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繁體版 第42節:主持江蘇教育(6)

第42節:主持江蘇教育(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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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節:主持江蘇教育(6)

周佛海主持教育行政後,除對中等學校教育進行整頓外,還努力推進普通教育。所謂普通教育,包括學齡兒童的義務教育與成人的識字教育兩部分。

1932年省教育廳曾擬定了《江蘇省各縣義務教育實驗區實施辦法》。9月又在江蘇教育局長會議上決定了《江蘇省推行義務教育計劃大綱》。《大綱》規定:根據教育廳頒佈的三年計劃所提出的從1933年度開始,每年增加20萬人之規定,採取下列辦法:增設初級小學或增加初級小學學級;增設二部制小學校或學級;增設短期小學或短期小學班;督促各鄉鎮自行籌設初級小學及獎勵私立小學;改進私塾,並決定以現有小學擴大招生,即每班額定50名。照此計算,全省可增加入學兒童137,000人,同時提出了提高教學質量,改進教學方法的要求。

1933年8月,周佛海在《改進江蘇小學教育之途徑》一文中稱:江蘇小學教育,據最近的統計,除省立中學實驗小學及師範學校附屬小學外,計有小學校8,278校,有教師25,246人,有學生680,478人,離普及的標準尚遠。他提出今後的小學教育,一是量的擴充,一是質的改善,提高教育的效果。並具體提出:要改進師範教育,規定師範生必須服務一定年限,方得升學或改業;整頓現有師資,提倡教師進修,實行教師登記與檢驗,改善教師待遇;充實學校裝置,增加經費等辦法。《江蘇教育》,第2卷第7—8合期(1933年8月15日)。

當然,上述規定,不過是紙上談兵,由於師資、校舍、經費等方面的原因,根本無法實施,後又改為每個班級最低學生人數為30人,不及此數者扣減教員工資,超過40名,則增加工資。由於採取了這一措施。據1933年度統計,入學兒童增至1,375,000餘人,佔學齡兒童的30%左右。

關於成人的識字教育,即社會教育,教育廳曾在《江蘇教育三年計劃》中提出:“使一般成人增加識字之機會,每年期減少文盲百分之十。”為此,1932年9月教育局長會議通過了《三年推行民眾學校大綱》。據此,周佛海又提出了《江蘇省各縣三年內推設民眾學校具體方案》。他說:“推行識字教育之方法雖非一端,然以設定民眾學校為最易收效。”《江蘇教育》第1卷第9期(1932年10月15日)。

方案規定,從1932年度開始,採取分割槽分年推廣辦法,期以最少之經費,獲得最大之效果。

江蘇省時有61縣,601個區。《方案》將各縣區劃分甲、乙、丙、丁四個等級教育區,具體規定了各等區推廣民眾教育的標準,如甲等民眾教育區,應推設民眾學校四級;乙等為三級;丙等為二級;丁等為一級。各區民眾學校,男女兼收,以16歲以上、50歲以下,不識字者為標準;每級學生人數不得少於40人。《江蘇教育》第1卷第9期(1932年10月)。

在發展普通教育的同時,周佛海主持江蘇省教育行政後,還注意職業教育,先後在揚州中學、蘇州中學、上海中學、南京中學等校,或增加職業科,或創設生活學校,或充實職業科經費,恢復已經停辦的蘇州工專學校,將宿遷、松江、鹽城各中學及連雲鄉村師範學校,改為玻璃科、化學科或水產科等職業學校,將公立宜興職業學校收歸省辦,分別改為陶瓷科、農林科等職業學校。

1933年4月,教育廳頒佈了《江蘇省社會教育機關推行生計教育具體方案》。周佛海在《推行生計教育弁言》一文中稱:

本廳對於生計教育,向極重視。年餘以來,其所孜孜努力者,如恢復省立蘇州工業學校,以為江蘇新工業之基礎;獎勵私人設立初級職業學校,以期職業教育之普遍;充實省立普通中學兼辦各職業科之裝置,以求教學效率之增進;整理並改進省公立各職業學校,以求學校工廠化,學生工人化之實現;聯絡各企業實業機關,以期學校與生產打成一片。並且提出:今後“無論大中小學,均須加重職業訓練,務使教育生產化,生產教育化,凡由學校畢業之學生,皆可以單獨謀業”。《江蘇教育》第2卷第4期(1933年4月15日)。