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繁體版 第一百二十二章 火槍的設想

第一百二十二章 火槍的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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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二章 火槍的設想

大宋中央銀行,無論是誰聽著都覺得有些怪怪的,但是在太師的堅持之下,也只能叫做這個名字了。

當然,有皇室出身的趙若梓出人主事之人。各個方面都沒有什麼意見,特別是對於平日裡和這個皇室之人來往比較密切的幾個商人,諸如郭敬財等都是十分的高興。因為聽太師說,這個大宋中央銀行類似於大宋的金銀店、櫃坊等等作用。

自從蒙古人入侵江南之前,商人們都為了貨幣的不統一頭痛。長期存在的多種貨幣混合流通狀況,使貨幣兌換在春秋戰國時期已經存在。兌換業務則自西漢開始出現,到唐宋有所發展,始由金銀店、櫃坊等兼營。現在蒙古人欲專行紙鈔,但是在江南民間仍用銀錠和銅錢,銀、錢、鈔三品並行,使他們頗感不便,但是戰火四處可見,金銀店、櫃坊兼營兌換價錢往往是隨心所欲。不斷投機倒賣,企圖牟取暴利。

現在大宋要是官辦兌換貨幣的話,那麼以後商人們就有了一個強有力的保證,可是沒有等商人們敲鑼打鼓的送上牌匾,一個讓他們傷心的事情就接踵而來。

就是大宋中央銀行不但承擔兌換貨幣的事情,還要承擔保險、債券發行等事務。債券的發行是為了募集第一批大宋中央銀行的資金,說好了,由戰爭中所獲得的戰利品或者是拍賣戰爭後的土地於產業後償還。

可是在這個年月,誰聽說過.這種業務呢?就連趙若梓聽的也是迷迷糊糊,再加上姜明懂的只是一個表面,深處他也不知道,不過幸虧有陳宜中這個老狐狸,是一個投機鑽營的老手了,很快的就將條文擬定了下來,大概意思就是說,發行債券仿造民間借貸之法,有利息共存,但是遠遠低於民間私下借貸的利息。

每攻佔一個地方之後,城內之繳.獲皆為戰利品,債券可充當現錢進行購買,債券發行期一般為兩年為限,過期之後,持有人可以拿著其債券向大宋中央銀行兌換當時各種貨幣,利息照付。

不過就算是這樣,姜明也沒有.想到一向積弱的南宋,在商人的眼裡還是比較有威信的,很快的就有很多商家加入到其中,本來大宋中央銀行準備暫時先籌措資金三百萬貫。有政事堂和皇室出資一半,民間籌措一半。

沒有想到還沒有等政事堂和皇室出手,民間募集.款項就已經達到了三百萬貫,不由的使姜明心裡暗暗的吃驚。南宋果然是藏富於民啊,沒有想到一個小小的福州,加上一些外來的商賈,就這樣簡簡單單的籌了三百萬貫。要是江南真的收回,那麼還有什麼可以擔心的呢?

既然募集了資金,那麼對於兵卒保險之事也有了.著落。首先籌募的資金,都歸軍方所有,然後由軍方再掉個頭,按照士卒數量和具體條款付給大宋中央銀行,然後若是有士卒受傷,則由大宋中央銀行負責士卒的全部醫療費用。如果陣亡,則每個士卒家裡由當鋪支付二百貫撫卹金。一年之後,雙方和約到期,如有剩餘,則全給大宋中央銀行,雙方看情況再繼續協商如何續約。

這樣的話,如果結餘的多了,就可以支付一部分.錢來退還債券的商人費用,再多了則作為借貸給軍方買軍需之物。而除了首次募集購買債券之外,剩下的機會就要由軍方出面在政事堂派人的參與下進行了。

大宋中央銀行.之事負責保險或者兌換貨幣等事務,別的不再cha手。至於存貸暫時只在官方進行,民間短時間之內不要想到有人會相信這些。

第一批參加保險的,當然是赤紅軍了。由赤紅軍最高統帥侯強出面,和大宋中央銀行簽訂了契約,把出售戰爭債券之款項接收過來,再以赤紅軍每名士卒十貫錢的保險費用、和水手、船工以五貫錢的保險費用支付清楚。共計一百五十萬貫。

而剩餘的一百五十萬貫錢以寄存的方式放在大宋中央銀行,需要憑藉侯強和姜明二人共同的印鑑,才能支取用來購買軍需武器和火藥等戰爭物資。

而其他諸如勇兵、鄉兵,只能kao本人自願出資加入保險,不過一旦被選入赤紅軍,則就會由軍方負責承擔,這樣也可以有效的帶動其的積極性。

因為做完這一切,赤紅軍就要出征了。在戰爭中,士卒將士難免會有所損傷,至於補充人員肯定要從這些勇兵和鄉兵之中挑選,因為當初在建軍時,姜明就是出於將其建成預備隊那樣的武裝,隨時可以抽調入赤紅軍,平常負責治安和守衛任務,然後就是日常訓練,以便於隨時被補充進赤紅軍中。

至於勇軍的統領,已經任命陳虎擔任,雖然他還是有些不甘心守衛,只想著上前廝殺的位置,但是在其兄長的勸導之下,還是比較樂意的接受了這個任命。

鄉軍仍然有許繼榮統領,不過此時他已經達到了福州,因為臺灣在經營幾年之後,暫時已經可以暫時放手任其發展了,同時,姜明以主事政事堂的身份,任命張鶴兼任臺灣知府,負責臺灣的一切事物,現在張鶴已經搬到了臺中盆地新建的行宮附近駐紮辦公,至於基隆的兵工基地上,已經找好了接替人,是張鶴培養起來的。

而且張鶴還在為姜明研製者一種新式火器,就是火槍的製作。其實在那時候,已經有了一種叫做火槍的武器,還是宋朝的工匠發明的。以巨竹筒為槍身,內部裝填火藥與子窠(也就是子彈)。點燃引信後,火藥噴發,將“子窠”射出,射程遠達150步。

當時叫做“突火槍”,其基本形狀為:前段是一根粗竹管;中段膨脹的部分是火藥室,外壁上有一點火小孔;後段是手持的木棍。其發射時以木棍拄地,左手扶住鐵管,右手點火,發出一聲巨響,射出石塊或者彈丸。

不過這種原始的火槍真正所能起到的,也只有心理威懾作用。

首先,在姜明改進火藥配方之前由於火藥的原料配比問題,其推力相當有限,射程大概不到一百步,又因為射擊方式很僵硬,根本不可能運用現代的“三點一線”式瞄準方式,再因為其槍管為竹管,在射擊了大約四到五次之後,槍管末段的竹質就會因為火藥爆炸時的灼燒而變得十分脆弱,摔在地上就會折斷,更有甚者,射擊的時候因為膛壓過高幹脆炸膛,竹子哪裡撐的住那樣的爆炸。

其實在姜明提出之前,張鶴憑藉改進後的火藥曾經嘗試過,但是竹筒怎麼能經得住新式火藥的威力呢?所以一直未能成行。

知道姜明所創造的鍊鋼法能成批次的冶煉精鋼之後,張鶴的心思又活絡起來,曾經做過一隻火槍給姜明看,雖然距離燧發槍還很遠很遠,但是姜明感覺已經貼近了火繩槍的範疇了,不過就是做工實在是簡陋了一些。特別是槍管打造的十分粗大,可能受到了當時冶煉工藝,簡直像一隻小型火炮一般,還真的不是一般臂力的人能使用,而且這種生產方法也不能成批次的成產。

不過就算是能批次生產姜明也沒有打算使用,因為這種火槍雨天不能使用。因雨天會進水而不能發火。不光是雨天不能使用,就連風大時也不能使用,因為風會不利於士卒們裝填火藥。而且精度差,有效射程近,只能射擊百步內的目標。

不過張鶴的這次舉動雖然沒有達到想要的效果,本來姜明本身也對於宋朝的工藝不抱有很大的希望,所以只是象徵性的改進了飛雷炮,而沒有想到往槍支上面發展,但是看到了最原始的突火槍之後,創造的心思又動了起來。

因此,當時姜明破例的留在了基隆近半個月,一直和張鶴研究關於燧發槍的可能性。雖然姜明從來沒有造過槍支,但是多了幾百年經驗的他沒有吃過豬肉,但是總是見過豬跑吧。

幾天後,第一張火槍圖紙誕生。這把槍有些像是姜明後世用過的氣槍,鋼製槍管,木質槍身。後裝燧發,槍身上固定了打火錘等物。

槍管為鋼製三尺左右,由於有精鋼則可以縮小內徑至一指,尾端正上方有一小細孔,供引火。引火孔右側稍前方開了一條長三寸左右的添彈槽,供子彈填入。填入子彈,在火孔上放上火石與硫磺混合物做的“炮子”,扣動扳機,打火錘落下,打著炮子,引燃子彈裡面的火藥,子彈射出。

姜明所能講的也只有這些了,還有就是子彈的改進,用裝填好篩選均勻的火藥顆粒捲入了專用的易燃硝紙中,頭部則裹上鋼珠彈丸,這樣便於士卒們攜帶和裝填子彈。

剩下的問題,什麼關於如何最快的新增子彈,後裝填子彈的好處,還有就是關於射擊距離的測試和火藥的改進等事務就交與張鶴領著人來完成了。但是不能耽誤赤紅軍的換裝。這個是姜明提出的要求。

不過張鶴很有信心在短時間之內研發成功。於是姜明索性又講了關於連發的設想,還有和火炮的同樣原理等才離去。因為赤紅軍真的要出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