服的位置,她靠在了他的肩膀上。

方姿伶聞到他身上有很好聞的古龍水的味道,這種味道讓人感覺舒適。且充滿著**,這讓方姿伶稍微的清醒了些,她微微的睜開眼睛看向周世勳立體的側臉,這古龍水的香味和他的臉都是用來吸引女人的。

這個男人果然沒有他表面上看起來的正經。是啊!男人生下來就是為了征服女人的。他所有的優雅和高傲的資本不就是在讓女人欣賞,讓男人羨慕嫉妒恨嗎!

因為心裡對他有許多的偏見,方姿伶並沒有因為他大發慈悲沒有將她仍在大街上而感激他。反而讓她的內心湧起了一股濃濃的虐意。

沒錯!虐他。

方姿伶挪了挪身子,讓自己的臉能夠靠近周世勳的脖子。

反正這男人註定要栽在她手裡,也不差這一回。

他微微的抬著頭,朝周世勳的臉吹氣,酒氣薰得他即刻有作嘔的感覺,方姿伶差點笑出聲來,她睜開一隻大眼睛看向周世勳的表情,原本落寞的心情此刻大好。

周世勳急忙推開她,讓她的頭撞到了玻璃上,咚的一聲,方姿伶忍住疼痛硬是沒吭一聲,繼續裝不省人事。真是該死的,等一下叫你知道厲害!

或許是因為良心發現,這樣粗暴的對待一個醉酒的女人似乎不太人道,周世勳又將方姿伶的身子拉回來,將她的頭擺正,靠在了座椅上。

從眯著的眼睛中,看到周世勳依舊是一臉無奈,離她越遠越好的伸出手小心翼翼,深怕她又酒氣熏熏的靠過來。方姿伶就又來氣了,本來想放他一馬的注意又改變了。

到了寶登酒店,周世勳將一灘爛泥狀的方姿伶抱下車。方姿伶這才注意到竟然陰差陽錯的又來到這個地方,觸景生情,方姿伶突然又有了想哭的衝動,因為情緒的變動,讓她感到越發暈眩和情緒失控,她開始在周世勳懷中哭泣。故意將黑色的眼淚蹭到了他的襯衫上,還好襯衫也是黑色的,否則一定很慘不忍睹。

原本想給她預定好房間再將她狠交給服務生就離開的周世勳,見懷中的方姿伶越哭越傷心,他的脣張了張,滿臉的無奈和不知所措。

在眾目睽睽之下,抱著一個如此失態的女人,他想他這輩子是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

他只得深深的嘆口氣,後悔至極今天的多管閒事,這個女人,還真是夠強大,每次見到她都能極致的表現出她的不同面,讓他歎為觀止。

他現在只有選擇在沒有太多人看到的情況下,帶他到他在這裡長期預定的商務套房。

他快速的抱著她走進電梯。

在電梯裡,周世勳見方姿伶情緒好了些,便將她放了下來,他撥出一口氣,拉住她的胳膊,儘量和她保持一定的距離,像躲瘟疫一樣的不停的推開搖搖晃晃腳下飄忽的方姿伶靠近,還不停的抬頭看著電梯的指示層數。雖然看著還是那麼招人恨,但還夾雜著些許可愛的味道。

電梯裡的燈光讓她能夠清楚地打量著他。他擁有能吸引所有女人完美的熟男面孔,這種男人的魅力屬於老少通吃型的。尤其是混血的味道,讓他擁有皇室氣息。

再看他身上穿著的那套西裝,是某奢侈品牌沒錯,但絕非是新裝,細看是去年的款式,這更能證明他是個高收入紳士,如《格調》所說:衣著過新,也表示你的社會狀況不太穩定。上層和中上階層人們喜歡穿舊衣服,似乎在告訴別人自己的社會地位丟得起傳統尊嚴。”

她注意到袖口,黑色襯衫金絲與白混合的袖口,那白能白到晃眼,如此乾淨的袖口,就像新衣一樣,除了洗衣服的人功不可沒外,他自己個也絕對真的有潔癖沒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