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繁體版 第647章 反日浪潮

第647章 反日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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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7章 反日浪潮

第六百四十七章 反日浪潮

ps:

老媽逼著相親去,推不過去了,今天只能一更了,請書友們見諒,不過都32歲了還沒談過戀愛,不怪老媽著急^_^

在內華達州,律師協會發表宣告說,“如果日本鬼在加州伯克利是危險的話,那麼他們來到內華達州同樣也是危險的。”,愛達荷州州長蔡司.克拉克表示:“日本鬼生活像老鼠,繁殖像老鼠,所作所為也像老鼠。”,堪薩斯州乾脆命令警察禁止日裔進入,州長佩恩.拉特奈解釋:“堪薩斯州不要日本鬼,不歡迎日本鬼。”

在美國各地,理髮店的窗子上掛牌子寫道“日本鬼來刮鬍子,發生意外概不負責。”;飯店貼出標語“老鼠、日本鬼,本店一概毒殺無誤。”;加油站拒絕給日裔加油,連水都不給他們;甚至公共廁所也禁止他們進入......

有5個在美國出生長大的二代日裔美國人來到新澤西州,一個小農場主僱傭了他們,當地治安委員會就把這個小農場主的穀倉燒了,還威脅要殺死他的幼子。一個二代日裔女子來到丹佛市,想到教堂做禮拜,誰知牧師卻不讓她進去,表示,“你去你們自己的佛寺不是更好些嗎?”

在美國高官當中,負責西海岸防衛的約翰.德維特中將對日裔美國人最為敵視,他公開聲稱,“日本鬼就是日本鬼,不管是不是美國公民”,但他的這番話其實與珍珠港事件以後美國的民意是一致的。

在德維特的強烈建議和陸軍部長亨利.史汀生的支援下,已經為全球戰局焦頭爛額而無暇顧及國內民權的羅斯福總統簽署了第9066號總統令,授權軍隊可以將“有關人等”從軍方指定的“軍事地區”內趕走,“安置”在其他地方。雖然這項行政命令沒有明文使用“美籍日本人”一詞,但實際上在西海岸被廣泛抓走的就是他們,與別的民族無涉。

拘留日裔美國人的政策得到了廣泛的支援,右翼的赫斯特報系和專欄作家威斯特布魯克.佩格勒一類的種族主義者在報紙上寫道:“我們為什麼要對日本鬼這麼好呢?他們佔了我們的停車位,他們在郵局排在前面。他們在公共汽車上佔了座位。把他們攆到窮山惡水的地方去受苦捱餓吧!一個都不留!”

甚至在新聞史上有著標誌地位的瓦爾特.李普曼那樣的開明人士,以及左派人士加萊.麥克威廉姆斯、威託.馬克安東尼奧和共產黨的《每日工人報》及《人民世界報》的主編們,都對於這樣的政策表示了贊同,而“美國公民自由聯盟”也將拘留政策視為合法,儘管幾十年後。該聯盟將日裔拘禁定義為“美國曆史上最嚴重的侵害公民權事件”......

對於這樣的政策。美國最高法院的法官們同樣無一反對。道格拉斯法官對其是否違憲避而不談,而雨果.布萊克法官則認為,加州一直受到入侵的威脅。軍方的權威就是最高的權威。內閣裡沒有一個部長表示反對,參議院裡沒有一名議員反對,地方州長當中也沒有一人出面維護日裔美國公民,使得他們的處境比歷史上還要悽慘得多......

第9066號總統令只有48小時執行時間,也就是說,日裔只有這點時間來料理家務,結束他們經營超過半個世紀的產業和生意。他們只准攜帶個人衣服,私人投資和銀行存款都要沒收,甚至連剃刀和酒都被充公。沒有上訴和抗議的權利,其財產總損失高達數億美元......

總統令頒佈後的首個星期一,德維特的命令就好像防疫通知書一樣一張張貼在日裔的家門口,不久卡車開來,士兵們在人行道上喊:“日本鬼滾出來!”歷史學家寫道:這個命令叫起來就像在荷蘭的人行道上聽到德國士兵叫喊“滾出來!猶太豬!”一樣令人心驚膽戰。

美國大兵對待那些嬰兒,只是簡簡單單地一人一張標籤。就像對行李一樣處理。這其中包括只有14個月大的邁克.本田(日文名本田實)。他的家庭祖上來自熊本,在洛杉磯附近經營一家雜貨鋪,家族產業瞬間化為烏有。離開世代居住房屋的那晚上,他們和幾千日裔家庭一起住在一座賽馬場的馬廄裡。

日文版的行政命令,刊登在《羅府新報》上。隨後這家報紙就被關閉,其編輯和記者們加入了被拘禁者的隊伍中......

在其後的半年時間裡,有超過15萬名日本人被運往加州到阿肯色州一帶荒無人煙的各大拘留營。這一帶都是“以前沒人住過,以後也沒人住過的”不毛之地,好幾所幹脆直接設在沙漠中。在這個過程裡,日裔首領以毋庸置疑的命令要求全體日裔妥協,他們以身作則,帶頭舉家遷入......

拘留營周圍都是帶電的鐵絲網,還有武裝哨兵巡邏,瞭望臺的槍口一律對著營內。人住的是“長排長排的用油毛氈搭起來的小木頭屋子”,室內只有一個爐子、一盞吊燈和一張張鐵板吊床。可以說,再也沒有任何私人生活和空間可言。

被關在拘留營中的日裔美國公民必須自己勞動,開墾荒地,為了把環境弄得更人道一些,他們種了花,用廢木料做傢俱。在嚴酷的環境中,一些年老體弱者死去,有人絕食或者試圖逃跑並被射殺,但更多的人則展現了一種驚人的堅忍。如果歷史不變的話,絕望的他們會在美國政府日後調整政策後如同“斯德哥爾摩綜合症”的患者那樣變得對美國更加忠誠,但是在這個時空,一切都不同了......

這種拘留營被稱為強制收容所,羅斯福總統一次都沒有去過,但是有一次他將其稱之為“集中營”,這樣的集中營在全美有11所。後來美國的歷史書中這樣寫道,“那些年輕的日裔們,過著中產階級的生活,土生土長,在公立學校中接受教育,從衣著、講話、舉止習慣都和白人無二,就這樣被自己的“同胞”趕出家園,當作罪犯一樣嚴加看管,或許正是因為這樣的不公,才會釀成日後那場更大的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