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三)深陷囹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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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_(三)深陷囹圄
志民在省城警察廳被砸上手銬腳鐐。羈押了一夜之後,坐上了綠殼子的汽車,在重兵看守之下經過大半天的顛簸,就被轉移回了案件始發地;額穆縣城的監獄。監獄坐落於縣城的南郊,和縣城有著七八里的樣子。監獄的後山就是菩提寺,也就是二叔經常來的地方。
監獄的面積足有幾千平米,四周是高高的圍牆;圍牆的高度大概有十幾米。四角都有一座碉樓,每個碉樓裡都有兩個警察負責監視監區裡的情況。圍牆上面每隔三五米,就立起了一根鋼筋,用來纏上通電的電網。監獄是二層磚石結構的土樓,也類似於四合院的佈局,在四個方位分佈著。中間地帶是一處空地,想來也是供犯人放風用的。
重刑犯的監區在監獄的北面。志民被關押在一間不足三平米的;陰冷而又潮溼的一樓的一個房間裡。一道鐵門笨重而又厚實,從看守拉動的力氣可以斷定,這道鐵門的重量足有幾百斤。鐵門的上方有一條狹長的排氣視窗,也有一條條的粗入兒臂的鋼筋密密的排列著。一盞昏黃的電燈泡懸掛在屋頂,藉著微弱的燈光看以看到,靠近後牆的水泥地面上鋪了一層稻草,志民估計這也是犯人睡覺的地方了。門旁放著一個臭氣熏天的洋鐵皮桶,想來是供犯人方便的用的。除此之外,整個房間再無一物。
志民挪動著足有幾十斤的腳鐐,走到牆根的稻草處躺了下來。回想起這幾天發生的事情,他感覺就像做了一場夢一樣。日本人的移民,父親的含恨離世,以及那一場驚心動魄的殺戮......一幕幕的浮現在自己的眼前。對於自己被抓,志民也做了一次反省。還是自己尋人心切,行事過於毛躁所致。究其原因,是他不應該太輕信於人,而把自己置於死地的。想著想著,志民的眼皮變得漸漸沉重,一會兒的功夫就酣睡起來。
“譁愣愣”的一聲,讓志民從睡夢中驚醒。他張開眼睛看到鐵門中間被拉開一道小口,一個聲音說道:“開飯了。”志民慢慢挪動了過去,接過了一個鋁碗和一個窩頭之後,又慢慢的挪回了牆根兒。
這是一碗見不到幾個高粱米粒的稀飯,上面漂著兩根芥菜鹹菜。穀糠摻了玉米麵的窩頭只有五六歲孩子拳頭一般的大小,應該一口就能吞到肚子裡。志民兩口就吃喝完了這碗所謂的粥和窩頭,就又躺了下來。十幾分鍾後,看守收走了鋁碗。志民估計這個時候的時間,應該是晚上七八點鐘的樣子。
一碗都是水的稀飯和一個小窩頭,對於志民的胃口來說根本於事無補。難耐的寂寞和飢餓讓他大喊了起來:“看守,看守。”
“媽的,鬼號什麼?”鐵門外跑過來的一個看守罵道。
“老子餓了,還有沒有吃的了?”志民問道。
“譁愣愣”鐵門上的小窗被拉開後,“噗通”一聲扔進來一個東西落到了地上。“快吃吧。”還是剛才的那個看守的聲音小聲地說道。還沒等志民反應過來,小窗又被拉上了。
“你以為這是你家啊,餓了就吃,困了就睡啊?媽的,都是餓死鬼託生的。”看守在外面的走廊裡大罵道。
志民撿起扔進來的東西一看,原來是一隻用油紙包住燒雞,不禁大喜過望。他用極快的速度狼吞虎嚥的吃完了這隻燒雞,連小一些雞骨頭都被他吞嚥下肚。最後,還意猶未盡的咂巴起粗壯一些的骨頭。既來之,則安之。志民的心放得很寬,他知道自己逃出生天的機會已經沒有了,就莫不如讓自己活的灑脫一些;該吃就吃,該睡就睡,上路的那天也好有精神頭大喊一嗓子“二十年後,老子還是一條好漢。”他的心理已經做好一切準備,準備去迎接自己一生當中最為輝煌的時刻。
吃飽了後,志民才想起來這隻燒雞來的有些蹊蹺,想自己是一個重刑犯,監獄不可能照顧自己給一隻燒雞吃的。想來想去,志民也沒有想明白是怎麼一回事兒,乾脆也不再費神去考慮了。肚子填飽了,倦意隨之而來,他打了一個哈欠,蜷起身子躺在稻草上,一會兒的功夫就又熟睡起來。
一大早,志民就被一陣刺耳的哨音驚醒。“放茅了。放茅了。”監獄裡響起看守們的叫喊聲。聽到門外開鎖的聲音之後,一個看守開啟門說道:“提上便桶,放茅了。”日後的幾天裡,志民才知道:放茅是監獄裡例行的規矩,每天早上要喊起犯人去茅廁倒掉自己的便桶,然後,排著隊到一個敞開的木棚子裡去洗漱。
等到九十點鐘的時候,志民才吃到一天當中的第一頓飯;一碗稍稠一點的高粱米粥,兩根鹹菜。晚飯依舊是一個窩頭,一碗能照出人影的高粱米粥,幾根芥菜疙瘩鹹菜。就在他飢腸轆轆的時候,還是那個熟悉聲音的看守,扔進來一包醬肉和三個玉米麵貼餅子。一連三天的晚上都是如此。最後一天晚上,趁著小窗還沒關上,志民終於忍不住問道:“兄弟,你為啥對我這麼好?”
“這裡的兄弟們都很欽佩你,所以大家湊錢給你買了一點吃的。”這個看守說道。說完後又像前兩日一樣,大罵了一通才走開了。
志民雖然看不清這個看守的模樣,但記住了他的聲音。就連他虛張聲勢的大罵聲,都讓志民有了一種親切感。
第四天上午,志民拖著沉重的手銬腳鐐;被幾個全副武裝的軍警帶離了關押他的囚室,來到了南邊這棟樓的一個房間。房間的門上貼著“審訊室”三個黑漆漆的小字。一進門就見到有三四個穿著滿洲國法院制服的人,和三個滿洲國警察,其中的一個人,就是縣警察署的韓警司;他們面東背西的坐在一個長條桌子後面,東面很遠處孤零零的擺著一把鐵椅子,看樣子是焊到了地面上的。
志民被推到了鐵椅子上坐好以後,韓警司說道:“罪犯,報姓名,年齡,民族,籍貫。”
“廢話,你們不是都知道嗎?”志民答道。
韓警司不再做聲,把一頁紙張遞給了身邊的一個滿洲國警察,這個警察接過紙張走到志民的身邊冷冰冰地說道:“簽字畫押吧。”
這是一張宣判書,上面列舉的罪狀是:以暴力抗拒滿洲國的“新土地政策”,殺死大日本帝國移民共計八人。判決結果是:三日後,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志民接過筆,迅速看完後簽上了自己的名字——何志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